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皇帝的千萬白銀借條
2024-10-08 17:01:40
作者: 冷兵器研究所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明朝到了中後期,因為沒錢沒馬,導致邊防無力,蒙古人屢屢犯邊,後金人趁機崛起。但奇怪的是,當時大明帝國負責養軍馬的部門其實很有錢,甚至都能借給萬曆皇帝上千萬兩白銀。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而這其中,也引申出一個新的「老問題」,為什麼中原王朝總是受困於戰馬問題呢?中原王朝就不能在自己領土上養好軍馬嗎?
故事要從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說起。當時,明神宗向太僕寺借錢15萬兩給邊防軍人開工資,少卿李思孝給神宗回了一封奏摺:
您萬曆十八年(1590年)打蒙古,向太僕寺借了160萬兩銀子;打倭寇,借了560萬兩;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發邊防軍工資,借了50萬兩;平楊應龍借了33萬兩;四年前發軍餉借了我們老庫20萬和流動資金30萬;三年前又借了30萬;先前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您一下借了100萬兩銀子發邊防軍拖欠的工資。這加起來,您從太僕寺借走了983萬兩銀子。同年皇子結婚又借了35萬兩;四年前光祿寺奉您的旨意借走了37萬。皇上,您從太僕寺借走了上千萬兩銀子了!現在太僕寺里總共就剩27萬兩銀子了,您又要借15萬?我們太僕寺年景好的時候,一年總共也就收個40萬兩。我們太僕寺的錢可是用來買馬的。沒錢,就沒馬。您這麼玩兒,要是有點邊事,臣變不出錢,更變不出馬來。
神宗十分感動,然後回覆:既然李少卿這麼能算,那就把小錢也一併算了吧。什麼蜀王、肅王上貢後應領的賞賜,也一併都由太僕寺出了。
這個故事裡的「太僕」是一項古老的官職,根據《禮記》,周朝就有此官職。到明代,太僕寺是專管民間馬匹繁殖、餵養、輸送、分派的部門。那為什麼這個部門如此有錢,還要為皇帝的開支買單?
事情又要從明初說起。軍馬匱乏一直十分困擾明太祖朱元璋和永樂帝朱棣的軍事擴張行動,為此,明廷設計了一套馬政系統,核心就是把馬作為賦稅從自耕農身上徵收上來。一共有三種具體辦法:按戶口比例征馬(戶馬),按人頭比例征馬(種馬),以及按土地多少征馬(寄養馬)。這三種方法誕生時間有先後,但不是互相替代的關係。很長一段時間,三種辦法同時存在,而且長江南北執行的標準不一樣。比如洪武初年,江北是一戶養一匹馬,江南則是十一戶養一匹馬。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放寬到江北五戶養一匹馬。到永樂年間,變成江北五口人養一匹馬,江南十一口人養一匹馬。
明太祖原本的計劃是由國家下發馬駒,個人領到馬匹後,每年上交小馬一匹,四年上交三匹馬。交不上要罰款,交上去的馬匹點驗不合格國家不收,也不給補貼。運輸也要馬戶自己解決,國家補貼點運輸途中的消耗,但需要驗過了才給補貼。
對於馬戶來說,這簡直是國家強制發放的年利率百分之百的高利貸,馬養得越好高利貸就越重。而且明太祖雖然給馬戶免過糧,但是並沒有明確規定全國的馬戶們養馬上交後能減免多少錢糧徭役,於是官吏們就壓迫馬戶,讓他們又養馬又交錢糧。
養馬需要大面積的草場,隨著戰爭的平復和國家經濟的恢復,在傳統農耕區大面積鋪開養馬在經濟上極不合算。馬確實比糧食貴,可是貴重的馬匹又並不是每年都能生小馬。這馬不能用於日常生活,專門用於上稅,長途跋涉的飼料和照顧都得馬戶出錢,時間成本和飼養成本加在一起,遠遠比國家發的補貼要高。而且各地方官面臨沉重的賦稅徵收壓力,肯定是傾向於治下種田交稅的人越多越好,交稅能力越強越好。
明代馬政的管理體系是太僕寺—群牧監—群—養馬民戶。雖然這些監、群設立在各府州地域之內,但管理則是獨立的,與當地府、州、縣並不存在隸屬關係;地方官治下的民戶至少十分之一、至多五分之一都不歸自己直接管轄。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差事,除了收到馬的兵部以外,幾乎所有官員都討厭。因此,每一次馬政改革,兵部都投反對票。在此基礎上,地方豪強對草場用地侵占完全不是個事兒。發展到後來,每次朝廷「整理馬政」,在涉及草場時都變成堅決「確權」,但是不要求恢復草場,只要求侵占者繳納侵占後應該繳納的租金,相當於變相承認草場使用性質的改變。
嚴苛的馬政到底有沒有效果?有,而且成效非常顯著。永樂十九年(1421年)後,馬匹數量達到百萬以上,諸年平均增長率接近20%。但由於永樂帝的馬匹徵收太狠了,他一死,即位的仁宗朱高熾就出台了「舒緩」民力的寬仁政策,如對交不上馬匹的馬戶減免積欠等。往後歷代皇帝都或多或少地出於體恤民力的考慮,降低養馬民戶的數量和養馬負擔的積欠。老百姓得以喘息,可馬政就荒廢了。養馬民戶越少,交的罰款越多,馬就越少。靠民間力量養馬的政策,最終變成了馬政和民政的零和遊戲。
在一共只有六年的隆慶朝,蒙古和明朝達成了和平協議「俺答封貢」,與明朝約定搞白名單貿易,大明用鐵鍋等生活資料換蒙古的馬,每年有一萬多匹馬可以換。這樣一來,大明朝在內地農耕區養馬的人地矛盾和官僚之間的矛盾,就有了解決的契機。從萬曆九年(1581年)開始,由張居正做主,所有散給單戶飼養繁殖的馬匹全部就地轉賣,轉賣之後的銀子上交太僕寺。馬戶的編制還留著,但是由原來的交馬改為交銀子。江北按照田地畝數養馬的政策依然保留,仍然每年交馬,算是改革留個尾巴,避免以後拿著銀子卻買不到馬。
原本大量吞吃經費的太僕寺就這樣忽然坐擁大量經費,最高時積攢了一千萬兩銀子在手裡。當時大明朝的稅務體系四面漏風,效率低下得就像口渴時用湯勺喝水,太僕寺專款「馬價銀」,就像一口盛滿香茶的天降茶缸。所以就出現了前文所說的這一幕。全國各地用錢的窟窿全部指望太僕寺的買馬錢救命,賑災、軍費、犒賞,連皇帝賞賜藩王的三百兩銀子都得太僕寺出錢,甚至變成了慣例,皇帝理直氣壯借錢,理直氣壯地不還錢。
要是錢能買到太平那也是件美事。然而大明把應該徵收的實物折成了銀子,物資流通效率並沒有上一個台階,賦稅貨幣化便宜的是中間經手的官吏,馬政也是如此。本來錢應該用於向蒙古買馬,可是錢流到了邊關後,被邊關將領「截胡」了。邊將們先於大明把蒙古的馬買到手,武裝自己和自己的家丁後,再讓蒙古把剩下的馬賣給大明,然後急切地把馬整死,再更加急切地向中央政府報告「邊關告急」,讓趕緊送錢送馬來。於是,明末的文書中屢次出現「邊將不惜馬」。真不是不珍惜,而是不珍惜國家送過去的馬,他們自己倒騰到手的好馬那可是寶貝得緊。好馬和他們的精銳家丁是邊將說話的底氣、發家的本錢。
大明馬政的癥結是皇帝寄希望於百姓既承擔賦稅又承擔防務。這個在小國寡民的地方割據政權環境下是可以成立的,放到大一統的國家就顯得浪費極大,得不償失。那直接建立軍馬場,由專人專門解決問題行不行呢?這個大明也嘗試過。大明曾經設立過「行太僕寺」和「苑馬寺」,這就是大明的軍馬場。
大明在設立「寄養馬」制度的一開始就定下規矩,只要保證北邊常年有兩萬匹馬的存量,其他一切都好說,幾戶幾口養一匹馬都可以商量。但是軍馬場設立後,有司人員地位過於低下,而且財權和人事任免權全都不在手上,朝廷對草場侵占依然漠不關心,導致後來太僕寺有的「病」軍馬場也全都有,太僕寺的「藥」軍馬場卻全都沒有(1),於是行太僕寺和苑馬寺最終被合併到太僕寺內了。
總之,寄養馬的制度初衷很好,但仍然沒有解決馬政和民政搶奪民眾管理權的問題。所以折騰到萬曆末年,民窮財盡,太僕寺手裡既沒有掌握馬匹,銀子也全都拆借一空。
明代太僕寺的興衰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視角,那就是農耕大一統政權的馬政在古代中國的地緣政治語境下幾乎是無解的。在農耕的核心區不是不能養馬,但是養馬顯然是不合算的,而且對內鎮壓也用不到這麼多馬匹;面對北方遊牧民族,大帝國不論是攻還是守,需要的馬匹都很難在自己的財稅腹地解決。強行解決就會極大損傷帝國的國本,即自耕農的數量。最佳方案其實是和草原民族搞好關係,讓草原部落提供馬匹,財稅重地提供兵員、軍餉和馬匹飼料。可如果草原部落和中央王朝的關係好到馬匹予取予求,帝國也就不會需要這麼多馬匹,馬政還是搞不下去,這其實就成了個死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