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閱讀誤區

2024-10-13 04:00:59 作者: 曉丹

  閱讀其實是一件不限於孩子自己的事情。孩子很小的時候,他們所謂的閱讀,主要是在聽大人們講。大人把書買來,看著書,把故事講給他們聽,他們感動、快樂,也受到教育。

  孩子三歲以前是讓其建立閱讀興趣、閱讀習慣的關鍵期,很多專家都建議孩子閱讀要及早開始。如果此階段的孩子有充分閱讀的機會,日後語言及認知能力的發展都會明顯比沒有閱讀習慣的孩子高,且能培養專注力,有助於日後穩定其個性。

  雖然孩子閱讀興趣的培養愈早開始愈好,但孩子的理解從具體到抽象都要有一定的過程。這個過程很重要,父母不要心急,不要逼迫孩子,而應讓其自然發展。

  一些父母對孩子讀書寄予過高的期望,期望孩子通過閱讀能迅速提高思想覺悟、提高學習成績、提高修養等。所以,不少父母在讀書的問題上特別容易與孩子發生衝突。比如,孩子總喜歡看輕鬆的卡通漫畫,而父母則希望他們看有教育意義的書。談到讀書,父母大多談的是「教育功能」,談的是「一本好書能改變人的一生」。但如果我們能冷靜地面對現實,我們就會發現,「一本好書能改變人的一生」是一個神話。我們可以想想,是哪一本書使我們成為現在的自己,現在又有哪本書能改變你的孩子的一生呢?現在的孩子生活在一個多元化的信息開放時代,他們面臨著比我們當年多得多的媒介選擇。除了書,他們可以看電視,玩電腦,聽CD或MP3,甚至可以通過網絡獲得比書多不知多少倍的各種信息。所以,我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降低對讀書的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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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書是孩子的一種娛樂,或者說,讀書首先具有娛樂功能。娛樂是孩子成長的需要,沒有娛樂活動,孩子就不能得到很好的發展。尤其是現代孩子面臨較大的競爭壓力,特別需要這種娛樂媒介。一項全國城市兒童調查說明,孩子接觸媒介是為了滿足娛樂需要,而不是為了接著「上課」。在大多數情況下,書籍是孩子們的娛樂工具之一,孩子不會單純為了學習而去看書。父母如果硬將其發展為一種單純的教育工具,那麼,孩子對它的態度就會像對待課本一樣了。

  從媒介中學習是一種伴隨性質的學習,即在滿足娛樂需要的過程中,無意中學到一些東西,即傳統的寓教於樂。雖然無意中學到的東西對孩子很重要,但並不會因為重要就改變了閱讀的性質。孩子閱讀的意義既然是娛樂、是體驗藝術,在這個過程中,當然會發生伴隨性質的學習,即接受思想、知識方面的教育。

  閱讀,除了可以令人快樂、獲得知識與信息外,關鍵是可以啟發孩子們的想像力及創造力,培養他們的形象思維能力和文學再創作力。而這種能力對於很多人來說,幾乎是必不可少的。

  在電視、電腦等電子媒介出現前,人們如果看到一本書,就會在人們的頭腦中將書中人物的形象和情節,通過自己的想像在小說的基礎上再創作出來。一千個人就有一千種不同的再創作,就像電視劇會有一千個不同的版本一樣。而自從有了電視、電腦一類的媒體後,人們的形象思維就被限制住了。比如,一提到曹操、諸葛亮,頭腦中必定是電視劇中的形象。

  因此,對孩子而言,閱讀不但促進其形象思維和再創作力的發展,更是一種學習的媒介之一,學習關懷周圍的人和事物,擴展生活經驗。比如,童話故事中發揮正義感、善有善報的情節,也可幫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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