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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論壓制有悖於政權的宗教和政治觀點

2024-10-04 16:35:07 作者: [英]威廉·古德溫著 鄭博仁、錢亞旭,王惠譯

  對建立宗教制度這一問題的普遍觀點:防止異端邪說的興起和發展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們有理由認為政治是能夠保護真理的,那麼,我們就同樣有理由認為政治也可被用來糾正謬誤。不但如此,在後一種情形下,這些理由也許更為有力;因為和阻止人們走向錯誤相比,強迫他們回歸正確更能顯示出政府行使權力時較溫和、較有節制的姿態。但是這一論點雖然比較有道理,可事實上支持它的人反而卻更少,因為相對於處罰的不公平而言,人們更易容忍分配獎勵的不公平。因此,我們應該沒有太多必要在此執意反駁這種主張,討論它主要是為了探討一下研究方法。

  人們曾經提出種種理由為「思想應該受政治的約束」這一論調進行辯護。「眾所周知,輿論之所以威力無比,完全取決於它輻射面的廣度和可信性的強度,難道政權不該監督這個能使人們產生自覺行動的根源嗎?人們的觀點同他們的脾性和所受的教育一樣多種多樣,難道政權不該預先阻止這種不一致的滋生,從而防患於未然,使之無法爆發為無政府狀態和暴力行動嗎?在現實中,沒有哪家學說或哪派觀點連一個支持者都吸引不來,除非它真的是荒唐至極或與正義和道德完全絕緣,那麼要政府容忍這種種怪論橫行世間,並任憑那些曲解真理和正義之徒蠱惑並發展大批信徒,難道沒有危險嗎?誠然,企圖用權力來肅清根深蒂固的謬誤也許是無望的,但是遏制錯誤的蔓延、控制妖言惑眾之徒的數量以及制止歪門邪說的流傳,難道不是政權的責任嗎?難道那些被委以重任、照管社會福利的官員或那些有地位、有能力、有資格提出合適的社會規則的人,能夠縱容這种放肆、有害的觀點四處流傳並任其破壞社會秩序和道德的根基嗎?人們純樸的思想和未被詭辯所干擾的認識能力永遠是一個道德高度發展的民族的特點!難道政權不應該竭力保護這些特點不為有害因素所顛覆嗎?擁護道德正義的人正是這樣一直擔心那些無神論的觀念和宗教上的放任主義有所發展。老加圖[1]就是懷著這種憂鬱的心情看著那貌似有理的煩瑣哲學傳入自己的國家,正是它敗壞了希臘。」[2]

  這些推理的確催生了人們一系列的思考,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有助於我們發覺老加圖一類人錯誤的那條,他們雖然狂熱地宣揚正義道德,但其本身難免犯錯。「無才便有德」根本就是錯誤的觀點!如果「美德」需要出自「無知」這個娘胎,那麼美德就是騙人的,我們的義務也就應該是:從它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發展智力並不會腐蝕人類的心靈!具有牛頓的全部知識和莎士比亞的全部才華的人,並不會因此而成為壞人。值得老加圖擔憂的不僅包括那些缺乏美德的人,也應該包括那些缺乏遠大眼光的人。科學和智力培養的發展,在某種程度上,就像把運轉失靈的機器先拆成零件、再重新組裝,其目的是為了在重裝後進一步提高它的使用價值。一個知識淺薄和怯懦的旁觀者很可能懼怕那位拆裝機器的技師的大膽和那堆亂七八糟的軸針齒輪,並有可能認為除了破壞以外,不會有什麼結果。但事實上,他一定會出乎意料的,因為最高智慧的前奏正是自由思想的任意翱翔,在牛頓的發明誕生之前也必然會存在托勒密[3]的無限幻想。

  這樣做的結果不可能是不好的,否則思想就將不成其為思想了。如果我們不停地發展智力,與其說它最終會導向瘋狂,不如說它終會走向罪惡,這樣的說法才更有道理。只要聽憑研究繼續前進,聽憑科學進步,我們的學識就會不斷增長。難道我們對外部世界了如指掌的同時就一點也不會了解自己嗎?難道我們在一切別的問題上都能保持清晰而敏銳眼光,而唯獨在人的問題上不能提高自身的洞察力嗎?罪惡到底是同智慧緊密相聯,還是同愚蠢更加親密無間呢?人類在不斷增長智慧的同時又怎能不明白什麼才是明智之舉呢?一個人,如果沒有被過去殘存的錯誤認識所蒙蔽,能夠清醒地認識到採取某一行動的合理性以及他的行為將對自身和公眾帶來福利的話,他便會欣然前往,愉快地行事,並且還會在事後回憶起來時感到滿足,那麼他又怎能不採取這樣的行動呢?一切同超自然和人類有關的理論,雖然包含許多錯誤觀點,然而在這些問題上都有正確的邏輯,並且教導人們說,智慧和知識的增長並不會導致邪惡和殘暴,而是會最終帶來善良和正義的。

  其次,如果我們對懲罰的性質略加思考的話,就不難發現:人們為擁有自己的政見和觀點而受到懲罰,這本身是一件不公正的事。懲罰乃是一種威懾手段,在以暴制暴的情況下,還能說它具有幾分正當性,但不恰當的觀點或論調則和暴力行為的性質完全不同!有人散布謬誤嗎?看來最必要的辦法莫過於用真理與之抗衡。有人用詭辯之術迷惑大眾嗎?只須讓理智煥發光芒,他們的騙術就會黯然消亡。如果他們的武器只是講歪理和謬論的話,辯論則完全可以成為我們制勝的法寶。

  為了給予那些懲辦異端邪說的律法一個正確的評價,姑且讓我們先來假定:在一個充分地制定了這種法律的國家中,法律的效果究竟如何?首先,這種法律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人們抱有某種見解,換句話說,就是為了防止他們以某種特定的方式進行思考。但問題是:世上還有什麼能比企圖限制民眾思想的微妙活動更為荒唐呢?即使有人願意努力按照某種法規來限制自己的思維活動,那他究竟會失敗多少次呢?此外,這種禁令和威脅反而會刺激人們的思想活動更加活躍。我應該努力不去想這類事情:上帝並不存在;摩西和基督的那些驚人奇蹟從來沒有發生過;阿塔納修斯[4]教義的那些信條是不正確的。我必須閉上眼睛,盲目地接受一切祖先們認為是神聖的宗教觀點和政治見解。難道這些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可能實現的嗎?

  還有一種考慮,誠然它是平凡的,但是它的平凡更能證明它的正確。斯威夫特說:「權威應該准許人們自由思考,但不准傳播對社會有害的觀點。」[5]顯而易見,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對此,我們十分感激:今後無論我想些什麼,只要閉口不談,你又怎能以異端的罪名來懲辦我呢(即使你很想這樣)?」因此,你唯一能做得就是懲罰觀點本身,但這又是荒謬可笑的!如果我們願意的話,我們可以保留思考的結論,可是,至於產生該結論的一系列思想,卻是貌似無聲勝有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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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問題是「如果人們不會因其思維活動而受到處罰,那可以因為他們道出自己的思想而受罰嗎?」不,這是同樣不可能的!你有何本領去勸導大家都以告密為職業呢?假設我把肺腑之言都告訴了我的密友,你能用什麼理由來勸說他在離開我以後,便立刻到法官那裡去告密,使我為此而被投入宗教法庭的監獄呢?在有這種企圖的國家裡,會存在一種經常性的鬥爭——政府盡力刺探民眾最秘密的交往,而人民則被激怒,奮起反抗,躲閃並咒罵他們的監視者。

  這一部分內容所揭示的最有價值的問題在於:假定這一切全都實現了,我們該如何看待處於這種環境裡的人民呢?事實上,雖然這一切不可能完全實現,但還是有可能實現相當大的一部分;正如雖然不能至胎兒於死地,但完全可以防止它不斷成長,發育成人。假設這種企圖通過政治制度限制民意的主張是出於對人類美德的善意關懷和為了防止人類自身的墮落,那麼這個目標究竟最終能否實現?我們不妨對比一下這樣兩個國家:一國的人民對於自認為正確的事情敢想、敢說、敢做,並且沒有任何人出自虛偽的動機去阻止他們選擇正確的道路;相反,另一國的人民對於人類所探討的重要問題通通不敢說、不敢想。試問,還能有什麼比這種怯懦更加卑劣呢?思想遭到這樣破壞的人還能有什麼崇高的理想?這種最為卑微的奴隸狀態能將人類引入真正完美的境界嗎[6]?

  還有一種觀點,雖然大家對它可謂耳熟能詳,但仍然是值得一提的,那就是:在「避免錯誤」這一問題上,政府的表現並不比個人好多少。如果前面論述[7]里尚包含一些真理的話,那麼,從國王的內閣和國家的議會那裡得到的結論很少有可能像關在書房中搞研究的理論家們的一樣地正確。但是,拋開可能性的大小問題不談,出於常識和客觀事實,我們都可以認為,內閣和議會彼此的政見往往存在著差異。另外,有哪種宗教制度或政治制度未曾受到過政府的保護?因此承認它的保護,不僅使政府有權把某種觀點強加給被統治者,甚至還等於賦予了政府直接任意禁錮人民思想的權利。無論何種宗教:非基督教和基督教,穆罕默德、佐羅斯特[8]和孔夫子的宗教,無論何種政體:君主制度或貴族政治,都同樣值得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永久保存下來嗎?難道改革真是人類的最大災難嗎?難道我們永遠不應該希望進步和改革嗎?難道任何政權變革和宗教改革所產生的後果都是弊大於利嗎?任何一種主張取締異端的推理都能最終得出這樣一條「公理」:認識真理和採用正確的政略原則乃是與人類幸福毫不相干的事。

  這裡用來反對取締宗教異端的論證也同樣適用於論述為何要反對取締政治異端的問題。一切肯動腦筋的人首先想到的一定會是:如果有種制度永遠不許被審議,其優點雖鮮為人知卻又必須常被歌頌,那它究竟是什麼?禁止審查法令制度的合理性對社會是有利的嗎?難道我們只准討論臨時性條款的利弊,而不准涉及組織原則里是否存在根本性錯誤的問題嗎?理智和良知一定會使我們預想到這種神聖不許審議的體系肯定談不上好,而且還會使我們懷疑:這種經不起探詢的目光注視的體制一定還存在某些根本性的弱點。此外,雖然我們可以對宗教爭論的重要性有所懷疑,但關於人類幸福同政治科學的進步有重大關係這一問題卻不應該有任何懷疑。

  的確如此,人們思考的目的就在於要對他們所處的社會產生根本性的影響,過去有人還曾為此爭論過,但在目前人類所處的境況下,這個問題已經十分明確了。我們不能再根據不知者不怪罪的藉口來凡事加以寬容了。如果統治者現在還說:「讓那些無事忙的理論愛好者去爭論他們的去吧」,並且認為他們的爭論肯定同人類的幸福沒有絲毫關係,那說明他們不僅對國家的發展和民眾疾苦漠不關心,而且還昏頭昏腦。

  其實,民意一旦被劃入政治社會範疇之內,便會成為一種最有力的工具。荒謬的見解、迷信和偏見向來是篡奪行為和專制政治的真正支柱。研究精神和人類思想的進步現在正從根本上震撼著長期以來把人類禁錮在奴隸狀態中的那些堡壘。實際情況就是:在這個時代危機中,我們的統治者和維護社會安寧的人士將何以自處呢?

  過去,很少有人聲稱要一個寬鬆的政治輿論環境,是由於大家都認為民意沒那麼重要;現在我們主張容忍異端,是因為打壓異端往往會帶來最可怕的災難,是因為只有容忍才能讓一些必然要發生的變化以一種溫和而順暢的方式進行。

  近來,研究政治的人們常常討論的一個問題是:對於新的見解實行取締是否實際可行。有人舉出一些實例,說明這看來已經做到了。有人則冷酷而詳細地計算過,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根據具體的情況,必須進行多少合法或不合法的謀殺,必須造成多少災難乃至必須有多大規模和歷時多久的戰爭。

  為了反駁這種論證,我們可以指出:第一,如果說在有一些情況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民意似乎遭到了暴力取締,那麼在更多的情況下,暴力取締常常是無效的。看來要想成功地消除某些「荒謬」的民意,一是它要有一定影響範圍,二是它的影響程度還未達到能夠顛覆政權的地步,三是這種暴力取締行為還必須不間斷地、經常性地發生。如果像在這類情況下時常發生的那樣,維護新見解的黨徒一旦在鬥爭中占到優勢,那結果只會使仇恨和迫害交替發生。如果暴力稍一間斷,可以想像出被迫害的一方將重整旗鼓、捲土重來。對於那些強烈主張取締異端的人來說,如果他竟以為政權永遠不會轉移到別人手中,現在新採取的措施將會毫無變化地一直被沿用到遙遠的將來,那就未免太荒唐可笑了。

  第二,讓我們贊同暴力取締手段的前提條件是:我們有理由相信如果新見解占上風的話,一定會有惡果。我們之所以希望這種作法得以成功,是因為我們所犯的罪行是難以形容的。在所有暴行中,為持不同見解而慘遭迫害的情況應該是秉性率直的人所最難接受的。在這種情形下,最容易遭到我們敵視的正是那些正直和有良心的人。他們最忠實於自己的見解,並且敢於面對這些見解可能給他們帶來的危害;他們很可能反對一切騷亂,秉性和平而善良,並具有愛國愛民的感情。但同時他們的勇敢精神也一定會指導其用見解對抗見解,用論點對抗論點。當我們決心使用暴力壓服一個不能說服的對手時,不論我們的動機如何,我們所乾的必然是一種可恥的怯懦行為。迫害的結果會產生最卑鄙的惡行:在社會的一部分人當中造成一種惡毒的感情,教唆我們把自己的弟兄當作怪物,造成一種時刻準備進行毀滅的險詐復仇精神;而在社會的另一部分人當中引起恐怖、仇恨、偽善和虛假。即使我們最後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在這種殘酷的清洗之後所遺留下來的又會是什麼樣的人民呢?

  第三,雖然新見解能引起不可輕視的結果,但是只要它不遭遇非正義的暴力,也許永遠不會起有害的作用。在已經建立起宗教自由的國家裡,我們可以看到敵對的教派是可以採取和平的手段來進行爭論的,只是在採取嚴峻手段的地方才產生了仇恨。和平變革的優勢在於,它可以喚起一種平靜和持久的熱情,相反,壓迫和痛苦會使人們怨恨、急躁和兇殘。如果我們選擇通過迫害擁護進步的人而控制他們的思想的話,一旦失敗,我們便會擔心他們會有可怕的報復;但是如果我們選擇讓各種觀點沿著正當途徑發展而自己,同時只致力於防止不同觀點互相激怒,那麼,不論結果如何,都必然是順暢有利的。

  [1] Marcus Porcius, 前234-前149, 羅馬政治家, 將軍稱為「老加圖」 Marcus Porcius, 前95-前46, 羅馬斯多噶派 哲學家, 政治家, 老加圖的曾孫 稱為「小加圖」。——譯者

  [2] 讀者應該把這段話看作是反對者的言論。事實上,最著名的希臘哲學家,跟所有其他教育家的不同之處,就在于堅持遵守他們所給的教導上。

  [3] 托勒密(第二世紀),古希臘和埃及的天文學家、地理學家和數學家,宇宙的地球中心說的創始者。——譯者

  [4] 阿塔納修斯(卒於373 年),亞歷山大利亞的主教,他的信條是三位一體、基督的化身和贖罪。——譯者

  [5] 見本篇第一章。

  [6] 佐羅斯特(公元前1000年左右),古波斯襖教的創始人。——譯者

  [7] 參見本書第五篇第二十三章。

  [8] 參見本書第一卷第二篇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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