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輪、盾牌頗思量
2024-10-06 04:54:17
作者: 岳南
除以上器物外,三星堆遺址二號坑還出土了六件直徑80厘米的圓形青銅器。器形的中心是一個突起的大圓泡,似古代馬車的轂,四周有五根放射狀的橫樑,似車輪的條輻,並與酷似輪牙的外圈相連,銅泡中央與邊圈的各部位有穿孔可供釘鉚。就器形而言,與商周遺址出土的車輪頗為相像。因此,在發掘之初,陳德安、陳顯丹等考古學家將其定名為車形器、輪形器或乾脆就喚作車輪。並初步推斷,這些輪子應是嵌在木輪外的外殼,出土的六個輪子正好可以組裝三輛車子,這是殷商時代的車輛首次在四川乃至整個西南地區發現云云。
但是,隨著這幾件青銅器的去鏽、拼接等工作的完成,有的學者發現這幾件被稱作車輪的器物壓根兒就不是車輪,應當有另外的解釋。曾主持三星堆遺址發掘的四川大學教授林向,曾別開生面地認為這一器物應是古代的一種盾牌。
按林向的考證,商周時期的車子過去發現得不少,但限於當時的發掘水平,很難剝剔出車輪和車輿來。現在發掘技術提高了,已成功地發掘出一批車子。如殷墟幾個地點的發現,濬縣辛村、長安張家坡、北京琉璃河、寶雞茹家莊等地點的發現,都是商周車輿比較有代表性的典型。如把這些車子的車輪與三星堆出土的所謂車輪比較,卻發現二者大相逕庭。主要表現在:
二號坑太陽形器出土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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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後的太陽形器
山西曲沃曲村—天馬晉侯墓地車馬坑(作者攝)
其一,大小懸殊。商周車輪外徑一般為140厘米左右,至少在120厘米以上,最大可達146厘米,這比三星堆出土的「車輪」幾乎要大一倍。即使是到了戰國時期的小徑車輪,如輝縣琉璃閣5號車,輪徑也有95厘米。按照車子行駛的規律,如輪徑太小,意味著對道路平坦、舒展的條件要求更高。而就蜀地的條件,這樣輪徑的車子顯然是無法行走的。
其二,輪輻不對。商周車輪的輻條數一般都在18-26根,商代以18根為多,後世逐漸增加。西周末、春秋初的上村岑虢國墓地一大墓中出土的車子輻條已增至28根。只有在如此密集的情況下,輪牙在受壓過程中才能均勻地受力而不易損壞。三星堆出土的輪形器只有五根橫樑,作為輪輻就顯得過少,導致輪牙受力不均,滾動不了多長時間恐怕就會被壓扁完蛋。
其三,結構不合。商周的車輪其牙、輻、轂各部件都用木製,尚未見有以銅皮整個包裹的輪子。商代車轡長度在14厘米以上,即使是西周的短型轡也長達10厘米左右,這是為了保證輪與軸套合牢固而又能旋轉靈活而設。可三星堆出土的輪形器中間的銅泡雖鼓出,但要裝下車軸長長的出頭是絕對不夠的,因無法套合,就更談不上牢固不牢固的問題了。
其四,孤證難立。商周的車輪一般出土於兩種情況,一是車馬坑內出土帶有輪子的車輛,或伴有車輛的零部件同時出土。二是卸下的車輪,或放於槨頂,或放於墓道內。除車輪外,必有其他車、馬飾同出,如考古發掘的茹家莊一號魚伯墓就是如此。而三星堆出土之輪形器卻無其他任何車、馬器相伴而出,自然要令人生疑。
除以上四點外,林向認為,對於這件器物是否是車輪的問題,還需要與整個古代巴蜀地區的文化面貌聯繫起來考慮。古蜀為四塞之地,高山環列,江川縱橫,丘壑阻隔,交通艱險,故唐代李白稱之為「蜀道難,難於上青天」。如此特殊的環境在商周時期幾乎無法用車。這也就是此前為什麼在巴蜀文化的遺物中一直未見有車或車器出土的原因。成都周圍大型的遺址如三星堆、十二橋已發掘了幾千平方米,均不見有車輪痕跡。彭縣竹瓦街兩個商周窖藏出土銅器四十多件,也不見有車、馬器出土。而分布於四川各地的近萬座各式各樣的巴蜀墓葬,或出獨木舟,但卻仍無一件車器出土。因而可以說像中原那樣重要的車馬文明,在古代的巴蜀文化中是不具備的,這也是蜀地在地理環境制約下所形成的地域文化中的一個宿命。
既然三星堆出土的這件輪形器不是車輪,那又會是什麼呢?林向認為:「此器的形制與其他地區商、周遺址的銅盾飾相通,很可能就是青銅盾飾。只是目前尚不好解釋的是,這種圓盾太重,手執作戰有困難。考慮到它是作為宗教儀式舞蹈中的陳設,這是可能的……總而言之,三星堆二號祭祀坑出土的輪形器是圓盾飾。它同獸面盾飾、銅舞戈與玉舞戈,都是古蜀國祭儀之一——干盾舞的器械。而那圓而隆的蜀盾,當是早期蜀文化的特徵之一。」
對於林向的考證結果,廣漢學者劉少匆表示不敢苟同,並列舉了如下理由予以批駁。
一、兩個祭器坑青銅兵器甚少,除了銅戈,並無他類,何以突然冒出一個用於戰爭護衛的盾牌?
二、輪形器雖未公布重量,但按實際目測,大的分量較重,小的又難以掩護身體,內圓背後,似無把手。若真的做盾牌使用,一定很不方便。
三、我在寶雞青銅器博物館,參觀過一面魚國之盾,那盾牌背後的支架已無蹤影,只有正面大約七十厘米的圓狀物。它中鑲有青銅泡,上有飾紋,下敷漆皮。可以想像,那支架應為木結構,這盾牌才不會很重而十分實用,只是出土時支架在土中掩埋過久而腐爛。如果三星堆出土的青銅輪狀物,是用來跳干盾舞的道具,一是太重而難以揮動;二是無把手難以把握,因之頗令人生疑。
除劉少匆外,對所謂車輪或盾飾兩種推斷的懷疑者大有人在,並認為作為車輪與盾飾都是不可能的。有考古學家通過對江蘇連雲港將軍岩畫的研究,發現三星堆出土的這件輪形器和岩畫中的「天文形器」極其相似。器物本身可能代表了某種巫術的符號。它的外輪表示「天圓」,裡面的條輻則是「規矩」的組合紋,也可視為立竿見影的「立竿」的最簡化符號,寓意為通過立竿測影,確定規矩方圓,引申為天地宇宙四方。也有學者認為此器物是對太陽崇拜的象徵,並對照古代埃及、羅馬以及中國古代儲存器畫上的異型太陽紋加以考證對比,認為此物是「太陽」形器,而非他物。對於這一推論,四川學者胡昌鈺、蔡革二人表示贊同,並認為輪形器的中間部分,也就是隆起的如同燒餅樣的小圓圈可以釋為太陽,所謂「車輻」可釋為古籍中所說的「其華照下地」的光芒。古代的魚鳧部族向來有崇拜神鳥、鳳凰和太陽的習俗。如果說以鳥或人首鳥身來象徵太陽尚有一層抽象或間接的意義的話,那麼,這件器物則是最具象、最直接地表現了太陽,因而這件輪形器應是魚鳧部族崇拜祖神的標誌。此前學者們認為三星堆文物有大量的是反映了古蜀先民的太陽神崇拜情結,這也是最為有力的證據之一。
擁護「太陽輪」一說的學者如樊一、劉少匆,對此器產生的具體功用又進行了大膽探索研究。按樊氏的考證,這個「太陽輪」應是常設在神廟中的神器,或原本釘掛在某種物體之上,專門用於某種祭祀儀式,並作為一種象徵接受人們頂禮膜拜的太陽神祇。劉少匆則認為,象徵太陽的輪形器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古蜀人的天文曆法。根據前些年學術界流行的蜀夏同源的理論,古蜀人使用的曆法當是夏曆,而著名的《山海經》中已有十月、十二月和歲的記載,可以作為一個旁證證明當時確是以干支紀年的。如果三星堆出土的輪形器象徵太陽,以此推論,其輪輻應為六根,隔擋也應該是六個空間,以此來象徵單月和雙月的歷數。但這件器物卻只有五根輪輻,與想像中的六根不合。對於此點,是否可認為古蜀人使用過十月曆?據當代最偉大的少數民族天文曆法學家陳久金的研究,古彝人確曾使用過一種特殊的曆法——十月太陽曆,並在彝文古籍《祖神源流》中多次提到「一年十個月,一月三十六,一年三百六」和「一年分兩截,兩截共四季」等語。也就是說這種曆法的一個月為三十六天,一旬是十二天,一年為三百六十天,餘下五至六天作為年節,合起來一年正好相當於夏曆的三百六十五天。三星堆出土的輪形器與古彝人的這一曆法紀數頗有相通之處,以輪輻代表雄月,空白隔擋代表雌月,也就是古曆法術語中所說的既生霸,既死霸,或許有其一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