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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黛玉進賈府時多少歲?

2024-10-06 00:42:03 作者: 西嶺雪

  黛玉進賈府的年紀一直是紅學上的重要分歧之一,因為大多版本上並未明寫,只有己卯本和夢稿本中,第三回黛玉進賈府時,鳳姐一連串的問題中插入了一句 「黛玉答道十三歲了」。

  但在己卯本中,這句話是被硃筆用【】符號刪去的。而以己卯本為母本的庚辰本已經沒了這句。可見三百年前已經有人看出其不確切不合理。

  那麼黛玉進賈府到底多少歲呢?在這篇文章中,我們不妨另闢蹊徑,通過甄英蓮的故事來重新釐清。

  在第一回里英蓮出場時三歲,是個赤日炎炎的夏日午後,她抱在父親懷裡,見了賈雨村一面;接著寫仲秋夜,甄士隱請賈雨村吃酒贈銀;接著是次年元宵節英蓮丟失,這一年,她四歲。

  甄士隱夫妻思女成疾,先後得病,偏又因三月十五廟裡炸供失火受了株連,致使家財散盡,只得投靠到老丈人封肅家中。封肅欺負女婿是讀書人,共哄半賺,給了他些薄田朽屋度日。甄士隱勉強支持一二年,越發窮了下去,心灰意冷間捱滿三劫,到底唱著《好了歌》隨道人去了。這時,英蓮約有五六歲。

  等到賈雨村成了新知府,耀武揚威來討了嬌杏做妾時,封肅說甄士隱「今已出家一二年」了。英蓮已有七八歲。

  再下來,賈雨村「不上一年,便被上司尋一個空隙,作成一本」,將他奏了下來。那雨村不以為意,安頓了家小,自己擔風袖月,遊山玩水去了。不久,來至淮揚,托朋友之力謀得西席一職,教鹽政林如海的女兒黛玉讀書去了。這就又是一兩年過去,英蓮至少該有八九歲了。

  而黛玉的名字這才第一次出現 ,書里明明白白說她年方五歲,也就是說英蓮比黛玉大了三四歲。

  

  因為書中有襲人「年紀本又比寶玉大兩歲」,又說襲人與寶釵、香菱同庚的話,所以很多紅學研究者在習慣上都認為寶釵比寶玉大兩歲,比黛玉大三歲。其實這是不確切的,因為甄士隱夢中聽聞絳珠草故事的時候,英蓮已經三歲,而寶黛兩個和石頭都還沒有下凡,所以甄英蓮理當比寶玉大三歲,比黛玉大四歲。

  既使通過賈雨村的行蹤來推算旁證,這道算術題也是成立的。

  讓我們繼續跟著賈雨村的時間來算,他只教了黛玉一年,因賈敏病逝,黛玉一度休學。休了多長時間呢?書中有明確記載——那雨村閒來無聊,往郊外去踏青,正遇著舊友冷子興。

  說起林黛玉的與眾不同時,賈雨村曾說:「怪道我這女學生言語舉止另是一樣,不與近日女子相同……可傷其母上月竟亡故了。」黛玉休學只有一個月。

  而冷子興也是第一次提起寶玉的種種奇事來,說他「如今長了七八歲,雖然淘氣異常,但其聰明乖覺處,百個不及他一個。」

  ——可嘆寶黛兩個還不曾見面,倒在賈冷二人的對話里先遙遙映照了。

  冷子興在這番對話里告訴我們,賈寶玉這年七八歲,那麼林黛玉小他一歲,正值六七歲,與賈雨村遊歷的時間「我自革職以來,這兩年遍歷名省」,及教授黛玉的時間 「看看又是一載的光陰」,剛好相符。而這一年,香菱的年紀大約是十歲。

  雨村見完冷子興後,又見了個叫張如圭的人,得知都中起復舊員之信,遂回來向林如海求情。書中說「次日當面謀之如海」,時間上極其緊湊。林如海一口應允,遂令雨村護送女兒進京投靠賈府,並說:「已擇了出月初二日小女入都。」也就是下月初。再接著便是「有日到了京都」,這「有日」再長,也長不過數月吧。

  現在時間表已經清清楚楚:黛玉五歲師從雨村,念了一年書,母親病故;一個月後,父親接獲賈府書信,遂打點女兒於下月初進京——很明顯,林黛玉進賈府時,也就是六七歲光景,但為什麼有些版本卻變成十三歲呢?

  第三回末是造成歧誤的關鍵,這一回說的是黛玉入府第一天,當晚為寶玉摔玉哭了一場後,緊接著下段就是:

  「次日早起來,省過賈母,因往王夫人處來,正值王夫人與熙鳳在一處拆金陵來的書信看,又有王夫人之兄嫂處遣了兩個媳婦來說話的。黛玉雖不知原委,探春等卻都曉得是議論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財仗勢,打死人命,現在應天府案下審理。如今母舅王子騰得了信息,故遣他家內的人來告訴這邊,意欲喚取進京之意。」

  這一回到這裡就完了。感覺上,寶釵進府的動意,跟黛玉進府只差了一天,腳趕腳兒來的。這跟後來第二十回里寶黛兩個拌嘴時,寶玉說的「親不間疏,先不僭後」的道理分明不符,寶玉因黛玉恨他「見了姐姐就忘了妹妹」,苦口勸說:「頭一件,咱們是姑舅姊妹,寶姐姐是兩姨姊妹,論親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來,咱們兩個一桌吃,一床睡,長的這麼大了,他是才來的,豈有個為他疏你的?」

  這段話里分明說兩人一起過了好幾年,「長的這麼大了」之後,寶釵才進府的;而且用到了「一桌吃,一床睡」這樣的說法,也不會是十二三歲大孩子的所為。

  即使從行文語氣上說,「次日早起來,省過賈母,因往王夫人處來」,如此稔熟循舊,也不像是剛到府第二天的樣子,顯然兩段之間少了許多內容。

  張愛玲在《紅樓夢魘》中曾猜測作者每回修改增刪原稿時,為了裝訂方便,總是儘量在每一回的開頭結尾動筆,所以歧誤也都往往出在開頭結尾處。

  從第三回末看來,這個猜測十分可能——想來第三回黛玉進府後,原本還有更多情節,但在抄傳過程中遺失,於是修訂者便隨意寫了句「次日起來」胡亂接上,就此製造了一個三百年懸案。

  接下來就是第四回的《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文中說賈雨村授了應天府接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兩家爭買一婢。

  這兩家,是薛蟠與馮淵,這一婢,就是不幸的甄英蓮,在這一回里,她無名無姓,只是無主孤雛。但是門子卻明確地提到了她的年齡:「當日這英蓮,我們天天哄他頑耍,雖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歲的光景,其模樣雖然出脫得齊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認。況且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點胭脂痣,從胎裡帶來的,所以我卻認得。」

  原來英蓮離家已有七八年,被賣時已有十二三歲了。要注意的是,這不是指當下的時間,因為馮淵的家人稟告賈雨村說:「凶身主僕已皆逃走,無影無蹤,只剩了幾個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狀,竟無人作主。」

  換言之,雨村判案距離案發已經一年,英蓮現今該有十三四歲了,這離我們前面推斷的黛玉進賈府的時間,已過了三四年。

  也就是說,第三回末這句「次日早起來」之前,失掉了近三四年的光陰。

  林黛玉這一覺睡得可真長。

  即便退一萬步講,賈雨村一進京就得了官,林黛玉十三歲進賈府的說法也不可能成立——因為前面已經算清,英蓮比黛玉大四歲,那麼賈雨村送了黛玉進府後才做成這個應天府尹,也才審理英蓮的案子,如果英蓮才十三四歲,黛玉又怎麼可能已經滿十三歲了呢?

  更何況,書中說:「這賈政最喜讀書人,禮賢下士,濟溺扶危,大有祖風,況又系妹丈致意,因此優待雨村,更又不同,便竭力從中協助,題奏之日,輕輕謀了一個復職候缺,不上兩個月,金陵應天府缺出,便謀補了此缺,拜辭了賈政,擇日到任去了。」

  這裡銜接得再緊湊,也還需要幾個月時間,況且賈雨村斷完了薛蟠的案子後,先要寫信給王子騰表功,之後王子騰才遣人來告訴這邊,意欲喚取薛家進京,而黛玉也才可能聽到這個消息——這中間,又過去了不知多少時日,如何她只不過進府一夜,「次日早起來」,就直接跨越時光,提前聽說了案子結果呢?

  既然這個「十三歲」如此離譜,那為什麼三百年來,又會有很多專家學者堅持這個說法呢?

  其根據在第二十二回,這一回關於寶釵的年齡有個非常明確的紀年:「誰想賈母自見寶釵來了,喜他穩重和平,正值他才過第一個生辰,便自己蠲資二十兩,喚了鳳姐來,交與他置酒戲。」

  ——點明是寶釵來京後的第一個生日,而且是及笄之年,也就是十五歲。那寶釵這年既然十五歲,第三回末的窟窿讓大家以為黛玉和寶釵是同年來賈府的,自然也就有十幾歲了。

  但是就在這回開篇,鳳姐同賈璉商量為寶釵過生日時,賈璉曾說過:「往年怎麼給林妹妹過的,如今也照依給薛妹妹過就是了。」可見黛玉此前已經在賈府過過不只一次生日了,所以才會有例。而寶釵才不過是第一個生日。所以兩個人進府的時間,不可能緊密相連,中間至少隔了幾年。這才與第二十回寶玉勸黛玉時說的「他(寶釵)是才來的」相吻合。

  而且寶釵十五歲生日過完不久,元春就下令讓眾姑娘與寶玉搬進大觀園了。書中在引用寶玉所做的四時即事詩時,特地說明:「當時有一等勢利人,見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錄出來各處稱頌。」寶玉比寶釵小了兩三歲的樣子,所以這年是十二三歲,非常合理。

  寶釵與香菱同庚,既然寶釵進府時是十四歲,香菱自然也是十四歲。這和之前門子見到香菱時說她「如今十二三歲了」,再加上馮家說的「告了一年的狀」,時間上也剛好符合。可見薛寶釵、甄英蓮於十四歲抵京是成立的,但起程的時候要更早,至少走了一年多。因為薛蟠是搶了香菱便上京的,馮家告了一年狀,賈雨村才上任,而薛家也才到京城來。

  甲戌本上介紹薛蟠時,也比別的版本多出一個年紀,寫明薛蟠奪香菱時十五歲,又說薛蟠比寶釵大兩歲。所以寶釵起程時應該是十三歲,在路上過了一個生日,或是故意耽擱了一些日子,然後才到賈府的。

  而黛玉比寶釵、香菱小四歲,在寶釵進府時剛滿十歲,所以即便真是跟寶釵同年進府的,也不可能十三歲。

  《紅樓夢》的時間表是最令讀者頭疼的一個謎宮,前後矛盾處不計其數,有時很難較真兒,正如眾釵結社時所說:「連他們自己也不能細細分晰,不過是『弟、兄、姊、妹』四個字隨便亂叫。」

  作者下筆時動轍一兩年過去,彈指春秋,難以細論;但是十三歲進府還是六歲進府,失誤如此之大,卻不可能是「筆誤」,而只會是「失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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