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左去右」的駕駛法則
2024-10-05 15:17:51
作者: 尹劍翔
我國現在交通行駛法則是「來左去右」,即不論是順著馬路行駛,還是沿著街巷步行,都是靠右行,誰要是反其向而行之,誰往往要自討苦吃;如果有兩個人正面相遇,彼此大多會心照不宣向右避讓。這些都是老少皆知的。
這個不用我講,小學老師都教過。
其實,這個規定,在唐朝時就有了。唐朝是我國古代陸路和水路發展的極盛時期。無論是行走在規模空前的長安街市,還是漫步在人煙稀少的偏僻山鄉;都有形色匆匆趕路的人群,而與路相伴生的各種交通規則的誕生,則開創了中國古代交通立法的先河。
早在唐太宗貞觀年間,即由著名政治家馬周制定了行人「入由左,出由右」的規定,即進城門必須靠左邊行走,出城門則必須靠右行走。這也是目前為止我們見到最早的交通規則。這項「來左去右」的制度首先是在首都長安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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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還是世界上最早實行人車分流、行人分行的國家。
先秦古籍《考工記》載:首都的三道門,都有三條道,男的從右邊走、女的從左邊走,車從中間走。這當是中國交通史上有關人車分流,行人(男女)分行的最早記載。
但由於《考工記》只是春秋末齊國人對工程方面的事記錄,對於交通規則的記載不全面,而且有很大的地域差異性,所以當時的中國各地沒有個統一的行走標準。行走法是隨著國家的逐步統一緩慢而曲折地形成的。
唐朝時,唐太宗貞觀年間,由於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路上行人,車輛往來變得越來越多了,人們走路也沒個左右之分。
政府派專人在城內街道上遊走呼叫,維持行人交通秩序和戒備防務。比如遇到個大娘橫穿馬路,這邊就給喊了,大娘你幹什麼了?不許橫穿馬路!要不罰錢了啊?大娘提著菜籃子就跑了。
有時因為政事和軍事需要,守城士兵要奉命在街道關口上檢查行人和過往車輛。而街道上尤其是城門外的行人車輛行駛,因無左右之分,更顯得雜亂無章,故檢查很不便利,經常出紕漏。於是,這時的唐王朝便開始實行了,前邊說的「城門入由左,出由右」。
這個行走法則是初唐改革家、中書令(相當於副總理)的馬周首先倡導施行的。馬周,字賓王,小時由於孤苦貧窮,常遭鄉里惡少欺凌,後又因屢受地方官的折辱,立志發憤進取,後來他去了長安,被中郎將常何收為家客。唐貞觀五年(公元631年),唐太宗見交通狀況真的是亂的不行了,就開始問重臣們該怎麼辦?
七嘴八舌的,有的說拓寬馬路,有的說車輛給搖號,有的說單雙號限行!(開玩笑)
這時常何就推薦了馬周,唐太宗就把制定交通規則這事交給了馬周全權處理。
馬周做出了這樣的規定後,每當人們臨城門時,就自覺形成「來左去右」的有秩序的行走規則。這樣,既便利了檢查需要,也避免了行人互相擁擠和撞碰之苦。大家出行也就都方便了,「城門入由左,出由右」可謂是我國第一個較規範的行駛法則。馬周也是我們中國歷史上倡導行走來去有別的先行者。
到了宋朝,「來左去右」還僅限於城門關卡處,街上行人走路仍無左右之分。宋朝宣和年間翰林待詔張擇端著名的《清明上河圖》。
這幅畫對景物刻劃相當細緻,是一幅反映當年汴京近郊清明時節社會各階層生活景象的優秀風俗畫。
從這畫中就可以看出,道路、車馬、水道已形成格局,但行人還是雜亂無章,只有城門出入口處不遠的地方,有一段抬轎與騎馬相遇的畫面是「左行法」。宋時的街上行人雖然來去尚無左右之分,但對行駛又有了進一步明確規定。宋太平興國年間,大理寺正孔承恭上書言事,請在兩京諸州要道處刻榜公布「賤避貴、少避長、輕避重,去避來」的「四避訣」,作為交通法則公布。
前幾年在福建松谿縣發現了一塊南宋開禧元年(公元1205年)的交通法規碑,碑上由當年宋太宗趙光義御筆親批地交通「四避訣」。
宋朝以後到近代這段漫長的歷史中,由於國家和區域相對過去更加趨向統一,經濟、交通也逐步繁榮發達,所以行駛規則在社會中也顯得更加重要。
說了這麼多,為什麼讓男子走右邊,女子走左邊,這個又不是看手相,男左女右的。
其實答案很簡單,這就有點象咱們今天的幸運數字,都想要個8或者6,誰都想混個好彩頭。這左右兩個字在中國那是有很深的講究的,古人習慣上崇右,以右為大、為上、為先。還有以左遷為降職,這就觸了霉頭。古代中國女子的地位普遍不如男人,所以啊,就把更為尊貴的右邊,讓給男人了。
現在,世界各國車輛和行人的習慣走向是不盡相同的。有的是靠左行,有的則是靠右行。例如:加拿大、古巴、巴西、德國、希臘、墨西哥和摩洛哥諸國的行走規則是「右行法」;南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澳大利亞、泰國、英國和日本等國則是「左行法」。而世界上人口最多的4個國家,中國、美國、印度和前蘇聯,只有印度1個是靠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