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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回 欺幼主刁奴蓄險心 辱親女愚妾爭閒氣

2024-10-06 00:48:16 作者: 西嶺雪

  倘使探春不遠嫁

  (一)

  

  第二十二回元宵制燈謎,在探春關於風箏的謎語後,脂硯齋有一句頗可玩味的批語:

  「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致流散也。」

  這向我們透露了兩條信息:一、探春的結局是「遠去」;二、賈府的結局是「事敗」、「諸子孫流散」,而「子孫流散」又發生在「事敗」之後,而非同時。如果探春還在,既然家敗,子孫也還不至於流離失所。

  這就使我們開始猜疑:如果不是「事敗」直接導致「諸子孫流散」,那麼兩者之間又發生了哪些事呢?探春遠嫁,對賈府的結局有什麼改變嗎?而且,探春是在哪一年清明出嫁的?更重要的,是在抄家前亦或後?

  此前各種版本的續書以及電視連續劇中,都將探春的遠嫁安排在抄家之前。原因是可卿向鳳姐報夢時,留下一句讖語:「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紅學家們認為這指的是元春和迎春死後,探春遠嫁,然後才是賈府被抄。

  但是我在前文分析過,「三春」的解釋其實是「三年」,因而探春嫁在「諸芳盡」也就是抄家前,就失去了理論支撐。這時間其實做不得准。

  現存第八十回故事,說的正是大觀園第三個秋天,也就是從元春省親、群芳遷入大觀園起計時三年。那麼若是還有下文的話,轉過年就是第四個年頭,也就是賈府被抄、群芳謝盡的日子了,而探春的出嫁,也就在這一年的清明。

  那麼又一個問題來了,探春的遠嫁是被動的承旨,還是主動的請願呢?與家族的關係是什麼?

  如果遠嫁在抄家前,那麼這「嫁」就成了一個獨立的行為,超脫於家族命運之外了。因為她嫁了,家還是抄了,說明她的嫁對於家族命運毫無意義;而抄不抄家,對於她也是毫無意義,因為她遠在海外,可能連聽都沒聽說過。那麼探春這個人,豈不真成了斷線風箏,與賈府沒了關係?

  乍聽上去,似乎很符合「遊絲一斷渾無力」的暗示。然而如何顯示她的「才自清明志自高」呢?探春說過:「我但是個男兒,必有一番大作為的。」如果她的嫁既未能防患難於未然,也未能救親人於水火,這「嫁」便顯得游離,虛飄,落不到實處去,算不上什麼「大作為」。而且平平寫來,毫無波瀾,悲劇意義也不強,似乎完全是個巧合,是命中注定,皇上欽旨,與人無尤。

  因此我想,以探春的才情品性,從前文的諸多鋪墊看來,她的嫁應該是有其主動意識的。更重要的是,四春的命運應與家族緊密相關,元春不消說了,她不死,家不會抄;而家不抄,惜春不至淪落到「緇衣乞食」;探春也是一樣,不是為了保護家人,她不會嫁;而倘使探春不遠嫁,大觀園不會第二次敗落。

  (二)

  抄家的理由我們後文再議,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不論探春在不在,都沒有能力阻止這種大事件的發生,她還沒有那麼大的本事。那她能改變的是什麼呢?

  從脂批透露,在後四十回中,鳳姐有在賈母穿堂前「掃雪拾玉」的經歷,寶玉也有「對境悼顰兒」的舉動,並且看到怡紅院「綠暗紅稀」,瀟湘館「落葉蕭蕭,寒煙漠漠」——可見抄家後,鳳姐、寶玉等又回過大觀園。

  也就是說,賈家並不是一下子就倒了,徹底敗了,「抄家」雖動了根本,然而「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一下子是殺不死的」是「一點點地盡上來了」,喘了一口氣後才又散的。

  那是什麼原因使賈家有了喘這一口氣的機會的呢?可能正是因為探春。

  在元春死後,賈家大難來臨,遭遇抄家橫禍,所有的賈氏爺們兒都被拘押,束手無策。「這時候正是用著女孩兒的時候」,作為「才自精明志自高」的探春,最可能的就是挺身而出,不卑不亢,請旨求情。至於她為什麼被皇上點中,也許是由於南安太妃或北靜王妃的推薦,也許是朝廷之前已有圖冊備選,總之,探春抓住了這個機會,演了一出「緹縈救父」,真正成就了她「立一番事業」的心愿。

  正是探春的請旨遠嫁使得家人得到釋放減刑,甚至發還部分家產。鳳姐、寶玉等因此才能重回大觀園,但是架子已經徹底倒下來,里子也空了,而子弟們卻仍不思悔改。外崇盤剝,邊境戰亂,田莊抗租,仇家告狀,不肖子弟繼續闖禍,諸多因由終於使得這個家再一次空了下來,倒了下來,徹底地散了,到底不能把秋捱過。

  換言之,從清明前抄家到全家最終離散,最多只有從春到秋這么半年時間,而在這短短半年中,賈府並非一下子徹底傾倒,將有更多的世情薄人情惡的層層體現,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一下子是殺不死的」,必得一點點地盡上來了,才最終「家亡人散各奔騰」。

  這樣,悲劇的意味才會更加深厚,不至於全賴在「抄家」和「失皇恩」這樣相對偶然的理由上,也才不枉了曹雪芹前八十回的種種鋪墊。

  (三)

  賈家最終敗落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像第五十五回的回目所寫的:《辱親女愚妾爭閒氣 欺幼主刁奴蓄險心》。

  「蓄險心」,何其毒也!然而就文中吳新登媳婦一問三不知、背後又向趙姨娘饒舌的做法看來,似乎還達不到「險」的高度。顯然這條回目的作用就同《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樣,是有著預言意義的,揭示的乃是後四十回的內容。

  非常巧合的是,就在五十四回末,探春管家的好戲開鑼前,書中剛剛把吳新登等人提了一筆,且看原文:

  「十七日一早,又過寧府行禮,伺候掩了宗祠,收過影像,方回來。此日便是薛姨媽家請吃年酒。十八日便是賴大家,十九日便是寧府賴升家,二十日便是林之孝家,二十一日便是單大良家,二十二日便是吳新登家。這幾家,賈母也有去的,也有不去的,也有高興直待眾人散了方回的,也有興盡半日一時就來的。」

  從設宴名單可見賈府老奴才的地位,榮府以賴大居首,寧府以賴升居首,接下來便是林之孝、單大良、吳新登。這些人的地位之尊,已經到了可以有獨立的身份與名頭來設宴請客,並且能請到賈母這樣尊貴的客人,難怪說賈府有年紀的老奴才,比一般主子還有體面呢。

  這裡將賴大、賴升、林之孝、單大良、吳新登並提,接著就是第五十五回的主奴鬥智好戲上場,明言吳新登是「刁奴」,那是否意味著,前面那幾個人也都是刁奴呢?倘如是,以他們在賈府的地位和影響力,可以起到的翻雲覆雨的作用可就大了。第五十五回的小動作,只是牛刀小試耳。雖然此時難為不了探春,但是將來,探春遠嫁之後,又不知管家者誰,而此人,又做不做得了這些刁奴的對手?

  這便又想起吳新登名字的第一次出場了,乃在第八回:

  「可巧銀庫房的總領名喚吳新登與倉上的頭目名戴良,還有幾個管事的頭目,共有七個人,從帳房裡出來,一見了寶玉,趕來都一齊垂手站住。獨有一個買辦名喚錢華,因他多日未見寶玉,忙上來打千兒請安,寶玉忙含笑攜他起來。」

  甲戌本在吳新登名字旁邊有側批:「妙!蓋雲無星戥也。」在戴良旁側批:「妙!蓋雲大量也。」在錢華名字旁夾批:「亦錢開花之意。隨事生情,因情得文。」可見這三個名字都是有寓意的。

  管銀庫的竟然是「無星戥」,管倉庫的只知「大量」,管買辦的又會「錢開花」,賈府後院不被掏空了才怪呢。而將戴良、錢華與吳新登同時出場,可想而知這兩位實權派也都是「刁奴」。他們幾個造起反來,原本就已經風雨飄搖的賈府能不倒嗎?

  倘使探春不遠嫁,可以想像,她是有一定管家能力的,自然會想方設法節源開流,約束子弟僕從,不至被「刁奴」坑騙,那麼,即使賈家被抄,但得以喘息後也還有中興的希望。

  但是,就因為探春走了,即使寶玉等人回到了大觀園,但鳳姐早夭,李紈、寶釵等獨善其身,賈府再沒有一個真正管事的人,以至於為「刁奴」所欺,再加上其他的外憂內患,終至最後解體,落得了個「家亡人散各奔騰」的全面敗局。

  難怪脂硯齋扼腕浩嘆:「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致流散也。」

  賈家之敗,非敗於朝廷,乃在自戕矣!

  探春管家的三把火

  第五十五回中,因鳳姐病了,探春得王夫人重視,提拔與李紈、寶釵共同管理家務。新官上任三把火,先就要做幾件事來殺一殺權貴的威風,亮一亮自己的旗號。

  律人先須律己,所以探春的第一道板斧竟是衝著生身母親趙姨娘開的刃。

  這也怪不得探春,實在是形勢所逼——恰逢那趙姨娘的兄弟趙國基好死不死地趕著這當口兒死了,執事媳婦吳新登家的來領賞錢,卻不像以往侍候鳳姐那般數出諸多舊例來供其參詳,只是垂手回過事便侍立不言,冷眼旁觀探春行事——「若辦得妥當,大家則安個畏懼之心;若少有嫌隙不當之處,不但不畏伏,出二門還要編出許多笑話來取笑。」

  探春本來是不打算擅作主張的,故而先問李紈主意。李紈道:「前兒襲人的媽死了,聽見說賞銀四十兩。這也賞他四十兩罷了。」探春還未答應,那吳新登家的已經忙忙答應了個「是」,接了對牌就走——這樣行徑,自然引起探春警覺,立刻喚回她細問:「那幾年老太太屋裡的幾位老姨奶奶,也有家裡的也有外頭的這兩個分別。家裡的若死了人是賞多少,外頭的死了人是賞多少,你且說兩個我們聽聽。」

  查問酌量之下,探春決定從自己做起,從減少母親利益做起,只賞二十兩,以示做事之公正嚴明。

  ——以區區二十兩來買得廉正清名,且又在眾人面前立了威風,讓管家娘子從此不敢小覤,原本極是划算。無奈趙姨娘不合作,率先發難起來,鼻涕眼淚地發狠話埋汰自己女兒說:「我這屋裡熬油似的熬了這麼大年紀,又有你和你兄弟,這會子連襲人都不如了,我還有什麼臉?連你也沒臉面,別說我了!」又說,「太太疼你,你越發拉扯拉扯我們。你只顧討太太的疼,就把我們忘了。」

  這本來就是探春最恨的說辭,偏偏李紈沒眼色兒不會勸架,探春越要撇清,她反越要火上澆油,提醒探春出身:「姨娘別生氣。也怨不得姑娘,他滿心裡要拉扯,口裡怎麼說的出來。」

  這翻話,無異於更坐實探春與趙姨娘背後一家人的親戚關係,本是同枝同葉同聲同氣「滿心要拉扯」的正牌親戚,遂激得探春越發生氣,遂說:「這大嫂子也糊塗了。我拉扯誰?誰家姑娘們拉扯奴才了?他們的好歹,你們該知道,與我什麼相干?」

  ——先劃定了「姑娘」與「奴才」的界線,更強調了「他們」與「我」不相干!

  實在這不是勸架的時候。探春與趙姨娘的矛盾,在於她們血緣上是母女,身份上是主僕,探春的所言所行都是做給別人看的,是劃清界線之舉。作為李紈,不會說話只看戲就好,硬要插進去扮演角色,卻是說什麼做什麼都是錯的,只會把事情越弄越僵。

  直到平兒進來,這僵局才扭轉了——最先表演的又是最不著調兒的趙姨娘,她剛剛與襲人爭長短,這會兒見了平兒又自動矮半截,忙忙陪笑讓坐問好:「你奶奶好些?我正要瞧去,就只沒得空兒。」

  ——此種奴才嘴臉,怎不讓探春越發心酸!

  平兒實實是可人兒,察顏觀色已知底里,為息探春之怒,便不似以往那般言笑,而故意做小伏低,親自服侍她洗臉勻妝,滿足她「主僕有別」的內心呼聲,然後向眾媳婦發話說:「姑娘雖然恩寬,我去回了二奶奶,只說你們眼裡都沒姑娘,你們都吃了虧,可別怨我。」更是向探春陪笑道:「姑娘知道二奶奶本來事多,那裡照看的這些,保不住不忽略。俗語說『旁觀者清』,這幾年姑娘冷眼看著,或有該添該減的去處二奶奶沒行到,姑娘竟一添減,頭一件於太太的事有益,第二件也不枉姑娘待我們奶奶的情義了。」

  這番話說得可圈可點,連寶釵也不由贊道:「好丫頭,真怨不得鳳丫頭偏疼他!本來無可添減的事,如今聽你一說,倒要找出兩件來斟酌斟酌,不辜負你這話。」

  而探春更是立竿見影,當即便又減了一筆銀兩:因有媳婦來領賈環和賈蘭學裡吃點心、買紙筆的費用,每位有八兩銀子。探春道:「凡爺們的使用,都是各屋領了月錢的。環哥的是姨娘領二兩,寶玉的是老太太屋裡襲人領二兩,蘭哥兒的是大奶奶屋裡領。怎麼學裡每人又多這八兩?原來上學去的是為這八兩銀子!從今兒起,把這一項蠲了。平兒,回去告訴你奶奶,我的話,把這一條務必免了。」

  這是探春的第二道板斧,劈向的是幾位小爺,仍然是挑戰權威來公示律政嚴明——但是她忘了一件事,這把火殃及池魚,也燒著了李紈!

  那李紈最是一毛不拔儉苛斂財的,連開詩社的幾十兩銀子都要吞,如今探春廢了賈蘭的點心銀子,李紈豈會不心疼?不知探春是一時疏忽還是故意,報剛才李紈勸架之仇。但可以肯定的是,探春此舉,絕對會把李紈得罪了。

  探春的第三道財政命令,是蠲了每月姑娘房中的頭油脂粉錢二兩,這次傷的乃是買辦與各層管事媳婦的得益,奪了他們從中漁利盤剝的花頭。

  買辦每月拿著二兩銀子替姑娘們買頭油脂粉,卻不是拖期,就是弄些流貨塞責,以至姑娘們只得另用銀子買了好的來使;而且還要託付奶媽心腹買來,不然官中的人仍然會把次貨弄來,因為不敢得罪了管事的——聯繫賈芹管道士、賈芸種樹等節,我們早已可知賈府上下都是靠山吃山損公肥私的,已經成了例了,買辦們替買胭脂,又怎會不以次充好呢?

  而探春蠲了這一項,無疑打破了買辦的飯碗,讓他們狠狠損失了一大筆固定收入。

  這第五十五回的回目說《欺幼主刁奴蓄險心》,「刁奴」可不單指吳新登媳婦一人,想來探春革新不知得罪了多少小人,此後免不了飛短流長,暗地中傷。那王夫人本是耳軟之人,過後眾刁奴倘或砌詞狡辯,搬弄是非,探春未必不吃虧。

  而通過這次改革,榮府各層主子的質素眼光也得到了一次大考驗大展現。探春立威,如鳳姐之明曉事理、顧全大局者,便叮囑平兒:「俗語說『擒賊先擒王』,他如今要作法開法,一定是先拿我開端。倘或他要駁我的回,你可別分辨,你只越恭敬,越說駁的是才好。」而平兒更是豁達明理,事事早行在先了。

  但如趙姨娘之拙智短見,則只惦記著沾光蹭勢,得著一點是一點,不顧女兒體面,反來生事責問:「你不當家我也不來問你。你如今現說一是一,說二是二,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給二三十兩銀子,難道就不依你?」

  人之愚智立分,高下立辨。

  可嘆趙姨娘固然愚昧,王夫人又豈為賢明?書中雖未寫刁奴們進讒言等事,然而王夫人守靈回來就仍把家務管理權交還鳳姐,抄檢大觀園之舉更是未跟李紈、探春、寶釵商量半句,擺明了對兒女們的不信任,摧花折柳之行為。所以氣得探春打了王善保家的一耳光,說出一番極為嚴重傷痛的預言來:「你們別忙,自然連你們抄的日子有呢!你們今日早起不曾議論甄家,自己家裡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們也漸漸的來了。可知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是古人曾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即便寶釵也覺得心寒,有兔死狐悲之感,遂主動請辭,搬出大觀園以避嫌疑,惟有李紈事不關己,不以為意。

  哀哉!當家人一愚若此,大觀園末日近矣!

  探春的自卑與自傲

  大觀園詩社是《紅樓夢》的炫彩華章,釵、黛才情盡展於斯,不相伯仲。然而詩社的發起人卻是賈探春。探春有詩才,有品位,有理想,有魄力,遂會有發起海棠社之舉。然而薛、林當前,左一個《林瀟湘魁奪菊花詩》,右一個《薛寶釵諷和螃蟹詠》,再加上後來者居上的《史湘雲偶填柳絮詞》,和《薛小妹新編懷古詩》,什麼時候輪得到她出類拔萃?

  在大觀園當家,是探春真正為自己爭取到的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表現機會。她試圖推廣新政,開源節流,興利除弊,包幹到戶,新官上任三把火,充分顯示了自己的管家才能。

  但就這麼難得的一回表現機會,也因上有趙姨娘、賈環母子的無理取鬧,下有吳新登媳婦、林大娘等有頭臉的大管家老奴才的刻意為難,使得探春處處掣肘,有勁使不上,時時有力絀之感。

  與趙姨娘和賈環母子相比,探春堪稱是出污泥而不染。無奈有趙婕娘這樣的母親每天聒噪糾纏,讓她再清高也瀟灑不起來,無論怎麼威風、爭氣,只要趙姨娘隔三岔五來鬧一場,提醒眾人注意誰才是探春的娘,她就永遠洗不掉庶出的卑微。因此心理上不免有一種難以拂拭的自卑與敏感,故而人謂「帶刺玫瑰」。

  第五十五回「趙國基發喪銀子之爭」,是趙姨娘和探春母女矛盾最集中的一次表現。

  也怨不得探春生氣,她是正兒八經的三小姐,難得剛剛管家,正得寵趁勢。然而趙姨娘進來,左一句「連襲人也不如了」,右一句「你舅舅死了」,分明把探春拉到襲人與趙國基一流身份。氣得探春一再強調:「將來環兒收了外頭的,自然也是同襲人一樣。」「他是太太的奴才,我是按著舊規矩辦。」劃清界限,把主僕身份定得死死的。

  探春恨透了自己的出身,從未喊過趙姨娘一聲娘,又怎麼肯認趙國基做舅舅,「滿心想拉扯」?她心目中的舅舅,是王夫人的親兄弟、新升了九省檢點的王子騰,因此說:「誰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檢點,那裡又跑出一個舅舅來?」又說:「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業,那時自有我一番道理。」

  ——這是探春的真心話,大志向,也是她最大的心病。她太想離開這個家,擺脫自己的庶出身份了。

  很多讀者因為這一段,都對探春不滿,認為她勢利薄情,不認親舅舅趙國基,卻硬要攀附九省提督王子騰為舅,這是擺明不認親娘、不記根本了。

  但是從那個年代的觀念看來,探春說的是不錯的,王子騰從輩份上是舅舅,所以生日時探春和寶玉都是要過府磕頭的;而趙國基只是趙姨娘的親戚,跟探春、賈環雖有血緣關係,卻名為主僕,算不得親戚。趙國基是陪賈環讀書的人,也就是跟服侍寶玉的李貴一樣身份,趙姨娘非按著三小姐的頭讓她去認趙國基做舅舅,的確是奇恥大辱,存心給女兒沒臉,所以回目叫「辱親女」,這是趙姨娘拆探春的台,可不是探春對姨娘不孝。

  探春是庶出,這是無法選擇的「污點」,但是憑藉她的學識為人,本可以贏得足夠的尊重,為自己揚眉吐氣;卻只因為有個處處拆台的母親趙姨娘,讓她越要爭臉越是丟臉,這份委屈,確實難咽。

  世上最痛之事莫過於此,憑你多麼爭強好勝,血緣出身乃是斬不斷的聯繫,所以探春才有冤無處訴。而這也正是趙姨娘惟一的把柄和最好的武器,開口「我腸子爬出來的,我怕他不成」,閉口「沒有長羽毛,就忘了根本」,惟恐眾人忘了探春的身分,這可不是眾人踩下她的頭,倒是她時時刻刻不忘了要踩下親閨女的頭才是。

  她對親閨女大呼小叫,及至見到平兒進來卻滿面賠笑,這番前倨後恭,不過是因為怕極了鳳姐兒,而平兒又是鳳姐的貼身助理,手裡有點小權。可是那權力如今已經落在親生女兒探春手上,如果趙姨娘會做人,含蓄收斂些,背後使陰柔手段向探春求情,探春一則念著親情,二則為保面子不願張揚,未必便不會回顧照應。偏偏趙姨娘不識數,敲鑼打鼓地鬧嚷出來,除了令女兒沒臉之外,沒半點貢獻也賺不到一分便宜。

  倘若探春是男人,即使不能世襲得官,也可以憑藉賈、王兩家的勢力,得到一些差使,做一些成績出來;然而生為女子,除了嫁人,別無出路。而囿於庶出的「污點」,讓這婚姻也多半很難如意,正像鳳姐所說:「雖然庶出一樣,女兒卻比不得男人,將來攀親時,如今有一種輕狂人,先要打聽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為庶出不要的。」這話正與探春自己說的「但凡是個男人」對了榫,遙遙呼應,向讀者揭示了探春微妙曲折的心理。

  第六十一回平兒判冤決獄時,曾說「怕打老鼠傷了玉瓶兒」;第六十五回興兒向尤家姐妹說榮府故事:「三姑娘的渾名是『玫瑰花』……玫瑰花又紅又香,無人不愛的,只是刺戳手。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養的,『老鴰窩裡出鳳凰』。」

  可見,連下人也都深知探春委曲,雖然是鳳凰,是玉瓶兒,只「可惜不是太太養的」。這樣的評價若落在探春耳中,是欣慰,還是更加悲哀氣憤?

  從書中各種伏線以及脂批的透露看出,探春將來的出路是遠嫁做了海外王妃,雖然背井離鄉仍然屬於悲劇範疇,故而將她派在「薄命司」,然而比起迎春、惜春等,已經算是求仁得仁,終於超越自己的出身,飛上枝頭變鳳凰了。

  難怪,她放飛的風箏是只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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