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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2024-10-04 16:43:51 作者: (春秋)老子 著;張茉 譯註

  道者,萬物之奧[1]。善人之寶,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2],美行可以加人[3]。人之不善,何棄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4],雖有拱璧[5]以先駟馬[6],不如坐[7]進此道。古之所以貴此道者何?不曰:以求得,有罪以免邪?故為天下貴。

  【注釋】

  [1]奧:藏。河上公註:奧,藏也。道為萬物之藏,無所不容也。

  [2]市尊:買來別人的尊敬。

  

  [3]加人:施加到別人身上。

  [4]三公:西周時設立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專門講解陰陽之道,分別負責養身、傳授、德義三方面。

  [5]拱璧:圓鏡形玉石,中間有孔。

  [6]駟馬:一車套四匹馬為駟,為天子、諸侯、大臣及戰時所用。古代獻禮,輕物在先,重物在後。

  [7]坐:古人雙膝跪地,把臀部靠在腳後跟上,引申為堅守。進:進奉,進獻。坐進:堅守並進奉。

  【譯文】

  「道」是萬物的蔽護者,善良的人把它當成寶物,不善的人也受到它的保護。美好的言辭可以贏得別人的尊重,高尚的行為可以使人品行高尚。雖然有不善的人,但怎能捨棄他們呢?所以「道」設立天子、設置三公,雖然有美玉可以先於駟馬獻給他們,但卻不如把堅守並「道」獻給他們。古代先聖,為什麼如此珍視「道」呢?不正是由於求它庇護一定可以得到滿足,犯了罪過也可得到寬恕嗎?因此,天下人才把「道」當成珍寶。

  【闡釋】

  本章讚揚了「道」平等對待萬物的包容心。

  老子認為「道」無心,但又有寬廣的胸懷,它保護善人,也不拋棄不善的人。只要是符合「道」的規律要求,「道」都會答應,也會儘量原諒偶爾的過失。老子賦予「道」善良的人格,是勸人向善,早日悟道。但「道」的包容心是有其限度的。這個限度可以是人們平常說的「事不過三」,也可以是「我的忍耐是有底限的」,其實說到底還是物極必反的自然規律。

  萬物生於「道」,「道」自然是要包容萬物、養育萬物的。重要的是,萬物——尤其是人類——有其靈性,在得到「道」的包容時,有時會猛然醒悟。比如著名的廉頗「負荊請罪」的故事,就證明了人人皆有「道」性。

  藺相如當然不是一個得道高人,但他身上有「道」的胸懷,在一定程度上他就是「道」的化身。廉頗粗人一個,但「道」不會拋棄他。「道」不棄人,只有人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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