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藝術

2024-10-04 17:12:18 作者: [美]亨德里克·威廉·房龍著 熊亭玉譯

  藝術的篇章

  一個健康的嬰兒吃得飽飽的,睡得香香的,醒來之後就會發出哼哼的聲音來表示自己的快樂幸福。成年人當然覺得這樣的哼哼算不上什麼,可是對於這個嬰兒來說,這樣的哼哼唧唧聲就是真正的音樂,是他對藝術的第一次貢獻。

  等到這個孩子大一點,可以坐起來了,捏泥巴的時光就登場了。別人對他捏的泥巴一點興趣也沒有,世上有數百萬的小孩,同時都在捏泥巴,但是對這個孩子而言,捏泥巴是藝術殿堂的另一探險,他儼然是個雕塑家了。

  到了三四歲,大腦就可以更為精確地指揮雙手了,這個小孩就成了畫家。他的母親充滿愛意地給他一盒彩色筆,紙上很快就畫滿了奇怪的塗鴉,代表的是房子、馬兒,還有激烈的海戰。

  然而這種幸福的塗鴉時光很快就結束了。小孩開始上學,大部分時間都要學功課做功課。為了以後的「生活」,或是說「謀生」做準備成了每個孩子的頭等大事。在學習乘法表和法語動詞不規則變化的間隙,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可以用於「藝術」了。除非這個小孩有很強的願望,想要為了快樂而創造,不計得失,否則他就這樣長大成人,完全忘記了自己人生的頭5年主要用於了藝術創造。

  國家和孩子也沒有什麼不同。洞穴人擺脫了漫長寒冷的冰河時期之後,就開始整理房子,開始製造他認為漂亮的東西,即使這些東西對他在叢林中與野獸搏鬥毫無用處,他也要把這些東西造出來。他在洞穴的岩壁上畫上了他捕獲的大象和鹿子,他還用石頭砸出他喜歡的漂亮女人的體態。

  埃及人、巴比倫人、波斯人還有東方的民族沿著尼羅河和幼發拉底河建起了自己小小的國家,他們立刻就開始為自己的國王修建雄偉的宮殿,給他們的女人設計閃亮的珠寶,還在花園裡種出了五顏六色的花朵。

  我們的祖先是生活在亞洲大草原上的遊牧民族,他們是戰士,是獵人,過著自由自在的輕鬆日子。他們創作了慶祝大領袖壯舉的歌謠,發明了沿用至今的詩歌形式。1000年之後,他們到了希臘安居立業,建築了「城邦」,他們用雄偉的神廟、雕塑、喜劇、悲劇以及各種藝術形式來表達喜悅和悲傷。

  

  古羅馬人和他們的對手迦太基人一樣,忙於管理他人,忙於賺錢,而對「既無用處又沒利潤」的精神探險沒有多少興趣。他們征服了世界,修建道路和橋樑,但是他們從希臘人那裡打包借來了藝術。他們發明了適合時代需要的實用建築形式。但是他們的建築、他們的歷史、他們的鑲嵌畫,還有他們的詩歌只是對希臘形式的羅馬式模仿。沒有了這個世界稱之為「個性」的模糊定義,就不可能有藝術,羅馬世界不信任那種獨特的個性。這個帝國需要的是高效率的士兵和商人。寫詩和畫畫這樣的事情還是交給外國人好了。

  接著就是黑暗的中世紀。野蠻人闖入了西歐,就像是諺語中所說的公牛闖進了瓷器店。對於他而言,不能理解的東西就毫無用途。用1921年的話來說,他喜歡雜誌封面上的漂亮女人,但卻把繼承到手的倫勃朗[335]版畫扔到了垃圾桶里。很快,他就懂得多一點了,想要彌補前幾年犯下的錯誤,但是垃圾桶已經不再了,裡面的畫也沒有了。

  但到了這個時候,他從東方帶來的藝術已經成為了非常美麗的東西,他用我們後來稱之為「中世紀藝術」的東西彌補了過去的疏忽和無知。提到中世紀藝術,在北歐的範圍之內,指的就是日耳曼精神的產物,這一藝術形式與希臘和羅馬藝術幾乎沒有關聯,與埃及和亞述更為古老的藝術形式完全沒有聯繫,更不要提印度和中國了,對於當時的人而言,這兩個國家根本就不存在。沒錯,這些北方民族幾乎就沒有受到南邊鄰居的影響,義大利人完全不能理解他們的建築,嗤之以鼻。

  你肯定聽說過哥特這個詞。看到這個詞語,你的腦海里很有可能會浮現出一座可愛老教堂的畫面,細細的尖頂直達雲霄。但「哥特」這個詞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這個詞的意思是「粗野的」、「野蠻的」,也就是「野蠻的哥德人」的東西。這些居住在邊遠地區的野蠻人對已有的經典藝術形式毫無敬意,他們只知道修建一些「恐怖的現代建築」去滿足他們低俗的審美,完全沒有顧及到古羅馬廣場和雅典衛城提供的典範。

  然而,這種哥特建築在幾個世紀之內一直都是激勵著整個歐洲北部的真摯感性的最高表達。我們之前講過中世紀後期的人是如何生活的。他們要麼就是生活在農村的農民,要麼就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公民。沒錯,生活在高牆和壕溝保護下的市民是真正的部落成員,他們共同分擔危險,享受互相保護體制之下的安全和繁榮。

  在古希臘和羅馬的城市裡,神廟矗立的集市曾經是市民生活的中心。在中世紀,教堂,上帝之殿堂成為了中心。我們現代的新教徒每個星期只去一次教堂,每次只待幾個小時,幾乎不知道中世紀的教堂對社區意味著什麼。如果生在那個時代,你出生才一個星期,就被帶到教堂接受洗禮。孩提時代,你得經常到教堂學習聖經故事。後來,你就成為了教堂會眾中的一員,如果你足夠有錢,你就可以給自己修建一個單獨的小教堂,供奉守護自己家族的保護聖徒。作為神聖的建築,教堂全天開放,晚上大多數時候也開放。在某種意義而言,教堂就像現代的俱樂部,服務於整個城鎮的居民。你在教堂里第一次看到那個會成為你新娘的人,你們在主祭壇面前進行盛大的婚禮。當人生最後的時刻來臨之際,你躺在了這棟熟悉的建築的石板之下,你所有的子孫都可能從你墓前經過,直到末日審判來臨的那一天。

  教堂不僅是上帝的殿堂,還是共同生活真正的中心,教堂的建築必須不同於其他出自人類之手的任何東西。埃及人、希臘人和羅馬人的神廟只是地方神靈的神龕。人們不會站在俄賽里斯、宙斯或是朱庇特的神像面前傳教布道,因此不需要修建可以容納眾人的內部結構。地中海地區古老民族的宗教活動都是在戶外進行的。但是北方天氣通常都不好,大多數的儀式都需要在教堂的屋頂下進行。

  數個世紀以來,建築師都在苦苦思索如何解決構建大建築的問題。羅馬的傳統是修建厚重的石牆,配以小面積的窗戶,以免石牆承受不住重量而倒塌。在石牆之上他們又搭上厚重的石頭屋頂。到了12世紀,十字軍東征開始後,看到了穆斯林人的穹頂,西方的建築師找到了一種新的建築方式,修建能夠滿足當時人們宗教生活需求的教堂。接著他們就發展出了義大利人稱斥之為「哥特」的建築風格。他們通過修建拱肋支撐的拱形屋頂達到了想要的目的。如果這個屋頂過於沉重就要壓垮牆壁,就像是300磅重的成人坐在孩子的椅子上,椅子肯定會垮掉一樣。為了攻克這一難題,有些法國建築師就開始使用「扶壁」來加固這些牆壁。所謂扶壁由一塊塊巨大的石頭壘成,給支撐屋頂的牆壁提供倚靠。為了進一步確定屋頂的安全性,他們用「飛拱」來支撐屋頂的拱肋。

  這種新型的建築方式允許使用大量的窗戶。在12世紀,玻璃依舊是非常昂貴的稀罕物,幾乎沒有私人住宅能夠安裝玻璃窗戶。就是貴族的城堡也沒有玻璃窗戶,所以城堡里永遠都刮著風,這也就解釋了那時的人們屋內屋外都穿著皮毛衣服。

  幸運的是,地中海古代居民就掌握的製作彩色玻璃的技藝並沒有完全失傳。彩色玻璃的製造得到了復興,很快哥德式教堂的窗戶就開始用小塊小塊的彩色玻璃在大塊的鉛質框架中拼出圖案,講述聖經故事。

  上帝的殿堂煥然一新,輝煌奪目,眾人渴望來到這裡,過著前所未有的宗教生活!教堂是上帝的殿堂,是人類的家,人們不惜工本,不惜代價就要做到盡善盡美。自從羅馬帝國毀滅之後,就沒有了雕刻這門行業,現在陸陸續續地又出現了雕刻家。大門、柱子和拱璧上雕滿了耶穌和聖人們的形象。寶石工人也都拿出看家本領,將聖壇裝飾得富麗堂皇。甚至畫家也全力以赴,可憐的畫家因為找不到合適的繪畫材料,其效果就差強人意了。

  還有這樣一段故事。

  在基督教早期,羅馬人的神廟和房子的地面和牆壁上都貼有馬賽克;也就是用彩色玻璃拼成圖案。這門藝術非常困難,畫家不能表達他心中所想的東西,凡是用彩色木塊拼過圖案的孩子都知道這一點。因此,到了中世紀晚期,馬賽克繪畫這門藝術除了在俄國還留了下來,其他地方都找不到了。君士坦丁堡淪陷之後,拜占庭的馬賽克畫家在俄國找到了安身之地,繼續用它來裝飾東正教教堂的牆壁,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布爾什維克時期,建堂停建為止。

  當然了,中世紀的畫家可以趁著牆上的石膏未乾之前用顏料在上面作畫。這種在「新鮮石膏」上面畫「壁畫」的方式盛行了好多個世紀。如今,這種方式非常罕見了,同樣罕見的還有在手稿上繪製縮圖,我們現代的城市裡有成百上千的藝術家,恐怕很難找出能夠嫻熟掌握壁畫技能的畫家了。但是在中世紀,繪畫方式就只有這麼一種,所有的畫家都沒有其他更好的方式畫畫,都是「壁畫」家。然而,這種方式有很大的弊端。沒過幾年,石膏就會從牆上脫落下來,而濕氣也會損壞畫作,就像我們的牆紙會因潮濕而損壞一樣。人們試過各種各樣的東西來代替石膏。他們嘗試過用葡萄酒、醋、蜂蜜、生蛋白來調製顏料,可是沒有一種方法能夠得到滿意的效果。人們的試驗繼續了1000多年。中世紀的畫家在羊皮紙上作畫,效果非常好。可是要在大塊的木頭或是石頭上繪畫時,效果就不好了。

  最後,到了15世紀上半葉,荷蘭南部的揚·范·艾克和休伯特·范·艾克終於解決了這一難題。這對著名的佛蘭德兄弟用一種特別調製的油來混合顏料,這一來,他們就能在木材、畫布、石頭或是任何物體的表面繪畫了。

  到了這個時候,中世紀早期的宗教熱情已經過去了。城市中富裕的市民已經接替主教,成為了藝術的贊助人。藝術總是吃飽了飯的人的消遣,於是藝術家們開始為這些世俗的僱主服務,為國王、大公和富有的銀行家繪畫。很快,這種用油性顏料作畫的方式就傳遍了歐洲,每個國家都發展出其特有的繪畫派別,顯現出這個民族特有的品味。

  比如說,在西班牙,委拉斯凱茲[336]就描繪了宮廷侏儒、皇家掛毯工廠的織工,還有同國王和宮廷相關的各色人物和物品。但是在荷蘭,倫勃朗、弗蘭斯·哈爾斯和維米爾則是描繪了商人房子的穀倉,還描繪了這位商人非常邋遢的妻子,以及他健康卻傲慢的孩子,還有為他帶來財富的船隻。而在義大利,教皇依然是藝術品最大的贊助人,米開朗基羅和柯勒喬繼續繪製聖母和聖人。在英格蘭,貴族享有巨大的財富和權力,在法國,國王成了國家至高無上的人,他們的藝術家繪製的就是政府部門裡傑出的紳士,以及國王陛下可愛的女性朋友。

  繪畫反映出了教會的衰退和新興階層崛起這一巨大變化,其他的藝術形式也是如此。印刷術問世之後,作者為大眾寫書就能獲得名望和尊敬。這一來,就有了小說家和插圖家這一行業。但有錢買新書的人不喜歡晚上坐在家裡,盯著天花板發呆,他們想要娛樂。中世界為數不多的游吟詩人不足以滿足人們娛樂的需求。古希臘城邦的早期有劇作家,2000年之後,職業的劇作家終於再次找到了用武之地。中世紀的劇院是教會慶祝儀式的一部分。13世紀和14世紀的悲劇講述的是基督受難的故事。但是到了16世紀,世俗的戲劇登上了歷史舞台。沒錯,最開始這些職業劇作家和演員的地位都不高。莎士比亞在同時代人的眼裡是用悲劇和喜劇給鄰居帶來娛樂的馬戲團的人。等到1616年他去世之際,劇作家開始得到鄰居的尊重,演員也不再是警察盤問監督的對象。

  威廉·莎士比亞同時代的西班牙人洛佩·德·維加,不可思議地寫下了至少1800部世俗劇本和400部宗教劇本,他是個有身份的人,他的寫作工作得到了教皇的認可。一個世紀之後,法國劇作家莫里哀深受尊敬,完全配得上做國王路易十四的朋友。

  自此以後,大眾越來越喜愛戲劇,如今「劇院」是每一座城市的標配,「默劇」電影已經走進了最偏遠的山村。

  然而另外一種藝術形式註定會成為最受歡迎的寵兒。那就是音樂。大多數古老的藝術形式都需要很多技巧,需要長年累月的練習,這樣我們的手指才能變得靈活,自如地接受大腦的命令,在畫布繪製出,或是在大理石上鑿出我們想像的圖案和形象。要想表演自然,或是寫出優秀的劇本,也需要終生的學習。要充分欣賞繪畫、寫作和雕塑,公眾也需要有相當的休養。可是,只要不是五音不全,人們就能哼出調子,幾乎每個人都能欣賞某種音樂。中世紀的人們已經開始欣賞音樂了,但全都是教堂音樂。讚美歌有非常嚴格的節奏與和聲規則,很快就變得單調乏味。而且,走在大街上或是市場上,也不太適合唱這樣的歌曲。

  文藝復興改變了這一狀況。音樂再次成為了人們最好的朋友,高興時可以唱歌,痛苦時也可以唱歌。

  古代的埃及人、巴比倫人和猶太人都非常熱愛音樂。他們甚至還把不同的樂器組合在一起,形成了樂隊。但希臘人並不欣賞這種野蠻的異邦噪音。他們喜歡聽到人們誦讀荷馬和品達莊嚴詩句的聲音。在誦讀詩句的時候,他們允許誦讀者用七弦豎琴伴奏。這也就是極限了,否則就會引起公眾的反感。而羅馬人卻喜歡在晚宴和派對上演奏管弦樂,他們發明了很多我們至今都還在使用的樂器(形式有了很大變化)。早期的教會鄙視這種音樂,認為這種音樂有太多的異教徒的氣息。3世紀和4世紀的主教們最多只能容忍教區會眾齊聲唱幾首歌而已。在沒有伴奏的情況下,大家總是跑調得厲害,所以後來教會允許使用管風琴。管風琴是公元2世紀發明的樂器。

  接著就是大遷徙。羅馬帝國最後一批音樂家們要麼就是被殺死了,要麼就成為了流浪提琴手,在城市之間流浪,站在街頭演奏音樂,就像現代渡船上的豎琴師一樣,討要幾個小錢度日。

  中世紀後期更為世俗的文明得到了復興,音樂家又應運而生。之前,號角這樣的樂器只用於發出圍獵和戰鬥的信號,此時經過改良,發出了悅耳的聲音,可以用宴會和舞會的場合了。之前,有一種繃上馬鬃的老式吉他,到了中世紀末期,這種六弦的樂器(可以追溯到埃及和亞述時期的最為古老的弦樂器)變成了我們現代的四弦提琴,到了18世紀的斯特拉迪瓦里和其他的義大利小提琴製造商手裡,這種提琴達到了完美的境界。

  最後,人們發明了現代的鋼琴,這種傳播最廣的樂器走進了蠻荒的叢林,也走進了冰天雪地的格陵蘭。管風琴是最早的鍵盤樂器,演奏者在演奏的時候,總需要有人來拉動風箱,如今這一工作已由電動設備來代勞了。要訓練這麼多教堂合唱班的學生,音樂家就想要找到更為順手的樂器。到了11世紀,義大利城市阿雷佐(詩人彼特拉克的誕生地)的本篤會教士圭多發明了四線譜,確立了六聲音階。11世紀的某個時期,人們發明了第一台鍵盤和琴弦合二為一的樂器。這樣的樂器肯定叮噹作響,就像你在玩具店買到的玩具鋼琴發出的聲音。在維也納,城市裡到處都是音樂家(他們曾經被歸為騙子和老千的同類),他們於1288年成立了音樂家行會,11世紀的小小單弦琴發展成為了「擊弦古鋼琴」,也就是我們現代斯坦威鋼琴的鼻祖。「擊弦古鋼琴」從奧地利傳到了義大利。在義大利,「翼琴」得到了改良,成為了「斯平納琴」,以其發明人威尼斯的喬萬尼·斯平納的名字命名。到了18世紀,在1709年到1720年期間,巴托羅密歐·克里斯多佛利造出了演奏者既能激昂演奏又能柔聲傾訴的鋼琴。這台樂器幾經改動就成為了我們現代的鋼琴。

  於是,世界第一次擁有了一台方便易學的樂器,只要一兩年的功夫就能掌握,不需要不停地調試琴弦,其聲音也比中世紀的大號、單簧管、長號和雙簧管悅耳。正如現代的唱片讓無數的人愛上了音樂,當年的鋼琴也讓更多的人了解到了音樂。凡是出身良好的人,無論男性還是女性都會接受音樂教育。親王和富有的商人都養著私人樂隊。音樂家不再是四處流浪的「江湖藝人」,他們成為了受人尊敬的社會人。劇院的戲劇表演中加入了音樂,從此衍生出了我們現代的歌劇。最開始,只有少數非常富有的王公貴族才能請得起「歌劇團」。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喜歡這一娛樂形式,許多城市都有了自己的劇院,全社會的人都能無限制地欣賞到義大利歌劇,後來又有了德國歌劇。只有少部分非常嚴格的基督教團體視音樂為洪水猛獸,不利於靈魂的健康。

  到了18世紀中期,歐洲人的音樂生活發展到了全盛時期。歐洲出現了一位最偉大的音樂家,他就是萊比錫城多馬[337]教堂的管風琴手,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他為各種樂器都創作了音樂,從喜劇歌曲,通俗舞曲到最為莊嚴的讚美曲和清唱劇,他為我們的現代音樂奠定了基礎。他去世於1750年,之後出現了莫扎特,他的音樂歡快可愛,就像是用節奏和音符織就的美麗花邊。接下來就是路德維希·凡·貝多芬,最為悲情的音樂人物,他給我們帶來了現代交響樂,卻因為耳聾沒有聽到過自己偉大作品的一個音符。在他貧困時期,因為感冒感染了耳朵,導致了耳聾。

  貝多芬經歷了法國大革命時期。懷揣著對嶄新輝煌時代的希望,他把一部交響樂獻給了拿破崙。但後來發生的事情又讓他後悔自己的這一做法。貝多芬死於1827年,這時拿破崙已經不在了,法國大革命也成為了往事,但蒸汽機已經出現了,整個世界都是蒸汽機的轟鳴聲,和第三交響曲營造的夢境沒有半點相似之處。

  沒錯,在這個由蒸汽、鋼鐵、煤炭和大工廠構建的新秩序中,藝術、繪畫、雕塑、詩歌和音樂都沒有用武之地。藝術以前的保護者,教皇、王公貴族、中世紀的商人,還有17世紀和18世紀都不再存在了。這個新興工業世界的領袖過於忙碌,他們也沒有受過多少教育,無暇顧及版畫、奏鳴曲和象牙雕刻,更不要說創作這些東西的人了,藝術家對於他們生活的社會沒有實用價值。工廠的工人整天都在聽機器轟鳴,最後他們也無法欣賞笛子或是他們農民祖輩的提琴了。在這個新興的工業時代,藝術成了不受寵的繼子。藝術和生活完全分開了。留下來的畫作在博物館裡慢慢地死去。音樂成了少數「藝術名家」的壟斷事業,他們把音樂從普通人家中帶走了,帶到了演奏大廳。

  然而,藝術終究會慢慢地回歸自己的本位。人們開始意識到倫勃朗、貝多芬和羅丹是他們民族真正的預言家和領袖,沒有藝術和幸福的世界就像是一個沒有歡聲笑語的託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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