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論軍事建制和軍事條約

2024-10-04 16:34:38 作者: [英]威廉·古德溫著 鄭博仁、錢亞旭,王惠譯

  最後一個有必要研究的戰爭問題是我們在和平時期應當遵從什麼樣的戰爭準則。這個問題的研究可以從軍事建制和同盟條約這兩方面來展開。

  如果認為和平時期的軍事建制是正當的,則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實現其目的:對一部分社會成員進行軍事訓練,或使一切適齡男人都成為軍人。很顯然,相比較而言,後一種方法更可取。一個十足的軍人,必然是特別墮落的,因為對他而言,戰爭已不可避免地從一種個人自衛的必要戒備手段衰退成為了金錢而出賣殺人技術和生命安全的職業。在這種職業中,一個人,一個十足的軍人不再是與同胞具有同樣意義的公民,而同社會上其他人隔離開來,擁有獨特的感情和判斷尺度。他認為同胞的安全拜他所賜,於是,經過一種必然的推論過程,他便認為他們受他支配、聽由他擺布。另一方面,公民輪流當兵制似乎在幫他建立必備信心上很有幫助,以使他相信自己和祖國的力量。這與平等的精神是相符合的,且在人們普遍變得善良或聰明以前,這種平等的作用範圍仍然是相當大的。同時這似乎也能成倍地增強一個國家的自衛力量,使其難陷於敵人壓迫之下。

  然而,有許多理由使我對在和平時期以某種形式開展軍事訓練制度的合理性持懷疑態度。在這方面對國家和對個人都是一樣的,當一個人百發百中槍術了得,擊劍之術勝過同儕時,他就不可能擺脫這種成就感所帶來的不正確認識,我們也不期待他遵照理性的指示對正義充滿信心並厭棄暴力。在人類目前的狀態之下,我們會發現戰爭雖然在某些情況下是不可避免的,但它卻毫無疑問是一種孕育災難和罪惡的行為。人類思想逐步系統地習慣於屠殺和毀滅,這決不是一個可以漠視的問題。看到刀槍時人都會產生厭惡之情,為什麼要排斥這種情感呢?為什麼要把殺人訓練同歡樂,光榮的概念聯繫起來呢?如果公民在非強迫的情況下習慣於走出來參加野營和檢閱,這種聯繫是必然會發生的。難道一個沒有學會泰然自若地殺害別人的人在做人上是有缺陷的嗎?

  本章節來源於𝕓𝕒𝕟𝕩𝕚𝕒𝕓𝕒.𝕔𝕠𝕞

  如果有人回答說:「錯誤的產生同軍事訓練也有關係,即使人們學會使用武器,某一時刻也可以充分防止他們濫用武器;」深思熟慮以後,我們會發現這個理由並沒有什麼說服力。即使錯誤同使用武器技術間的聯繫並非是一成不變的,但在長時期內它們將是有聯繫的。當人們進步神速,能夠熟練有思想地使用殺人工具而不致影響自身性情時,他們也會在其他方面獲得很大的進步,能夠比現在更容易精通任何學問。因此我們就更加沒有理由去選擇在和平時期培養軍事藝術的辦法,以便把這些想法應用到人類的現實處境上去。

  我們已經看到:常備軍制度幾乎沒有防禦力量,而普遍民兵制則是一個更為強大的防衛力量,也更符合正義和政治幸福的原則。我們可以看一下:當一個在和平時期從原則上完全忽視軍事藝術的國家被其它擁有常備軍的國家包圍起來時,它的真正處境將會是什麼樣子。也許人們會承認,在必要的時刻,這樣的國家也能像讓公民接受軍事訓練的國家一樣快速地召集起一支數量相當的軍隊。但這支軍隊雖然人數不少,卻非常缺乏在戰鬥中具有實際意義的組織性和行動性。這個假定也確實應該包括這樣一點,即:比起侵犯他們的國家,這個國家的人民內部狀況要更加平等和自由。擁有常備軍的國家的人民同沒有常備軍的國家的人民相比,被驅使去盲目和野蠻得侵略和平的鄰國的人民同只會因為自衛而從事戰爭的人民相比,其情形必然會是這樣。於是,後者就不得不把自己社會和政權的情況同他們鄰國的作一番比較,並會因此產生巨大的熱情,想要保衛自己國家所具有的無法估計的優越性,即便是在戰鬥時刻這種熱情也將充分發揮其作用。儘管未經訓練,卻無論如何不肯離開戰場的人,一定能夠戰勝經驗豐富卻不了解作戰目的,缺乏激情的敵人。具有行動能力和受過訓練的一方在同具有熱情的一方對抗時,殺傷力的對比不一定會不利於缺乏行動能力和訓練的那一方。行動力和訓練的巨大優勢,在於能夠控制對方的想像力,使他們感到驚異、恐懼和混亂。但是,被侵略方所表現出的大無畏勇氣,不久就會把對方的行動力和訓練由沮喪的根源變為輕蔑的對象。

  但是不想其他辦法,僅僅依靠大無畏的精神去冒險對我們來說是極端不明智的。記住我們所談論的戰爭是自衛戰爭則是更為可靠且更符合正義源泉的。戰鬥並不是這種戰爭的目的,像法比烏斯的軍隊那樣,通過在山上堅守或一切其它辦法使敵軍無法迫使他們接戰,以便可以不把敵人想奴役他們國家的妄想放在心上。因為其本質是持久戰,所以這種戰爭方式有一個優點,那就是防禦軍隊可以在相對短的時間內鍛鍊得跟攻擊方一樣熟練。同一切其他藝術一樣,軍事訓練也曾被善於吹噓和有私心的人說成具有想像不到的困難,但其實它是非常簡單的,在實際戰場上學習起來要比和平時期模擬演習更為有效。

  當然最好的是,有一個技術了得,或者說才智相當的指揮官來幫我們把這種堅忍、不屈不撓的戰爭方式付之實踐,這比只是訓練士兵來得重要。但卻有人曾經大大歪曲過軍事才智的性質。我們可以從這方面的經驗得出,它和其他藝術一樣,都曾被人無理由地加以誇大,而有修養之士的一般能力卻被淹沒。專業人士的這種江湖行話大概不久後就會被完全戳穿。雖然有這樣的歷史記載:一個古代最偉大的將軍在其任職之初,對於戰爭藝術毫無了解,但卻依靠勤苦調查和細心研究將這種藝術解釋地最圓滿的作家著作,剛一到任就表現出了相當的技能,但生活中我們不是常常遇到一些不從經驗中吸取教訓的人嗎?[1]無論如何我們都該承認:維持一支常備軍或不斷訓練全體民眾以換取一個將軍要花費很高的代價。即使說服我們同意這種做法,這樣的換取也是極不可靠的。雖然我們還並不十分明確,但一個國家完全忽視軍事訓練會對自身不利的說法也許是正確的。如果是這樣,那就要求我們把這種忽視和培訓放在一起衡量,並且根據細緻的研究,把砝碼放在應該放的一邊。

  同盟條約問題是和平時期軍事體系的第二個問題,但它並不難解決。我們檢查和衡量一下人類歷史,或許就會發現同盟條約在一切情形下都是無效的或者還要差些。政府和公職人員不會,也不應該因為自己或前任簽訂的條約有這樣的要求,就認為必須損害自己處理的事務。如果緊急時期所要求的合作被他們贊同,且符合他們的意圖,即使不被之前以此為目的的條約束縛,他們也會甘願進行這種合作。撕毀同盟條約除了向人表明一種墮落和罪惡外,並沒什麼其他作用,但不幸的是這種現象常常成為個人反覆無常的有力鼓舞。此外,即使同盟是一種有力的手段,(其實並沒有什麼力量),對於一貫堅持正義原則的國家也沒什麼用。可以說它們是毫無用處的,因為實際上除了實現野心,達不到其他任何目的。對於國家和個人而言,同盟可能是有害的,依靠自力而非鄰人不可靠的同情才是有利的。

  如果草草結束這個極端可怕在目前情形下有時卻無法避免的戰爭災難問題,而不是一次向讀者指出它的實質,則是不公道的。實際情況是:一個人在時刻準備著殺戮自己的同類。我們不妨想像有這樣一個人,在屠殺欲望得到滿足以後環顧他一手造成的悽慘景象;我們不妨設想他四周滿是奄奄待斃和已死的人,鮮血甚至沾滿了他的臂肘;我們不妨同他一起觀察這個戰場,試著把受傷的人和殺死的人分開,看一看他們由於痛楚而變形的臉、他們的殘手斷足以及痙攣和抽搐的肌肉;我們不妨觀察一下那一長列傷兵車,車輪的每一次轉動都伴隨著難以形容的劇痛和刺耳的哀鳴;我們不妨再走進醫院去注視一下那些急需醫師救治的絕望而可怕的傷情,更不用說那些得不到救治照顧的人了。這一切悲慘的根源是什麼?我們現在怎樣定位那位勇士?這些人對他做了什麼事?啊,他並不認識他們;他們也從來沒有冒犯過他;他卻冷酷地考慮著並非他們責任所帶來的過失,執行著故意和預謀的殺人計劃想置他們於死地。且這一切並不是因為一時的憤怒!這不是一個殺人犯嗎?然而,不管是什麼理由驅使著他,走向戰鬥的就是這樣一個人。想到這些事情的人一定不禁要說:「誰願意幹這種戰爭勾當,讓他去吧;不論有什麼理由,我也決不願意舉起刀來殺害我的弟兄?」

  在這幾章里,我們探討了戰爭問題,這同民主制度各項原則的有關問題所要求的比起來,有些過於詳細。但由於問題本身極其重要,即使屬於閒話,也許還是可以得到讀者鑑諒的。

  [1]參見西塞羅的《論魯科路斯》,學術論文集第二卷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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