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2024-10-04 16:41:38
作者: (春秋)老子 著;張茉 譯註
致虛極[1],守靜篤[2]。萬物並作[3],吾以觀復[4]。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是曰復命[5]。復命曰常[6],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7]。知常容[8],容乃公,公乃王[9],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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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極:表示致虛的程度。
[2]篤:表示守靜的程度。
[3]作:興起。
[4]復:循環往復。
[5]復命:回歸本性。
[6]常:常態,規律性。
[7]妄作凶:輕舉妄動製造兇險。
[8]容:包容。
[9]王(wàng):可以稱王。
[10]殆:消亡。
【譯文】
(要悟「道」,就要)到達虛空的極點,就要守住寧靜,到達篤定。萬物興起,我想觀察它們的循環往復。萬物紛紛芸芸,又都回到各自的根源。回到根源就是守住寧靜,就是生命的回歸。生命回歸是不變的道理,懂得不變的道理,就會內心明了。不知道這個不變的道理輕舉妄動,就是凶兆。知道恆定的道理,就會包容萬物,包容萬物,就會公正,公正就是王「道」,王「道」就是自然,自然就是「道」,「道」是恆久不變的,永遠不會消亡。
【闡釋】
本章是老子親自帶著我們悟「道」。全書中,老子不止一次提到「虛」「靜」二字。而且提到「靜」的次數比「虛」多出很多。這說明「靜」比「虛」更重要。本章開篇便透露了修道的不二法門——致虛極,守靜篤。點明了為什麼說「虛」的次數比「靜」多,因為虛極是「道」的狀態,守靜篤是致虛極的唯一途徑。難怪道士把道觀建在山上,仙人都在山中,而且經常在打坐。
但是守靜篤未必能致虛極。人在靜坐的時候是什麼也不做的,但是心裡可能還在纏戀物慾。只有什麼都不想,才能達到虛極的狀態。人排除物慾的誘惑,回歸到虛靜的本性,就能認識「道」;屈從誘惑,爭權奪利,就是在遠離「道」。
靜是自然萬物的初始狀態,也是大多事物的目前狀態;如果不是目前狀態,也必定是最終狀態。這就是「萬物並作,吾以觀復」。萬物從「道」中來,在「道」的狀態下運作,最終都要回到「道」中去。「道」在支配萬物並作的同時,自己也是虛極的、靜止的。所以致虛極,守靜篤,就能接近「道」。而「道」是萬物之母,是萬物之根。一個人懂得真理,當然就具有了大智慧。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是曰復命。知常曰明。」關於這幾句,不少人認為表現了老子循環論的消極思想。循環論是有的,說輪迴思想也不過分,但是老子從來不是消極的。他在此處表現的是明顯的發展的觀點。他認為,萬物在自然之中生存,一定是不停變化的。這些變化也許非常細微,只是事物某一狀態的一小點變化,都不會形成事物質的改變,但積累起來就是質變。
變化是絕對的,永久不變的,是「常」。歸根復命當然更是「常」了。如果不知道這個常理,認為自己會久盛不衰、沒有約束,人就會胡作非為,就是妄作。事實上這股約束力是永遠存在的,妄作只能加速一個人狀態的變化,走向他的反面,危及自己,甚至加速死亡,這就是「不知常,妄作凶」。相反,如果知道萬物正在復命、終將歸「道」的常理,就會包容萬物;包容萬物,就會公正;公正就是王道;王道一定是合乎自然的;合乎自然就是合乎「道」;合乎「道」就會與「道」同體。因為「道」恆久不變的,所以人和事物也會永不消亡。這不是說真的肉體不死,而是屬於一個人的全部元素,不會隨著肉體消失而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