第二節 族制01
2024-10-08 17:28:28
作者: 呂思勉
聚族而居,範圍之大小,必視生計情勢以為衡。自氏族散為家族,其勢日趨於分,讀《先秦史》第十二章第二節,《秦漢史》第十三章第二節,可見其概。晉、南北朝之世,社會情勢,實與前無異。惟其時去古較近,各地方強宗巨家,尚有存者;又直喪亂之際,移徙者多與親族相偕,初至異邦,與當地之人,未能融洽,或仍聚族而居;於是家族之大者,往往有之。
此就全國言之,實為特異之象;又昔時之人,狃於成見,不知社會貴化除畛域,而以親族互相依倚為美談,政令既加以褒揚,輿論又群相稱道;史家自必勤於記錄。讀者不察,遂謂其時社會情形,與今迥異矣。其實以中國之大,歷朝史籍所占年代之長,有此區區,正如鳳毛麟角耳。大家族不見記載者,自亦有之,且其數必不少,然即具記之,在全社會中,亦必仍微不足道,則理有可信者也。
《北史·韋孝寬傳》:孝寬欲築城汾北,畫地形具陳其狀,宇文護謂使人曰:「韋公子孫雖多,數不滿百,遣誰固守?」事遂不行,可見子孫百人,在當時猶以為少。《周·法尚傳》:法尚為順州刺史,司馬消難作亂,遣兵攻圍之,法尚棄城走,虜其母弟及家累三百人。法尚在當時,未聞為著名大族,而其家累至於三百,可見其時士大夫家口之眾矣。此等家口,並不以後世所謂同姓為限。
《晉書·朱伺傳》:杜曾遣說伺云:「馬雋等感卿恩,盡以君家內外百口付雋,雋已盡心收視,卿可來迎。」《祖約傳》:石勒詐約,並其親屬中外百餘人悉滅之。《宋書·沈慶之傳》:慶之有園舍在婁湖,一夜移子孫徙居之。又移親戚中表於婁湖,列門同閈。《自序》言:沈林子賞賜重疊,皆散於親故,家無餘財,中表孤貧悉歸焉。
《魏書·袁翻傳》:父宣,為沈文秀府主簿,隨文秀入國,劉昶每提引之,言是其外祖淑之近親。又《高祐傳》:孫諒,造親表譜錄四十餘卷,自五世已下,內外曲盡,覽者服其博記。蓋古代親親,原不限於父族;如九族之制是也,詳見《先秦史》。又其兩姓恆交昏,而又繼之以世;故夫之父母,與母之兄弟,父之姊妹同稱,詳見《先秦史》。故中表之情為尤親。次則從母之子,自亦為母族中之最親者。自此展轉推之,其範圍自有甚廣者矣。
《魏書·盧玄傳》:無鹽房崇吉母傅氏,度世玄子。繼外祖母兄之子婦也。兗州刺史申纂妻賈氏,崇吉之姑女也。皆亡破軍途,老病憔悴。度世推計中表,致其供恤。每覲見傅氏,跪問起居。隨時奉送衣被、食物。亦存振賈氏,供其服、膳。青州既陷,諸崔墮落,多所收贖。及淵、昶等,皆度世子。並循父風。遠親疏族,敘為尊行長者,莫不崇拜致敬。閨門之禮,為世所稱。其一事也。
沈充之敗也,亡失道,誤入故將吳儒家。儒欲殺之。充曰:「爾以大義存我,我宗族必厚報汝。若必殺我,汝族滅矣。」儒遂殺之。充子勁,竟滅吳氏。勁固強果,然其能復仇,必得其宗族之助,則可推知。宋明帝之殺王景文也,手詔曰:「與卿周旋,欲全卿門戶,故有此處分。」景文門生焦度忿怒,發酒覆地,曰:「大丈夫安能坐受死?州中文武,可數百人,足以一奮。」
景文曰:「知卿至心。若見念者,為我百口計。」王奐之見收也,子彪議閉門拒命,長史殷叡,奐女婿也,諫曰:「百世門戶,宜思後計,孰與仰藥自全?」董巒討益州,為魏所執,並其子景曜。魏以巒為越騎校尉,景曜為員外郎。巒謀南叛,坐徙朔州。孝文南寇,召巒從軍。軍次魯陽,巒單騎南走。至境首,北向哭呼景曜云:「吾百口在彼,事理須還,不得顧汝一子也。」《魏書·田益宗傳》。當時親族關係之密如此,故苟有刑誅,必致波及。
孝文之南寇也,董景曜亦被召,至洛陽,密陳其父必當南叛,及巒南走,仍鎖詣魏主所,數而斬之。袁瑾之死也,並其宗族數十人。魏孝武入關,以韋子粲為南汾州,城陷不能死難,闔門百口,悉在西魏,多致誅滅。蓋聚族既眾,則其為力強,慮以怨毒、不自安之情,或致反側,故其措置如此。晉、南北朝之世,刑法酷濫,實由此也。
是時之遷徙者,亦多率族而行。如黃泓率宗族歸慕容廆;《晉書·藝術傳》。張昌之亂,王偃、呂蕤,密將宗室奔汝南;樊毅隨叔父文皎援台,文皎戰死,毅將宗族子弟赴江陵皆是。魏孝莊帝徙河北,執楊侃手曰:「卿尊卑百口,若隨朕行,所累處大,卿可還洛,寄之後圖。」侃曰:「寧可以臣微族,頓廢君臣之義?」固求陪從。及帝圖爾朱榮,侃豫其謀。
爾朱兆人洛,侃時休沐,遂得潛竄,歸於華陰。普泰初,天光在關西,遣侃子婦父韋義遠招慰之,立盟許恕其罪。侃從兄昱,侃,播子。昱,播弟椿之子。令侃出應。「假其食言,不過一人身歿,冀全百口。」侃遂赴之,為天光所害。元顥入洛,昱出鎮滎陽,見擒。又椿弟順,順子仲宣,兄子保,弟子遁,並在河北,為顥嫌疑。以椿家世顯重,恐失人望,未及加罪。時人助其憂怖。或勸椿攜家避禍。椿曰:「吾內外百口,何處逃竄?正當坐任運耳。」當時親族、中外,互相依倚如此,此族誅之刑,所由足累其心與?
《魏書·源子恭傳》云:蕭衍亡人許周,自稱為衍給事黃門侍郎,朝士翕然,咸共信待。子恭奏其「履歷清華,名位高達,計其家累,應在不輕,今者歸化,何其孤迥?設使當時匆遽,不得攜將,及其來後,家貲產業,應見簿斂;尊卑口累,亦當從法;而周兄弟怡然,曾無憂慮」。以是為怪,可見當時巨家,多歷顯宦,有厚產矣。《晉書·文苑傳》:應貞,汝南南頓人,魏侍中璩之子也。自漢至魏,世以文章顯。軒冕相襲,為郡盛族。此以門第顯者也,《習鑿齒傳》云:宗族富盛,世為鄉豪,此以財力雄者也。
職是故,其人在地方,多有聲勢。使能教養其民,原未嘗不足為善。《北史·李靈傳》:孫顯甫,豪俠知名。集諸李數千家,於殷州西山開李魚川,方五六十里居之,顯甫為其宗主。是其力足以養民也。又《李士謙傳》:李氏宗黨豪盛,每春秋二社,必高會極宴,無不沈醉喧亂。嘗集士謙所,盛饌盈前,而先為設黍。謂群從曰:「孔子稱黍為五穀之長,荀卿亦云:食先黍、稷,古人所尚,寧可違乎?」少長肅然,無敢弛惰。退而相謂曰:「既見君子,方覺吾徒之不德也。」是其力足以教民也。無如世祿之家,鮮克由禮,能善導其民者少,而恃勢武斷鄉曲者多。如卞悛以門盛輕郤詵,相視如仇,詵後為中丞,卒奏陷卞氏,見《晉書·卞壺傳》。而當風塵(左氵右項)洞之時,尤易啟其輕狡之念。
張軌割據河右,晉昌張越,涼州大族、密圖代之。又有賈摹者,寔之妻弟,亦涼州大姓,勢傾西土。時有謠曰:「手莫頭,圖涼州。」其居心可想。張茂誘而殺之,於是豪右屏跡,威行涼域。此雖未成割據之業,而實有割據之心者也。薛氏之在河東,羈旅之族也,然猶同姓三千家,宋高祖不得不用為大守,虜亦不得不用為都統,見第八章第五節。此則無割據之名,而有割據之實者也。
蘇峻之亂,臨平人范明,率宗黨五百人,合諸軍討其將張健。見《晉書·顧眾傳》。宋景平中,富陽孫氏,聚合門宗,謀為逆亂。見《宋書·褚叔度傳》。義康之徙也,胡藩子誕世、茂世,率群從二百餘人,攻破郡縣謀奉之。見第八章第一節。劉彌之青州強姓,門族甚多故其宗從,能相合率以拒沈文秀。見第九章第五節。侯景之亂,沈眾表梁武帝,稱家世所隸義故部曲,並在吳興,求還召募以討賊。武帝許之。
及景圍台城,眾率宗族及義附五千人入援。王廣攻毛興於枹罕,興遣衛平率其宗人千七百襲敗之。後枹罕諸氐,以平年老,不可以成事業,議廢之,而憚其宗強,連日不決。有啖青者,挺身而起,乃獲廢平而推苻登。見《晉書·苻丕載記》。郝溫舉義於杏城,蓋鮮率宗族為虜討之。《魏書·世祖紀》大平真君六年。獨孤信東伐,趙肅率宗人為之鄉道。魏孝武西遷,猗氏樊、王二姓舉兵,為東魏所誅。《周書·儒林樊深傳》。
此等雖順逆不同,而其隱若敵國則一。南北疆場,一彼一此,亦多有此等豪族,參與其間,非盡恃兵力也。又有保險劫掠,行同盜賊者。
《宋書·朱齡石傳》:遷武康令。喪亂之際,武康人姚系祖,招聚亡命,專為劫盜。所居險阻,郡縣畏憚不能討。齡石至縣,偽與親厚,召為參軍。系祖恃其兄弟徒黨強盛,謂齡石必不敢圖己,乃出應召。齡石潛結腹心,知其居止途徑。乃要系祖宴會,叱左右斬之。率五人馳至其家,掩其不備。悉斬系祖兄弟,殺數十人。自是一郡得平。
《魏書·李仲琁傳》:為弘農大守。先是宮、牛二姓,阻險為害。仲琁示以威惠,並即歸伏。
《薛辨傳》:河北郡帶山河路多盜賊。有韓、馬兩姓,各二千餘家,恃強馮險,最為狡害。劫掠道路,侵暴鄉閭。
《酷吏傳》:靈丘羅思祖,宗門豪溢,家處險隘,多止亡命,與之為劫。顯祖怒之,戮其家。思祖宗黨,相率寇盜。
《北史·宋隱傳》:弟子世良,拜清河大守。郡東南有曲堤,成公一姓,阻而居之,群盜多萃於此。人為之語曰:「寧度東吳會稽,不歷成公曲堤。」世良施八條之制,盜奔他堤。此等皆地方之大害。梁、陳間諸割據者,亦不過此等人中之佼佼者耳,讀第十三章第六、七、八節可知也。
然此等巨族,究為特異之象,以大勢論之,則仍日趨於分。《晉書·刑法志》言:魏世製法,「除異子之科,使父子無異財也」。《宋書·周朗傳》:朗上書言:「今士大夫之家,父母在而兄弟異計,十室而七矣;庶人父子殊產,亦八家而五矣。甚者危亡不相知,饑寒不相恤。又嫉謗讒害,不可稱數。宜明其禁,以革其風。」可見時人疾惡分異之烈。然參考史事,則宗族之能同居者實少。
兄弟白首不分異,業已侈為美談;《北史·甄琛傳》:與弟僧林,誓以同居沒齒。《山偉傳》:偉弟少亡,偉撫家訓孤,同居二十餘載,恩義甚篤。《周書·崔謙傳》:與弟諶特相友愛。雖復年事並高,名位各重,所有貲產,皆無私焉。《寇俊傳》:兄祖訓、祖禮及俊,並有志行,閨門雍睦,白首同居。觀此等亦侈為美談,知當時兄弟同居者已少。群從同居者更寡;《晉書·忠義傳》:嵇紹與從子含等五人共居,撫恤如所同生。《魏書·韓麒麟傳》:孫子熙,少孤,為叔顯宗所撫養。及顯宗卒,子伯華又幼,子熙友愛,等於同生。長猶共居,車馬貲財,隨其費用,未嘗見於顏色。《北史·辛紹先傳》:孫少雍,妻王氏,有德義。少雍與從弟懷仁,兄弟同居。懷仁等事之甚謹。閨門禮讓,人無間焉。又《寇俊傳》:篤於仁義。期功之中,有孤幼者,衣食豐約,並與之同。
其更廣於此者,則真如鳳毛麟角矣。宗族百口,累世同居者,多見諸史《孝義》《節義》等傳。此外如《晉書·儒林傳》:氾毓,奕世儒素,敦睦九族。客居青州,逮毓七世,時人號其「兒無常父,衣無常主」。《北史·許彥傳》:曾孫子恂,閨門雍睦,三世同居。《周書·辛威傳》:家門友義,五世同居。
而好生分及不能相恤之事則甚多。
《南史·袁粲傳》:粲幼孤,祖哀之,名之曰愍孫。伯叔並當世榮顯,而愍孫饑寒不足。
《魏畫·裴伯茂傳》:伯茂先出後其伯仲規,與兄景融別居,景融貧窘,伯茂了無振恤,殆同行路。
此猶在平時,其在流離顛沛之中者:《李寶傳》:李氏自初入魏,人位兼舉,因沖寵遇,遂為當世盛門。而仁義吉凶,情義淺薄。期功之服,殆無慘容。相視窘迫,不加拯濟。此猶曰李氏入魏,即蒙恩寵也。韋子粲闔門誅滅,入魏獲存者,惟子粲與弟道諧二人,而粲富貴之後,遂捐棄道諧,令其異居。所得廩祿,略不相及。當時於此等事,不惟輿論群相責難,即法律亦或加以懲處。
如《魏書·島夷傳》言:蕭鸞宣德大仆劉朗之,游擊將軍劉璩之,坐不贍給兄子,使其隨母他嫁,免官禁錮是也。然究何益哉?生分之俗,南方較北方為甚。
《魏書·裴叔業傳》云:叔業兄子子植,雖自州送祿奉母及贍諸弟,而各別貲財,同居異爨,一門數灶,蓋亦染江南之俗也,是其證。
《晉書·隱逸傳》:陶潛與子書曰:「雖不同生,當思四海皆弟兄之義。鮑叔、敬仲,分財無猜,歸生、伍舉,班荊道舊,遂能以敗為成,因喪立功。他人尚爾,況共父之人哉。」可見其強相維繫,懍乎若朽索之馭六馬矣。
《南史·蔡興宗傳》:父廓,罷豫章郡還,起二宅。先成東宅,以與兄軌。軌罷長沙郡還,送錢五十萬,以裨宅直。興宗年十一,白母曰:「一家由來,豐儉必共,今日宅直,不宜受也。」母悅而從焉。軌深有愧色。謂其子淡曰:「我年六十,行事不及十歲小兒。」此事不足見時人之能共豐儉,正足見其習於分異耳。然謂北方能不分異者,亦非其實。楊昱第六叔早喪,有一男六女。及終喪,妻元氏請別居。昱父椿,集親姻泣謂曰:「我弟不幸早終。今男未婚,女未嫁,何便求別居?」不聽,崔挺三世同居,門有禮讓,於後頻直飢年,亦卒分析。義門如此,況在恆人?
《北史·薛慎傳》:保定初,出為湖州刺史。蠻族昏娶之後,父母雖在,即與別居。慎乃親自誘導,示以孝慈。並遣守令,各喻所部。有數戶蠻,別居數年,遂還侍養;及行得果膳,歸奉父母。慎以其從善之速,具以狀聞。有詔蠲其賦役。於是風化大行,有同華俗。
又《儒林·樂游傳》:授湖州刺史。人多蠻左,未習儒風。蠻俗生子長大,多與父母異居。遜每加勸導,多革前弊。當時蠻左,實多華人,具見第十六章第二、第六節。此蓋仕宦之家,親族多互相依倚,平民之多田產者,亦能聚族而居,其貧苦者則不然,非關華夷之異也。
《隋書·食貨志》言:山東承齊俗,避役惰游者十六七。四方疲人,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高祖令州縣大索、貌閱。戶口不實者,正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為戶頭,以防容隱。既狃於成見而責其合,又利其賦役而迫之分,狐埋狐搰,謂之何哉?
其以敦睦稱者,又或別有所為。
《晉書·儒林傳》:范隆生而父亡。年四歲,又喪母。單孤無緦功之親。疏族范廣,愍而養之。迎歸教書。為立祠堂。隆奉廣如父。
《周書·薛憕傳》:河東汾陰人也。曾祖弘敞,值赫連之亂,率宗人避地襄陽。孝昌中,杖策還洛陽。先是憕從祖真度,與族祖安都,擁徐、兗歸魏。其子懷俊,見憕,甚相親善。
《北史·獨孤信傳》:子羅,為高氏所囚,及信為宇文護所誅,羅始見釋。寓居中山,孤貧無以自給。齊將獨孤永業,以宗族故,哀之,為買田宅,遺以資畜。此等似乎甚厚。
然《宋書·王懿傳》言:北土重同姓,並謂之骨肉。有遠來相投者,莫不竭力營贍。若不至者,以為不義,不為鄉里所容。懿聞王愉在江南,是大原人,乃往依之,愉禮之甚薄。則其相周恤,特迫於人言耳,非出本心也。
《北史·胡叟傳》:卒,無子,無家人營主凶事。胡始昌迎殯之於家,葬於墓次,即令弟繼之襲其爵。叟與始昌雖宗室,性氣殊詭不相附。其存,往來甚簡。及亡而收恤甚厚。議者以為非敦哀疏宗,或緣求利品秩也。可謂肺肝如見矣。劉昶令袁宣與其府諮議參軍袁濟為宗,宣時孤寒,甚相依附。及翻兄弟官顯,與濟子洸、演,遂各陵競。洸等乃經公府以相排斥。以利合者,固無以善其終也。然後知社會演進之大勢,終不可逆也。
語曰:「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此由古所謂忠臣者,多盡力於一人一姓,而古所謂國者,本與家同物,特大小有殊而已。至於後世,則國之與家,性質大異。盡忠於國者,非當異族馮陵之際,以國家為民族之藩衛,視君主為主權之表徵;則廑己飢己溺之懷,思得政權以遂其拯民於塗炭之志。
若此者,知識既高,願力亦大,豈僅盡心於一小摶體者之所知?不寧惟是,小摶體之利害,往往與大摶體不相容。顧慮身家之念重,盡忠君國之義自輕。趙氏翼嘗譏:「江左高門大族,雍容令仆,裙屐相高。與時推遷,自保家世。朝市革易,而我之門第如故。」《廿二史劄記·江左世族無功臣》條。所以致此,雖其道多端,然家室之累,實其大者。然則即以忠君舊義論,篤於宗族者,亦未必遂可託孤寄命矣。
不寧惟是,行以中庸為貴,而流俗之所稱美者,則大抵非行庸德、謹庸言之徒。吾嘗見居喪盡禮,有過恆人,而性情乖戾,為鄉里所患苦者矣。高宗,殷之賢王也。《記》稱之曰:「繼世即位,而子良於喪,當此之時,殷衰而復興,禮廢而復起。」然實殺孝己。與寵姜女而替大伯之古公,溺驪姬而殺申生之晉獻正相類。此中消息,殊耐尋思。特非方內之士所敢道耳。《魏書·裴叔業傳》:叔業孫譚,粗險好殺。然孝事諸叔,盡於子道,國祿歲入,每以分贍,世以此稱之。古今人情,固不甚相遠也。
凡大族,能歷時稍久者,必自有其法度。《陳書·王瑒傳》云:瑒兄弟三十餘人,居家篤睦。每歲時饋遺,遍及近親。敦誘諸弟,並稟其規訓。《魏書·盧玄傳》言:玄子度世,及孫淵、昶,並循父風。父母亡後,同居共財。自祖至孫,家內百口。在洛時有飢年,無以自贍,然尊卑怡穆,豐儉同之。親從昆弟,常旦省謁諸父,出坐別室,至暮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