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鐘鳴響

2024-10-06 05:01:43 作者: 岳南

  從整個作偽事件的發軔和發展情況看,所謂「兵法八十二篇」的出籠並非偶然,除了呂效祖、張敬軒這兩個西安土著之外,還有一個人,出於自身既得利益的考慮,在人前背後或明或暗地為這個神話的擴散以及「兵書」的進京,不遺餘力地暗中策劃或親自赤膊上陣助威加油,這個神秘人物就是國防大學退休講師房立中。

  當這場騙局被揭露後,房立中搞的一切幕後策劃已暴露於大庭廣眾之下,在無法隱藏躲避的情況下,他便對某報記者透露了一點不為外界所知的秘密:「1996年4月,有人向我介紹西安的呂效祖先生,說他認識的一個人有《孫武兵法》八十二篇,我當時正要出一本《孫武子全書》的書,對此事很有興趣。呂效祖來北京住了一周,回去之後他內弟張敬軒就帶著《孫武兵法》八十二篇的手抄本到北京給我看,當時我看了手抄本十冊中的兩冊。看了之後很興奮,覺得這是一個難得的東西。這之後我請了一些專家準備開個鑑定會,當時還跟李學勤先生聯繫過,並跟國防大學領導做了匯報,校領導的意思是自己先研究。我個人認為《孫武兵法》八十二篇可能是後人借孫武之名而作,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否認這樣一個內容連貫、合乎邏輯的本子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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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效祖在北京住了一周,都幹了些什麼,房立中又跟他說了些什麼,出過什麼主意,二人是否有過不能公開的密謀,房立中沒有對記者放言,但從張瑞璣嫡曾孫張七在此前所述,呂效祖曾於1995年春節和1996年8月兩次到他家認親,希望藉此與張瑞璣後裔拉扯上關係這件事情來看,不能不認為那時的張、房二人已開始進行這個「神話」的秘密炮製活動了。而房立中在1996年6月20日寫給國防大學領導的信中,公開稱張敬軒是張瑞璣之後,並言及「《孫武兵法》八十二篇」是「經收藏者父子兩代潛心研究」,其價值超過「十三篇」云云,為該書面世以及他自己正在編輯的《孫武子全書》積極做輿論上的準備。同年7月6日,房立中親自出面舉辦了一個關於「《孫武兵法》八十二篇」的情況介紹會,會上開始大肆宣揚這一觀點。與此同時,還把從張敬稈等人那裡獲取的「孫武兵法」八十二篇部分篇章,連同銀雀山漢簡中的《孫子》十三篇、《孫子》佚文、《孫臏兵法》大部以及《佚書叢殘》等內容竄亂雜纂,以孫武兵法八十二篇輯本的名目,編輯了一本所謂的《孫武子全書》,並由學苑出版社出版發行。在這本書中,房立中撰文鼓吹「兵法」的價值,聲稱「《孫武兵法》八十二篇,是抄自漢簡(或同類珍貴文物)的一部古兵書」,「是今本《孫子兵法》十三篇的母本」,「具有極其寶貴的文獻價值和學術價值」。為了使這本書起到更大的蠱惑世人、麻醉讀者的作用,給人以真實可信之感,房立中在書中竟然刊登了1996年7月召開的所謂「孫武兵法八十二篇學術鑑定會」的照片,企圖利用這張上懸會標的照片製造出「兵法」已經專家鑑定的假象。

  或許正是房立中以專家學者的身份和名義,在首都各界以各種形式傳播對兵法八十二篇並不符合真實的看法,並誇大其詞,才為日後的新聞炒作奠定了基礎。待前期的鋪墊工作就緒後,一場「《孫武兵法》八十二篇重新被發現」的鬧劇便正式開場,轟轟烈烈地上演了,於是便有了前面所描述的令人大感離奇眩暈的一幕!

  當這場世紀騙局的大幕拉開之後,在隨之掀起的新聞炒作風暴中,房立中開始赤膊上陣,借題發揮,興風作浪,不遺餘力地宣傳鼓吹「八十二篇」的價值和意義。一時間,「國防大學教授房立中」的言論充斥於報章雜誌,按房鼓吹的論調,「這部抄本的內容是《漢書·藝文志》中所說的『《吳孫子》八十二篇』的一部分,其所依漢簡有重要學術和文物價值,其八十二篇抄本原件亦有重要文物價值;相比之下,則(《孫子兵法》)十三篇倒顯得不夠完整和不成體系。因此,我們不排除《孫武兵法》有『家傳』和『傳世』兩種簡本的可能性,即《孫子兵法》十三篇是八十二篇的世傳簡本」。同時房立中向世界莊嚴宣告:「新發現的《孫武兵法》八十二篇的意義,可以同世界第八大奇蹟——兵馬俑相提並論」。

  在房立中等人的精心策劃和聲勢浩大的炒作下,向來愚笨犯暈的媒體,頓時失去了知覺,似乎真的以為發現了「《孫武兵法》八十二篇」這一奇珍異寶,而中國整個軍事思想史的歷史也不得不重新予以改寫了!

  然而,「奇蹟」並沒有發生。相反,在社會各界特別是有良知的知識分子的共同努力下,終於揭穿了這場拙劣的騙局!

  當這場彌天大謊被戳穿之後,西安方面的「收藏家」們發出幾聲外人似懂非懂的哼哼,算是表達了自己對此事的態度。如呂效祖對窮追不捨的記者說「文物局一領導說,報紙發消息了,就不用鑑定了」,用張敬軒的話說「我自己家傳的東西我知道真假」等顯然是沒有底氣但又在垂死掙扎中本能地詭辯和自我開脫的言辭,借坡下驢,見好就收,以此來掩飾內心的醜惡與慌亂。

  相對於張敬軒、呂效祖等人上演的狡譎的伎倆,著名幕後策劃人、「發現事件」的總導演房立中就大不相同了,他以身居京城兼具「國防大學教授」等天時地利人和的行頭,開始向眾多的辨偽專家反攻倒算,並揚言要運用他自己編纂的《孫武子全書》的戰略戰術,興「五路大軍」出擊,將膽敢出面辨偽的專家放倒擺平。這五路大軍的安排是:行政告狀、法律訴訟、輿論動員、學術打倒、與西安方面的始作俑者結成統一戰線共同對敵。

  在制定出整體的戰略方針之後,房立中首先實施戰略包圍,以鐵桶合圍和他本人創造的房子兵法「四面吳歌、八方浣曲、佯圍不攻」及「千里迂直、八面伏擊」之戰術,四處散發「給中宣部和全國新聞界的公開信」「告全國學術界同人書」「致孫子兵法研究會員書」等材料,並向中央軍委領導和軍紀委進行行政告狀,對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光明日報》等單位和一些論證「八十二篇」純屬偽作的專家學者展開拉網掃蕩式的進攻和地毯式轟炸,並宣布以上單位和專家們是「壓制學術民主」「威脅新聞媒體」的罪魁禍首,是民族異己分子。與此同時,房立中本人要求職別只相當於軍級的陝西省省長立即下令依法制裁比自己高兩級的大軍區級的解放軍軍事科學院,並對軍科院涉及對「八十二篇」辨偽的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理,或撤職查辦,或給予黨內外紀律處分,總之要做出不同程度的制裁和懲處。

  在行政告狀、大造社會輿論的同時,房立中還興兵進行法律訴訟,以專家的辨偽文章侵犯他的「名譽權」為由,一份訴狀遞到法院,把有關專家、媒體從業人員和有關單位告上了法庭,希望從法律上攻破一點,進而達到全盤否定「八十二篇」辨偽者所做努力的目的。

  為此,1997年上半年,在短短几個月內,房立中採取「四面吳歌」的戰略戰術,馬不停蹄地跑到北京市的四個區級法院(海淀、宣武、東城、西城)遞上了狀子,將曾經寫過「八十二篇」辨偽文章的著名孫子研究專家吳九龍、吳如嵩、於汝波、黃朴民等人,以及刊發過這類文章的報刊及其主管部門,如《中國文物報》《光明日報》《中國軍事科學》、中華書局、軍事科學院、中國軍事科學學會、中國孫子兵法研究會等,統統作為被告送上了法庭。按照房立中所創現代兵法的戰略思想,認為只要能讓法院受理自己的訴訟,把那些在「《孫武兵法》八十二篇」問題上曾「大放厥詞」的各色人物送上被告席,在政治上就差不多算是一次勝利。當法庭受理此案並公開審理後,房立中所採取的戰術原理是:首先做義憤填膺狀,列舉被告「侵權」的事實,控訴被告有關「八十二篇」辨偽文章降低了對自己的社會評價,給他身心及名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與傷害;接下來要求被告方面登報向他賠禮道歉,恢復其「名譽」,並賠償經濟損失若干云云。

  關於房立中所實施的這一套「四面吳歌、八方伏擊」的戰略戰術,在這場以法律為武器,以事實為準繩的訴訟大戰中,其戰鬥過程以及最終的命運如何,曾作為被告而長期參戰的軍科院孫子研究專家黃朴民,曾做了如下精彩的自述:

  1997年3月的一天,北京海淀法院突然打來電話,通知我所在的軍事科學院戰略研究部姚有志副部長、於汝波主任連同我三人馬上到法院領取傳票,說是國防大學病退講師房立中把我們一併給告了,原因是我們在《北京青年周刊》《文匯報》等報刊上發表的關於「《孫武兵法》八十二篇」辨偽文章,「侵犯」了房立中的「名譽權」,他要通過法律,向我們討還「公道」。

  法院既然來了通知,就說明它已經受理了這樁案子,我們不接狀子是不成的,作為奉公守法的軍隊研究幹部,我們可不想犯「藐視法庭」的錯誤。於是,三人一齊驅車趕往法庭,簽名畫押,取回房先生訴狀的副本。接下來的事情,便是向上級組織匯報,向法律人士諮詢,禮聘律師,起草訴訟答辯狀初稿,凡是打官司該做的準備都一件不落地去做。三人當中,姚副部長居中調度,保障車輛,聘請軍委辦公廳和我院法律顧問處晌律師,並負責與領導機關的溝通。於主任主持整個「戰役」行動,具體制定「作戰」方案,設計「應敵」之策。筆者年紀最輕所以外聯工作等雜務就由敝人具體負責。想不到,一場官司讓我們上下級之間有了一回難得的配合,儘管它本出於無奈,滋味也多苦澀,我們三人恐怕誰也沒有如此期待過。「既來之,則安之」,事到如今,也顧不了太多,當回被告,開開眼界吧!

  那位十分珍惜「羽毛」,愛護自己「名譽」的房先生,或許是嘗到了告狀的甜頭,從此一發不可收,短短一兩個月里,又馬不停蹄地跑到北京市的其他幾個區級法院(東城、西城、宣武),遞上民事訴訟狀,把曾經寫過「八十二篇」辨偽文章的吳九龍等先生以及刊發過這類文章的《中國文物報》《光明日報》《中國軍事科學》、中華書局,一一告上法庭。

  或許以為我們這些普通人不具備有和他這樣權威對話的資格吧,可敬的房先生不久改變了主意,從海淀法院那裡把我們一行三人的被告身份給撤了,改為起訴我們所在單位軍事科學院和中國孫子兵法研究會。這麼一來,被告升格了,由個人變成了所在單位。房先生的真實想法是什麼,我們不清楚,不便妄加置評,大概是認定以個人的身份狀告一家大軍區級單位和一個全國性學術團體,本身就具有重大的轟動效應,到時候或許能在報紙上個頭版,混個「名人」噹噹,因而值得一搏,「人生難得幾回搏」嘛。房先生勇氣可嘉。事至如今,至少我本人還要在這裡向他道聲:佩服!不過單位雖成了「被告」,事情卻還得有人來做,我們三人無非是由前台轉入幕後,協助兩位律師準備應訴事宜。

  1997年7月起,宣武、東城、西城、海淀等幾家法院陸續開庭,審理房先生所訴訟單位或媒體侵犯其「名譽權」案件。為了掌握動態,聽聽房先生的「高見」,領導委派我前往法院參加旁聽,生平第一回有這樣的機會,我也頗想去見識一番,於是欣然從命,奉陪可敬的房先生幾乎跑遍北京市幾家主要的區級法院。

  常言道,不看不知道,看了嚇一跳,這一回法庭旁聽,真的讓平時只知道鑽故紙堆的我大大開了眼界,長了見識!原來打官司是這么正經又刻板的事情:原告提訴訟請求,被告陳述自己的意見,接著是法庭調查、法庭取證、法庭辯論、法庭陳述,一項一項挨著來,一折騰就是一上午,所有程序過完,原被告雙方在庭審記錄上簽字畫押,然後由擔任審判長的法官宣布休庭。一般過上幾個月,合議庭宣布審理結果,請原被告雙方到法庭領取判決書(或裁定書),至此,一個回合就畫上休止符。當然,對審判結果心有不甘者,還可以上訴到上級法院,只要你捨得交和初審訴費等額的錢。上級法院再按部就班將上述程序重走一遍,下個終審判決,事情也就徹底了結了。贏的一方皆大歡喜,輸的一方自認倒霉。當然,由法庭來作民事糾紛雙方的最高和最後仲裁者,對解決問題終究是最佳的途徑,也相對比較公平。

  參加幾次庭審後,我發現內容大同小異。房先生總是義憤填膺列舉被告所謂「侵權」的事實,控訴被告有關「《孫武兵法》八十二篇」辨偽文章降低了他的社會評價,給他身心造成損害,要求被告方面登報向他賠禮道歉,恢復其「名譽」,賠償經濟損失五千至二萬元不等。我們的律師則出具證據,引用法律條文,強調辨偽文章屬於正常的學術爭鳴,不構成對可敬的房先生的「名譽」侵權,請求法庭駁回房先生的訴訟請求。此外,雙方還間或拉扯到「八十二篇」的真偽問題,你來我往,辯駁異常激烈,那些不是「孫子兵法」專家的法官先生,聽了如墜雲里霧中的,臉上一片迷惘之色,時間一久,不免厭倦,於是責令雙方停止辯駁,繼續回到「名譽權」自身議題上來。這些案情審理詳情,既煩瑣,又複雜,可以另外寫成一本書,我這裡暫且按下不表,免得讀者和我一樣生煩。

  大概是房先生見我在這場訴訟系列「大戰」中回回趕趟兒,悠閒坐在旁聽席上當聽眾,心裡有氣,胸口發悶吧。所以當東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中華書局《文史知識》雜誌侵犯其「名譽權」一案時,突然作出決定,讓我挪挪位置,坐到被告席上去,追加我為該案共同被告之一。白手套扔過來了,我不接也得接,於是真正做了一回被告,有幸與可敬的房先生在法庭上過了一回招。

  讓我榮幸地上被告席的緣由,是我曾在1997年第1期的《文史知識》上發表過一篇題為《〈孫武兵法〉八十二篇的真偽》的文章。在文章里,我談了自己對「《孫武兵法》八十二篇」的看法,對包括房先生在內的個別人參與「八十二篇」造假傳假的做法給予了比較「尖刻」的批評。這下可惹下大禍了,讓可敬的房先生逮個正著,押上了民事審判庭。

  房先生一再聲稱,我在文章里提到「某位冒牌的國防大學教授」,這是我誣衊其人格的鐵證,已經侵犯了他的名譽權,表示:他本人沒有自稱過「教授」,「教授」頭銜是媒體發表文章時誤給他加上的。你黃朴民拿媒體的失誤來攻擊我,就是侵權,認罰五千元吧。

  我當然不能接受這樣的訛詐。不是為了五千元,而是為了一個理。於是就從容申辯:首先,房先生混淆了「冒充」和「冒牌」這兩個詞語的基本概念。「冒充」是動詞,即主觀上的作偽行為;「冒牌」是形容詞,與假的、偽的含義相同,這是客觀性的描述。房先生只是講師,這有國防大學政治部的證明文書,講師不等於教授,故報刊上稱你為教授,就是假的、偽的,不是事實,而假教授就是冒牌教授。至於房先生你主觀是否有意這麼做,我不必替你來回答。所以我不說你自己「冒充」教授,而只確認報刊上宣傳的國防大學「教授」是假教授,是冒牌貨,這並沒有構成對可敬的房先生的「名譽」侵權。

  其次,退一步說,房先生的所作所為也承擔得起「冒牌教授」的這頂沖帽子。因為從時間上說,從1996年9月到11月近3個月時間裡房先生一直是「教授」,時間跨度已夠長久;從空間上說,《解放軍報》《光明日報》《周末》《收藏》《北京青年報》《南方周末》多家報刊也都稱呼房先生為「教授」,空間範圍也夠寬廣。這本來就是明顯的失實,可一直沒有見到房先生出來進行更正,這說明房先生默許了這種提法,其主觀動機和客觀效果是一致的。現在房先生不反省自己的行為,反而因別人用了「冒牌教授」一詞暴跳如雷,這實在是找錯了對象。

  第三,指出房先生為冒牌的國防大學教授,也是為了維護國防大學的聲譽。「《孫武兵法》八十二篇」是假貨,乃是學術界一般的共識,用北京大學李零教授的話來說,乃是「偽跡昭著」。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不及時更正「國防大學教授」的提法,不指出此「教授」乃冒牌之教授,那麼人們就會犯困惑:作為全軍最高學府的國防大學,怎麼會出這樣低劣水平的教授,連中學生的常識都沒有?這到頭來損害的是國防大學的聲譽,敗壞的是整個人民解放軍的形象,所以這個冒牌教授是非曝光不可的了。

  在「冒牌教授」問題上,房先生沒有占到便宜,這使他十分沮喪,但他不愧久經沙場,立即抓住另一個話題對我發起新的一輪「攻擊」:黃先生在文章中罵我「手段的卑鄙說明目的的卑鄙」,請問有何根據?如果拿不出證據,就是侵犯我的「名譽權」,乖乖認輸才是。

  我沒有被房先生的問題所難住,只用幾句話就讓他的良好自我感覺消失得無影無蹤:房先生請少安毋躁。說您手段卑鄙、目的卑鄙大有證據在:第一,「《孫武兵法》八十二篇學術鑑定會」純屬「子虛烏有」,這有專家證詞為證。可房先生卻拼湊出一張「鑑定會」照片,並收入《孫武子全書》,無中生有,招搖過市,這不是「手段卑鄙」又是什麼?第二,西安發現的「《孫武兵法》八十二篇」你房先生只看過十來篇,遠非全部,可你卻迫不及待地在《孫武子全書》中另行偽造了一個「八十二篇」,以欺騙世人,牟取錢財,用「卑鄙」兩字來形容恰如其分,大可不必喊冤叫屈。道理很簡單,即便是西安「發現」的「八十二篇」是真《孫子》,你房先生的「八十二篇」也是假《孫子》,是文化打假的對象。

  房先生終於沉不住氣了,拋過來硬邦邦一塊「石頭」:「黃先生,如果有一天證明『《孫武兵法》八十二篇』是真文物,我看你如何收場!」我也毫不含糊,奉送他軟綿綿一團「棉花」:「房先生,遺憾的是,這一天你是永遠也等不到了!」

  曲終人散,法官宣布休庭,原被告雙方各自打道回府,靜候法院的判決結果。

  1998年3月9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下達「民事裁定書」。宣布:「本院認為:原、被告之間就陝西西安市發現的『《孫武兵法》八十二篇』的真偽性爭論屬學術爭鳴範疇,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範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四項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原告房立中之起訴。訴訟費810元,原告房立中負擔(已交納)。」

  至此,我身上的官司糾纏終於解脫,倒胃口的官司滋味終於嘗完。阿彌陀佛!謝地謝天!

  當然,可敬的房先生大約做夢也沒有想到,當他兇巴巴地把人家告上法庭時,他在自己「主編」的《孫武子全書》《兵家智謀全書》等「皇皇巨著」中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把柄也為眾多專家逮個正著,三十多位專家一起對他提出訴訟,海淀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對此公開進行了審理,確認房先生侵犯專家著作權事實成立,判令他向各位專家賠償十餘萬元,公開登報向專家賠禮道歉,並承擔一切訴訟費用,本人作為其中受侵權的一員,也參與了這次集團訴訟,並獲勝訴。「來而不往非禮也」,房先生告了我一回,我也回敬房先生一局,算是彼此扯平了。

  房先生狀告吳九龍、《光明日報》《中國文物報》《中國軍事科學》、軍事科學院、中國軍事科學學會、中國孫子兵法研究會、中華書局等侵犯其「名譽權」諸案,也均審理判決完畢,結果是預料之中的,即房先生全部敗訴。這位想通過官司把自己炒紅的人,此時定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了……

  至此,關於一場聲勢浩大的《孫子兵法》八十二篇發軔、發現的曠世騙局總算曲終人散,該劇編導及各種角色的演員們伴隨著喪鐘的鳴響,一個個灰頭土臉地退出了人們的視線,那個妄想著以此暴得大名並成為億萬富豪的輝煌大夢算是徹底煙消雲散了。當人們從萬花筒一般暈眩的世界中回過神來之後,驀然發現,這一連串故事所依託的最原始的根本——銀雀山漢簡,自出土之後已悄然度過了三十年的時光。而在這整整一代人的時間跨度中,銀雀山漢墓出土文物以及竹簡的命運如何,又成為人們為之掛懷的一件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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