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作證的差異條件 專題14 一般差異 第63節 女性——總則1
2024-10-08 14:34:45
作者: (奧)漢斯·格羅斯
參與心理調查的犯罪學家最困難的任務之一是對女性進行判斷[1]。女性不僅僅與男性在身體和心理方面差異巨大,男性也永遠無法徹底地將自己置身於女性的立場。在判斷男性時,犯罪學家面對的是同類,雖然他的年齡、生活環境、教育和品行跟犯罪學家自己完全不同,但同為男性,生理構造依舊是相同的。當犯罪學家對一個年齡比自己大很多的老人進行判斷時,他看到的仍是自己以後可能會變成的樣子,根據自身對這個老人進行想像,只是年齡更大些。當犯罪學家要研究一個男孩時,他知道自己作為男孩的感受和想法。因為我們永遠無法完全忘記態度和判斷,當然,無論多長時間過去——也同樣無法完整地記住它們,同樣也不會輕易地忘記這些態度和判斷是如何形成的。即使犯罪學家面對的是一個青春期前的女孩,他仍然有一些判斷方法,因為這一階段的男孩和女孩的本質差異不至於妨礙他通過對比女孩與自己的童年來做出推斷。
但對於女性的本質,男性卻缺少很好的研究方法。我們無法找到男性與女性的類似之處,如果把女性當成男性的話,結論可能正確,但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會造成刑法上的嚴重錯誤。[2] 我們總是以男性的標準來預估女性的行為和言語,所以總是出錯。女性與男性是不同的,這一點經過了解剖學者、醫生、歷史學家、神學家和哲學家的驗證;每個人都有親身體會。女性與男性的外貌不同,且觀察、判斷、感知、欲望和發揮作用的方式也不同,但是律師懲罰女性犯罪的方式卻與懲罰男性犯罪的方式相同,我們以判斷男性證詞的方式來判斷女性的證詞。當今時代試圖拋開性別差異並追求性別的平衡,但卻忽略了因果關係法在此問題上展現的有效性。男性與女性的身體不同,因此他們的思維肯定也不同。但即便我們理解了這一點,在評估女性時還是會出錯。我們無法獲得對女性的正確認識,因為我們男性永遠無法成為女性,而女性永遠無法告知我們真相,因為她們也無法變成男性。
1 ☆本節是「女性」主題下的起始章節,後面至第69 節都屬於該主題下的內容。——編者注正如一個男性無法了解他和鄰居是否將相同的顏色稱為紅色,男性和女性的精神生活之間毋庸置疑存在差異的根源也永遠無法被發掘。但如果無法學會去了解最根本的女性問題的根源,我們至少可以研究其表現並希望可以在這一課題的難度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搞明白些問題。有一個要點,我可能要提一下,即不科學的經驗可能對此有所幫助。對此我們信賴真正的研究、學者的決定,以及他們在格言、法律差異、使用和諺語中所表達的觀點。我們本能地認為大眾觀點呈現了數百年的經驗,包括男性和女性的經驗。這樣我們可能會假定對個人觀察的錯誤已經儘可能地得到了糾正,並體現了一種平均化的結果。現在,即使這種結果基本都是錯誤的,要麼過高,要麼過低,錯誤也不僅僅是部分的錯誤。如果在一列數字中,最小的是4,最大的是12,平均值為8,如果對個別問題採用了8 這個數值,誤差最多就是4,但絕不可能是8。而如果對個別問題採用4 和12 這兩個數值,誤差可能就是8。通常的看法給了一個平均值,我們至少可以假設如果幾個世紀以來並沒有相關的重大錯誤,那麼無論是常用的規則還是格言都不可能繼續存在。
在各種事項中,普遍的方法相對較為簡單,並沒有進行細緻的區分。對女性採用的一般標準下的評估結果表明,女性僅僅是一種不太有價值的生物。我們發現在多數文明歷史的早期以及當代一些落後的國家和部落中存在這樣的觀念。現在如果我們普遍認為一個種族的文化及其中女性的地位具有相同的衡量標準,那緊接著只會是不斷地研究、揭露女性卑劣這種簡單假設是錯誤的,男性與女性心智的根本差異還是無法確定,並且時至今日,當要求我們對女性的任一方面進行判斷時,這種陳舊的觀念無意識地影響了對女性的評估。因此,我們對未開化及半開化的種族中女性的附屬程度並沒有特別的興趣,但另一方面,了解對我們自身文化具有影響的種族和時代的情況於我們而言並非無關緊要。讓我們迅速回顧一下這些情況。
芬克[3] 和史密斯[4] 匯總的許多經典例子表明古希臘人如何輕視女性,W 貝克爾[5] 認為最重要的是希臘人總把孩子放在首位,並說「τεχναχαιγυναιχα?」(這個女人)。希臘自然法學家希波克拉底和亞里士多德謹慎地稱女性為半個人類,即使是詩人荷馬也持有這種觀點(比如阿伽門農給奧德修斯的建議)。此外,他大談女性散播醜聞和撒謊,而後來歐里庇得斯直接將女性的地位降至最低(比如伊菲琴尼亞)。
東方人也沒有做得更好。中國人斷定女性是沒有靈魂的。伊斯蘭教徒認為女性不能進入天堂,而《古蘭經》(xliii,17)將女性定義為在華麗的服飾和首飾中長大的生物,而且總是準備喋喋不休。《奧斯曼法典》第355 條就是這種觀念延續的體現,根據該法典,兩名女性的證詞與一名男性的證詞效力相同。但即便如此,《古蘭經》對女性的觀念也比早期教堂神父的觀念要先進得多。地方議會總是爭論「女性是否有生命」這一問題。作為地方議會之一的梅肯議會雖積極地處理「諷刺的MS」,「Mulieres homines non esse」(女性不能與男性有同等的地位)的問題;但同時也禁止女性徒手觸碰聖餐。這種態度在無數狹隘的箴言集中有所體現,這些箴言集對女性的下等品格進行了討論,當然這種看法有其環境背景,大量的女性被認為是女巫而被關押,其中僅在德國就有10 000 人被火燒死。
法律對女性作為證人之可信度的貶低也是非常明顯的。例如,班貝根西斯刑法典(第76 條)僅允許年輕人和女性在特殊情況下參與特別案件,另外,米德邁爾[6]也曾經對年長律師就女性證詞價值的爭吵進行過描述。
如果忽略塔西佗出於羞辱及改造其同胞的目的說出的關於女性在日耳曼部落中有崇高地位的言論,我們就會得到許多斷言,從古挪威人哈瓦馬勒的斷言——日益惡劣地以蔑視的態度談論女性,稱女性善變、虛偽且糊塗——到結合了女性的極致崇高和極端墮落的現代箴言:「給女性一雙翅膀,她要麼成為天使,要麼成為猛獸。」這個表達很簡練,它本意指的是一種恰當的觀點——女性要麼優於男性,要麼劣於男性,或者同時具有這兩種傾向。有些女性優於男性,有些女性則劣於男性,進一步講,一位女性可能在一些方面要優於男性而在其他方面劣於男性,但在任何方面她都不像男性。女性自身是完整的,就如同男性自己也是完整的,如果將女性的優越和低劣與「目的性」相關聯,這種觀點就變得與上述提及的態度相符了。我們判斷一個較高等或較低等的生物是從了解、感知和執行能力的角度進行的,但這種判斷並沒有考慮到這些生物體是否具有我們為它們假定的那種意圖。因此,比起暴躁的天才,一項簡單但需要不被打擾的集中注意力的單一任務可以由一個普通、有耐心、無思考能力的個體更好地完成。該個體比暴躁的天才更適於這種工作的目的,但他並沒有比天才更優越。這就如同女性。女性被賦予了很多目的性,並且她們都適應得很不錯。但根據我們的了解和感知,這種適應是否可以視為更優越或較低劣,則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因此,當我們稱一些不符合我們自身的女性特質為較差、劣等的品質時,在某種意義上是正確的。儘管根據現代自然主義者的觀點,我們應假設每一種動物都朝著自身的目標在正確發展,但很可能忽略了這種品質本身是自然的品質和女性的天職。如果情況對於女性並非如此,那么女性就是自然進化法則的首個例外。因此,我們的任務不是去探索女性的獨特性及稀有性,而是去研究自然賦予女性的身份和職責。進而會發現我們稱為非凡的品質似乎是自然的必需品。當然很多女性品質不會將我們帶到需要這些品質的情況中去。那根據一般共存法則就不一定可以推斷出這一品質,但我們是否直接或間接得出某些結論在當下其實並不重要,因為我們並不了解面前的事實是什麼。如果只找到一塊人類的盆骨,我們應該能夠從大概的形狀推斷它屬於某一位女性,並能夠將這一推斷建立在生殖的基礎上,生殖是女性的事情。但是我們也可以在面前只有一塊盆骨的情況下,就該個體下肢骨頭的位置做出可信的說明。並且應該能夠說出胸腔的輪廓以及脊柱的曲線。這一點或多或少是依據女性的生育功能推斷得出的。但也許會更進一步,並說這個個體——根據盆骨判斷是一位女性,一定具有相對較小的頭蓋骨,儘管不能把現有的標誌與生育功能或女性的其他特質關聯起來,但我們的推測還是很可信,因為知道這個較小的頭蓋骨容量通常與寬大的盆骨之間的關聯。
類似地,將女性的各種心理差異全部總結起來,以確定其中直接必要的部分,並進一步推論出一般與之共存的其他心理差異。此處存在的必然性與之前的情況是相同的,一旦這種必然性成立,我們應該就能夠對女性的行為給出令人滿意的解讀。
在了解女性心理之前,想簡要地提一下,鑑於我們的問題所使用的文獻並認為如果試圖滿足法律需求,那麼詩人的成果對我們就沒什麼益處了。當然,就關於女性內心(女性最重要的特質)的信息,詩人可以提供參考,但史上有名的幾位理解女性內心的詩人讓我們陷入了困境,甚至引導我們犯下明顯的錯誤。我們不關心文學史,也不關心「女性之謎」的解決方法。我們是尋求以其他人的榮譽和自由為代價來避免錯誤的律師,儘量避免情緒化。如果不願意相信詩人,那是因為有許多代價昂貴的錯誤。我們也曾年輕過、理想化過。詩人告訴我們的,應該當成生活的智慧——其他人從未給予我們——我們想強迫自己用理想化的視角來解決最迫切的人類問題。錯覺、錯誤以及無辜的悔恨都是這種混亂方式帶來的結果。
當然我並不是想跟詩人對簿公堂,指責他們用虛無的神靈誘導年輕人,我相信如果詩人們被問起,他們肯定會告訴我們,他們的詩是為醫生和犯罪學家所準備的。但有意思的是通常他們引入的觀點都並非指向現實生活。理想化的形式並非自然生成的,然後在一個創造性的想法中突然結合。詩人首先創造一種想法,為使這個想法變得可能實現,再根據具體的感覺對個體的形式進行演化。過程越自然和必然,詩作就越好。但並不是說因為詩作看起來如此自然就沒有產生懷疑,詩作就映射了生活的過程。犯罪學家沒有一個人見過一種如詩作描述的情形,尤其是關於女性的主題。顯然,在嚴肅且枯燥的工作中,或許能夠將詩作的許多觀察和斷言解讀為黃金真理,但也僅僅是當我們驗證了其在日常生活中的正確性之後。必須明確的是,我在此並不是指我們自身只能通過觀察,或者從各種變化的表象中提取真相,或者至少優雅簡潔地將其(我可能是指令人信服地)表達出來。我只想說必須允許我們檢驗那些優雅的表達是否被普通化,以及是否能在日常生活中找到相同或類似的表達。這聽起來存在著很大的矛盾,但我們絕不能忘記優雅自身就存在著一種實據性。克洛普施托克卓著的聖詩之一開頭是「月亮圍繞著地球,地球圍繞著太陽,整個太陽系圍繞著更大的太陽。我們的天父,那就是你啊!」在這篇不可言喻的詩篇中,本質上以極其精煉的形式證明了上帝的存在,而且如果深信不疑的無神論者閱讀它,他至少當時是相信上帝的存在的。同時,真正的證據既不會被給出,也沒有打算給出的想法。有宏大的意象、不容置疑的正確主張:月亮圍繞地球轉,地球圍繞太陽轉,整個系統圍繞中央的太陽轉——然後不假思索地把聖父和中央的太陽作為一種真實的存在加入第四個主張中。讀者至少有一分鐘因此而迷惑!這種極端的例子在詩歌中多次出現,特別是涉及女性的主題時尤為明顯,所以,我們可以一致相信,詩作無法就該主題給予我們知識,反而會將我們引向錯誤。
為了了解女性的本質以及其與男性本質間的差異,我們必須摒棄一切理想化的事物。最切實的是我們必須拋棄一切犬儒主義,只在嚴肅的學科中尋找啟發。
這些學科可能是通史、文學史,但絕對不是自傳,自傳通常代表個體的經驗以及片面的觀點。解剖學、生理學、人類學及嚴肅的特殊文學可能帶來沒有偏見的觀點,然後花費很大精力觀察、對比並更新我們之前的觀點,sine ira et studio,sine odio et gratia(沒有憤怒和決心,沒有憎惡和恩惠)。
我會補一個附加了參考文獻列表的特別文獻的清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