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鋒後的交鋒

2024-10-06 05:01:12 作者: 岳南

  對於魯明將「博興」與「廣饒」對比後,仍傾向於廣饒的學說及觀點,曾提出惠民說的吳如嵩、陳秉才,儘管由於「名額限制」未能出席在廣饒召開的學術會議。但事後得知,立即做出了反對的姿態,並反擊道:魯明這種簡單的推論方法不是考察地理歷史沿革的正確方法。因為先秦兩漢的地名並不是這樣陳陳相因而無任何變化的。人們很容易舉出相反的例子,例如春秋的曲沃,秦代則稱左邑,到了漢代又改稱聞喜;又如春秋的犬丘,秦代稱廢丘,到了漢代又改稱槐里。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因此,認定漢樂安即孫武故里的意見,不過是一種想當然的幻想式的說法罷了。史實表明,自西漢至明清,歷史上出現過樂安縣、樂安國、樂安郡、樂安州四種不同的行政區域和地理區域。不僅如此,同是一個樂安縣或樂安郡,在不同的朝代其地理區域也不一樣。因而,問題要得到解決,就必須回到《新唐書》和《古今姓氏書辨證》本身上來。宋人歐陽修和鄧名世依據什麼材料提出了樂安問題,這是需要追尋的一個重要前提。清代著名學者孫星衍在其校訂的《孫子十家注》附錄的《孫子敘錄》中,曾寫下這樣的按語:「紹興四年,鄧名世上其書。胡松年稱其學有淵源,多所按據。《序》又云:『自五經子史』以及《風俗通》《姓苑》《百家譜》《姓纂》諸書,凡有所長,盡用其說,是其書內所云,皆可依據也。」既然是「皆可依據」,那麼,今人要討論孫武的里籍,也就只能從此入手,尋找結論。

  那麼,《元和姓纂》所說的樂安,是指春秋時的樂安,還是指唐代的樂安呢?這是問題的要害。從它的編寫體例可以斷定,這個樂安乃是指唐代的樂安。它所列三個「孫武之後」的地名都是指的唐代地名。唐代有富陽即今浙江富陽,唐代有清河即今山東清河西。此書如果不是記述「孫武之後」而是敘述前代某人與孫武有關聯,那就用前人所處朝代的地名。如記述東漢孫堅、孫策、孫權就是一個顯例。它用的地名是「吳郡富春」。富春是東漢地名,唐代則改稱富陽,均為今浙江富陽。同是一個富陽,一處用唐代地名,一處用古地名,其編寫體例是十分明確的。這難道還不足以證明「樂安」乃是指的唐代的地名嗎?同時,這難道還不足以證明持「博興說」者用漢樂安去推論秦樂安、齊樂安是找錯了方向嗎?

  吳、陳二人繼續指出,《新唐書》和《古今姓氏書辨證》取材於《元和姓纂》等漢唐典籍,因此,可以肯定地說,其所載「食采於樂安」也是指唐代樂安,而不是在春秋時代齊國有一個什麼叫樂安的地名。當然,這絕不是說《新唐書》所載地名都用的是唐代地名。在地名使用上,它既用古地名,也用唐代地名,同是孫氏這一條就可得到證明。如說周代的姬(孫)耳「食采於戚」,「戚」是古地名,唐代無「戚」地,即今河南濮陽北。說周代姬(孫)嘉「世居汲郡」,周代無汲郡,用的是唐代地名,唐天寶元年設汲郡,即今河南汲縣。後於乾元元年改衛州。

  《元和郡縣圖志》書影

  樂安乃唐代地名,這個問題已很清楚了,剩下的唯一問題就是唐代的樂安地望問題。《元和姓纂》成書於公元812年,而早在七十年前的天寶元年(公元742年),唐朝政府改平原郡為樂安郡,治所在厭次,後於乾元元年回改棣州。《新唐書》寫田書用樂安之名,與寫姬(孫)嘉用汲郡之名一樣,都是天寶元年唐朝政府新改設的行政區域,又都是乾元元年廢改的地名。要考察唐代樂安郡的設置情況及其地理位置,《元和郡縣圖志》卷十七棣州條可說明一些問題:

  棣州,樂安。禹貢青州之域,又兗州之域。春秋為齊地,管仲曰:「北至於無棣。」秦並天下,為齊郡。漢為平原、渤海、千乘三郡地。曹魏屬樂陵國,晉石苞為樂陵公是也。隋開皇十七年,割滄州陽信縣置棣州,大業二年廢入滄州。武德四年又置棣州,六年又廢。貞觀十七年,又置移於厭次縣,即今州理是也。天寶元年改為樂安郡,乾元元年復為棣州。

  這則史料表明一個歷史事實,即厭次縣在春秋時是齊國之地,在唐朝先後成為棣州治和樂安郡的郡治。後世的學者之所以肯定樂安是孫武的故里,也是以唐代樂安郡為依據的。例如辨偽大師孫星衍自稱孫武的後裔,他在《家吳將曲考》中說:「吾家自明忠愍公名興祖者,以佐命功封燕山侯,起家定遠。當元明兵燹之際,譜系無所考,惟忠愍公以官封祖父文虎,中書參知政事護軍樂安郡公,則吾家為樂安孫氏,系出陳子占後,明也。」

  

  他從其祖父封「樂安郡公」作為推斷自己是孫武后裔的重要證據,正是依據了唐人的說法。因為《新唐書·宰相世系表》所列孫氏宰相後裔的爵位即有孫俊為樂安子、孫成為樂安孝男、孫儲為樂安郡侯,以祖籍為爵秩之名正是古代封爵的通例之一。

  以上所述與我們的判斷完全吻合。我們既證明了《元和姓纂》《新唐書》《古今姓氏書辨證》所指樂安乃唐代的樂安,而不是春秋時有什麼樂安,現又證明唐代當時確有一個原屬齊國之地的樂安,因此,查明這個樂安的今地,孫子的故里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吳如嵩、陳秉才上下古今敘述了一大堆枯燥的史料和證明這些史料的史料,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樂安郡的治所在厭次,厭次即今山東惠民縣,惠民縣就是當年田書的采邑所居……總之,今山東省惠民縣是兵聖孫武的故里,可以刀斷斧削地確認了。」

  對吳、陳二人所堅持的「惠民說」表示擁護的惠民縣學者王丙臣,除了將書面上的史料又翻騰出來做了一番旁徵博引的補充外,還利用身在惠民的便利條件,深入民間做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從另一個側面給了吳、陳二人配合與聲援。如至今惠民縣境內還流傳著一些有關孫武后代居住地方的傳聞遺事,王丙臣為此舉例說:

  1.據今惠民縣城南門街和城郊劉皮家、袁侯、孫廟一帶老人們回憶,在袁侯村西頭建有孫武廟一座。南門街孫玉鳳一家自稱是孫武后代,其土地證上有「北至廟基」的記載。孫武廟不同於關帝廟,若非確有因由,群眾是不會修建的。

  2.今惠民縣城北省屯鄉的「堡武家」原莊名就叫「孫武家」,莊裡的人說自己是孫武后代。

  山東省惠民縣城郊外古城堡遺址,據說此城址為漢代所建(作者攝)

  3.今惠民縣城西梁家鄉石頭孫村,傳有「孫子乳名叫石頭」,後代為紀念孫子而將莊名命名為「石頭孫」的遺事。

  4.今惠民縣城東桑落墅鎮北有古鎮遺址,並距城三里許有孫、田、陳村;城西石廟鎮有個村叫「孫田吳(武)」,其附近相鄰的村分別有東西陳、大田、小田、葉田、田新。想來這種布局不會是偶然的巧合。

  5.今惠民縣城南靠近原唐朝樂安郡治(先棣州)古城遺址地方也有不少孫姓莊子,如孫家集、孫家溝等,他們自稱是孫武后代。

  通過以上這些活靈活現的傳聞遺事,王丙臣認為「不難看出孫武后裔在惠民縣是不少的,後代的多源並存也是合乎情理的。」

  對吳如嵩、陳秉才的論證以及王丙臣並非畫蛇添足的調查補充,復旦大學教授周維衍頗不以為然。他針鋒相對地提出了「孫武故里在今惠民說殊難成立」的口號,在這口號響起的同時,毫不客氣地放言道:主張「惠民說」的同志認為,《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中所載孫氏「食采於樂安」的「樂安」是指唐代的「樂安郡」。在我看來,這個「樂安」並不是指唐代的「樂安郡」,而是先秦的地名,該地的主體應該在今廣饒縣。《新唐書》提到的孫氏「食采」之地共三處,即「戚」「富春」「樂安」。其中,「戚」「富春」都不是唐代的名稱,而是先秦的地名,何以見得「樂安」就一定是指唐代的「樂安郡」?況歐陽修文中所表示的「樂安」,其年代屬性又是那樣明確。另外,吳如嵩等同志認為,「在現存的史料中,先秦並不存在『樂安』這一地名」,由此推斷《新唐書·宰相世系表》所說的「樂安」,必「是指唐代的樂安郡」。這樣考慮和認定問題也並不妥當。千百年來,由於種種原因,歷史文獻散佚之多是不言而喻的。唐、宋時人所掌握的史料,今天已不復存在的比比皆是。不能說我們現在見不到了,就認定以往也並不存在。歐陽修撰《新唐書·宰相世系表》,是由數十種世族譜系著作匯總撮要而成的,其中多數采自隋以前的史料。在敘述春秋「食采」之地時,只是按原始素材照文錄用,何嘗去考慮辨別先秦有沒有「樂安」而改成唐朝郡名?即使是唐人的著作,在講到先秦「食采」之地時,也不會用上唐代地名的。這是文士寫作的一般常理。因此,我們不宜武斷地認為現今文獻中沒有「樂安」,先秦時也一定不存在。已傳《銀雀山漢簡釋文》有「城安在共樂安強」的文字,漢簡雖然殘缺,無法斷定其本意,但「樂安」是個先秦地名是顯而易見的。既然樂安是指先秦時樂安地面,那麼其位置就在今天的廣饒。

  現住在惠民縣城南門外的孫德祿一家,據說孫德祿(右)是孫武的第81代孫(作者攝)

  周維衍此言既出,吳如嵩又找來了「軍科」的另一位重量級孫子研究專家霍印章共同進行反攻,二人除咬定「孫武故里『惠民說』不可動搖」外,還出重拳反擊道:根據《春秋左傳》杜預《注》,先秦根本沒有樂安這一地名,而杜預是魏晉時人,他給《左傳》作注時三國尚未完全統一,漢魏的樂安縣猶存,其注稱樂安自然指漢魏樂安無疑,與「先秦樂安地面」毫無關聯。可以斷然地說,在杜預的頭腦中連想都不會想到「先秦樂安地面」這一概念。問題十分清楚,孫子故里在樂安是唐人和宋人考證出來的,要弄清樂安的地望,還必須回到唐宋史料中來,認真進行分析研究,這是探討樂安所指的唯一正確途徑。「廣饒說」離開這一途徑,到實地「踏勘」和《水經注》中尋覓「先秦樂安地面主體」,其說自然不能成立。「博興說」也離開這一途徑,用「漢承秦制」「秦承齊制」的邏輯去推論先秦齊國的「樂安邑」,而先秦並沒有「樂安邑」的存在,也沒有樂安這一地名,後世的樂安又相當多,不能主觀指定某處樂安即孫子故里,因而此說失去了直接的證據,也無法成立。「惠民說」則與上述二說不同,它的合理性完全在於繼續遵循唐人和宋人的途徑,到《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和《古今姓氏書辨證》的根據中尋找探求樂安地望。

  霍、吳二人對周維衍做了特別教訓道:只有深入探討《元和姓纂》一書中關於郡望名稱的體例才能得到正確的理解。該書中的郡望名稱,既有郡名又有縣名以及州名和國名,既有唐代地名(新望)又有古代地名(舊望),粗看似乎雜亂無章,細讀則確有規律可循。因為該書是為唐代卿大夫「條其源系,考其郡望」而作,「於唐人世系則詳且核矣」,故在郡望名稱上有下述三個鮮明特點:一、郡縣並用,以郡為主。二、新舊並采,以新為主。三、州郡並稱,以郡為主。從而可以認為,《元和姓纂》中的樂安指的是唐代樂安郡,也就是今山東惠民縣。

  對這一教訓式的警示,周維衍很快做出了回應並進行了較為強硬的反攻,他宣稱:我僅就您研究《元和姓纂》概括出的所謂三個重要結論,簡單談幾句。第一,所謂「郡縣並用,以郡為主」。郡望是講郡名的,何來稱縣?當然談不上什麼「郡縣並用」,您把郡望和里籍混為一談,沒有搞清楚郡望的真正含義;里籍有郡有縣,郡望只是指郡。就是您所列舉的「孫武之後的六個郡望——樂安、東莞、吳郡富春、富陽、清河、洛陽」中,富春、富陽、洛陽是縣,但卻不是郡望。「郡縣並用,以郡為主」,作為在郡望問題上研究《元和姓纂》所得出的第一條重要結論,有犯常識性錯誤之嫌。第二,所謂「新舊並采,以新為主」。注重郡望的本意在於顯耀家世,祖上哪一個是名宦,出身於哪個世家大族,這個地方有哪些大姓,等等,這就要按譜溯源,何以去立「新望」?即便是唐代的新貴,他也不會立什麼「新望」的,總想找一下祖上值得誇耀的人。您說以新望為主,不妨請在《元和姓纂》中舉出若干來,看來很難如願。因此,您的那種說法是難以令人信服的。第三,所謂「州郡並稱,以郡為主」。這第三條結論也是由於您混淆了郡望、里籍和歷官所在而引申出來的。既然是郡望,哪會用州?如指唐代的政區,應該說是以州為主,不是以郡為主。就以大作所列舉的《元和郡縣圖志》來說,是以州列目的,只是在州的名下附識郡名,而且也不是每個郡都記……您之所以概括出上列的三個重要結論,本意在於說明「食采於樂安」的「樂安」是唐代的「樂安郡」。現在立論於《新唐書》已站不住腳,想從《元和姓纂》中找到新的根據,但《元和姓纂》又不見「食采於樂安」的文字,於是斷定《新唐書》記載來自《元和姓纂》,進而大談《元和姓纂》的體例,擺「迷魂陣」,得出了三個所謂「以郡為主」的結論。可是,這又是多麼經不起檢驗呀!

  就在周維衍、吳如嵩等各路學者、各路門派為孫武故里到底在今何處而殫精竭慮、費盡心思,以滿腔的熱情,不惜才華和心血考證調查,論述講演,並為此爭得面紅耳赤、唾沫四濺,甚至各派別之間懷揣不同的目的冷嘲熱諷,相互攻訐打擊,而孫武故里依然是真假難辨、是非不明,呈膠著狀態之時,像在中國任何領域、做任何事情,總會產生和稀泥的平庸之輩一樣,沒有人看清是從哪個角落或哪個陰影里,又橫空蹦出了一個名叫徐勇的蒙面之人。此人快速向殺得正酣的各門各派投放了一個頗有些扯淡的「模糊說」煙幕彈,並公然叫囂道:由於文獻及文物資料尚嫌不足,以上各說似乎還都是一家之言,難以完全駁倒其他觀點而形成一致的認識。目前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對此問題採用「模糊理論」,即在現有論據還不能得到最後確認,誰是誰非尚難以判定時,最好的選擇就是暫時不做出最後的選擇。換言之,就是將結論暫時停留在已知與未知最前沿的交叉點上,放棄無謂的爭論,把精力轉向其他相關領域的研究。但同時注意不斷地搜集新的資料,積極尋找繼續前進的突破點,一旦條件成熟了,再做出新的結論。

  徐勇的「模糊說」或稱「糊塗說」並沒有使爭論各方為此駐足並停止爭吵與交鋒,相反是愈演愈烈,大有不決勝負絕不收兵之勢。恰在此時,又有媒體突爆猛料,宣稱迷失遁跡兩千多年的孫武墓被一位年輕學者發現,此墓就在江蘇吳縣陸墓鎮孫墩浜村南。這一爆炸性的消息一經傳出,立即使正陷於孫武故里之爭的各路學者停止了交鋒廝鬥,都齊刷刷地調換角度,轉向這一新的熱點陣地,並以各種各樣的心態,窺其在亂象紛紜、城頭變幻大王旗的虛張聲勢下,不知是真還是假的神秘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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