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重商主義

2024-10-04 17:11:22 作者: [美]亨德里克·威廉·房龍著 熊亭玉譯

  歐洲這些新成立的民族國家或是王朝如何發家致富?什麼是重商主義?

  我們已經看到在16世紀和17世紀,現代世界的各個國家已經開始成形。它們的源頭各不相同,有些是某位國王刻意努力為之的,有些則是機緣巧合,還有些則是有利自然條件的結果。可是一旦國家成立之後,就會竭盡全力鞏固國內統治,同時也想在國際事務上謀求最大的影響力,所有的這些都需要大筆的金錢。中世紀的國家沒有中央集權,不依賴於殷實的國庫,國王的收入來自皇家領地,而為他做事的王公貴族各有自己的收入。近代的中央集權國家就複雜得多,古老的騎士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僱傭的政府官員或是官僚。陸軍、海軍,還有國內行政管理,處處都要錢,開銷非常大。如此問題就來了,到哪裡去搞錢呢?

  在中世紀,金銀是罕見物品。正如之前我講過的,普通人一輩子也見不到金幣。只有大城市的居民才熟悉銀幣這種東西。美洲的發現,以及後來對秘魯礦山的開採改變了這一切。貿易的中心從地中海轉移到了大西洋沿岸。義大利古老的「商業城市」失去了貿易重地的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商業國家「,金銀不再是罕見玩意兒。

  

  通過西班牙、葡萄牙、荷蘭和英格蘭,稀有金屬開始源源不斷地涌到歐洲。16世紀也有自己的政治經濟學作家,他們各自總結出一套民族財富理論,在他們看來,這些理論都非常合情合理,能夠給各自的國家帶來最大的利益。他們認為金銀都是實實在在的財富,因此他們認為誰家的國庫和銀行里擁有的現金最多,誰就是最富有的國家。有了金錢,就能養軍隊,因此最富有的國家也就是最強大的國家,可以統治全世界。

  我們將這套體系稱為「重商主義」,當時的人們毫不質疑地接受了這一觀點,就像早期的基督徒相信奇蹟一樣,也像如今的美國商人相信關稅的魔力一樣。重商主義的現實操作模式如下:稀有金屬要有盈餘,該國就必須實現出口貿易順差。如果你出口更多的東西到鄰國,而從鄰國進口的東西少,對方國家就欠你的錢,必須付給你金子,這樣你就賺了,他就虧了。這一信念執行的結果就是,17世紀幾乎所有的國家的經濟計劃都如下所示:

  1.儘可能地多占有稀有金屬。

  2.鼓勵對外貿易,而非國內貿易。

  3.鼓勵那些加工原材料,出口成品的行業。

  4.鼓勵生育,工廠需要工人,而農業社會養活不了足夠的工人。

  5.國家監督整個過程,在有必要的時候進行干預。

  16世紀和17世紀的人並不認為國際貿易和自然力量有相似之處,並不認為國際貿易必須遵守某些人力不可擺布的規律,所以他們想要通過正式法令、皇家法律和政府方面的金融援助來調節控制商業。

  16世紀,查理五世採取了這種重商主義(在當時還是新鮮事物),在自己的多個屬地執行。英格蘭的伊莉莎白女王進行了效仿,查理五世很是得意。法國的波旁王朝,特別是國王路易十四,簡直就是這一學說的狂熱追隨者。路易十四的財政大臣柯爾貝爾成為了重商主義的提倡者,整個歐洲都以他的馬首是瞻。

  克倫威爾的整個外交政策貫徹的都是重商主義,針對的就是富有的對手荷蘭共和國。荷蘭歐洲商品的運貨商,他們有些自由貿易的傾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加以摧毀。

  顯然,這樣的體系肯定會影響到殖民地。重商主義之下的殖民地不過是金銀和香料的來源地,為母國輸送利益。亞洲、美洲和非洲的稀有金屬,以及熱帶國家的原材料成為了碰巧擁有這些殖民地國家的壟斷產業。外來者不允許踏進雷池半步,當地人也不允許與非母國的商人做生意。

  當然,在重商主義的驅使下,某些從來沒有製造業的國家有了新興產業的發展;道路和運河都修建起來了,交通更加便利;工人需要有更好的手藝,商人的社會地位提高了,而莊園貴族的勢力削弱了。

  另一方面,重商主義帶來了沉重的苦難。殖民地的當地人遭到了無恥的剝削。母國公民的命運甚至更為恐怖。重商主義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每片土地都成了荷槍實彈的軍營,這個世界上的國家各自為營,都在謀求各自的利益,同時又想摧毀鄰國的勢力,奪取他們的財富。重商主義非常看重財富,「有錢」成為了普通公民的唯一美德。各種經濟體系更換頻繁,就像是女性服飾的潮流變化。到了19世紀,一種自由公開的競爭體系取締了重商主義。也許沒有,但據說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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