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人頭落了地
2024-10-06 04:49:54
作者: 岳南
1987年6月19日,陝西省委、省政府分別做出批示,嘉獎在破獲將軍俑頭案中的參戰人員。6月24日,公安部向西安市公安局發來了賀信:「將軍俑頭案破得漂亮,破得及時。此案偵控措施精心設計,行動迅速果斷,參戰幹部機智靈活,為偵破類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和重要的經驗……」
隨後,國家文物局、公安部刑偵局、陝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聯合召開大會,隆重表彰西安市公安局在偵破將軍俑頭案中有功人員。公安部為「秦陵將軍俑頭被盜案專案組」記集體一等功,並同陝西省公安廳為偵破人員高西元記個人一等功,為偵破人員安坤生、馬軍記個人二等功,為偵破指揮員董儒、張斌生、張志明記個人三等功,給以上人員一定數量的獎金。
西安市公安局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
公安人員從犯罪分子手中繳獲的將軍俑頭
涉及將軍俑頭案的6名罪犯被抓獲後,被關入看守所。1987年6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向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將6名罪犯逮捕,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在查看了罪犯的案卷後,為慎重起見,同市公安局一起,共同委託省文物局文物鑑定小組對將軍俑頭的真偽進行了鑑定。鑑定結論書如下:
參加鑑定人:
李長慶 鑑定組成員、文物鑑定專家
王長啟 鑑定組成員、文物鑑定專家
韓保全 鑑定組成員、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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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雙喜 鑑定組成員、助理館員
石興邦 研究員
袁仲一 研究員
名稱:秦高級軍吏俑頭(俗稱將軍俑頭)
時代:秦
質地:陶質
規格:將軍俑頭從頸底部到發冠頂處通高為38厘米,面部長度為27厘米,從下頜到上額寬21.5厘米,其右耳廓上部有3×2厘米不規則殘缺一處,左耳廓上部有不規則殘缺1.7厘米一處,在右冠尾右側近末端上有寬1.5×6.5厘米修補痕跡一處,在右冠的右頂部有長4×2厘米的修補痕跡一處。鬍鬚總長5厘米,右下鬍鬚殘缺不齊。重量為13千克。脖頸處環繞一周有高7厘米、低為2厘米的修補痕跡,冠上殘存有褐色彩斑。
鑑定結論:此系秦陵一號兵馬俑坑第20方第10過洞出土之將軍俑頭,出土號為T20G10:1,整編號為T20G10:97[1],是八號戰車上之將軍俑頭。目前,俑坑出土此類俑僅有6件,是秦俑藝術中典型的代表作品,為國家一級甲等珍貴文物,屬稀世珍寶。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接到文物鑑定結論書,根據犯罪事實,於7月2日將6名罪犯批准逮捕,並於8月16日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經公開審理,於1987年10月7日做出如下判決:
王更地,21歲,以盜竊罪被判處死刑。
權學力,23歲,以盜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唐軻,43歲,以投機倒把[2]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張傳秀,33歲,以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孫振平,29歲,以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樊春梅,46歲,以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一審判決後,王更地以盜竊文物是受他人脅迫,並非本案主犯為由;權學力以未指使王更地盜竊文物,量刑太重為由;張傳秀以原判認定的犯罪事實個別情節不實,沒有從中牟利的目的為由;唐軻、孫振平以在銷售將軍俑頭中只起聯繫作用,原判定罪不准,量刑太重為由;樊春梅以在聯繫買主時,不知道是將軍俑頭,且沒有參與倒賣,不應以投機倒把罪論處為由,分別向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接到上訴後,立即進行了審理,做出了如下結論:
王更地攜帶工具,隻身撬門入室,盜竊國家珍貴文物,並積極聯繫銷贓,顯系本案主犯,上訴理由純屬推脫罪責,不能成立。
權學力主動與王更地共同策謀盜竊國家珍貴文物,並向王更地提示盜竊目標,事後又為其尋找買主,在盜竊活動中起了重要作用,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張傳秀積極聯繫買主,進行投機倒把、牟取暴利的犯罪事實,不僅有王更地、唐軻的供詞可證,且張傳秀亦有多次供述在卷,足以定案,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唐軻明知將軍俑頭系國家珍貴文物,勾結他犯積極進行倒賣活動,顯系投機倒把主犯,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孫振平身為北新旅社的經理,為牟取暴利,積極參與倒賣將軍俑頭的犯罪活動,提供犯罪場所,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樊春梅明知是將軍俑頭,為牟取暴利而參與倒賣文物的犯罪活動,有證人證言及同案犯孫振平、唐軻的供詞為證,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量刑適當,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
1987年10月15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規定,核准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王更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
就在王更地等罪犯判刑的布告貼出來的同時,另一張布告也醒目地出現在西安市街頭:
文物盜竊犯肖建國判處無期徒刑
肖建國,男,33歲,漢族,安徽省金寨縣人,住陝西省金屬結構廠家屬院二區平房十五號,1987年3月27日因盜竊被收審,已逮捕,現在押。
肖建國於1987年3月的一天,竄至臨潼縣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從博物館北邊的地道口進入一號坑展廳西側,盜走從T20方位出土修復的武士俑頭一個,於1987年3月27日中午,在西安市長樂坊附近給他人倒賣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並繳獲了所盜俑頭。
肖建國目無國法,盜竊國家一級珍貴文物,已構成盜竊罪,情節嚴重,審理中認罪態度不好,應依法懲處。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肖建國犯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87年9月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文物事業管理局做出了《關於考古隊將軍俑頭被盜案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分決定》。全文如下:
1987年2月17日夜,省考古研究所秦陵考古隊發生秦俑一號坑T20方出土的將軍俑頭在雜品庫被盜。西安市公安局於6月17日破案,追回了將軍俑頭。這以前,西安市公安局於3月27日曾破獲了去年6月和今年3月秦俑一號大廳後部兩起武士俑頭被盜案。秦陵考古隊連續發生文物盜竊案,暴露了該隊文物管理混亂和在安全保衛方面存在嚴重的漏洞。盜竊案雖已破獲,但至今還有一個武士俑頭沒有追回來,給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在國內外造成了很壞的影響。
為了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切實加強文物安全工作,局整頓檢查組於6月29日進駐秦陵考古隊,進行調查和停工整頓。責令副隊長王學理、幹部劉占成停職檢查。經過近兩個月認真的調查,查清了將軍俑頭和武士俑頭被盜案發生的原因和責任。現對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決定如下:
一、秦陵考古隊臨時工簡七一,無組織無紀律,亂拉關係,不經領導批准,私自將外單位人員王更地先後兩次領進放有貴重文物的隊部秦俑頭顏色保護室內。簡給王說:「秦俑頭價值很高,里根總統來了,我國才送了個複製品。」同時取出一張彩色俑頭照片請王更地看,並告訴王隔壁一排房子是秦俑修復室等。簡七一在客觀上為罪犯王更地到考古隊踩點和盜竊將軍俑頭提供了重要情況。簡七一對這次被盜案件負有直接責任,其錯誤所造成的危害很大,影響很壞,已不宜繼續留隊工作,立即解僱。
二、省考古研究所秦漢研究室主任、秦陵考古隊副隊長王學理同志,1985年7月主持該隊工作以來,做過有益的工作,但忽視文物安全。他主持隊務工作時間不長,就將原考古隊部院內經常性晝夜值班制度取消,撤銷了值班人員;省文物局針對秦陵考古隊文物管理混亂、文物安全有漏洞,去年12月22日專門發了陝文物發(87)97號緊急通令,提出加強該隊文物安全工作的要求。但該隊沒有認真落實,文物管理依然混亂,該移交的不移交,將軍俑頭被盜後,又在繪圖室、修復室發現了俑頭和箭頭;該隊內部紀律鬆弛,無章可循,漏洞很多;對臨時工缺乏嚴格的安全管理教育。臨時工簡七一向罪犯王更地泄露了內部情況,在客觀上為其作案提供了條件,是造成這次將軍俑頭被盜的重要原因。這次將軍俑頭被盜時,王學理同志雖不在考古隊,但在去北京出差前沒有具體明確指定幹部暫時負責隊裡工作。王學理同志工作嚴重失職,對連續發生的俑頭被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茲決定撤銷其省考古研究所秦漢研究室主任、秦陵考古隊副隊長職務,取消考古隊領隊資格兩年。同時根據省考古研究所黨總支的意見,局直屬臨時機關黨委決定:撤銷王學理同志省考古研究所第二黨支部委員職務。
三、省考古研究所秦陵考古隊幹部屈鴻鈞同志,身為老文物工作者,去年7月發現隊部雜品庫內有兩個俑頭後,本應及時告訴隊領導或將俑頭存放到正式庫房。特別是去年12月向秦俑館正式移交一號大廳前五方文物時,明知雜品庫有兩個俑頭屬於應交之列而未交,同時也沒有明確向隊領導報告,仍放在雜品庫內。對這次將軍俑頭被盜負有重要責任。鑑於該同志一貫表現較好,且本應退休,因缺乏文物修復骨幹,仍留在工作崗位,帶病堅持工作。發案時他正在醫院動眼疾手術。當向其詢問有關情況時,他態度明確,回答肯定,為立案提供了可靠證據。同時對自己的錯誤認識較好。茲決定給屈鴻鈞同志行政記大過處分。
四、省考古研究所秦陵考古隊幹部劉占成同志,在考古隊做過有益的工作。去年11月25日,考古所領導當面指定他負責秦陵考古隊保衛工作,他強調自己是業務幹部,不願兼做保衛工作,但所領導沒有同意他的意見。今年2月,在副隊長王學理出差不在時,雖未明確他代職,但讓他招呼隊裡的工作(劉占成說:招呼只是大廳的發掘工作),在此期間發生了將軍俑頭被盜案件。特別是隊上明確他負責一號大廳的安全,但他對大廳值班人員缺乏嚴格管理,致使大廳發生了武士俑頭被盜。劉占成同志對連續發生文物被盜案負有一定的責任。茲決定給劉占成同志行政上記大過處分。
五、省考古研究所所長、秦陵考古隊隊長石興邦同志,有官僚主義作風,對秦陵考古隊工作長期讓一名副隊長主持隊務,親自檢查指導少,對反映該隊的問題處理不得力,致使發生將軍俑頭被盜,對此負有領導責任。但該同志系高級知識分子,是我國著名的考古學家,在我國考古事業上做出了突出貢獻。因年齡較大,兼職過多,工作中有失誤,這次整頓中尚能檢查認識自己的責任,責成石興邦同志做出深刻檢查。
六、(略)
震驚世界的將軍俑頭案就此了結。劫後餘生的將軍頭失而復得,又重新被安在了他那硬邦邦、黑乎乎的身子上,重新恢復了他昔日的威嚴與豪氣。抱著這位將軍的頭四處兜風、企圖發筆橫財的王更地,不但好夢難圓,最終把自己的頭也弄丟了。西安郊外,隨著一聲槍響,他撲倒在地,結束了21歲的人生。真可謂「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性命」。跟他一樣做著黃粱夢的男男女女,在看遍了花花綠綠的世界之後,一覺醒來,看到的是黑洞洞的牢房和一日千年的歲月。世事難測,善惡自有分明時,想來那一幫男女蹲在幽暗的牢房,該對自己的人生好好感嘆一番的。
當然,感嘆的何止他們,即使那些尚且自由的人,也由於這將軍俑頭案的最後結局而感嘆不已。他們的感嘆,在某種意義上,或許又意味著這個案子第二個階段的開始。
注釋:
[1]依中國考古學界的慣例,在發掘報告中,探方一般縮寫為英文字母T,過洞縮寫為英文字母G。出土號是文物剛出土時的臨時編號。整編號是文物經過整理後的統一編號。
[2]投機倒把:指以買空賣空、囤積居奇、套購轉賣等欺詐手段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