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水中潛伏的隱秘 盜賊如狐
2024-10-06 05:02:51
作者: 岳南
盜墓與盜墓賊的故事,對考古人員而言太熟悉了,從步入考古行業並接受田野發掘訓練開始,除了掌握歷史知識和發掘技術,每一個人還必須了解盜墓的歷史和相關的學問,以便在日常發掘中加以辨別和做出相應的處理。
按照考古學教科書的說法,中國古代盜墓的發展與喪葬習俗的演變緊密相連。早在殷商時代之前,活著的人已有了希望靈魂不死的觀念。殷商時期,這一觀念愈加豐富且得到強化。據出土的甲骨文和傳世文獻資料顯示,當時的人們認為:人的生命本體由一種神秘的魂魄組成,魂來自天,魄來自地,二者離散之後,魂入天轉化為神,魄入地腐化成水,歸入土壤,無論是魂還是魄,都會庇護後人。因此,先人的魂魄得到後人的無限尊崇。這也是殷商時期喪俗中出現龐大地下陵墓的直接原因。殷代陵墓的出現,是喪葬制度演變的第一個顯著變化。
春秋戰國時期,王侯爭霸,厚葬之風興起。為了讓生前的榮華富貴永遠陪伴自己,每一個諸侯國君主的陵墓規模都十分驚人。從已發掘的情形看,國王的陵墓像一個地下金字塔倒立於地下,墓中除安置墓主與殉葬者的屍體,還有大量稀世之寶作為陪葬品,堆放於身前腳後不同的墓室之中。《呂氏春秋·節喪》記載,受當時社會風氣薰染,人們往往用一些能顯示身份、地位的專用品及大量生活資料和珍奇完好之物隨葬,其後人也以此為榮,正所謂「欲侈其葬,則心非為乎死者慮也,生者以相矜尚也」。
商周時代儘管已奢厚葬,但中原地區的陵墓還沒有墳丘,即便如殷王、周王那樣的一國之主也同樣如此。到春秋晚期,以孔子葬父置丘封樹為標誌,中原諸國才出現了墳丘形式的墓葬,而到戰國之後,墳頭的封土逐漸高大,形成了「丘壟必巨」的喪葬習俗。歷代王侯將相及達官貴人不惜耗費人力、財力,營建陵寢地宮、修築墓穴,傾其生前所有,大肆奢華。那為死者陪葬的光怪陸離的地下寶藏,終於點燃了膽大妄為者、貪婪者的慾火,導致本已存在的盜墓風愈演愈烈,一場場盜墓與反盜墓的「陰陽之戰」,在活人與死人、地上與地下之間拉鋸般展開,以至幾千年起伏綿延,不絕於世。
據可考的記載,歷史上有記載的盜掘事件最早出現在2700多年前的西周晚期,已知的最早被盜的著名墓葬是商朝第一代王商湯之冢,此冢埋葬年代距今約3600年。春秋戰國時代盜墓之風始盛,著名的陝西鳳翔秦公一號大墓,作為迄今所發現的先秦時期規模最大的墓葬,經考古人員發掘,不同時代的盜洞竟多達247個,整座墓葬如同一個倒扣的巨型篩子,洞網密布。秦之後每次戰亂,便有大規模盜掘陵墓事件發生,即使是千古一帝的秦始皇陵也未能倖免,曾遭到項羽、黃巢等人的軍隊盜掘、毀壞。唐人詩云「群盜多蚊虻」「荒冢入鋤聲」「髓髏半出地」「白骨下縱橫」等詩句,正是盜墓風習盛行的寫照。唐代宗時,郭子儀父親的墓葬被盜掘,有人疑心是魚朝恩指使,而郭子儀在御前說到此事時,承認自己所統領的軍隊也多有破壞陵墓的行為。
無論是古代還是近代,大凡盜墓者可分為兩類,一為官盜,一為民盜。秦末的項羽,漢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溫韜,民國時期的盜陵將軍孫殿英,等等,都是史上有名的盜墓人物,這些亂世鬼雄或奸雄往往動用軍隊,明火執仗地大肆挖掘。據《漢書·劉向》載:「秦始皇帝葬於驪山之阿,下錮三泉,上崇山墳,其高五十餘丈,周回五里有餘;……項籍燔其宮室營宇,往者咸見發掘。其後牧兒亡羊,羊入其鑿,牧者持火照求羊,失火燒其臧槨。」北魏地理學家酈道元在所著的《水經注·渭水》中,對始皇陵被盜掘一事描繪得更為詳盡:「項羽入關,發之,以三十萬人三十日運物不能窮。關東盜賊,銷槨取銅。牧人尋羊燒之,火延九十日不能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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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葬唐朝李治與武則天夫婦兩位皇帝的乾陵,之所以沒有被盜,全賴其「乾陵玄闕,其門以石閉塞,其石縫隙,鑄鐵以固其中」。《新五代史·溫韜》載:「韜在鎮七年,唐諸陵在其境內者,悉發掘之,取其所藏金寶。而昭陵最固,韜從埏道(墓道)下,見宮室制度宏麗,不異人間,中為正寢,東西廂列石床,床上石函中置鐵匣,悉藏前世圖書,鍾(繇)、王(羲之)筆跡,紙墨如新,韜悉取之,遂傳人間。惟乾陵風雨不可發。」經現代勘探結果證明,乾陵因其堅固的構築而成為唐代18座帝王陵中唯一沒有被盜掘的陵墓。
就在擂鼓墩古墓正式發掘兩個月前的3月6日至10日,湖北省博物館考古隊員郭德維曾參加江陵天星觀楚墓揭取槨蓋板工作。根據郭氏在現場看到的情況,其盜掘之慘狀,可謂目不忍睹。整個墓坑共有7室,除足廂一個小室未被盜掘外,其餘各室全被盜擾,稍大一點的青銅器均被盜劫一空,有一個大銅鼎可能由於盜墓賊無法搬出盜洞,索性砸碎帶走,只遺下兩隻蹄形銅足不知何故未被帶出。兩隻銅足分別高35.5厘米,直徑10~12厘米,據估計整個鼎重量當在50公斤以上,惜已被盜走。室內四重棺槨全被盜墓者劈開,屍體被拖出棺外拋入一角,一些未被盜走的漆木器,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擾亂和破壞,大批竹簡被踩斷碾碎,損失慘重。從直徑3米多的盜洞留下的痕跡與遺物分析,盜墓者是採用6層圓木壘砌成四方形井架而進入墓室的,如此巨大的盜洞和繁雜精緻的盜掘設備,顯然屬於明目張胆的官盜。據郭德維分析,這座戰國中期的墓葬,大概是楚國的郢都被秦國軍隊攻陷以後,秦軍除了對郢都進行徹底摧毀洗劫,還對郢都附近的楚國貴族墓葬進行了大規模破壞與盜掘。為此,身為楚人的郭德維曾憤憤地說:「後來項羽攻破秦都咸陽,所進行的火燒阿房宮,洗劫始皇陵的惡行,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罷了,這些惡行都是跟著秦人學來的,只是遠沒有秦人厲害罷了。」郭氏這一推斷是否符合歷史事實,尚可討論,但天星觀一號楚墓為官家兵匪所盜基本是可以肯定的。
天星觀一號墓填土中出土器物:1.繩網兜及木棍;2.鐵臿
郭德維在北京西苑飯店花園水池邊向作者演示天星觀一號墓被盜情形(作者攝)
當然,無論是先行一步的秦人,還是懷著復仇心理後發制人的項羽,還沒有明目張胆地設置刨墳掘墓的官吏,到了漢末一代奸雄曹操,情形就大不一樣了。魯迅在《清明時節》一文中提到曹操曾設置「摸金校尉」一職,專門做盜墓勾當,此事最早見於「建安七子」之一的陳琳代袁紹所作討曹操的《檄文》。這位老奸巨猾的曹阿瞞除設立「摸金校尉」外,還創立了同一類型的「發丘中郎將」官職,這個職別已是相當高級了,可見盜掘規模之大。為表示對這一行業的重視,曹操於日理萬機中,曾親自指揮發掘古代帝王陵墓,用出土金寶換取世俗的錢財,以養活自己日漸龐大的軍隊。
繼曹操之後竊權弄柄,領兵統將盜掘帝王陵墓之事,更是屢見不鮮。唐宋元明清等朝代因時間較遠不再敘及,僅以民國時期為例,為了盜掘位於北京東部馬蘭峪鎮內的清東陵之乾隆皇帝陵與慈禧太后陵兩座陵墓,國民革命軍第十二軍軍長孫殿英,竟以三師兵力,動用了槍炮與烈性炸藥,採取戰場上炸碉堡的形式進行毀滅性破壞,最終導致兩座陵墓地宮被炸開,珍寶被劫掠一空,出現了「無骸不露」的悲慘局面。
官盜之外,便是民盜。民盜當然來自民間,分布各地草莽之間,人數眾多,互不相關,以各種方式偷偷摸摸挖開墓室、棺材,從中取出隨葬的財物珍寶,大發橫財。這些布衣盜賊多集中在古墓葬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陽、陝西關中、湖南長沙、湖北荊州周邊等地進行探尋,若發現目標,一般採取由外往裡打洞的方法進入墓室直接取物。
所謂「狗有狗道,貓有貓道」,一旦選擇了盜墓這一特殊職業,就必須要練就不同於常人的特殊功夫,否則,便不叫盜墓,應該叫故意找死了。
那麼,盜墓賊的特殊本領何在,如何找到墓葬所在位置,如何進入墓穴盜取寶物呢?按照歷史流傳資料和盜墓者親身所述,盜墓者必須因共同的理想和信念走到一起,在結成看似牢不可破的同盟後,首先是出外踩點,以便確定墓葬的位置、規模和盜掘的方式方法。儘管這是前期事宜,卻相當重要,若在這方面走眼或失手,後面的一切努力都將付之東流,因而必須小心行事。整個途徑可分為三個步驟:
一、查看地面的封土形狀以判斷墓葬的級別年代等粗略信息,有古墓的地方由於自然地層在埋葬過程中遭到破壞,莊稼和樹木的長勢一般會比周圍地區差一些。
二、從史書、地方文獻、民間傳說中尋覓古墓的蹤跡。史書與文獻需有文化者才能查看,一般的盜墓賊主要靠民間傳說得到線索,然後到現場勘察後,根據經驗做出判斷。
三、盜掘古墓一方面靠人的技術、經驗,一方面靠操作工具。明代以前,盜墓賊沒有專用探測工具,只要確定位置,便設法自上往下挖掘,使用的工具一般為鍤、鍬、鎬、鏟、斧和火把、油燈等。明代開始使用鐵錐探測,在技術上算是一個進步。民國之後開始用洛陽鏟等工具鑿土取樣,通過土質和地下帶出的殘物,如陶片、木片,銅、金等金屬碎片,判斷墓葬的確切位置、規模、陪葬品等放置情況,以便有的放矢。
當這一切確定後,接下來就是如何盜掘的問題。對那些長期以盜墓為職業的人而言,並不是一個複雜和困難的事,只是相對辛苦一些罷了。當然,如果是小墓,則採取速戰速決的戰術,或打洞或用其他方法撬挖,幾個時辰或一夜完事。這種方法只適用於小型墓葬。一個或兩個人即可完成。
明代馮夢龍編刊的《醒世恆言》第十四卷「鬧樊樓多情周勝仙」中,記述了一個生動的姻緣故事,其中有一段盜墓情節可視為上述範疇的代表,故事本身的離奇曲折令人擊掌叫絕。
《醒世恆言》書影
說的是大宋徽宗年間,東京青年男女范二郎與周勝仙一見鍾情,各因相思致病。後在王媒婆的撮合下,勝仙娘在老爺外出的情況下,擅自將勝仙許與范郎婚配。半年後周家老爺外出歸來,對此婚事大加反對,當場將勝仙娘罵了個狗血淋頭,躲在屏風後偷聽的周勝仙聞之,一口氣塞上來,當場昏厥在地,人事不省。父母聞知慌忙來救,終究未能甦醒。
周家老爺見女兒已死,只好找人打制棺材,抬進家中,教仵作人等入殮。與此同時,周老爺吩咐管理墳園子的張一郎、張二郎道:「你兩個便與我砌坑子。」吩咐了畢,絮叨道:「功德水陸也不做,停留也不停留,只就來日便出喪,周媽媽教留幾日,那裡拗得過來。早出了喪,埋葬已了,各人自歸。」
可憐三尺無情土,蓋卻多情年少人。小說至此,算是一個段落,接下來曲轉弦變,令人驚悚。小說敘述道:
且說當日一個後生的,年三十餘歲,姓朱名真,是個暗行人,日常慣與仵作的做幫手,也會與人打坑子。那女孩兒入殮及砌坑,都用著他。這日葬了女兒回來,對著娘道:「一天好事投奔我,我來日就富貴了。」娘道:「我兒有甚好事?」那後生道:「好笑,今日曹門裡周大郎女兒死了,夫妻兩個爭競道:『女孩兒是爺氣死了。』鬥彆氣,約莫有三五千貫房奩,都安在棺材裡。有恁地富貴,如何不去取之?」那作娘的道:「這個事卻不是耍的事。又不是八棒十三的罪過,又兼你爺有樣子。二十年前時,你爺去掘一家墳園,揭開棺材蓋,屍首覷著你爺笑起來。你爺吃了那一驚,歸來過得四五日,你爺便死了。孩兒,切不可去,不是耍的事!」朱真道:「娘,你不得勸我。」去床底下拖出一件物事來把與娘看。娘道:「休把出去罷!原先你爺曾把出去,使得一番便休了。」朱真道:「各人命運不同。我今年算了幾次命,都說我該發財,你不要阻擋我。」
你道拖出的是甚物事?原來是一個皮袋,裡面盛著些挑刀斧頭,一個皮燈盞,和那盛油的罐兒,又有一領蓑衣。娘都看了,道:「這蓑衣要他作甚?」朱真道:「半夜使得著。」當日是十一月中旬,卻恨雪下得大。那廝將蓑衣穿起,卻又帶一片,是十來條竹皮編成的,一行帶在蓑衣後面。原來雪裡有腳跡,走一步,後面竹片扒得平,不見腳跡。當晚約莫也是二更左側,分付娘道:「我回來時,敲門響,你便開門。」雖則京城鬧熱,城外空闊去處,依然冷靜。況且二更時分,雪又下得大,兀誰出來。
朱真離了家,回身看後面時,沒有腳跡。迤邐到周勝仙墳邊,到蕭牆矮處,把腳跨過去。你道好巧,原來管墳的養只狗子。那狗子見個生人跳過牆來,從草窠里爬出來便叫。朱真日間備下一個油糕,裡面藏了些藥在內。見狗子來叫,便將油糕丟將去。那狗子見丟甚物過來,聞一聞,見香便吃了。只叫得一聲,狗子倒了。朱真卻走近墳邊。……抬起身來,再把斗笠戴了,著了蓑衣,捉腳步到墳邊,把刀撥開雪地。俱是日間安排下腳手,下刀挑開石板下去,到側邊端正了,除下頭上斗笠,脫了蓑衣在一壁廂,去皮袋裡取兩個長針,插在磚縫裡,放上一個皮燈盞,竹筒里取出火種吹著了,油罐兒取油,點起那燈,把刀挑開命釘,把那蓋天板丟在一壁,叫:「小娘子莫怪,暫借你些個富貴,卻與你作功德。」道罷,去女孩兒頭上便除頭面。有許多金珠首飾,盡皆取下了。只有女孩兒身上衣服,卻難脫。那廝好會,去腰間解下手巾,去那女孩兒脖項上擱起,一頭系在自脖項上,將那女孩兒衣服脫得赤條條的,小衣也不著。那廝可霎叵耐處,見那女孩兒白淨身體,那廝淫心頓起,按捺不住,奸了女孩兒。你道好怪!只見女孩兒睜開眼,雙手把朱真抱住。怎地出豁?正是:
曾觀《前定錄》,萬事不由人。
真不愧是盜墓世家,膽大心細,奇技淫巧令人擊案。在撤離現場時同樣沉著、冷靜,不漏掉第一個細節。只見:
當下朱真把些衣服與女孩兒著了,收拾了金銀珠翠物事衣服包了,把燈吹滅,傾那油入那油罐兒里,收了行頭,揭起斗笠,送那女子上來。朱真也爬上來,把石頭來蓋得沒縫,又捧些雪鋪上。卻教女孩兒上脊背來,把蓑衣著了,一手挽著皮袋,一手綰著金珠物事,把斗笠戴了,迤邐取路,到自家門前,把手去門上敲了兩三下。那娘的知是兒子回來,放開了門。朱真進家中,娘的吃一驚道:「我兒,如何屍首都馱回來?」朱真道:「娘不要高聲。」放下物件行頭,將女孩兒入到自己臥房裡面。
故事至此,已成喜劇,但後來的發展,竟出乎意料地捲入了新的悲劇旋渦,使多情的周勝仙再度為情人而亡身。小說作者為此發出了「若把無情有情比,無情翻似得便宜」的感嘆。作者的感喟是否就是真理,此處不做討論,需要特別注意的當是小說中透露出的盜墓者的行為方式及當時的社會百態,應當說這個故事所提供的文化信息和給予後人的思想啟迪是相當豐富並具有一定意義的。
清光緒年間吳有如主筆編撰的《點石齋畫報》在上海出版發行,其中有一題為「幸遇盜棺」圖,故事是:「聞諸父老雲,人當垂斃之年,必有地府差役來拘魂魄,而又畏陽氣太重,未敢近前,則必協同陽世之人以俱往。其人奉差之時,狀類死人,不飲不食,無聲無息,差竣乃還陽,俗所謂『走陰差』者是也。本埠城南某甲,陰差也。前忽抱病,竟成不起,家人棺殮之,厝其棺於潮州會館義冢。後而盜棺之賊見而生心,入夜持斧往撬,比蓋脫而陰差蘇,持賊足起,賊見嚇死,然而差之感恩不淺矣。」此聞與馮夢龍所寫故事可謂有一比拼。
除了朱真這類世家式精明幹練的盜墓者,另有其他類別和方式方法。如盜墓者在踩點過程中發現大中型墓葬,但因周邊太空曠不宜隱蔽,便以開荒種地為名,以各種理由在墓葬周圍種上玉米、高粱等高稈作物。待青紗帳起,借其掩護,用一兩個月的時間悄悄打開墓室,劫取寶物。
據現代考古發現,安陽殷墟侯家莊西北岡的殷商王陵區,西區有大墓八座,東區五座,這些超大型陵墓不止一次被盜,殘留遺物極少。據當年參加發掘的考古人員記述:「早期盜掘者對墓室位置判斷極正確,他們在墓室正中開一個圓形大盜坑,坑口緊貼墓室四壁,似一內切圓。盜坑直達墓室槨頂,那時墓內槨室尚未腐朽坍塌,故盜掘者可直進槨室內,把室內之物席捲而去,像司母戊大鼎這樣的銅器因太重了,未被盜走,但也被截去一耳。只有腰坑或個別墓室角隅未被盜掘者觸摸到處,尚可找到一些倖存物。另外,在盜坑及擾土中還有一些未被盜掘者撿走的小件器物及碎片。第二次大盜掘的時間可能在北宋。近代盜坑大多是長方形的,大部分挖在墓道上(近代盜墓者據夯土確定墓的位置,大墓墓室早期被盜,盜坑中的土是翻動過的回填土,當地農民稱此為『二坑』,故盜掘者不在其上挖坑)。」[1]位於安陽洹水南岸的商代王陵區,在春秋時期已淪為廢墟,當地百姓或在其上種莊稼,或任其荒草飄零,無論是哪一種情形,都為盜墓者創造了掩護的條件,遂有了多次被盜掘而不為外人所知的命運。
除以上方式方法,還有更加絕妙的招數。有的盜墓賊先在墓周邊地區以不同的理由蓋間房子掩人耳目,然後從屋內挖地道通向墓室。因是夜間行動,外人很難發現疑端和破綻,在看似風平浪靜的環境中,墓內隨葬品被洗劫一空。
「幸遇盜棺」圖
在綿延幾千年的盜墓歷史上,採用這種方法者不乏其人。曾為乾隆進士,歷官陝西﹑河南﹑山東巡撫和湖廣總督的江蘇太倉學者畢沅,在其《呂氏春秋新校正》中有這樣一段記述:
有人自關中來,為言奸人掘墓,率於古貴人冢旁相距數百步外為屋以居,人即於屋中穿地道以達於葬所,故從其外觀之,未見有發掘之形也,而藏已空矣。噫!孰知今人之巧,古已先有為之者。小人之求利,無所不至,初無古今之異也。
與畢沅同一時代的學者紀曉嵐在他的《閱微草堂筆記》卷九《如是我聞》(三)中,說到盜竊陵墓時,曾記錄了這樣一種隱蔽方式:
康熙中,有群盜覬覦玉魚之藏,乃種瓜墓旁,陰於團焦中穿地道。
所謂「團焦」,即鄉村原野瓜田中搭建的圓形瓜棚。這個方法與畢沅所述基本屬同一類型,也是「墓冢盜」們使用最多的經典版本。當然,不是所有的墓葬都適合在周圍蓋房屋和瓜棚,一旦遇到不能在周邊下手者,且判斷墓中必有重寶,盜墓者便不惜拼上性命搞迂迴戰術,在相對較遠、隱蔽的地方垂直下挖,鑿成一井,然後順井斜挖,直至通入墓室。這種方法費時費力,為避開眾人耳目,有時甚至距離墓室幾公里開鑿,盜墓者吃住均在洞裡,工期達幾個月、半年甚至更長的時間。這樣漫長的工期,就需要盜墓者有吃大苦、耐大勞、甘於寂寞的硬骨頭精神,否則很可能會因種種原因前功盡棄。而一旦成功,所得墓中財寶也夠吃喝玩樂一輩子的了。河南三門峽地區有一個虢國墓即以這樣的方法被盜劫一空。盜墓者用了四個多月的時間,先打豎井,然後斜著打了一條兩公里長的地道。從一個雜貨鋪一直打到虢國墓的中心位置。盜墓者鑿開一個四米深的大洞,直接進到古墓的核心位置,將地下珍寶洗劫一空。不過這是20世紀90年代的事,經考古人員清理後發現,盜墓賊已經使用了最先進的軍事裝備——擠壓式炸彈進行定向爆破,比之古老的老鼠打洞式挖掘要容易得多了。
除了打洞鑽眼,還有一個招數便是在古墓邊修一假墳,以便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古墓內盜取財物。這種方法偶有為之,不太普及,因為新修的墳丘很容易引起外人的注意,從而導致事敗,幾年前北京西郊老山漢墓就是一個典型個案。幾個盜墓賊為了堆放從墓坑中盜出的雜土,而在外面堆了許多墳頭。結果引起了晨練的當地老太太的懷疑和警覺,事情報到派出所,盜掘之事很快東窗事發,警察們秘密蹲守,當幾個盜賊正在盜洞內揮汗如雨地撅著屁股苦幹大幹時,警察們將洞口一堵,幾個盜墓者落入法網。當一位資深盜墓賊看了老山漢墓發掘的電視直播後,大罵那幾位同行是一群笨豬,很傻很天真但不可愛。作為一個富有經驗的盜墓者,從墓坑盜出的土是不能讓人發現的,其處理辦法多種多樣,絕不可能如此顯山露水。老山漢墓的盜掘賊在如此人眼密集的地方堆置墳頭,明顯就是找死,根本還沒摸到盜墓行當的門徑。而後來據警方人員審訊,那幾個盜墓者的確是剛從內蒙古赤峰跟一位土盜墓賊學藝歸來不久,想不到一出師門就進了監獄的大門,成了行內的反面教材和一個教訓。
注釋:
[1]《殷墟的發現與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科學出版社1994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