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節 觸覺錯覺
2024-10-08 14:36:40
作者: (奧)漢斯·格羅斯
眾所周知,觸覺的崇高地位使它在某些方向甚至成了視覺的控制器官,孔狄亞克的歷史性嘗試,以觸覺感知到的一切信息仍然似乎是可信的結論。如果要準確地看清所看到的東西,就會自動求助於觸覺的驗證性幫助,從而理解眼睛錯過的東西。因此,我們發現許多視力並不完全可靠的人士(例如年邁的老者、視力發育不完全的孩子、未受過快速觀察教育的人員)依靠觸覺,此外,某些東西只能通過觸摸來確定,如紙、布等的細膩度、儀器的銳度或稜角,或者物體的生硬程度。即使親切地拍拍一隻狗,我們這樣做的部分原因是想看看它的皮毛是否像眼睛看到的那樣光滑細膩;此外我們還想通過觸覺來測試視覺效果。
但是,儘管觸覺是重要而且可靠的,但當它是唯一的感知手段時,也會變得不值得信任。我們絕不能單獨依靠證人完全以觸覺感受為基礎的證詞,而受傷者對於其傷口的時間、受傷方式等方面的陳述也是不可靠的,除非在觸覺之外還親眼看到了這些。我們知道,大多數刀傷和槍傷,也就是危險性最強的傷口,剛開始的時候會被認為感覺不會非常的強烈。對四肢的傷害不是這種刺傷的感覺,而是疼痛,對頭部的打擊傷害通常也是根據疼痛程度來估計的,而且我們對打擊力量的估計也可能是錯的。如果這種力量足以使人失去知覺,那麼它是非常沉重的,但如果沒有產生這種效果,這種打擊力量會被最誠實的目擊者描述得比它實際上更強。考慮到背部、身體側面、甚至上臂等位置受傷的情況,傷者只能給出一般的指示,如果正確地指出了傷口的位置,這也是他後來得知的,但並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根據亥姆霍茲的說法,幾乎腹部的一切知覺都歸因於前腹壁。現在,當某人在一次打架鬥毆中多處受傷,並且肯定地說自己在X 出現時,A 處受傷,Y 擊中他時,B 處受傷等這樣的話,這些事情就很重要。這些認定幾乎都是錯誤的,因為傷者很可能會用過後的疼痛來反向確定受傷時的疼痛。例如,如果某人受了很長但很淺的刀傷和背部的一記深刺,第一處傷可能會給他很強的燒灼感,而後者只會讓他感受到一次沉重的打擊。後來,在案件審理時刀傷的傷口癒合了,不再疼了;但是深入肺部的刺傷卻很危險,引起疼痛和呼吸困難,因此傷者將刺傷帶來的疼痛感算在了刀傷的頭上,而刀傷的疼痛感則變成了刺傷的。
人們對受傷者受到創傷的各種看法是驚人的,我已說服一名具有相當學識和獨創性的警察外科醫生收集大量材料並對之進行解釋。最好的辦法是按照傷口的位置、大小、形狀和重要程度分類,對傷口進行準確的描述,傷者對於受傷時感覺的陳述、癒合的後果,並在最後對傷者真實或不正確的感覺的原因進行解釋性觀察。由於這樣做只具有心理價值,無論傷者是否誠實都無關緊要。我們想知道的是人們對自己感知的看法。是真是假到時候自然會水落石出,其目的是將真實的主觀感受與真實的主觀行為進行比較,甚至有可能概括出某些抽象規則。
有許多例子表明,不受控制的觸碰會導致錯誤的感覺。由於壓力、刺傷或其他接觸到皮膚的方式帶來的錯覺,現代心理物理學已經指出了一大堆錯誤的看法。最著名、最重要的實驗就是那些使用了開放式羅盤的實驗。把它們壓在身體、背部、大腿等不那麼敏感的部位,儘管相距很遠,參加實驗的人總會感覺它們像是一個整體。弗盧諾伊的實驗再次表明,要判斷重量是多麼困難,而這些重量並不是依靠眼睛對它們的形態和外觀的觀察來判斷的。讓50 個人根據重量來判斷十件不同形狀的物體,只有一個人發現它們的重量相同。
同樣,僅僅通過觸碰並不能使我們對身體器官進行適當的控制。蘇利說,在床上,我們可以自由地想像某條腿處於與它實際位置完全不同的位置。讓我從我的《法官調查手冊》中舉出一些類似的例子。如果我們的拇指和食指之間捏著一顆豌豆,雖然它的觸覺形象是通過兩根手指到達大腦的,然而我們能簡單地感覺到。現在,如果我們把第三根手指交叉在第四根手指上,把豌豆夾在這兩根手指的尖端,我們就會真切地感覺到雙重觸覺形象,這是因為手指沒有在它們的慣常位置,因而產生了雙重的效果。從某種角度來看,這種雙重感覺是對的,但當我們很自然地接觸豌豆時,經驗會讓我們感覺到只有一種觸覺。另一個例子是把雙手交叉,掌心向內向上轉動,使左手手指向左轉動,右指向右轉動。在這種情況下,手指的位置都亂了,如果另一個人指著其中一個手指而沒有碰到它,並讓你抬起它,你一般會舉起另一隻手的對應手指。這表明,觸覺並未處於很高的發展階段,一旦失去了長期經驗的幫助,它就需要視覺的輔助作用。因此僅僅通過觸覺來感知並不重要,推理是基於很少和更粗糙的特徵印象做出的。
本書首發ʙᴀɴxɪᴀʙᴀ.ᴄᴏᴍ,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這是通過一項我們過去常玩的老遊戲揭示出來的。它包括把一些無害的東西放到桌子下面(一塊生麵團、粘著剝去皮的濕土豆的一小塊木頭、一隻裝滿沙子的濕手套、一棵甜菜的螺旋狀外皮等)。不管誰拿到了這些東西,卻沒有看到它,他會以為自己拿著一些噁心的玩意兒,就把它扔掉了。他的觸覺只感覺出潮濕、寒冷和活動,也就是爬行動物生命最粗糙的那些特徵,而想像力則把這些塑造成了一隻爬行動物,並引發了隨後的行動。雖然這個遊戲看起來很笨,但從犯罪學的角度來說,它有著教育意義。它表明了觸覺能夠造成難以置信的錯覺。除了關於這種觸覺想像的不足之外,還可能存在特定觸覺的轉移問題。例如,如果螞蟻在我的座位附近忙碌,我馬上就會感覺到有螞蟻在我的衣服裡面爬來爬去;如果我看到一個傷口或者聽到對傷口的描述,那麼我身體的類似部位時常會感到疼痛。顯然,這可能會對情緒激動的證人造成相當大的錯覺。
最後,這種對觸覺的依賴可以補充一個事實,即它只不過被相對地計算出來,而且它的價值隨著個體的不同而變化。我們發現地窖冬天溫暖,夏天寒冷,是因為只感覺到那裡與外部空氣的不同之處,當我們把一隻手放在熱水裡,另一隻手放在冷水中,然後把兩隻手都放在溫水裡,一隻手感到溫水冷,另一隻手感到暖和。在我們的實驗報告中,觸覺的記錄很常見,並且需要不斷地考慮它的不可靠性。
關於疾病的問題,當然還是由醫生來接手。我們只需要提到氯仿、嗎啡、阿托品、曼陀羅素會導致輕微中毒,而且士的寧會增加觸摸器官的敏感性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