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襲人與蔣玉菡
2024-10-06 00:43:36
作者: 西嶺雪
襲人的結局是嫁與戲子蔣玉菡為妻,這是無可置疑的了。即便在程高本的續書里,雖然對襲人改嫁多有貶詞,卻也並未改了這個既定姻緣。
在紅樓諸人物的終局探佚里,這是難得可以達成共識的一項,實在是書中多次照應,暗示得太明顯了。
首先第五回里寶玉游太虛,已經在冊簿中看到了襲人的判詞:
「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
堪嘆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優伶」就是戲子的意思,在這裡指琪官,「公子」則指寶玉,非常明了。
除了判詞外,第二十八回《蔣玉菡情贈茜香羅 薛寶釵羞籠紅麝串》就寫得更加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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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玉在馮紫英的宴席上遇到蔣玉菡,眾人行酒令,蔣玉菡吟道:
「女兒悲,丈夫一去不回歸。
女兒愁,無錢去打桂花油。
女兒喜,燈花並頭結雙蕊。
女兒樂,夫唱婦隨真和合。」
這四句,乍看上去只是隨意寫出女兒四事,但若是落實到襲人身上,則句句有所指,且可以輕鬆推算出後文的大概來:
首先是襲人之悲,在於「丈夫一去不回歸」——這第一個丈夫,只能是寶玉;襲人之愁,在於「無錢去打桂花油」。可以想像,寶玉因故遠行,而襲人在這段時間裡,窮窘拮据,生計堪憂。
為什麼會這樣呢?只能是賈府敗了,寶玉或者生死未卜,或者已經獲罪,不可能再娶襲人為妾。襲人淪落潦倒,被迫另謀生路。
所以接下來是「燈花並頭結雙蕊」,襲人嫁給了蔣玉菡,並且日子過得還不錯,「夫唱婦隨真和合」。
在這裡,「夫唱」二字語帶雙關,既指的是通常意義上的夫妻和睦,亦特指丈夫是個「唱戲的」。
作者且惟恐看官不解,蔣玉菡唱畢之後,又特地拈起一朵木樨來,念道:「花氣襲人知晝暖」。明明白白地說出了襲人的名字,也等於告訴了大家他剛才所唱的正是「襲人之歌」。
這還不算,還怕讀者以為借用古詩成句,錯會本意,遂又借薛蟠之口再次點明:「了不得!這席上並沒有寶貝,你怎麼念起寶貝來?」又指著寶玉說:「襲人可不是寶貝是什麼?你們不信,只問他。」
襲人與蔣玉菡,就這麼被硬生生聯繫了起來,再也分不開了。
既然定了情緣,自然要有信物。於是接下來寫寶玉出外解手,蔣玉菡追出來,兩人在廊下互贈表禮。
琪官解下腰上系的一條大紅汗巾子與寶玉,又要了寶玉的松花汗巾給自己繫上。
這舉動,同後文寶玉跟晴雯換內衣有一比,是相當親昵之舉。然而蔣玉菡這大紅汗巾子並不是自己的,而是北靜王昨日所贈。
寶玉的松花汗巾子也不是自己的,原是襲人的。因此回家後,寶玉說要把琪官所贈的大紅汗巾子賠給襲人。襲人原不要,然而寶玉淘氣,趁夜裡她睡熟之時,偷偷給她系在腰裡了。襲人仍不肯要,忙一頓解了下來,但禁不住寶玉委婉解勸,到底還是繫上了。
於是,琪官和襲人的貼身之物,就借寶玉之手完成了一次交換,「紅綠牽巾」,緣訂三生了。
脂批本在這一回有一段回前批: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將茜香羅與紅麝串並提,又指出襲人將來的結局是與琪官一起供奉寶釵、寶玉,一句話寫出了兩段婚姻:寶釵與寶玉,襲人與琪官,而這兩段婚姻都與信物有關:一個是紅麝串,一個是茜香羅。
這讓我們想起第二十回襲人與李嬤嬤嘔氣一段後,庚辰亦本有眉批:
「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叟。」
原來作者曾經有那麼五六回文章已經寫完,且寫到了家敗後,寶玉淪陷獄神廟,茜雪前來探望等故事,而到了這時候,襲人與寶玉還有往來,故曰「有始有終」。
這兩句評聯繫起來,可以想像「得同終始」與「有始有終」該是同一個意思,都指的是家敗之後,襲人嫁與蔣玉菡為妻,卻不忘舊主,接了寶玉同寶釵來家供養。
好一個重情重義的琪官,真不負了寶玉當初為他捱打後說的那句話:就便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