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占成說:我有功

2024-10-06 04:50:00 作者: 岳南

  將軍俑頭案過去4年之後的一個晚上,在秦俑博物館院中一間極普通的平房裡,我見到了在將軍俑頭案中受處分的秦陵考古隊隊員、青年考古學家劉占成——一個30多歲的壯漢。也許常年的田野考古生活使他的臉看上去有些粗糙和黑紅,但從那雙烏黑明亮的眼睛和魁梧的身材看去,又不失為英俊威武,這是一個典型的關中漢子形象。

  劉占成於70年代末期畢業於西北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不久即到秦俑工地參加考古發掘,在不算太長的歲月里,寫出了幾篇頗有價值的研究論文,尤其是對於銅鈹的論證,引起了學術界的關注。在秦俑一號俑坑的發掘工作中,考古人員於1979年6月26日發現了一件類似短劍的青銅兵器,以後在1980年和1981年又相繼發掘出土同類兵器10餘件。這種銳利的兵器堪稱冷兵器家族中重要的一員,然而不幸的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它的名字幾乎不被人所知。特別是自東漢以來,各家對這種兵器的解釋有誤,後人也誤將這種兵器稱為「短劍」「長矛」等等,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一號坑發現之前。待出土之後,參加秦俑一號坑發掘的劉占成經過研究認為:此兵器雖似短劍,但有的有莖而無首,柄後有帶銅鐓之長木柄遺蹟,因而這種兵器並非短兵,而是長兵,以前稱為「短劍」或「長矛」是不正確的,應稱為「鈹」。這一考證,首次恢復了鈹的本來面目,使千餘年的歷史懸案得以澄清。

  劉占成在兵馬俑坑現場考察記錄(張天柱攝影並提供)

  面對這樣一位青年考古學家,我本打算了解一下整個案子的細節,可他卻抱給我一堆油印和手寫的材料,我順手翻動著。

  

  「這是我這些年上訪的材料,你先看看吧,我要告訴你的可能大多是關於我個人的事。」他說。

  「你還在上訪嗎?」我問。

  他點上一支煙,深深地吸了一口,又吐出濃黑的霧,望著我說:「上訪,一直在上訪。有些好心的人勸我,事情已經過去了,就算了吧,不要再費腦筋,點燈熬油地寫材料了。你再反映也是枉然。但我不相信,青天白日之下,怎會翻白為黑?我就不相信沒有個包青天,找不到個說理的地方。最近,國家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鄭天翔,在陝視察時強調:『人民法院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根本原則,堅持做到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准字上狠下功夫。要嚴肅執法,不屈服外界的壓力。』何謂『外界的壓力』?我認為就是有關行政部門以權壓人。關於將軍俑頭案,省文物局處理十分不公。我記得1987年中國法制報曾登過一篇《法律做後盾,農家勝官家》的文章,說的是淮北市公安局侵犯公民民事權利,受到了法律的處罰。我感到社會主義的法律還是公正的。作為我個人,將接受任何公正的處理,但也決心同任何不公正的處理做鬥爭。」

  青銅鈹出土時情形

  青銅矛出土時情形

  左圖為銅矛右圖為銅鈹

  「你感到對你的處理在哪些方面不公正?」我問。

  「我認為首先是侵犯了我的公民名譽權。1987年6月29日,在未落實任何問題的情況下,因將軍俑頭案,省文物局就宣布讓我停職檢查,這是不合乎情理的。事實是,我作為考古隊的一名普通隊員,在將軍俑頭案問題上,不但無任何責任,而且是有功人員。」

  「有功人員?」這個說法令我在感到新鮮的同時,也吃了一驚,一個有功的人何以又受到處分?吃驚過後,激起了我聽下去的興趣。

  「之所以說我有功,是在2月18日早晨案發後,是我首先組織報案,派人保護現場和派人去西安向屈鴻鈞了解情況的。2月25日,又是我第一個核實案情,及時向所領導人匯報的。2月26日,還是我對放置雜品的倉庫進行認真檢查,最後從事實上落實將軍俑頭確實被盜的。這一切,足以表現一個普通考古隊員、業務幹部對國家文物的高度責任心。而文物局黨組竟不顧事實,顛倒黑白,冤枉無辜,打擊有功者,宣布讓我停職檢查,至今我也不明白,這到底是為什麼?我一無任職,二無問題,停的什麼職?檢的什麼查?難道積極報案、負責就有罪嗎?

  「由於局黨組的錯誤決定,使我不明不白地接受停職檢查,遭受冤屈竟長達70餘天。在那段時間裡,我背著停職檢查的黑鍋,精神上受到極大折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不能正常工作,無法搞業務研究,同志間的正常接觸和交往也受到限制,給家屬的思想也帶來了沉重的負擔,並在相當廣的範圍內造成極大影響。我總覺得,我黨在對人權的問題上歷來是相當慎重的,我認為局黨組宣布讓我停職檢查的決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條文規定,嚴重侵犯了我的名譽權,侵害了我的人格尊嚴。

  「文物局所派來的整頓檢查工作組,經過大量的調查和落實工作,於8月29日找我談話,也承認將軍俑頭被盜於我沒有責任。那麼,因將軍俑頭案宣布讓我停職檢查,顯然是錯誤的。而文物局不但不糾正錯誤,反而在無事實責任的前提下,以莫須有的罪名,於9月4日,要求我在處分決定上簽字。我在上面所簽的字是:處分完全是強加於我頭上的。

  「之所以說處分是強加於我頭上的,是因為我只兼管了一段一號大廳的值班人員。從工作上說,考古隊的發掘和修復是分為兩攤的,保衛工作也是一分為二,我本人從來沒有負責過修復工作方面的保衛安全,也沒有任何人讓我修復一片紙、一個字的文物冊表,更沒有交代過一件文物實物。再說,分工兼管和保衛幹部有質的區別,分工兼管,那就可以分給你、我、他任何一人。考古隊的發掘、修復上曾兼管過與保衛工作有關的人員除我外,還有其他四五個人。特別是王學理同志主持隊務工作後,對有關保衛工作,不是兼管而是主管,難道把他也叫作隊上的保衛幹部?

  「事實是,上級組織從來也沒有發文或以其他方式任命過某人是隊上的專職或兼職保衛幹部,只有等案發後,才根據臨潼縣公安局的整改通知書,派來一名保衛幹部。當然,在上級未派保衛幹部的情況下,隊上的業務幹部不管是誰都有責任兼管安全工作,但不能說誰管了一點保衛工作,誰就成了保衛幹部。

  「在杭德洲主持工作期間,我管過一段保衛工作,那時院子裡安有報警器,具體值班的有3人,後來報警器壞了,各修復室又安排了值班人員,直到王學理到來前,院子裡還有5人長期值班,可王學理上任後,就將5名值班人員減為3人,兩個值夜班,一人值白班,餘下的工人專管打掃院內衛生。

  「1985年11月9日,王學理同志在考古隊幹部、學員大會上,以整頓人員為名,宣布將院子僅有的3名值班人員雇用到一號大廳,從此徹底撤銷了多年來院子的夜間和白天的值班人員,致使庫房無人值班,才為將軍俑頭案釀下了禍根。即使我是保衛幹部,這時一個人也沒有,我去管誰?

  秦俑坑中被分割開來的考古探方。因探方中的陶俑屬主不同,糾葛由此而生

  「1985年11月9日,王學理同志開會宣布,撤銷大廳後面長期堅持值班的人員,從此大廳後面再無人值班。

  「1986年12月5日,王學理同志把大廳前五方的文物保衛工作正式全部移交給秦俑館,值班人員也全部撤回。王學理對我講:今後大廳後面他準備在外地找一個老漢來值班,在未找來前,叫我先從發掘隊抽上兩個人臨時值幾天班。於是,我從發掘隊抽調3人值班,直到1986年12月27日王學理從咸陽找了一個叫馮孝民的老漢,接替了發掘隊抽調的3名值班人員。從此大廳後面就由馮孝民老漢一個人值班。直到將軍俑頭案發後的3月5日,我提出大廳後面要再增加人員值班,只一個老漢晝夜值班恐怕要出事。會上,王學理才同意增加1人,後來我又堅持增加了1人,這時大廳後面包括老漢在內共有3人值班。當時值班人員問我,已交給秦俑館的文物咱管不管,我說都是國家文物,也應該給看管。

  「在這期間,王學理多次找我談話,讓我戴上徒有虛名的保衛幹部的帽子,但均遭到了我的拒絕。我知道自己擔不起這個擔子,也無能力無條件負這麼大的責任。因我不接受,還和他吵過幾次,我曾經對他說:你不要一口一個保衛,具體地說我只是負責兼管大廳的幾個值班人員,要搞隊上的整個保衛,咱們工地大,文物重要,我是個業務幹部,既看兩個探方,又分工管理考古發掘現場,還要抽時間搞業務研究,是根本兼管不了整個保衛工作的,你從上面要個專職保衛幹部不是更好嗎?王學理對我說:『我養活不起一個專職保衛幹部。』他這個話我曾向工地的王玉清、張占民等人講過,就在將軍俑頭被盜的前一兩個月,王學理個人和我談不通,又從考古所叫來兩位領導跟我談,當時我仍未接受,並且態度堅決地重申了我以上的理由。那次的談話考古所領導都有記錄,可以證明我沒有接受這個要求。既然隊上找不到保衛幹部,作為常務隊長的王學理,就應及時向上級申請要專職保衛幹部,落實安全措施,但可惜的是,王學理同志沒有做這個工作,致使將軍俑頭被盜。」

  劉占成說到這裡停住,眼睛閃著激動的光望著我,似要聽我發表自己的見解。然而,我沒有吭聲,只是將菸蒂輕輕地捏壓在菸灰缸里,繼續聽他按原有的思路講下去。

  「處分決定稱:今年2月,在副隊長王學理不在時,雖未明確讓他代職,但讓他招呼隊裡的工作,在此期間發生了將軍俑頭被盜案。事實是,今年2月,正值工地春節放假,王學理和我是節日值班帶班幹部,但他卻不來工地,後來不知誰批准,有何事,他突然決定去北京。在王學理去北京前,不是指明讓我代職,而是根本就沒有讓我代職,只是分頭安排了一下工作而已。當時他說去四五天,但卻遲遲十幾天才歸。

  「我清楚地記得,王學理走前,交代給我的工作有兩件:一是招呼好節日值班人員,二是管好開工後的發掘現場工作。對於修復上的工作,以及存放將軍俑頭的倉庫鑰匙,他是通過屈鴻鈞另外安排的,與我毫無關係。2月12日,我結束了院子管理節日值班人員的任務,13日正式轉向大廳發掘現場的管理,18日修復中的將軍俑頭被盜,這能說是我的責任嗎?」

  劉占成說著,站起身,顯然是有些過分激動以致使他焦躁不安,在屋裡來回踱步。坐在我們身旁始終未作聲的劉占成的妻子,望著丈夫越發黑紅的臉,小聲說道:「算了吧,說這些有啥用?還是喝點水,說些令人痛快的事吧。」

  屋裡出現了短暫的沉默。

  「那武士俑頭的丟失是怎麼回事?聽說公安機關破獲此案後,秦俑館和考古隊都不承認是自己丟的,那到底是誰丟的?」我想起新華社曾向世界播發的那條令人困惑的電訊之後問道。

  劉占成再次點上一支煙猛吸著,點點頭,沉思片刻:「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他似乎已沒有了先前的怒氣,嘴角露出了一絲苦笑。

  「我這樣說吧,在武士俑頭丟失時,秦俑坑一號大廳已被分割成前、中、後三個部分,你知道,在蓋大廳時這些兵馬俑已全部用土回填,也就是又全部用土埋了起來。到1980年時,前部的兵馬俑已重新發掘出來,並經過修復,大部分又在原地站了起來,你現在看到的就是這一部分。

  「前部修復好後,考古隊又將後部的兵馬俑發掘出來,並修復了一部分,只有中間一塊還沒動。這時,秦俑博物館和考古隊進行了移交,事情也跟著來了。按規定秦陵考古隊要將前部和後部全部移交給秦俑館,屬於考古隊管理和發掘的只有中間那一部分。可王學理同志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在全部移交了這兩部分文物後,又在自己起草的關於文物保衛的協議中寫道:『前五方坑中存放的文物由秦俑博物館承擔文物安全及衛生工作。』至於後部的文物安全保衛工作歸誰管,協議中卻沒有提及。如果不出事,雙方都你好我好相親相敬,可偏偏事情就發生了。1987年3月27日,肖建國混進了展廳後部,趁值班人員不注意,脫下褂子將一個武士俑頭包起來悄悄地順著地道口也就是一號展廳的後門溜走了,這時博物館和考古隊誰也不知道。

  「案子破獲後,公安機關來問,說是肖建國盜走的俑頭是大廳後部的,而這一部分的文物就是屬於秦俑博物館的,如果沒有協議書,責任肯定要秦俑館承擔,可這時秦俑館將協議書拿出來,禍就落到了考古隊的頭上。剛才我已經說過,王學理跟人家簽的協議書是前五方的文物安全由秦俑館負責承擔,那麼中間和後部誰承擔?儘管協議上沒有寫明,當公安機關來人詢問時,考古隊一方咬定文物是秦俑館的,應由秦俑館承擔責任,與考古隊無關。秦俑館一方卻在協議書的文字中做文章,儘管文物屬於秦俑館,但安全保衛卻歸考古隊,武士俑頭的被盜責任應由考古隊來承擔。所以就有了新華社發出的令人困惑的消息。可事情推來推去,還是秦俑館占了上風,這個糊塗協議給考古隊帶來了本來不應該有的大禍,我自己也在這場大禍中倒了霉。更令人感到氣憤的是,王學理同志起草的這個協議書以及和秦俑館的簽字經過,我一點也不知道。所以說文物局把武士俑頭丟失的責任推到我頭上,是毫無道理的,給我的處分是不實事求是和完全錯誤的。這個錯誤決定是對一個公民人格的公然踐踏。」

  「那麼您認為將軍俑頭和武士俑頭被盜的責任應該由誰來負?」我瞥了一眼腕上的手錶,已是10點多鐘,決定在臨走前提出最後一個問題。

  「秦陵考古隊連續發生俑頭被盜的重大責任事件,主要原因固然在主持隊務工作的常務隊長王學理身上,但是作為主管部門的省文物局、考古研究所領導人,他們負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責任。前幾年大興安嶺發生了火災事故,將林業部長撤銷了職務;駐湖南空軍某部戰士毆打學生致死,中央軍委決定對該師師長撤銷職務。那麼,林業部長、駐湘空軍某師師長為什麼要撤職?主要原因是他們犯有嚴重的官僚主義錯誤。無數事實證明,一些因官僚主義造成的嚴重後果,其危害及影響遠遠超過違法亂紀、貪污盜竊等問題的本身。許多重大事故,大多與官僚主義者失職、瀆職、玩忽職守有密切的關聯,因為一切事情都不會是孤立的。作為文物局、考古所一個下屬單位的秦陵考古隊,連續發生秦俑頭被盜這樣重大的責任事故,主管領導的官僚主義和嚴重失職也是毋庸置疑的,他們理所當然地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可奇怪的是,關於將軍俑頭案重大責任事故的處理,對本來沒有責任的普通考古隊員強加處分,做了錯誤處理。而對主管的領導者,卻避重就輕、應付過關,對他們應負的責任事故不做任何處理。這難道說他們真的沒有責任和不該受到處分嗎?我認為至少有這幾方面的事實足以使他們受到處理:

  「第一,作為主管部門的文物局、考古所,對秦俑這樣大、這樣重要的考古發掘工地,一不配備保衛專干,二不撥保衛專款,並對文物管理長期混亂的現狀不認真檢查,同時不認真落實安全制度和防範措施,導致了俑頭連續被盜,使國家遭受了重大損失。

  「第二,秦陵考古隊修複方面的值班撤銷長達1年之久,將軍俑頭這樣貴重的一級甲等文物長期放置在雜品庫中,局所領導竟全然不知,這不是嚴重的官僚主義和嚴重的失職又是什麼?

  「第三,作為主管安全的局領導×××來工地檢查,當要查看雜品庫時,王學理同志說裡邊沒有什麼,他竟輕信了王學理的話而沒有認真履行自己的領導職責,對雜品庫未做任何檢查,以致釀成了庫內將軍俑頭被盜的重大事故。

  「第四,1986年11月25日,我當面對來工地的局領導×××和隊長王學理等明確指出:秦俑工地大,文物貴重,需派一名專職保衛幹部,但他們卻置若罔聞,既不認真落實,也不採取任何措施,其最後的惡果是將軍俑頭案案發。

  「記得在影片《汀泗橋之戰》中有這樣一個令人難忘的鏡頭:葉挺[1]曾當面嚴厲批評他的老同學黃琪翔[2],對汀泗橋戰役[3]失敗的責任難道要推到一個下級軍官的身上嗎?這話寓意深刻,值得每個主管秦陵考古隊的領導者深思和反省。將軍俑頭案處分了考古隊的3個人,事情似乎結束了,但事實上是對沒有責任的普通業務幹部不公正的處分,又製造了一樁新的冤案。正因為如此,我才不得不發出呼籲,讓上級領導和紀檢機關對將軍俑頭案的處理做進一步徹底的複查,對事故主要責任者應嚴肅處理,對官僚主義應予以追究,對受錯誤處理的人應儘快平反昭雪……」

  牆上的時鐘敲響了12聲,打斷了劉占成滿含冤屈悲憤的敘說,也向我提出了應迅速離開的警告。我草草地收起採訪本,道別了劉占成和他的妻子,在漆黑的夜色中向我所棲身的秦俑館家屬院最後一排單身職工樓摸去。

  我躺在床上,腦海中依然顯現著劉占成那慷慨悲歌的樣子。四周極靜,只有風聲不斷傳來,我越來越感到劉占成的敘說已遠遠超出了案情本身,而具有了更加深層的意義和內涵,這個案子才更加撲朔迷離,像一團迷霧,難以令我看到真實面貌和窺視那曾發生及存在過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既然我已踏進了這個神秘的區域,就索性辨清整個事情的真偽,透過瀰漫的迷霧,去尋求一種更合乎情理的真實。

  我決定去一趟西安,找當年的秦陵考古隊常務副隊長王學理,也許在他的心中會裝著對事情的另一種全新的見地,我想在他的內心世界裡,尋求一種更清新的東西。

  注釋:

  [1]葉挺:原名葉為詢,字希夷,廣東惠陽人,1896—1946年。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畢業。北伐戰爭期間,為國民革命軍第四軍獨立團團長,率部先遣作戰,曾參加攻克平江、汀泗橋、賀勝橋、武昌城等戰役。

  [2]黃琪翔:字御行,廣東梅縣人,1898—1970年。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畢業。1926年參加北伐,戰功卓著,升任國民革命軍第四軍軍長兼第十二師師長。

  [3]汀泗橋戰役:北伐戰爭中的著名戰役。1926年8月,北伐軍由湖南向湖北挺進。直系軍閥吳佩孚集結主力部隊2萬餘人,據守湖北咸寧境內的汀泗橋。該橋扼粵漢鐵路線,三面環水,一面依山,形勢險要。26日,北伐軍進攻受挫。次日凌晨,葉挺獨立團在當地民兵的配合下,繞至敵後,出其不意,插進吳軍陣地,擊潰吳部,占領了汀泗橋,並乘勝占領了咸寧,為北伐軍直取武漢打開了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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