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論所有權 第一章 緒論
2024-10-04 16:36:11
作者: [英]威廉·古德溫著 鄭博仁、錢亞旭,王惠譯
所有權問題是構建政治正義的重要基石。如果我們的所有權觀點正確,這將幫助我們認識建立沒有政權的簡單社會形態的後果,將消除我們對於複雜社會形態的固有偏見。沒有什麼比有關財富的錯誤概念更易於歪曲我們的判斷和見解。最後,一旦公平基礎上的所有制建立,強制權力和懲罰制度的時代必定會結束。
各種各樣最明顯的弊端暴露於財產管理。每種弊端,若單獨作為研究的對象,或許都會有益。我們可以探究因夢想民族偉大以及行政機關和行政官員的奢華而帶來的煩惱。這樣,我們會正確評估對於地產、商品所徵收的和以生活必需品或奢侈品為課稅對象的各種賦稅。我們可以調查與商業體系緊密聯繫的各種弊端:壟斷、特權、專利、保護關稅、禁令及補貼。我們可以探究教會的權力,如徵收初熟物和什一稅。所有這些研究都表明了財產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性。但是,我們將拋開上述各方面,在本書最後這一部分,研究這些弊端的一般原則,從而發現上述弊端以及其它弊端的病因。由於其它種類的弊端不計其數,千差萬別,我們難以在本篇一一列舉。
所有權學說的主題涉及到所有有助於,或想像會有益於人類利益或快樂的物品,而這些物品不能被一人或多人使用,除非其他人被永久或暫時地剝奪共享的機會。這些物品特指衣、食、住房和家具。
人們必然會對這一問題提出兩個疑問。誰有權享用這類物品呢?誰來保存和分配這些物品才最公平有益呢?
根據本書的原則,回答第一個疑問易如反掌。正義已被證實為適用於與人類有關所有事物的法則。正義對發生的每一種情況作出判斷,沒有留下任何可以隨時任意處理的餘地[1]。上述的每一種物件,以某一方式而不是以設想出的其它方式加以使用,最後帶給人類更多的利益和幸福。這正是它應該被使用的方式。
至此,我們應該研究在本書部分[2]有意被擱置的權利。與別人享有相比,如果任何一個人獨享某件物品,獲得更多的利益或快樂,那他有權獨享這件物品。這正是剛剛談到的同一原則,只是形式上有些略微改動。若人類對任何物品都有要求的權利,那他們也有權要求正義。這些說法嚴格並且恰當說來可以互換,正如它們通常用在道德問題的研究中一樣。
我們不妨看看在我們做出的推論中,這項原則是怎樣起作用的。人具有一種共性:有助於一個人的利益或快樂的,也會有益於另一人的利益或快樂[3]。因此,根據平等公平的原則,我們可以推論:世界上的好東西被共同儲備,人人都有正當的權利從中提取他的所需。正如我們前面談到有權要求互相忍讓一樣[4]。在這方面,每人擁有自己的活動範圍,其範圍大小由旁人所享有相同範圍決定。我享有生存權利,別人也如此。我有權享有我能參與而又無損於自身或他人的所有快樂,在這一點上,別人也是如此。
如果我們逐一評論世界上的好物品,此看法會更加明顯。這些好物品有四類:生存;提高智力和道德的方法;花錢不多的享受;對於健康有活力的生存絕非必要,但要付出艱辛的勞動才能獲得的享受。正是這最後一類成為平均分配的重要阻礙。這類物品有多少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進入純粹的社會生存方式,[5]這會在後面予以研究。同時,人們必然會注意這類物品不如前三類重要。沒有它,我們可以很好享受活動,得到滿足和快樂。這些看似多餘的物品通常是以何方式取得呢?藉助於在關鍵時刻將廣大群眾置於悲慘境地,以便一個人得到豪華的,但嚴格說來,毫無意義的奢侈品。假定一個人了解其它的抉擇,假定他一作出決定犧牲這些東西,其他五百個人便獲得安閒、自立、尊嚴感以及其它提高和擴展人類智力的東西,很難想像他會有所遲疑。儘管個人不會有這種選擇,但對人類而言,這種真正的抉擇或許是可以找到。
為了公正地估價消費高昂的享受,我們必須區別直接的快樂和以滿足好勝心的那種快樂。我們必須承認,在未受隱修院式生活的偏見影響而符合人本性的道德體系中,只涉及到我們自己而又不必考慮我們同其他人聯繫時,我們不應該拒絕任何快樂,除非這種快樂會使我們不能獲得某種更大的快樂。[6]有益於健康的粗茶淡飯和豪華大餐帶來的口腹之樂只有細微的差別,這一點也被證實。所以若口腹之樂是唯一的關注點,沒有任何旁人讚嘆它的豪華精美,那大多數人不會認為忍受一道道地上菜的單調乏味有所值[7]。極其認真養成了享樂主義人生觀的人,大概最終也會作出同伊壁鳩魯一致的決定,寧願嘗新鮮的野菜,喝清涼的泉水。[8]同樣的觀點適用於華麗的陳設、衣飾、車馬和僕從。賞心悅目般的快樂可以輕而易舉、高尚地從大自然展現在我們面前的美麗景色中取得。如果直接快樂是唯一被關注之事,沒有人會認為為了一點快樂差異去壓迫廣大群眾是值得的。
這些微不足道的東西卻由於人所有的好勝心而被極度珍視。有名的工匠或商販從事某勞動以滿足自己的直接需要,但這些需要很快即可滿足。從事更多勞動,他可以穿上更好的外衣,他可以為妻子穿上鮮艷的衣裳,他不僅有一座遮風蔽雨而且漂亮的住宅,他不僅有麵包和肉吃,而且可以將它們擺布得氣派。如果他住在荒島上,沒有人注意到他的經濟狀況,這些物品中有多少會引起他的重視?環顧我們的身外之物,幾乎沒有一件物品在某些方面不是討好別人或免除他人的輕視,正因為此,商人才冒著危險遠涉重洋,機器發明家苦思冥想發明了機器。因為無法忍受沒有榮譽和尊重的生活,軍人不惜置身炮口,政客無視怨民的憤怒。除去下面更崇高的動機,[9]這就是人類所有努力的目標。除了生理需要,別無追求的人幾乎不會擺脫懶散的思想;而榮譽心則催促我們追求最驚人的成就。
我們必須承認,從人類歷史經驗看,人的好勝心源於想獲得支配力的欲望。但好勝心能夠引導不同的方向。目前,展示財富是唯一通往尊敬之徑。詩人、才子、拯救國家的人以及為人類作出貢獻的人在某些場合會遭之鄙視;可那些富有、出手大方的人幾乎總會得到巧言令色之人的趨奉。但是,我們不妨想像對這種事物錯誤和有害的評估會得以糾正。我們不妨想像欲壟斷幸福手段的貪婪之人,以及揮霍無度浪費了就嚴格的正義而言是屬於別人物品的人,不會像現在這樣污穢社會所尊敬,而是遭受到譴責。我們不妨假設贏得公眾尊敬的直接而明確的方法:獲得某種非凡能力,體現某種美德,培養某種才能;表現出某種豪邁開朗的情感;而且具有這些成就的人會公開受到愛戴和尊重,就像現在富有的人受到奴顏的趨奉那樣明顯。換言之,也就是假定在某時,明智、清晰正確的認識在社會上占據了主導地位。顯而易見,在這些觀點的支配下,奢侈享受的誘惑基本上會被根除。如果虛假和偶然的做法使人從好勝心中得到滿足,由於那時不同的看法,對於多數人而言,這種滿足只是被看作愜意的一個主要源泉,那麼,人們對它也不過是從它本身可以感覺到的價值來予以衡量,除此之外,人們把它同非正義、不得人心、令人厭惡等想法聯繫起來。在人類幸福的分類表中,豪奢的享受只占據了微乎其微的空間。
我們談論所有權問題時,有人反對人人享有平等權利,他們宣稱到,每人的功績不同,得到的獎勵應有所差別。但有人質疑,雖然這個說法正確,能否適用於目前的主題而依然可信呢?各種理由證明,國家權威性的制度不能最好地獎勵美德,人類的優秀品質將會從宇宙法則[10]所提供的鼓勵中得到有效促進。但是,拋開這種考慮,我們不妨根據我們剛才提出的理由,想想勤奮會得到怎樣的酬勞。「若你表現出你應該得到獎勵,實質上,你得到了多於你能吃的一百倍食物,得到了你能穿的一百倍衣物。你會有特權奪走別人獲得幸福和體面生活的方法,你會有特權肆無忌憚地揮霍這些物品。」 難道這種獎品應該歸有美德的人所得嗎?難道有美德的人甘願為之折腰嗎?
累積財富的非正義學說乃是一切宗教道德的基礎。最熱心的傳教人員斷定這方面的真理千真萬確。這些傳教人士告訴富人,他們以委託人的身份持有財富,他們要嚴格地解釋花費的一分一毫,他們只是財富的管理者,而不是主人。可是,宗教向人類灌輸純粹的正義原則時,大多數傳教人員過分輕率地實踐正義,把正義當作了一種自發的慷慨行為和恩賜,而不是一種還債行為,這一點值得思考。
這種曲意順應的教誨導致將我們需要的供給置於少數人掌管,於是,少數人利用本不屬於自己的物,慷慨施捨,以窮人還債的行為迫使窮人順從。他們的教條是寬大慈悲論,而不是正義論。這套理論憑藉虛妄的辭令粉飾富人的行為,使富者充滿霸氣;誤導窮人以為自己微薄收入是富者的親善好施,而不是自己應該所得,因而窮人充滿過分的屈從。
[1]參見第二篇第二章。
[2]參見第二篇第五章。
[3]參見第三篇第三章。
[4]參見第二篇第五章。
[5]參見第七章。
[6]參見第四篇第六章。
[7]參見第一篇第五章。
[8]參見第一篇第五章。
[9]參見第六章。
[10]參見第五篇第七章,第六篇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