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2024-10-04 16:44:10
作者: (春秋)老子 著;張茉 譯註
善為士[1]者不武[2],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3],善用人者為之下[4]。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5],古之極[6]也。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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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士:將帥。
[2]武:使用武力。張之純註:「以盛氣強力摧折人者,曰武。」
[3]與:與敵人交鋒。
[4]下:居於人下。
[5]配天:符合自然。
[6]極:準則。
【譯文】
善於做將帥的人,不崇尚武力;善於作戰的人,不與敵人交鋒;善於用人的人,居於人下。這就叫不爭強好勝的德行,就叫發揮他人力量的本領,就叫符合天道,這是古人的最高法則。
【闡釋】
本章講的是用兵作戰的道理。它再次證明,老子的思想不像傳言中那麼消極。非但不消極,而且與兵、法、儒、墨等學派有諸多交集。學者往往以此為論據,把《道德經》看作一部兵書。而實際上,老子不過是拿這些軍事現象來充當其辯證法的論據。
「善戰者,不怒」,國君不能因一時之憤怒而發動戰爭;將帥不能因一時之氣憤而出陣開仗。一旦怒上心頭,就會失去冷靜,也就不能客觀分析、研究敵我雙方的優與劣,容易以主觀臆斷和憤怒的情緒代替客觀實際,這種狀況將給國家和軍隊帶來極大危害和災難。
易怒者也有善戰的時候,但難免因為自己的憤怒而亡身。發怒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其性情向來暴躁,這種情況具有習慣性;一是因為痛失親朋,這種情況具有暴發性。古今中外因動怒戰敗身死的事例也不在少數。張飛和劉備就是死於動怒,而且應對了習慣性和暴發性兩種情況。
古今良將無不愛兵如子,「將軍夸寶劍,功在殺人多」的將軍不是好將軍。而善於作戰的人也未必是武將,卻往往可以是君王或文官。他們的勝利不是在戰場之上,而是在朝庭之間。這是最高境界的「善戰者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