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雙星
2024-10-06 00:46:59
作者: 西嶺雪
晴雯撕扇
(一)
晴雯是愛寶玉的,愛得執著而濃烈。
在書中,晴雯的第一次正面出場在第八回,寶玉從薛姨媽處醉酒回來,晴雯接出來笑道:「好,好,要我研了那些墨,早起高興,只寫了三個字,丟下筆就走了,哄的我們等了一日,快來與我寫完這些墨才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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嬌俏爽利,活色生香,渾不見半分奴氣。這是晴雯在全書中第一句台詞,上來就是派寶玉不是,和主子討價還價,要他「快來與我寫完這些墨才罷!」然而因是迎出來帶笑說的,可見並不是生氣,而只是嬌憨。話中且補出寶玉早起高興要寫字,寫了三個字「絳芸軒」便走了,走後晴雯大雪天裡登高爬梯地親自貼在了門楣上,種種未寫之前情。
於是寶玉攜了晴雯的手,一同仰頭看門斗上的字,此情真真如畫。
這段文字一則寫出晴雯的大丫頭身份,二則也看出了寶玉待晴雯與眾不同的情份。
那為什麼晴雯會有這番不卑不亢的硬腰子口氣呢?
一則是她天生的傲氣,二則是她來頭的牛氣。
她原是老太太派給寶玉屋裡的。賈母說過:「這些丫頭的模樣爽利言談針線多不及他,將來只他還可以給寶玉使喚得。」不僅是給寶玉派個丫頭,而且是早已內定了將來要將她許配給寶玉做姨娘的。
這層意思,晴雯也是知道的。她是實性子人,早就鐵了心要跟寶玉過一輩子。所以三十一回同寶玉第一次嚴重大吵時,寶玉發脾氣要攆她,她說:「我一頭碰死了,也不出這門兒。」後來同麝月開玩笑,說過:「等你們都去盡了,我再動不遲。有你們一日,我且受用一日。」——她從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離開怡紅院。
襲人也是老太太指給寶玉的,可是自身條件處處不如晴雯,況且身邊又有碧痕秋紋一干人環伺,各個都是牙尖嘴利的,她不過是占了有心機會做人的好處,不免會有危機意識。
論模樣兒,晴雯的漂亮有目共睹,且不是一般的漂亮,而是艷壓群芳。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進讒言,說她「仗著他生的模樣兒比人標緻些,又生了一張巧嘴」,鳳姐兒也說,「若論這些丫頭們,共總比起來,都沒晴雯生得好」。而王夫人最厭惡她的一點,也就是她的美,說她「好個美人!真象個病西施了。你天天作這輕狂樣兒給誰看?」
這也側面寫出了黛玉之美。那晴雯不過是眉眼有點像林黛玉,就漂亮得在眾丫鬟中出類拔萃,可想而知黛玉得美成啥樣兒?況且「腹有詩書氣自華」,晴雯是目不識丁的,而黛玉卻出口成章,天生麗質加上後天養成,又清高不染,那得仙風逸致到何等程度啊?
論才幹,「勇晴病補孔雀裘」之舉,顯示了她無可替代的技藝與地位。麝月說她:「這裡除了你,還有誰會界線?」而襲人的針線功夫只是平平,給寶玉的貼身肚兜繡個鴛鴦還使得,稍微出得了台面的手工都要求別人代做,黛玉湘雲寶釵都曾代做過,就連寶玉的絡子都要拜請鶯兒來打,可見不擅女紅。
模樣針線都不及,只憑著好人緣兒,是不是一定能拿晴雯下馬?襲人哪有必勝之道?怎敢掉以輕心?
所以早在第六回《賈寶玉初試雲雨情》,襲人已經早早地先下手為強,做了寶玉的事實妾侍,讓眾人不得不退避三舍,心服口服地承認:「別說他素日殷勤小心,便是不殷勤小心,也拼不得。」
但是晴雯偏偏不賣她的帳,不會因為她已經成功地占山插旗就對她俯首稱臣,且要當面毫不留情地指出這一點:「我倒不知道你們是誰?別教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乾的那事兒,也瞞不過我去,那裡就稱起我們來了!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裡就稱上我們了!」
這句話說得確實狠。
首先,襲人私下順了寶玉的性子翻雲覆雨,自己給自己找了個理由台階,「素知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的,今便如此,亦不為越禮」,其實是說不過去的。因為賈母就算有這個打算,並沒有即刻執行,那麼襲人的舉動就是偷情,就是耍奸,就是不知自重,為了討寶玉的好兒無所不為,同彩雲彩霞與環哥兒的行徑沒有區分,確實鬼祟下賤;
其次,襲人已經把身子給了寶玉了,卻別說是姨娘了,就連通房丫頭的明公正道都沒有,連平兒那樣的「姑娘」身份都沒掙到,沒名沒份,偷偷摸摸,明明見不得光,卻還要假做正經,假正經也罷了,又自己兜不住,暗暗把自己當姨娘和寶玉比肩,在同事面前自高一等,和寶玉稱起「我們」來。
請問,誰是「我們」,誰是「你們」?我們是「什麼人」,你們又是「什麼人」呢?
因此當晴雯字字見血地說出這番話後,襲人「羞的臉紫脹起來,想一想,原來是自己把話說錯了」。但是襲人的聰明在於,知錯不改且倒打一靶,沒理還占便宜,裝委屈,反派了一個罪名給晴雯說:「姑娘倒是和我拌嘴呢,是和二爺拌嘴呢?要是心裡惱我,你只和我說,不犯著當著二爺吵;要是惱二爺,不該這麼吵的萬人知道。」一句話,所有的錯都推在了晴雯身上,然後接一句「我就不多說,讓你說去。」借個台階欲脫身,留給寶玉和晴雯好好大吵一頓。
但那寶玉不是使氣行粗的人,淋雨踢襲人是偶然現象,並不會為把扇子再打了晴雯,氣得臉脹發顫,又一心要替襲人出氣,卻只想到一個法兒,就是回太太打發晴雯出去。
要注意的是,寶玉雖在盛怒下說要晴雯出去,但是左一句「我回太太去,你也大了,打發你出去好不好?」右一句「不如回太太,打發你去吧。」
這裡的「打發」,指的都是正經發放,不是像王夫人攆金釧兒那樣是直接攆了出去。正經發放,或者讓家人出幾兩贖身銀子給贖回,或者連贖身銀子都不要就賞了的,都是給了丫鬟自由,在某些人身上是好事,比如從前的茜雪,未來的小紅,都應在此列;但在晴雯這個實性子人身上,卻是改其初衷,唯死明志。
因她早就把心許給了寶玉的,雖然潔身自好不肯像襲人那樣偷偷摸摸的,但心底里早就打定了「大家死活在一處」的主意,所以此時急怒之下,會被迫大聲說出那句濃烈的誓言來:「只管去回,我一頭碰死了也不出這門兒。」
又是一語成讖。她後來到底出了這門兒,也到底含恨而死。
可惜寶玉聽不懂!
但是襲人為什麼要攔呢?
襲人是巴不得要晴雯出去的,但是正如她所說:「便是認真要去,也等把這氣下去了,等無事中說話兒回了太太也不遲。這會子急急的當作一件正經事去回,豈不叫太太犯疑?」
此時襲人尚未能成為王夫人心腹,全不知太太心裡怎麼想的,倘如夫夫人與賈母同心,都是重視晴雯的,那麼寶玉如果一氣之下直接把晴雯攆走也罷了,但因襲晴之爭去和太太回稟,太太再找了晴雯去問話,保不定就會說出自己那些鬼鬼祟祟的事來了,到了兒誰走還不一定呢!
所以要鬧,也絕不是現在,須得瞅準時機另做打算。
後來,這個機會掌握在了襲人自己手上,果然一擊得中!
(二)
寶玉和晴雯大吵之後,當晚醉酒回來,在院裡遇見晴雯乘涼,搭訕時只當是襲人。
這裡不由讓我們思忖了一下,假如寶玉當時認出是晴雯會怎樣呢?以寶玉之性情,固然不會又找補前情再吵一架,但也有可能會視而不見敬而遠之,那就沒有後來那些好文字了。巧就巧在錯中有正,他把晴雯當襲人才有了這主動問話之舉,而晴雯的抱怨也不是認真惱怒,而是嬌嗔薄怨的,「何苦招我!」
寶玉聽此一句,怎不動情?於是拉住了晴雯不許走,偏要招惹她,同她理論:「你的性子越發慣嬌了。早起就是跌了扇子,我不過說了那兩句,你就說上那些話。說我也罷了,襲人好意來勸,你又拉上他,你自己想想,該不該?」
這兩句話真真說到了晴雯心裡去。
一則說她越發慣嬌,可見素日行徑。但晴雯如此慣嬌是誰縱容的?先有賈母,後有寶玉,此乃生平得意事,非短處,固而中聽;
二則寶玉說「你說我也罷了」,可見親密。而襲人只是「好意來勸」,是別人,你和我吵架,拉上別人,該不該?這是以晴雯近而以襲人遠,所以縱派了晴雯不是,晴雯也不惱,顧左右而言他說:「怪熱的,拉拉扯扯作什麼?叫人來看見像什麼?」
晴雯最惱襲人之處,在於寶玉和襲人是「我們」,晴雯同眾人是「你們」。而此刻寶玉同她論你我,襲人卻是他,晴雯也就喜歡了。但她素來光風霽月,不慣拉拉扯扯,所以一邊說「叫人來看見像什麼」,一邊又提起碧痕打發寶玉洗澡的事。「水淹了床腿子」,可想而知這澡是怎麼洗的,縱然沒有鴛鴦浴,也免不了拉拉扯扯之事吧?
晴雯看不上這些事,拿來當笑話兒,可見模樣兒雖好,卻不屑於以色媚主。正如她臨死前所說的:「我雖生的比別人略好些,並沒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樣,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個狐狸精!我太不服。」
即便如此,她對寶玉也並無恨意,甚至並沒有抱怨一句「何苦招我!」而只是要求他和自己換了襖兒,還要感慨:「論理不該如此,只是擔了虛名,我可也是無可如何了。」真正好貞節清淨女兒!
到死,她是無怨無悔的,正如黛玉!這才是曹雪芹筆下至情至烈女兒。
晴雯尚且如此,黛玉臨終又怎會咬牙切齒罵著「寶玉你好」呢?
有人因為晴雯性格爽朗就說她是湘雲的替身,或是黛玉與湘雲在怡紅院的一個合體。其實絕然不是。
湘雲是金派擁躉者,來怡紅院也只與襲人親近,從不曾和晴雯有過半分交集。兩人貌合神離,完全不是一路人。
如果說襲人是寶釵在怡紅院的眼線,晴雯是黛玉在怡紅院的影子,並且因此就三足鼎立,一定要替湘雲在寶玉身邊也找一個投射的話,那只能是那個只見名字不見故事的大丫頭檀雲。「窗明麝月開宮鏡,室靄檀雲品御香。」這位檀雲丫頭是與麝月比肩齊名的,但也就只有名字偶爾出現,從不見有什麼真正戲份,恰如湘寶之緣,不過是小兒女的兄妹情,談不上什麼緣分罷了。
紅樓最美的構圖中,黛玉的傳神之舉是葬花,寶釵的行為藝術是撲蝶,湘雲的精彩定格是醉芍,而晴雯的本色演出則是撕扇!
起於寶玉的一句話,讓她拿果子來吃,晴雯笑道:「我慌張的很,連扇子還跌折了,那裡還配打發吃果子。倘或再打破了盤子,還更了不得呢。」
這是晴雯的進一步搶白,卻引出寶玉一番正經大道理來:「這些東西原不過是借人所用,你愛這樣,我愛那樣,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著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氣時拿他出氣。就如杯盤,原是盛東西的,你喜聽那一聲響,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別在生氣時拿他出氣。這就是愛物了。」
話趕話兒,晴雯就接口說最喜歡撕扇子玩兒,果然把寶玉的扇子撕了,連帶著把麝月的扇子也撕了氣得麝月連說「造孽」。
但這並不是晴雯欺負麝月,因為寶玉也說了:「打開扇子匣你揀去!」而麝月也挑釁說:「既這麼說,就把匣子搬了出來,讓他盡力的撕,豈不好?」這原是搶白之語,不料寶玉正在興頭上,還真讓他搬去,氣得麝月又說了句:「我可不造這孽。他又沒折了手,叫他自己搬去。」
接連幾句搶白寶玉和晴雯兩個,充分顯示出麝月是個不卑不亢柔中帶剛的角色。好在晴雯也是有分寸的,撕兩把扇子出氣取樂而已,並不是認真要糟踐東西,更不會有風扯盡帆,仗著寶玉縱容連麝月也得罪了,因笑道:「明兒再撕罷。」但她當然不會明天真又搬出扇子匣來盡情撕去,不過是嬌憨之語,嬌憨之態,為白天的那場爭吵做個了斷,痛快出了口氣。
同時,想到寶釵以扇撲蝶使個金蟬脫殼之計陷害黛玉,後來又借扇子機帶雙敲打擊了寶黛兩個,此時晴雯撕扇,也算是替黛玉出了口氣罷!
金麒麟會說話
(一)
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素來是紅學家們爭論的重要話題之一。
首先,這雙星指的是誰?
此回開篇即有脂批云:
「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故顰兒謂『情情』。」
所謂「間色法」是畫中術語,且不論它本來的含義該如何理解,只看脂硯齋如何去用這個詞,便可知其所指。全書除了本回外,「間色」兩字還出現過兩次。
第二十六回《蜂腰橋設言傳心事 瀟湘館春困發幽情》中,說賈芸向墜兒打探小紅之事,並托其代交手帕。書中於此有雙行夾批:
「至此一頓,狡猾之甚!原非書中正文之人,寫來間色耳。」
意思是小紅和賈芸不是書里的重要人物,寫來渲染調濟一下而已;
接著寫馮紫英赴宴,書中先是在「馮紫英一路說笑」後有一句側批:
「一派英氣如在紙上,特為金閨潤色也。」
接著又在紫英一番話後,有三段眉批:
「紫英豪俠小文三段,是為金閨間色之文,壬午雨窗。」
「寫倪二、紫英、湘蓮、玉菡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丁亥夏。畸笏叟。」
「惜『衛若蘭射圃』文字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
「金閨間色之文」,是說男人的話題原不是書中正文,所以寫馮紫英,是為了給閨閣文字作個調節:可見「潤色」也罷,「間色」也罷,都是指此段文字非正文,乃是寫來調濟節奏氣氛的。
全書中三處「間色」都作一樣使用,不可謂「孤證」。可見史湘雲之金麒麟,亦是「間色法」,橫插枝節給寶黛情緣添點花絮風波罷了,並非什麼預示寶湘聯姻的大關鍵。
倒是那句脂批的「惜『衛若蘭射圃』文字無稿」更引起我們注意。這段故事中原無衛若蘭其人,然而脂硯偏偏在此處提及,其原因可能有兩種:一是「衛若蘭射圃』一段文字的描寫也是英氣十足,堪與馮紫英豪飲相對應;二是衛若蘭射圃之時,寶玉、紫英等也都在場。
這就要聯繫三十一回末的脂批來看了。
「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這是明明白白寫了金麒麟後來歸了衛若蘭公子,這種寫法,是作者慣用的「草蛇灰線,伏脈千里」,而衛若蘭與史湘雲結合的故事,提綱已經伏在回目里了,把回目和脂批一結合,便不難看出,衛若蘭,才是史湘雲的真正佳偶。
至於「射圃」的具體情節,可以參照寧國府賈珍射鵠一段,說那賈珍因居喪而生了個「破悶之法」,「日間以習射為由,請了各世家弟兄及諸富貴親友來較射。」可見大富武蔭之家在後院設鵠練藝,原是當朝常情,而衛若蘭在全書正文中的惟一一次出名,即在秦可卿出殯時的拜祭名單里,在列完諸公侯之後,附了一句「余者錦鄉侯公子韓奇,神威將軍公子馮紫英,衛若蘭等諸王孫公子,不可枚數。」
衛若蘭的身份語焉不詳,只有「王孫公子」四個字可形容。然而,這已經足夠參與寧府射鵠的「世襲公子、家道豐富、都在少年」之列了。
不妨做這樣一種猜測,某次射技比賽中,眾人相約「賭個利物」,寶玉一時未有準備,便隨手以金麒麟為彩頭,輸給了衛若蘭;又或是此前寶玉已將金麒麟給了湘雲,卻又被史家當文訂送給了衛家,系在衛若蘭腰上,於射圃時被寶玉看見,遂知此即湘雲未婚夫婿也——倘如此,那衛若蘭便也無愧被稱作「才貌仙郎」了。
(二)
確定了「雙星」是湘雲和衛若蘭,那又有第二個問題了?為什麼是「白首雙星」呢?這「雙星」指的是什麼星?
通常人們一看到「白首」,就會想到「白頭偕老」;一看到「雙星」,就又解釋成「牛郎織女」。所以才會有了紅學泰斗們一面倒的寶玉晚年娶湘雲之說,其推理大致是這樣的:
八十回後,林黛玉含恨而死,於是賈寶玉娶了薛寶釵,後來看破紅塵,懸崖撒手;雲遊四方之際,半路遇上死了丈夫的史湘雲,兩人同病相憐,舊夢重溫,於是寶玉還俗,與湘雲結為夫妻,成就了真正的「金玉良緣」;但後來還是覺得塵世難耐,遂再次出家,這就叫「做了兩回和尚了」。
這些說法站得住腳嗎?
首先,本回開篇的脂批說黛玉已與寶玉傾心卻偏偏還要起疑心,所以是「情情」,是為其所惑,可見作為「間色」點綴的金麒麟根本於大局無涉,我們就不必亂起猜疑,枉沽「情情」之名了吧?
既然明明白白說了「金玉姻緣已定」,可見「金」指的並不是史湘雲。所謂「湘雲揣著個金麒麟就是金玉良緣的正主兒」之說實在牽強。更何況「金玉姻緣」並非像神瑛與絳珠的「木石前盟」那樣前世註定的,而是和尚給了寶釵兩句話讓鏨在金器上,並叮囑其將來找個有玉的為配,也就是說,所謂「金玉」之言特為寶釵而設定。那個「玉」到底是不是賈寶玉還兩說著,又怎麼會再為寶玉另找一個金來配呢?豈非本末倒置?
而且寶玉平生最恨的就是金玉之說,連做夢都要喊出來:「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是金玉姻緣,我偏說是木石姻緣!」他努力地打破金鎖配通靈的「金玉姻緣」,遁世出家,到頭來又怎麼會媚俗地遷就金麒麟,來尋找第二段「金玉緣」呢?如果有金的就要娶一回,那麼鳳姐、迎春等人是不是將來也都得和寶玉雲雨一回才算完劫?那豈不成了大亂倫?究竟是寶玉執迷不悟,還是紅學家們一葉障目,「為其所惑」?
其次,開篇甄士隱所作《好了歌》注釋中,有一句「說什麼脂正濃,粉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這句後面脂批註雲「寶釵、湘雲一干人」,可見寶釵、湘雲是一直活到了「兩鬢成霜」的年紀。紅樓女兒雖薄命,並非都短命,這兩個人的丈夫一個出家,一個早亡,當年他們在蘅蕪院夜擬菊花題的時候,大概不會想到有一天老了,還是這樣兩個女子作伴吧?
第三,脂硯對寶釵和湘雲的分別批評還有一句「寶釵為博知所誤,湘云為自愛所誤」。湘雲如此自愛的一個人,倘若死了丈夫,大概是不會另抱琵琶的。要注意在那個年代,在湘雲這樣的出身中,改嫁是件很敗行的事。湘雲未必肯吃寶釵的剩飯,撿了人家的丈夫來嫁。
紅樓夢裡改嫁的女人只有一個,就是尤老娘;尤二姐是不等嫁就毀婚跟了賈璉的,所以才會被人說三道四;而尤三姐更是因為柳湘蓮毀婚受辱而刎頸自盡——雖然作者對尤家一門的悲劇是持同情態度的,卻並不等於同意她們這樣做,並且每有諷刺之語,比如三姐在報夢時說出「喪倫敗行」的懺悔之言來,可見還是深受當時禮教之束縛。如何倒會讓「自愛」的史湘雲青出於藍,擇夫另嫁呢?
紅學家肯,曹雪芹未必肯;即使曹雪芹肯,恐怕湘雲也不肯吧?
其實,單是想像一下寶玉與湘雲劫後重逢的場景,一個鰥夫,一個寡婦,歡天喜地地慶祝第二春,想想都夠發冷的。怎麼看都不是我們心目中的寶哥哥雲妹妹。這只能是現世惡俗老男人的意淫杜撰罷了,再不可能出現在曹雪芹筆下。
況且,這裡有個很關鍵的問題,就是湘雲嫁寶玉時,寶釵是活著還是死了?
——如果寶釵還活著,寶玉出家又還俗,卻停妻另娶,成何體統?而湘雲明知使君有婦,還要雀占鳩巢,且還是她最敬愛的寶姐姐的巢,又情何以堪?
而倘若寶釵已經死了(書中並無寶釵早夭的暗示),那也應該是在「兩鬢成霜」之後了。寶釵和湘雲都活得挺長,而湘雲活得比寶釵更長,一直熬到寶釵老了,死了,她還沒死,還有機會在滿頭白髮的時候與寶玉重逢,再婚,玩一把「激情燃燒夕陽紅」。可是寶玉是「沒有腳的小鳥」,都白髮蒼蒼了,再來個二度春風,未免心有餘力不足,所以又跑去出家了。
——我們可以想像《紅樓夢》的佚稿,竟是如此不堪的一段老來風月嗎?
所以,這「雙星」絕非寶玉和湘雲,把玉湘二人解釋成牛郎織女已經很莫名其妙了,再讓兩個人鶴髮雞皮了才攜手再婚,共度夕陽紅,而且還沒有度完殘年寶玉就又出家了,實在怎麼也解釋不通。
如此,這雙星就只有一個解釋,即「參商」二星。
(三)
《紅樓十二支曲》中,關於湘雲的一首叫作《樂中悲》:
「襁褓中,父母嘆雙亡。縱居那綺羅叢,誰知嬌養?幸生來,英豪闊大寬宏量,從未將兒女私情,略縈心上。好一似,霽月光風耀玉堂。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准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這是塵寰中消長數應當,何必枉悲傷! 」
前幾句說的是湘雲的身世,自幼父母雙亡,叔嬸不知嬌養,都很好理解。但接著說她「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就開始有歧義了。
大多數人的分析是,湘雲後來嫁了個「才貌仙郎」,但因夫君早亡,未能長久。而周汝昌先生更是以「惟有寶玉配得上才貌仙郎」為由,就此肯定湘雲是嫁了寶玉,但寶玉出家了,所以才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
但是,既然所有人都不否認「地久天長」是奢望,那麼又憑什麼斷定「嫁得個才貌仙郎」就是事實呢?為什麼不能這完整的一句話都是假設,就是說如果湘雲能嫁個好丈夫白頭偕老就好了,可惜終究鏡花水月一場空。就是說,一切都只是美好的願望,湘雲壓根兒也沒嫁成什麼才貌仙郎,整個兒就是一個孤單到老,這樣豈不更說得通嗎?
十二釵里已經有了一明一暗兩個寡婦,明的是李紈,暗的是寶釵。湘雲很可能是第三個,但是她的命運會重複前兩人嗎?
如果說她嫁了才貌仙郎,卻因為對方早夭而守寡,那麼她的命運就與李紈重合了,不是紅樓筆風;又如果說她改嫁了寶玉,但寶玉卻再次拋棄了她,使她最終跟寶釵兩個同病相憐、抱頭痛哭去了,那就更加無稽了。
那麼,便還有第三種可能,就是湘雲雖跟衛若蘭訂了婚,但還沒來得及舉行婚禮,至少是沒來得及洞房,那衛若蘭便夭亡或失蹤了。於是,湘雲守了「望門寡」。
這樣,她的命運就與李紈、寶釵兩人「特犯不犯」了,正是曹氏一慣筆法。那時正是戰亂時機,衛若蘭想來同賈府子孫一樣,都在「武蔭之屬」,或者會奉命入伍,失蹤或戰死的可能性都很大。因此這種猜測是可以成立的。
比如寶琴明明是進京成婚的,誰知梅翰林接了個調令便合家上任去了,把寶琴孤零零扔在賈府里傻等,可見「君命難違」。倘如衛若蘭也是這樣,在定了迎娶之期,甚至已經過了文訂之後,大喜日子前忽然接到軍令立刻開拔,誰知這一走竟是音訊全無,也是可能的。
這時候,湘雲是有選擇權的,就是她可以像尤二姐那樣毀婚另嫁。但這不符合湘雲剛烈的個性,也不符合那個時代的最高道德標準,因此,她寧可終身不嫁,永遠等候衛若蘭或者一直守節,也不願改弦易轍。
只有這樣,才合得上湘雲自題「花因喜潔難尋偶,人為悲秋易斷魂」的素志,也才會有脂硯齋對她的命運的定評:「湘云為自愛所誤」。
而「白首雙星」一詞也有了更合理的解釋,就是直到白頭,永不見面。
事實上,曹雪芹是很偏愛「參商」這個詞的。先是第五回中寫寶黛二人情密,便是「言和意順,略無參商」;後來寫眾人前往鐵檻寺,又說「其中貧富不一,或性情參商」;而寶玉續莊子,也寫道:「彼含其勸,則無參商之虞矣。」
三處佐證,足見作者對「參商」二字時時在意,慣以用之。至於擁湘派說什麼「雙星曆來都只有牛郎織女一種解釋」,純屬一廂情願,自欺欺人而。
況且,若說一定要成親才稱得上是「雙星」的話,那麼不論湘雲嫁了誰,也都沒機會白頭偕老,「白首雙星」豈非怎麼算都是一個謬論了?
綜上所述,我們大致可以推斷出湘雲的未來命運:湘雲與衛若蘭雖然訂了婚,可是未等到成婚或者新婚燕爾之時便分開,直到白首不能團聚,正如參商二星,永不相見。
這樣的結局,雖然殘酷,卻符合湘雲自愛而磊落的性格,總比她窩窩囊囊地死了丈夫又嫁給寶玉,嫁了寶玉後又再度守寡來得乾脆利落吧?
至少,稱得上是「光風霽月照玉堂」。
黛玉說湘云:「她的金麒麟會說話。」果然向我們說了很多!
史湘雲愛過寶玉嗎?
湘雲這個人物十分獨特,她遲至二十回方出場,一句「史大姑娘來了」破空而來,對人物全無交代,好像這個人本來就在那裡一樣。所有的往事,都是從後文的追敘及對話中得知:原來湘雲是史家的孫女兒,自幼跟著賈母,曾得襲人服侍了幾年,後來回了史府跟著叔父過活。她和寶玉的情分,還是黛玉之前。
早在黛玉投奔賈府前,她已與寶哥哥耳鬢廝磨,兩小無猜了。她幫他梳頭,叫他「愛哥哥」,多年後還記得他髮辮珍珠墜角的顆數與樣式,這在古代有個專門的詞形容叫作「總角之交」,套一句晴雯的話說就是「交杯盞還沒吃,倒先上頭了。」
後來她被接去了叔叔家住了幾年,再來時,黛玉已經占了她的位子,這使她對黛玉有一種先天的妒嫉。她和自己一樣也是寶玉的表妹,卻是個天仙般的妹妹,比自己漂亮,比自己聰明,更比自己尊貴有儀範,又遇著寶玉情竇初開的時候,於是他對她一見鍾情,他為她做小伏低,他因她顛倒痴狂,以為「遠親近友之家所見的那些閨英闈秀,皆未有稍及林黛玉者」——這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史湘雲。
於是,湘雲吃醋了。朦朧的愛和突來的妒匯合成莫名的委屈與憤怒,她與寶黛兩個的第一次激烈衝突是因為將黛玉比戲子引起的。寶玉向她使眼色,本來是維護之舉,她反而發作起來,收拾包裹要走,「明兒一早就走。在這裡作什麼?看人家的鼻子眼睛,什麼意思!」她這樣說,分明在無理取鬧,也並非認真惱他,後來並沒有真走便是明證。這樣的借題發揮,無非是為了要他哄,要他勸,要他分辯說他心裡最重視的妹妹其實是她。
他哄了,也勸了,可是話卻沒有說到她心裡去。他說:「林妹妹是個多心的人。別人分明知道,不肯說出來,也皆因怕她惱。誰知你不防頭就說了出來,她豈不惱你。我是怕你得罪了她,所以才使眼色。」——這個「她」,是林妹妹,他最擔心,最不願意傷害的,也是林妹妹。
湘雲的假惱變成了真怒,出語愈發刻薄:「我原不如你林妹妹。他是小姐主子,我是奴才丫頭,得罪了他,使不得!」又說:「你這些沒要緊的惡誓,散話,歪話,說給那些小性兒,行動愛惱人,會轄治你的人聽去!」這樣的人身攻擊,全書八十回,史湘雲只用在林黛玉身上,而且不只一次。
三十二回中,湘雲背地裡同襲人議論黛玉的小性兒,話說得更加刻薄,且擠兌寶玉說:「你不必說話教我噁心。只會在我們跟前說話,見了你林妹妹,又不知怎麼了。」醋味濃得化都化不開。
但是她對黛玉的「鵲占鳩巢」雖然嗔怨不已,隔窗看見寶釵坐在寶玉身邊繡肚兜時卻全無妒意,反而藉故走開;襲人當著寶玉的面提起她有了夫家的事,說「大姑娘,聽見前兒你大喜了。」她也只是害羞,「紅了臉吃茶不答」,並沒有著惱。
因為她對寶玉沒有婚姻之念,男女之情;有的,僅僅是小妹妹對大哥哥的依戀與愛嬌,一點點不自覺的獨占欲。而黛玉挑戰的,恰恰是她在這一領域裡的霸主地位——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她單惱黛玉,卻不恨寶釵。對於這個背負著「金玉之說」真有可能成為她嫂子的人,她反而是真心敬重的,還說:「我天天在家裡想著,這些姐姐們再沒一個比寶姐姐好的。我但凡有這麼個親姐姐,就是沒了父母,也是沒妨礙的。」
——她心甘情願要做他們兩個人的小妹妹。她不在乎寶玉愛誰,娶誰,只是不願意有另一個「好妹妹」搶了她的位置。
而寶玉對湘雲,其實也是如此,單純地把她看成是兒時的玩伴,一個有趣的妹妹,從無男女之情。
為了回目中有「白首雙星」一詞,索隱派們一廂情願地認定湘雲後來嫁了寶玉,而以周汝昌惟首的很多紅學家甚至認為寶玉一生中最愛的人是史湘雲,他對黛玉的感情只是少年時懵懂的情動,對寶釵更止於肉體之欲,只有湘雲才是寶玉的靈魂伴侶。
但是寶玉是怎麼說怎麼做的呢?
——他對黛玉說:「我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這裡,又不敢告訴人,只好掩著。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夢裡也忘不了你!」
——他看著寶釵肌膚晶瑩的裸臂發呆,暗想「這個膀子要長在林妹妹身上,或者還得摸一摸。」
然而他見到湘雲的睡相,「一把青絲拖於枕畔,被只齊胸,一彎雪白的膀子撂於被外」,如此香艷旖旎的美人春睡圖,他卻只是嘆了一聲:「回來風吹了,又嚷肩窩疼了。」還順手替她蓋了蓋被子——不但不會當她是情人,甚至也不當她是女人。
寶玉對湘雲是疼愛的,怕她得罪了黛玉,會上趕子去說和;有了好吃好玩的,第一時間打發婆子小廝用食盒盛著大老遠地送上門去;建詩社把湘雲忘了,急得立逼著老祖宗派人去接了來;席上有鹿肉,湘雲惦記著要燒烤,他便會變盡方兒陪她耍樂。可謂千依百順,予取予求,但獨獨沒有把心給她。
因為湘雲再可愛,終究是金派人物,得閒兒就勸他些「經濟仕途」的大道理,被寶玉視之為「混帳話」,直接開攆:「姑娘請別的姊妹屋裡坐坐,我這裡仔細污了你知經濟學問的。」
他們從來不是知己,再親密也隔著千山萬水,從小的情誼敵不過日子有功,他們終究是生分的。
所以,無論是湘雲對寶玉,還是寶玉對湘雲,都只是一段歷史。
一個女孩子一生中能夠遇到這樣一個「愛哥哥」是幸福的,只有擁有過這樣一份哥哥的疼愛,才不枉了生作女孩兒,否則,成長將變成多麼枯乏貧瘠的過程。
然而,總有一天會失去哥哥的,就像寶玉丟失的金麒麟。並不是不寶貝它,但畢竟是身外物,如果寶玉對待打算送給湘雲的金麒麟就像對待黛玉送給他的繡香囊一樣,珍藏密斂地貼身收著,便絕不會弄丟了。哥哥對妹妹也是一樣,不管她對他有多麼親切,多麼重要,終究不是他的心上人。最終,他們還是會分開的。
這在今天也是非常正常的情愫,正常到已經有一個專有名詞來形容,就是「戀兄情結」。是小女孩成長過程中的必經階段,仿佛女孩走向女人的分水嶺——走過去,便長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