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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節 其他誤解

2024-10-08 14:36:57 作者: (奧)漢斯·格羅斯

  現代心理物理學的定量方法也許可以對上述錯誤概念和誤解進行精確實驗測定,但尚不成熟,沒有任何實用價值。因為它需要在人為的條件下發生作用,所以其結果僅對人為條件產生價值。馮特試圖簡化設備,並將實驗與現實生活聯繫起來。但是,從心理實驗室到生活中的事物還有很遠的距離。關於誤解情況當然是這樣的,即大多數發生在我們聽不清楚別人在說什麼,並用自己的想法對之進行補充。在這裡誤解並不是語言上的問題,因為單詞並沒有被弄錯。誤解的根源在於沒有理解我們聽到的東西,並且採用了錯誤的解釋。有時候我們可能通過簡單的解釋,無須聽清每一個詞就能完全理解一個演說家的演說內容,但是,這些補充內容的正確性總是值得懷疑,這不僅由於每個人的教育背景和性格有差異,還有當時的條件和傾聽者的態度,都有著很大的不同。最糟糕的一點就是沒有人可能意識到他已經做出了某些解釋。然而,我們不僅在傾聽的過程中這樣做,在看的過程中也是這樣做。在遠處的屋頂上我看到四個白色的球,它們到底是什麼並不能確定。當看著它們的時候,我觀察到其中一個伸出了頭和尾巴,還拍了拍翅膀等等,我立刻想:「哦,那是四隻鴿子。」現在,也許它們是四隻鴿子,但是我有什麼理由可以解釋和概括一隻鴿子的行為呢?毫無疑問,在這種情況下我很難犯錯誤。但有許多情況不是很明顯,也被人自行進行了理解,這種時候誤解就會產生。有一次,我和妻子在車廂的座位上看到一位火車站的煙囪清掃工。當他彎下腰尋找一枚丟失的硬幣時,我那眼睛近視的妻子大聲喊道:「看看那隻漂亮的紐芬蘭狗。」對於一個眼睛近視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可以想像的錯覺,但我太太是根據什麼把人判斷成了紐芬蘭狗,而且還是一隻漂亮的狗呢?泰納用一個孩子的故事講述了類似的過程,孩子問母親為什麼要穿一件白色的連衣裙。母親說要去參加一場聚會,為此不得不穿上節日盛裝。在那之後,每當這個孩子看到別人穿著綠色、紅色或其他任何顏色的節日盛裝時,都會喊道:「哦,你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啊!」我們成年人也會這麼做。正如邁農所說的,我們把同一性和約定俗成的東西混為一談。我們假如能把這句話牢記在心,將會免於許多錯誤和誤解。

  一個簡單卻在心理層面很重要的遊戲說明了我們做事情是多麼的頻繁和倉促。問問身邊的人四點鐘和六點鐘在手錶是什麼樣子的,讓他畫出來。每個人都平靜地畫四點鐘和六點鐘(IV 和VI),但如果看你的手錶,你會發現四點鐘看上去是這樣的,IIII,並且可能根本就沒有六點鐘。這就提出了一個被忽略的問題:「如果沒有看到數字,那麼在看表的時候我們會看到什麼呢?」還有另一個問題:「我們是不是對一切事物都犯了如此美麗的錯誤?」

  我斷言只有已經畫出來的被看到的東西是可靠的。我父親要求美術老師不要教我畫畫,而要教我觀察。我的老師沒有讓我模仿,而是給我一張多米諾骨牌,然後兩張、三張、一張接一張,然後是一個火柴盒、一本書、一個燭台等等。即使在今天,我也只不過確切地知道我畫的那些東西家裡都有。然而,我們經常要求證人準確地描述他們只見過一次的東西,而且是倉促地要求。

  即使人們經常看到這種情況,地點和時間問題也可能造成很大的困難。關於第一類問題,埃克斯納[85] 舉出了他從格蒙登到維也納的一次旅行為例,在這段旅程中,儘管他對整條道路都很熟悉,但由於道路上的某處急轉彎,他看到朗巴什的一切都顛倒過來。鐵路上的列車、公共建築、河流,一切顯著的地點似乎都在反方向上。如果一列火車在晚上通過鐵路終點站進入一座城市,並且機車連接在列車的尾部,這樣的特點就非常明顯了。在日常生活中,物體的位置變化司空見慣。儘管在白天或夏季已經被觀看了幾百次,一處景觀在夜間或冬季看起來有著很大的差異。如果想記住回去的路,你在路上就要經常環顧四周,特別是在十字路口。起點的不同也可能會對位置的判斷產生干擾。例如,你多次乘坐從A 地到B 地的火車,而你第一次從C 地踏上旅程——這個地方比A 地遠——那麼從A 地到B 地你熟悉的那段路看起來就很不一樣,甚至可能會認不出來。對時間的估計也可能對類似地點的判斷產生相當大的影響。眾所周知,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傾向於減少主觀上出現很大的時間跨度,因此,當一個事件所需的時間超過平常時,它就會在主觀上變短——不僅是整個事件,而且它的每個部分都是如此。以這種方式,事情原來延長了一段明顯很長的時期,現在似乎被壓縮為一段較短的時期。隨後感覺一切都來得太快,增加了我們對事物的陌生感。

  時間差異的情況也一樣。奧普修斯[86] 引用了一個例子:「如果某人有段時間沒有聽到鐘聲或別的任何聲音後再聽到鐘聲,在那段間隔的時間當中是不是有鐘聲存在其實並不是我們關心的問題,因為只要鐘聲響起,我們就可以立刻識別出來,這就足夠了。」當然,這對我們來說已經足夠了,但這是否真實、是否真的是同樣的現象,還是注意到了只有相似性的現象,這是另一個很少被問到的問題。如果這個人或鍾和我們現在重新感覺到的一樣,那麼就會得出這樣的推論:它們一定是持續存在的。我們完全排除了時間的流逝,不自覺地假設有關的實體在整段時間都在現場。一個人只需要觀察證人用於識別物品的速度有多快,例如刀、信、錢包等。接受身份證明和說「是的」,這往往是瞬間的事情。證人很不自覺地以這種方式爭辯說:「我只給了法官一條線索(也許與所討論的不同),現在又有了一條線索,因此這一定是我給他的線索。」事情可能已經有了變化,有些混亂,也許其他證人也提供了類似的東西,這一點都沒有被考慮到。在這方面我們必須再次提防將同一性與約定俗成的東西混為一談。

  最後,我們必須考慮疲勞和其他的刺激條件。每個人都知道深夜讀書看起來是多麼的荒謬,如果第二天再讀就會變得簡單明了很多。同樣地我們在晚上勞累的時候對事物產生的看法,很可能會在隔天早上變成一個極大的誤解。霍普講述了一位醫院實習生的情況,頻繁接電話讓他相當地興奮和疲憊,以至於聽到手錶的滴答聲變成了「噢—醫—生」。經過長時間勞累檢查的證人也處於類似的狀況,在(法庭調查)結束時比開始時知道的東西要少得多。最後他完全誤解了向他提出的問題。當被告受到這樣的訊問,由於疲勞等原因而捲入著名的「矛盾問題」

  時,情況就變得更糟了。如果在對證人或被告長時間的訊問結束時出現「令人信服的矛盾」,最好查明訊問用了多長時間。如果花費的時間很長,矛盾之處就沒什麼意義了。

  

  疲勞現象甚至可能引發對疏忽的懷疑。醫生、受過訓練的護士、幼兒園的女傭、年輕的母親等因對殘疾人和兒童「疏忽」而被定罪,在許多情況下,他們只是因為疲勞出現了「誤解」。正是由於這個原因發生了許多起可悲的案例,其中機器管理員、開關管理員等因疏忽而受到懲罰。如果這種崗位的人員年復一年地連續工作二十三個小時,然後休息七個小時,然後再工作二十三個小時,他就會不可避免地被疲勞和放鬆所壓垮,在這種鬆弛中,信號、警報、電話鈴聲等就會被簡單地誤解。統計數據顯示,事故數量最多的階段出現在一段工作結束時,也就是疲勞最嚴重的時候。但即使不是這樣,也必須提到慢性疲勞。如果某人在緊張的勞動後只有七個小時的休息,那麼一定會有部分疲勞因素。疲勞隨著時間積累,最後積少成多,甚至在工作開始的階段也能發揮影響。社會工作者們對這種情況怨聲載道。長期疲憊不堪的人員處於責任最重大的崗位,當自然規律起作用時,遭到懲罰的就是這些無助的人員。

  與貨幣有很大關係的人員——稅收、郵政、銀行和金庫的工作人員也是如此,他們不得不嚴格地進行單調的工作——貨幣的接收和分配,因此很容易感到疲倦。在這個行業經驗豐富的人向我保證,他們經常在疲勞時拿錢數一數,簽一張收據,然後把錢還給帶來錢的人。幸運的是,他們在接錢者的驚愕中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但是,如果沒有發覺出錯,或者接錢的人很狡猾地帶著錢走了,如果這筆錢數目巨大而且不容易賠償,還有,如果該人員碰巧受到上級的惡劣待遇,在被起訴盜用公款的指控中,他就沒有多少機會申辯[87]。任何情感、任何刺激、任何疲勞都可能使人處於被動,因此他們更不可能保護自己。

  一位著名的柏林精神病學家講述了這樣的一個故事:「當我還是一名精神病院的學生時,總是隨身帶著禁閉室的鑰匙。有一天,我去歌劇院看演出,在劇場的大廳就座。幕間休息時,我走進走廊。回來的時候,我犯了一個錯誤,我看到面前有一扇門,它的鎖和精神病院禁閉室的門鎖是同一款式的,我把手伸進口袋,掏出鑰匙——這把鑰匙正好能插進鎖孔,我突然發現自己走進了一間閣樓。

  現在,難道光憑本能行為就不可能變成竊賊嗎?」當然,如果一個我們都認識的竊賊要講一個這樣的故事,我們幾乎就不該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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