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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手一冊的《大誥》

2024-10-05 15:18:21 作者: 尹劍翔

  說到朱元璋這個人,其實大家對他還是挺有好感的。

  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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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中國歷史上,能夠以平民身份做了皇帝,還開創了一個太平盛世的人,一個是劉邦,一個就是朱元璋。人家劉邦最起碼還是亭長,做過小公務員。

  但是朱元璋小時候當過和尚,還當過乞丐,那是真正的從平民成長起來的皇帝。他深深地知道百姓的苦難,所以做的很多事情都有點為民做主的意思,和那些平時作威作福的皇帝不太一樣。

  而朱元璋在法律方面的貢獻,也非常大,他最著名的法律貢獻,不過他欽定的一個法律特輯叫《大誥》。

  什麼叫大誥呢?

  大誥是明朝初期朱元璋在位時的一種特別的刑事法規。朱元璋為了從重處理犯罪特別是官吏犯罪,就將自己親自審理的案件加以匯總,再加上就案而發的言論,合成一種訓誡天下臣民必須嚴格遵守的刑事特別法。

  大誥在中國歷史上是普及最廣泛的一種法律,朱元璋要求每家每戶都給發一本。

  那要是過去不認識字的咋辦?

  這個問題人家朱元璋早想到了,他設置了專門的法制學習班!有專人講解。不僅如此,科舉考試中會涉獵《明大誥》內容,也就是說想考公務員,不看大誥你就過不去!那陣只要主觀題,選擇題統統沒有,想蒙都蒙不過去!

  到了朱元璋統治晚期,他認為國家治理大有成效,於是將大誥中的很多內容併入了其他法規裡邊,同時也廢除了使用過的法外酷刑。在朱元璋死後,大誥基本上沒有了法律效力,但是大誥一直沒人敢說這東西廢止了。

  明朝末年時,如果有人家還保存有大誥,因為朱元璋就規定,誰家裡有大誥的,犯罪可以減輕一等處罰。這簡直是優惠大減價外加還返券!

  朱元璋搞大誥的目的,就是發動群眾反貪,讓老百姓知道這些當官的也有人能治他們。下邊咱們來講個故事啊!

  常熟縣農民陳壽六就是大明帝國最耀眼的反腐明星。

  這位老實巴交的江蘇農民,平日裡總受當地縣吏顧英的迫害。據說這個顧英不只是迫害陳壽六一個人,他魚肉百姓,弄得民不聊生。忍無可忍的陳壽六率領自己的弟弟和外甥把顧英綁起來,手持皇帝朱元璋親自編寫的《大誥》,來到京城告御狀。朱元璋很欣賞陳壽六的行為,賞給他20錠銀鈔(大略相當於今天幾千塊人民幣),又賜給三人各兩件衣服,還免除了陳壽六三年的徭役。然後,皇帝下達諭旨,將此事通報全國,予以表彰。

  在表彰文件里,朱元璋說:如果有人敢羅織罪名,搬弄是非,擾害陳壽六,我就將他族誅!當然,如果陳壽六自己仗恃著我的名頭而橫行不法,為非鄉里,也同樣罪不容赦;但是,陳壽六若有過失,地方官員無權作出決斷,必須將他召到京城,由我親自審理。末了,朱元璋感慨萬千地說道:這個陳壽六真是天下少有。

  於是,陳壽六一下子就成了全國數千萬農民的光輝榜樣,成了直接歸朱元璋領導的御用農民。

  陳壽六的故事,只是洪武年間上千萬類似案例中較為突出的一例而已。洪武十八九年,在前往南京城的各條驛道上,幾乎時時刻刻都可以看到這樣的場景:百姓們三五成群,或者百十為伍,帶著乾糧,押著幾個手腳綁得結結實實的富豪或者胥吏,或步行或駕著破驢車匆匆趕路。遇到關口有官員盤查,他們就會從懷裡掏出一至四本金黃色封皮的小冊子,就是大誥了。平日裡不可一世的官員們見到這些小冊子,會立刻收起威風,點頭哈腰,恭請這些「大爺」們趕快過關。

  朱元璋覺得,這個勢頭不錯,乾脆又補充了不少條款,來了個修訂加強版的《大誥二編》。

  《大誥二編》規定,如果百姓們抓污吏上京,當局會拒絕給他們「路引」(介紹信、通行證之類的公文),就將治地方當局的官員以重罪論處。一句話,只要各處關口要津查問清楚是入京的,即刻放行,不得阻攔,否則一律殺頭!

  有讀者就會問,這樣的制度也有缺點啊,比如著老百姓就是看哪個官員不順眼,就想找那個官員麻煩怎麼辦?

  這個朱元璋早想到了。朱元璋不只看到了貪吏這一面,同時也注意到了官員。所以他還補充道:「各地方的廉潔官員,能夠為百姓造福的,當地百姓肯定知道。這些清官、好官,如果被惡人中傷誣告,栽贓陷害,朝廷一時失察,朕允許當地百姓,或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上千人,歲末的時候一起到京城來找我,向我當面詳細奏報。朕必然做到為善者嘉獎,為惡者嚴懲。」

  說到今天,反腐被習近平主席列為了一等大事來抓,習主席說反腐敗必須要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充分地發動群眾,開展群眾性地反腐敗運動才是根治腐敗的必由之路。離開人民群眾的參與和支持,反腐敗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而反腐也必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條例,把權力關在法律的牢籠中,讓官員們不敢輕易觸碰法律,這才是解決腐敗問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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