悽慘的人殉制度

2024-10-06 04:57:26 作者: 岳南

  象崗古墓的人殉,從最早在墓道中發現的守門人,到東耳室中的樂師,以及後來發現的四位夫人等,其殉葬人數之多、類別之雜,這在漢代考古中是一個頗為特殊的現象,這個現象引起了考古人員的高度重視。從此前已發掘的中原諸侯王墓來看,未見人殉和人殉的殘跡,兩漢諸帝陵因尚未發掘,有無人殉還不明了,但《史記》《漢書》均無相關的記載。漢代封建統治者是否已不用人殉?象崗古墓的人殉又說明了什麼?

  商代統治階級用奴隸做人牲的模擬場景

  殷墟王陵區M1550大墓內有成排的人頭骨,用於祭祀(台灣「中研院」史語所提供)

  綜觀人類的歷史,自從出現了階級以來,作為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勞動者,幾千年來過著艱辛的生活,一幕幕的悲劇不斷出現,而最為悲慘者莫過於奴隸社會。在奴隸社會裡,奴隸等同於牛馬,奴隸主對奴隸可以任意買賣、贈送或宰殺。而人類歷史舞台上最為悲慘的一幕,則反映在奴隸主的「人殉」「人祭」之中。就當代從殷、周墓葬的考古發掘中所看到的情形,真可謂慘絕人寰,目不忍睹。如像安陽侯家莊西北岡的一座殷代大墓,經發掘後得知,墓室中央底部埋有一名執戈奴隸和八條狗。奴隸埋好之後,奴隸主的棺槨才開始下葬。槨頂上排列著奴隸主的兵器和儀仗隊,使用兵器和充任儀仗隊的奴隸也同時殉葬。在墓室四周上下以及墓道內,都埋滿了奴隸,發掘時,整個墓內屍首遍地,白骨累累。根據墓中殉葬的情況得知,殉葬的奴隸常常被十人一行或二十人一行反綁牽入墓道,強迫他們東西成排地面向墓室跪著,逐個把頭砍下。然後先埋好無頭屍體,填土夯平,把人頭一個個面向墓室東西成行擺著,再填土夯平。通過發掘得知,僅一個墓中就發現被砍了頭的軀體共八排59具,頭顱二十七組73個。還有一些破碎了的屍骨,無法詳細統計。經科學鑑定,這些被殺殉葬的奴隸大多是不到二十歲的青少年,有的甚至是腦門未合的兒童。在安陽殷墟,處處都可發現王陵大墓中人殉的慘景,有的是被活埋,有的是被殺死再埋,一般一個大墓中都要殉葬三四百名奴隸。如武官村的一個大墓中,在槨室兩側殉葬男女奴隸41人,墓室四周又排列著頭顱52個,墓的南邊還發現了四排殉葬坑,每坑埋著十具無頭屍體,其墓已經發現的總殉葬人數達152具。

  除了人殉之外,還有「人祭」。奴隸主對他們的祖宗和神靈進行祭祀的時候,也要殺掉許多奴隸。如一塊甲骨文上記載一次祭祀先王的「多妣」,就用了「小臣(男奴隸)卅,小妾(女奴隸)卅」,共達60人。在武官村殷墟王陵區內的發掘中,至1976年時已發現了181個祭祀坑,每坑八到十具人骨,共近兩千人。奴隸主平時還把成百上千個奴隸和牲口牛馬一起關養在牢里,專供祭祀和殉葬之用,隨時可從中抓出一個活埋或殺掉。

  這樣的悲劇在中國歷史上曾經延續了一千多年,直至封建社會才開始逐漸停止下來。在春秋戰國時期,人們還記錄了這一情況。如墨子的《節葬篇》中就說道:「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士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並對這種人殉進行了譴責。

  奴隸社會後期,一些奴隸主感到用大量的奴隸和牛馬殉葬未免耗費生產力,損失太大,於是便想出了一個用明器替代的辦法。

  明器是殉葬品的忌稱,最早見於《周禮》的記載,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模仿的「俑」或「偶」,一是實用品。俑有各式各樣的人物、禽獸、用具、房屋、武器等等,實用物品更無所不包。從奴隸社會後期到封建社會的兩三千年中,形成了一套極為繁雜的埋葬禮儀,殉葬物品也極為龐雜,其中俑和偶是相同的東西,最初是用木頭或其他質料仿製成人形,用以代替活人殉葬,後來又擴展到牲畜動物家禽和各種器物。

  在安陽殷墟的墓葬中,曾發現有灰青泥質製作的戴著桎梏的男女俑,但數量不多,看來這種方法在當時尚未盛行。事實上,直到孔子的時代還用活人、活獸來殉葬。一生呼籲仁善的孔子對人殉固然痛心疾首,對以俑代人的殉葬方法也不贊成。他曾說過:「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其像人而用之也。」孔子見這些之乎者也的語言仍不足以引起眾人的注意,乾脆直言不諱地說:「為俑者不仁。」

  這位孔老夫子未免有些糊塗,真正創造和推行以俑代人制度者,在今天看來仍是一個十足的大仁大智之士,此舉不知使多少生命倖免於難,實在是一個極其重要的進步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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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殉葬俗是奴隸社會中盛行的野蠻陋習,但進入封建社會以後,隨著生產力的提高,勞動者作為「人」的價值也隨之提高。因此,封建國家在法律上承認奴婢作為「人」的社會地位,不允許地主階級一般成員隨意殺害他們,也不能隨意用人殉葬。西漢時就有諸侯王因擅令奴婢從死而獲罪除國的記載。這是秦以後一般諸侯王以下的墓葬罕見人殉的原因。

  但是,封建等級制度規定君主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作為全國人口的所有者——帝王,當然可以用人殉葬,或者把它作為一種殊寵賜給臣下,人殉葬制逐漸成為專制君主的一種政治特權和等級特權。這是封建社會中人殉葬俗繼續偶見於帝陵或皇帝特許的高官墓葬的政治原因。如在秦都咸陽所發掘的任家嘴秦木槨大墓,便有一成年男子與一小孩殉葬。秦始皇的陵寢,是否也有人殉,因未發掘,尚不清楚。然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秦始皇死,胡亥襲位葬其父時所云:「先帝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藏皆知之,藏重即泄。大事畢,已藏,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藏者,無復出者。」如果這條記載不誤,那就說明當時秦朝宮中那些無兒無女的宮娥、工匠與陵墓營建者,都成了殉葬的犧牲者。

  從流傳下來的史料典籍看,三國、唐代仍有妃妾殉葬的悲劇發生。當歷史進展到明代,隨著資本主義萌芽的出現,人的思想及生活習俗有了很大發展變化,就在這樣一個社會急劇變革的時代,仍然殘存著人殉制度。不過,這時的帝王將相、史官筆吏,自感這種殘酷的做法不甚光彩,為掩蓋事實,宮廷文獻極少記載,只是從零星的史料中透露出一點信息,讓後人窺視到其中慘相。

  明朝用人殉葬和奴隸社會不同的是,不採用戰俘或奴隸,而是以妃嬪宮女殉葬。其方法也不再是活埋或砍頭再埋,而大多是先吊死,再埋入陵內或別處。明景泰帝時所載「唐氏等妃俱賜紅帛自盡」,便是一例。若殉葬的妃嬪人數多(如為朱元璋殉葬的有四十六人),就讓她們集體上吊自殺。臨刑前還在宮內擺設宴席,請她們盛裝打扮後赴宴。可想而知,再好的盛宴恐怕也難使這些行將結束青春和生命的女人下咽,只聽得哭聲響徹大殿,哀泣之音瀰漫深宮。宴席結束後,她們便在指定的殿堂內,分別站在木床之上,將頭伸進預先拴好的繩套中,隨後太監撤去木床,一個個年輕的生命便告別塵世、芳魂遠去了。

  朱元璋的兒子明成祖有一個朝鮮妃子韓氏,在成祖死後被指定殉葬。她明知自己將死,但卻無法抗爭。當她站立木床,將要把頭伸進帛套的剎那間,卻猛地回首呼喚自己的乳母金氏道:「娘,吾去!娘,吾去……」其悽慘之狀、悲慟之聲,連監刑的太監都潸然淚下。太監將其頭顱強按進帛套中,抽掉木床,韓氏掙扎了幾下,就魂歸地府了。金氏是韓氏從朝鮮帶來的乳母,後來被放回故國,才把這段詳情公之於世,並載入朝鮮文獻《李朝實錄》中。

  為掩人耳目,帝王常採用加封和追諡的辦法安慰殉葬者的親人,以顯示皇恩浩蕩。為宣宗皇帝朱瞻基殉葬的宮女何氏、趙氏等十人,就分別追封為妃嬪並加諡號;對死者的父兄,也施以優恤,授給官職,子孫可以世襲,稱為「朝天女戶」。

  讓我們回過頭來看一下,象崗古墓的人殉制度是怎樣的狀況。從清理的跡象看,大多數是人殉死後埋入的,而且都有隨葬品。其中有的器物相當精美。這些殉者是墓主的妃妾、近幸、僕役,而並非從事生產的奴隸。殉葬的表現形式與封建社會人殉葬俗的一般特點相吻合。上面已經提到,封建社會中用人殉是中央帝王的一種政治和社會等級特權,象崗古墓的人殉,當不例外。此一人殉現象,在嶺南無獨有偶。漢初曾是南越國一轄地的廣西貴縣羅泊灣,一座西漢早期大型木槨墓的棺槨底下,也發現有七個殉葬坑保留;辨其性別,則為一男六女。這些不幸者,當是墓主生前近身的侍從與奴婢。據報導,這些殉葬者的盛屍棺具分有長方形與獨木棺形兩種形狀。其獨木型棺在嶺南,與獨木舟的形制相似。在今海南島黎族群中,既用於藏屍(稱獨木棺),又用作水上交通用舟(稱獨木舟)。在貴縣羅泊灣毗鄰的廣西橫縣,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南寧府雜錄》載,乃是古代以善於「刳木為舟」而馳名的地方。據此,其中以獨木棺殉葬的不幸者,可能屬于越族人。

  應當特別提及的是,在象崗古墓的人殉中,有六人是可以確知用銅鏡覆面的,其餘的人骸因為骨殖腐朽已無從分辨了。這種用銅鏡覆面的葬習,在其他地區未曾見過,不知這是南越人特有的一種葬習,還是具有某種宗教意識,此點尚需專家們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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