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胭脂,連環案中案
2024-10-05 15:15:10
作者: 尹劍翔
在瀰漫著濃重魔幻氛圍的《聊齋》一書中,《胭脂》一文實在是獨樹一幟,它既沒有「寫鬼寫妖」的奇談怪論,也沒有「刺貪刺虐」的辛辣犀利,故事情節雖然曲折卻如同刑案紀實,讀罷感覺仿佛在神雲怪霧中驀地掀開了一條縫隙,在神鬼的世界裡偶然瞥見了一場人間社會的審判,並讓我們窺見了現實社會中的美麗與醜陋、愛情與罪惡,以及小人物們那沉浮不定的命運。
故事說的是山東東昌府,有個姓卞的,以醫牛為業。他有個女兒,名叫胭脂,從小生長得聰明伶俐,卞醫生很喜歡她,一心想給她找一門讀書人家的子弟作女婿。而當地大戶人家卻因為他家出身寒賤,沒有願意同他家結親的,胭脂一下子就成了那個時代的「剩女」。
卞家對門,是一家姓龔的,他的妻子王氏,為人很輕浮,愛開玩笑,平日常到胭脂閨房中閒談,是胭脂的好友,用現在的話說就是閨蜜。
一天,胭脂送王氏到門口,見到一位少年從門前走過,穿戴一身白色衣帽,生長得風度翩翩,相貌出眾。這胭脂,情竇初開,青年已經去了很遠,還在注目遠望。
王氏也看出來了!她認識這個帥哥,他叫鄂秋隼[sǔn],是個秀才,知識分子。王氏看出胭脂的心思來了,說這秀才老婆剛死,我要哪天找個媒人給你求親去!
胭脂少女懷春,心裡一直想著這事!幾天過去了,沒見回信,胭脂心中懷疑王氏沒有馬上告訴鄂秋隼;又懷疑他是鄉紳的後代,不肯降低身份與她結親。心中悶悶不樂,猶豫不決,苦苦地思念,漸漸地不吃不喝,病倒在床上,
王氏看望她,追問她的病因。胭脂害羞,墨跡了半天,實話實說了。這王氏也不是什麼好人,就說這兩天有事把這事給耽誤了,要不安排你和帥哥約個會!那會,結婚前男女可不能隨便見面,這胭脂說托媒可以,私會萬萬不行。
這王氏碰了一鼻子灰,走了。王氏小的時候,就同鄰居的一個書生宿介特別要好,出嫁以後,宿介只要打聽到她的丈夫外出,就來找她尋舊相好。
這天夜裡,宿介正好來到王氏家中,王氏就把胭脂的痴情當作笑話向他述說,並戲笑地告訴宿介,給鄂生傳個話。宿介很早就知道胭脂的美麗,聽說後心中暗自高興,他可就動了歪腦筋了。
第二天夜裡,宿介越牆進了胭脂家的院子,徑直來到胭脂的住房,用指頭叩她的窗戶。胭脂在裡邊問:「是誰?」宿介回答說:「鄂秋隼。」胭脂說:「我所以思念你,為的是百年之好,不是為這一晚上的歡快。你如果真的愛我,就應當快請媒人;假若想私會,我是無法答應的。」宿介假裝答應,卻苦苦哀求握一下胭脂纖細的手表示誠意。胭脂也不忍心過於拒絕他,就用力支撐著身子去開門。宿介很快地閃入,抱著胭脂求歡。
胭脂以死相拼才沒有讓惡人得逞,最後宿介就捉住胭脂的腳,把她的繡鞋脫下來,就走了。這就是威脅,威脅胭脂不許把這件事說出去。
用現在的法律來說,這個宿介的行為就是典型的強姦未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注意是可以,不是應當。也就是說也可以不從輕或者減輕。基本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從輕的話也會在三年以上,如果情節輕微,減輕的話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姦案不涉及緩期執行之說。強姦未遂屬於公訴案件!不是說受害人隱瞞不說,就民不舉官不糾了!
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檢察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訴。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好了,咱們再把話頭拉回來,宿介出了胭脂家,又到王氏家中投宿去了。躺下後,一摸袖子裡,胭脂的鞋竟然丟了。
急忙起來點燈,抖摟著衣服尋找。王氏問他怎麼回事?宿介感到不能再隱瞞了,就將實情告訴了王氏。說完,兩人點起燈火,找遍門外,就是沒有找到繡鞋,只好懊喪地回去睡了。
原來王氏住的這條街上有個遊手好閒的二流子叫毛大,曾經勾引王氏遭到拒絕。他知道宿介和王氏有私情,就想用捉姦的方式來要挾她。這天夜裡,毛大經過王氏門前,推了推門,沒有關,便偷偷地摸了進去。剛走到窗戶外面,就踏著一件像絲綿樣軟軟的東西。拿起來一看,原來是用一條汗巾包著的一隻繡鞋。毛大趴在窗戶上細聽,正好聽到宿介在詳細講述事情的經過,他高興極了,趕快悄悄溜出了王氏的家。
過了幾夜,毛大爬牆來到胭脂家。由於門戶不熟悉,竟誤走到卞老漢房門前來了。卞老漢隔窗看到一個男人的影子,細看他的行蹤,知道是為女兒而來。頓時,心中怒火上沖,拿起一把砍刀,奔了出來。毛大走投無路,狗急跳牆,轉過身來奪老漢的刀就勢殺了老漢,奪路逃走了。一宗強姦案雖然未遂,殺人案卻血淋淋地發生了。
這時胭脂的病已稍有好轉,聽到喧鬧的聲音,也急忙趕了來。母女倆點燈一照,老漢腦袋已被劈開,斷了氣。在牆腳下揀到一隻繡鞋,老太婆一看,是胭脂的,在母親的追問下,胭脂哭著把那晚上的情形告訴了母親,但不忍心連累王氏,只說鄂秋隼自己來的。
案發後,憑著遺留在現場的那隻繡花鞋,鄂秀才順理成章地成了重大嫌疑犯。年輕英俊的書生鄂秋隼雖為「秀才」對法律一無所知,加之生性懦弱,於是邑宰在正式審理之前便早已認定了這個倒霉的秀才就是殺人犯,再加上一頓棍棒,不由得鄂秀才不「認罪伏法」,最後被定為死罪。
惡人冒名闖入了胭脂小姐的大宅,沒想到沒找到小姐,卻誤殺了胭脂的父親。而懷疑的對象都在了那個無辜的鄂秋隼身上了。
後來,案子交給濟南府覆審,太守叫吳南岱。他一見鄂秀才,,白白淨淨的,覺得他不像殺人犯。就暗中派人細細盤問,吳太守也就明白了鄂秀才的冤情。他先問胭脂:「你們訂約後有人知道嗎?」
胭脂不想把王氏牽連進來,就回答說:「沒有。」
於是,吳太守傳鄂秀才上堂,鄂秀才主動說道:「我曾從她家門前走過,只看到老鄰居王氏和一個姑娘走出來,我就快步走開了,連一句話都沒說。」
吳太守嚇唬胭脂說:「剛才你說沒有別人在場,為什麼有個鄰居婦女?」說著就要動刑。胭脂害怕了,承認有王氏在場。吳太守命令拘留王氏,隔離關押,不讓她和胭脂通氣,然後立即開庭審訊。問王氏:「誰是殺人犯?」王氏一開始說不知道。後來吳太守又叫來胭脂兩個人一對質,又對王氏用刑,王氏沒有辦法,就把曾經給胭脂保媒這件事告訴過自己的姦夫宿介這件事給說了。
於是吳太守釋放了鄂秋隼,逮捕了宿介。
宿介被傳到堂,吳太守這思想上就認定了,這宿介就是殺人犯。所以加以嚴刑拷打。宿介被迫招供說:「我曾冒充鄂生騙過胭脂是真,但丟了鞋子後,就沒敢再去,殺人的事,實在不知道。」太守發怒說:「爬牆偷女人的人,什麼壞事干不出來!」又加重刑罰折磨,宿介實在受不住了,就屈招是自已殺的。供詞上報以後,無不稱讚吳太守斷案如神。這樣,鐵案如山,宿介只等著秋天被殺頭了。
但是,宿介雖說生性放蕩,品行不端,畢竟是山東有名的才子。他聽說山東學使施愚山最有賢德才能,而且愛惜人才,就寫了一張狀子來申訴冤情,言詞十分悽慘悲傷。
於是,施學使調閱宿介的供詞,反覆分析研究,拍著桌子說:「這書生冤枉了。」接著請示上司,要求將案件交他來重新審理。
施學使問宿介:「你的鞋丟在什麼地方?」宿介回答說:「我已記不清楚了。只記得去王氏家敲門時,還在袖中。」又轉問王氏:「宿介之外,你的姦夫還有幾個?」王氏供稱:「沒有了。」施學使喝道:「淫亂的人,怎能只與一人私通?」王氏解釋說:「我與宿介年輕時就相好,因此,關係無法割斷。後來並非沒有勾引我的,但實在與他們沒有來往。」
「誰勾引過你,指出姓名來!」
王氏說;「同街的毛大,屢次勾引,都遭到我的拒絕。」施學使怒道:「除了毛大,還有誰?」
王氏回答說:「還有幾個,甲乙丙丁,這麼一來,又說出來四個找王氏的男人,都以借錢或送東西為名,曾來過我家一二次。」
您看,這王氏還是香餑餑呢!人家人愛,花見花開!
原來,這四位都是村裡有名的二流子,都曾打過王氏的主意。施學使一一將他們拘捕。等到拘齊了,就把他們押到城隍廟裡,讓他們跪在神案前,對他們說:「我夢見一個神仙告訴我,殺人犯就在你們四五個人之中。現在你們面對神靈,不能講假話,如能坦白交代,還可從寬處理。說假話的,那就嚴懲不饒。」
這夥人都齊聲說沒有殺人。施學使讓把刑具擺在地上,準備用刑。剛把他們的頭髮束起來,脫光了衣服,他們就齊聲大喊冤枉。施學使下令,暫免受刑,對他們說:「你們既然不肯自己招供,就讓鬼神指明誰是兇手。」就派人用氈褥把大殿的窗子完全遮住,不留一點空隙;又讓他們光著脊背,把他們趕進黑暗之中。開始給他們一盆水,讓他們洗淨手,然後用繩子把他們拴在牆壁下,警告說:「面對牆壁,不許亂動。是殺人兇手的,一定有神靈在他背上寫字。」一會兒,把他們叫出來,施學使便挨個觀察檢驗了一遍,最後指著毛大說:「這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原來,施學使先讓人用白灰塗了牆壁,又用煙煤水讓他們洗手,殺人兇手恐怕神靈在他背上寫字,因此暗中將背緊貼牆壁,使脊背沾上了白灰;臨走出暗殿時,又用手去護著背,因此脊背上沾上了黑煙色。施學使本來就懷疑是毛大,這下就更確實了。再對毛大動用重刑,他就全部如實交代了。
從這起案件可以看出,很多犯罪過程往往是極其隱蔽,而且錯綜複雜的,它和社會上的人、事、物聯繫在一起,那就更複雜了。
對於司法斷案,就極其容易在如此複雜的環境中,產生一種主觀臆斷,事先就把犯罪嫌疑人當做罪犯來對待了。
現代的司法制度,彌補這個缺陷。
我國對《刑事訴訟法》第12條明確規定:「未經人民法院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在刑事訴訟中法中首次確定了無罪推定原則。按照無罪推定原則,被告人在被法院依法判決有罪以前,應當視為無罪。因此,當被告人有罪疑而不能證明時,以無罪處理;當被告人罪重罪輕難以確定時,只認定證據充足的輕罪。所謂的疑罪從無原則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既無法證實其有罪也無法證實其無罪的情況下,不認定被告人犯罪,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處理結果。
而且我們的刑法還運用了疑罪從無原則,這也是國際社會公認的刑事訴訟原則之一。
疑罪從無的原則就是既不能證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證明被告人無罪的情況下,推定被告人無罪。「疑罪從無」的司法原則不僅僅是解決刑事疑案的技術性手段和原則,它的確立在更為廣泛的範圍內產生更為深遠的影響:它折射出我國在法治建設進程中對法律價值的重新協調和平衡。在關注保護社會之外,對公民人權的保障和尊重、它是現代刑事司法文明與進步的重要標誌之一。
故事的最後,咱在講點八卦的事,案子是結了,但這胭脂的姻緣怎麼樣了呢?
自從吳太守審訊以後,胭脂才知道自己冤枉了鄂生。在公堂下相遇時,滿面羞愧,熱淚盈眶,像有一肚子痛悔、愛戀的話而無法說出口。鄂生為她的愛戀之情所感動,愛慕之心也特別深。但又考慮到她出身貧賤,而且天天出入公堂,為千人指萬人看,怕娶她被人恥笑。想來想去,拿不定主意。判詞宣布後,才定下心來。縣官為他送了聘禮,並派吹鼓樂隊迎娶胭脂到了鄂家,總算是個大團圓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