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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齊梁興亡 第一節 齊武文惠猜忌殺戮

2024-10-08 17:19:48 作者: 呂思勉

  凡朝代之革易,其力有自外至者,亦有自內出者。自外至者,非敵國則亂民,往往殺人盈城,殭屍蔽野。然操政權者既悉易其人,政事之改觀自易。自內出者,恆為前代之權臣。望實既歸,托諸禪讓。市朝無改,宗社已移。兵燹之災,於茲可免。

  然人猶是人,政猶是政,欲望其除舊布新則難矣。故以社會之安寧論,革易自內者較優,以政治之改革論,革易自外者較善也。蕭齊一代之事跡,幾與劉宋孝建以後無殊,則足以證吾說矣。

  齊高帝代宋後,四年而崩。大子賾立,是為世祖武皇帝。

  高帝十九男:長武帝。次為豫章文獻王嶷。與武帝同母,且有賢名。高帝創業之際,亦嘗出作方州,入參密計。

  《南史·荀伯玉傳》云:建元元年,為豫章王司空諮議。時武帝居東宮,自以年長,與高帝同創大業,朝事大小,悉皆專斷多違制度。左右張景真,偏見任遇,又多僭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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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帝拜陵還,景真白服乘畫舴艋坐胡床,觀者咸疑是大子。內外只畏,莫敢言者。驍騎將軍陳胤叔,先已陳景真及大子前後得失。伯玉因武帝拜陵之後密啟之。上大怒。豫章王嶷素有寵。政以武帝長嫡,又南郡王兄弟並列,文惠大子,初封南郡王。故武帝為大子。

  至是,有改易之意。武帝東還,遣文惠大子、聞喜公子良宣敕詰責。並示以景真罪狀,使以大子令收殺之。胤叔因白武帝,皆言伯玉以聞。武帝憂懼,稱疾月余日。上怒不解。晝臥大陽殿。王敬則直入叩頭,啟請往東宮以慰大子。高帝無言。

  敬則因大聲宣旨往東宮,命裝束。又敕大官設饌。密遣人報武帝令奉迎。因呼左右索輿。高帝了無動意。敬則索衣以衣高帝,仍牽上輿。遂幸東宮。召諸王宴飲。因游玄圃園。高帝大飲,賜武帝以下酒,並大醉。盡歡,日暮乃去。

  是日無敬則,則東宮殆廢。高帝重伯玉盡心,愈見信使。掌軍國密事,權動朝右。武帝深怨伯玉。高帝臨崩,指伯玉以屬。武帝即位,伯玉憂懼。上聞之,以其與垣崇祖善,崇祖田業在江西,慮相扇為亂,加意撫之,伯玉乃安。永明元年,與崇祖並見誣伏誅。而胤叔為大子左率。

  《崇祖傳》曰:武帝即位,為五兵尚書,領驍騎將軍。初豫章王有盛寵,武帝在東宮,崇祖不自附。及破魏軍,建元二年。詔使還朝,與共密議。武帝疑之,曲加禮待。酒後謂曰:「世間流言,我已豁懷抱,自今已後,富貴見付也。」崇祖拜謝。及去後,高帝復遣荀伯玉敕以邊事。受旨夜發,不得辭東宮。武帝以為不盡誠,心銜之。

  永明元年,詔稱其與荀伯玉構扇邊荒,誅之。又《江謐傳》曰:齊建元元年,位侍中。既而驃騎豫章王嶷領湘州,以謐為長史。三年,為左戶尚書。尋遷掌吏部。

  高帝崩,謐稱疾不入。眾頗疑其怨不豫顧命。武帝即位,謐又不遷官,以此怨望。時武帝不豫,謐詣豫章王嶷,語間曰:「至尊非起疾,東宮又非才,公今欲何計?」武帝知之,出謐為南東海大守。未幾,使御史中丞沈沖奏謐前後罪惡,請收送廷尉。詔賜死。

  《嶷傳》言:建元中,武帝以事失旨,帝頗有代嫡之意,而嶷事武帝,恭悌盡禮,未嘗違忤顏色,故武帝友愛亦深。蓋高、武同起艱難,高帝鑑於宋代之所以亡知骨肉相爭,為禍至烈,故不敢輕於易儲;觀下以長沙王晃屬武帝語可見。而嶷亦小心謹慎,初雖或有奪宗之謀,繼以知難而退,無足畏忌故得以榮祿終也。

  高帝第三子臨川獻王映,史稱其善騎射,解聲律,應接賓客,風韻韶美,其性質蓋近乎文,亦不足忌。

  第四子長沙威王晃,少有武力。為豫州刺史,嘗執殺其典簽。史稱高帝臨崩,以晃屬武帝,「處以輦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以晃為南徐州刺史。入為中書監。時諸王蓄仗,在京都者,惟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為禁司所覺,投之江中。帝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嶷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白象,晃小字也。上亦垂泣。

  高帝大漸時,戒武帝曰:「宋氏若不骨肉相屠,他族豈得乘其衰弊?汝深戒之。」故武帝終無異意。然晃亦不被親寵。當時論者,以武帝優於魏文,減於漢明。自此以下諸弟,年皆幼,更不足忌矣。

  然當時待藩邸頗嚴急。諸王不得讀異書,五經之外,惟得看孝子圖而已。又制諸王年未三十,不得娶妾,皆見《南史·齊高帝諸子傳》。其為納之軌物邪?抑節其蕃育?未可知也。要之一時之人心,不易驟變,故武帝雖鑑於宋氏之滅亡,勉自抑制,然其於諸弟,終不能泯其猜忌之心也。

  武帝之猜忌,亦見之於異姓之臣。垣崇祖既死,復殺張敬兒。永明元年,五月。

  案敬兒在南北朝武人中,最為貪殘好殺,沈攸之反,遣使報敬兒。敬兒勞接周至,為設酒食。謂之曰:「沈公那忽使君來?君殊可念。」乃列仗於聽事前斬之。

  及攸之敗,其留府司馬邊榮見敬兒。敬兒問曰:「邊公何不早來?」榮曰:「沈公見留守,而委城求活,所不忍也。本不蘄生,何須見問?」敬兒曰:「死何難得?」命斬之。泰山程邕之,素依隨榮,至是,抱持榮曰:「與邊公周旋,不忍見邊公前死,乞見殺。」兵不得行戮,以告敬兒。敬兒曰:「求死甚易,何為不許?」先殺邕之,然後及榮。其至江陵也,誅攸之親黨,沒入其財物數十萬,悉以入私。在雍貪殘。人間一物堪用,莫不奪取。於襄陽城西起宅聚物貨,宅大小殆侔襄陽。又欲移羊叔子墮淚碑,於其處置台。綱紀諫曰:「羊大傅遺德,不宜遷動。」敬兒曰:「大傅是誰?我不識也。」以此等人蒞民,民之受其荼毒,不待言矣。

  至此死晚矣。然武帝謂其招扇群蠻,規擾樊、夏,敬兒時為內任。妄設征祥,潛圖問鼎:則莫須有之辭也。

  高、武艱難創業,所期望於後嗣者至深。武帝子文惠大子長懋,當武帝鎮盆城時,即使之勞接將帥。時年二十。事寧遣還都,高帝又命通文武賓客。敕出行日城中軍悉受節度。將受禪,以襄陽兵馬重地,不欲處他族,出為雍州刺史。

  會北虜南侵,上慮當出樊、沔,建元二年,乃征為中軍將軍,置府,鎮石頭。武帝即位,立為大子。

  大子善立名尚。禮接文士,蓄養武人,皆親近左右,布在省闥。與同母弟竟陵文宣王子良,俱好釋氏,立六疾館以養窮民。而性頗奢麗。宮內殿堂,皆雕飾精綺,過於上宮。開拓玄圃園,與台城北塹等。其中起土山、地閣。樓觀、塔宇,窮極奇麗。費以千萬。多聚奇石,妙極山水。

  慮上宮望見,乃傍門列修竹,內施高鄣。造游牆數百間,施諸機巧,宜須鄣蔽,須臾成立,若應毀徹,應手遷徙。善制珍玩之物。織孔雀毛為裘,光採金翠,過於雉頭遠矣。以晉明帝為大子時立西池,乃啟武帝,引前例,求於東田起小苑。上許之。

  永明中,二宮兵力全實,大子使宮中將吏,更番役作。營城包巷,制度之盛,觀者傾都。上性雖嚴,多布耳目,大子所為,無敢啟者。後上幸豫章王宅,還過大子東田,見其彌互華遠,壯麗極目。大怒,收監作主帥。大子懼,皆藏匿之。由是見責。

  大子素多疾,體又過壯,常在宮內,簡於遨遊。玩弄羽儀,多所僭擬。雖咫尺宮禁,而上終不知。十一年,薨。年三十六。武帝履行東宮,見大子服玩過制,大怒,敕有司隨事毀除,以東田殿堂為崇虛館。

  《南史·豫章王嶷傳》云:嶷薨後,忽見形於沈文季,曰:「我未應便死,皇大子加膏中十一種藥,使我癰不瘥;湯中復加藥一種,使利不斷。吾已訴先帝,先帝許還東邸,當判此事。」因胸中出青紙文書示文季,曰:「與卿少舊,因卿呈上。」俄失所在。

  文季秘而不傳,甚懼此事。少時,大子薨。據《本紀》:嶷薨於永明十年四月,大子薨於十一年正月。說雖不經,亦可見大子之猜忌矣,而魚服侯子響之事,遂為亡齊之本。

  子響,武帝第四子。豫章王嶷無子,養子響。後有子,表留為嫡。有司奏子響宜還本。乃封巴東郡王。子響勇力絕人。初為豫州刺史,後為江州,永明七年,遷荊州。

  子響少好武。居西豫時,自選帶仗左右六十人,皆有膽干。至鎮,數在齋內殺牛、置酒,與之聚樂。令內人私作錦袍、絳襖,欲餉蠻交易器仗。長史劉寅等連名密啟。上敕精檢。寅等懼,欲秘之。子響聞台使至,不見敕,召寅及司馬席恭穆,諮議參軍江愈、殷曇粲,中兵參軍周彥,典簽吳修之、王賢宗、魏景淵殺之。

  上聞之,怒。遣衛尉胡諧之,游擊將軍尹略,中書舍人茹法亮領齋仗數百人,此據《宋書》。《南史》作羽林三千。檢捕群小。敕子響:「若束手自歸,可全其性命。」

  《齊書》云:諧之等至江津,築城燕尾洲。胡三省曰:在江津西,江水至此合靈溪水。遣傳詔石伯兒入城慰勞。子響曰:「我不作賊,長史等見負,今政當受殺人罪耳。」乃殺牛、具酒饌響台軍。而諧之等疑畏,執錄其吏。

  子響怒,遣所養數十人收集府州器仗。令二千人從靈溪西渡,刻明旦與台軍對陣南岸。子響自與百餘人袍騎將萬鈞弩三四張宿江堤上。明日,凶黨與台軍戰。子響於堤上放弩,亡命王沖天等蒙楯陵城。台軍大敗。尹略死之。官軍引退。上又遣丹陽尹蕭順之領兵繼至。子響部下恐懼,各逃散。子響乃白服降。賜死。時年二十二。

  《南史》則云:諧之等至江津,築城燕尾洲。子響白服登城,頻遣信與相聞,曰:「天下豈有兒反?身不作賊,直是粗疏,今便單舸還闕,何築城見捉邪?」尹略獨答曰:「誰將汝反父人共語?」子響聞之,惟灑泣。又送牛數十頭,酒二百石,果饌三十輿。略棄之江流。子響膽力之士王沖天不勝忿,乃率黨渡洲攻台軍,斬略,而諧之、法亮,單艇奔逸。

  上又遣丹陽尹蕭順之領兵繼之。子響即日將白衣左右三十人乘舴艋中流下都。初順之將發,文惠大子素忌子響,密遣不許還,令便為之所。子響及見順之,欲自申明,順之不許,於射堂縊之。及順之還,上心甚怪恨。百日於華林為子響作齋,上自行香,對諸朝士嚬蹙。及見順之,嗚咽移時。左右莫不掩涕。

  他日,出景陽山,見一猿,透擲悲鳴。問後堂丞:「此猨何意?」答曰:「猨子前日墮崖致死,其母求之不見,故爾。」上因憶子響,歔欷良久不自勝。順之慚懼成病,遂以憂卒。案子響擊敗台軍之事,恐當以《齊書》之言為真。

  《茹法亮傳》云:子響殺僚佐,上遣軍西上,使法亮宣旨慰勞,安撫子響。法亮至江津,子響呼法亮,法亮疑畏不肯往。又求見傳詔,法亮又不遣。故子響怒,遣兵破尹略軍。然則激變之咎,實在法亮,特尹略已死,無可質證,乃以罪歸之耳。至於遣破台軍,則發蹤指示,自由子響,《南史》舉其罪而蔽諸王沖天,又諱飾之辭也。

  《齊書》亦云:上憐子響死,後游華林園,見猿對跳子鳴嘯,上留目久之,因嗚咽流涕,則《南史》所云上有憾於蕭順之者自真。順之蓋非良死?梁武篡齊,固與報父仇無涉,然其助明帝以傾武帝之嗣,則不能謂非復仇一念使然也。爭奪相殺之禍,推波助瀾,至於如此,可驚,亦可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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