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論戰爭的理由
2024-10-04 16:34:28
作者: [英]威廉·古德溫著 鄭博仁、錢亞旭,王惠譯
在極力反對民主制度的意見中,除了同內政管理問題有關的意見外,還有特別提出來的關於處理一個國家的外交、關於戰爭與和平以及關於盟約和商約等方面的意見。
關於這些,民主制度和其他一切制度之間,確實存在著顯著的差別。人類歷史上發生或曾經可能發生過的戰爭可能沒有一次不是源於君主政體和貴族統治這兩大政治壟斷者的。在它們造成的罪惡名單里,這可能已經形成一項增訂條款,其卑劣程度不亞於我們已經列舉的。但沒有什麼比過分論述一個證據確鑿的問題更無意義的了。
倘若沒有人或人群可以以他人為代價,享有特權的積聚,那麼,國家之間誤解的根源可能是什麼呢?他們為什麼要追求更多的財富或領土?一旦成為共有財產,這些就會失去其價值。沒有人可以耕作無限量的土地。金錢僅僅是代表財富,而並非真正的財富。如果社會上的每個人擁有雙倍的金錢,麵包和任何其他商品都會以其現有價格的雙倍來售賣,而每個人的相對處境都不會跟從前有所差別。戰爭和征服不會對社會有益。他們傾向於通過犧牲他人來提升少部分的利益;因此,只要多數人不做少數人的工具,戰爭和征服是永遠不會發生的。但,民主國家裡是不會發生,除非民主名存實亡。如果為保持這類政體的清白想出權宜之計,或者,有什麼東西具有智慧和提高智力的性質,總是可以使真理壓倒謊言,那麼,侵犯性的戰爭就會徹底消絕。但是這種原則剛好出自君主政體和貴族統治的本質。
這裡並不打算迂迴強調民主沒有一再成為戰爭的根源。它在古羅馬人中間尤其如此;貴族在其中發現了分散人們注意力和侵犯人民的顯著的方法。只要政體機構陷於混亂,全民族的力量可以使一班篡位者感到恐懼,就會出現這種情況。隨著其民主變得簡單純粹,戰爭對於這些人們的性格來說就更不知所云了。
同時,儘管侵略性戰爭的原則同民主政治的特點相矛盾,一個民主國家還是可能與擁有相比之下更不平等的政體的國家為鄰,因此,應該研究一下這個民主國家在這種競爭中可能具有的不利條件。唯一可以鼓勵的戰爭是那種旨在抵制肆意入侵的戰爭。這種侵略發生的頻率似乎並不高。出於什麼原因,一個腐敗的國家才會侵略一個與其沒有共同特徵據以發生誤會,而且政府性質本身就是具有無害性和中立性的國家?此外,我們將立刻看到:這種最不具備招致攻擊原因的國家,對於那些準備發動攻擊的國家來說,將證明是一個非常不受歡迎的敵人。
政治正義最基本的原則之一同那些騙子和愛國者過於經常一致建議我們做的是恰恰相反的。他們的訓導詞永遠都是「愛你的國家。在集體利益面前犧牲個人利益。不要計較組成社會的個人的得失,而要注重共同財富、共同繁榮和共同榮耀。將那些感性的粗俗觀念清除出我們的思想,把思想提高到對抽象的個體的思考上,在這個個體裡的人是分散孤立的,只有在適合自己的位置上才有價值。」 [1]
在這個問題上,理性的教導不同於這些論述。「社會是一種理想的存在,從其自身考慮,一點也不值得重視。全體的財富、繁榮和榮耀是不可實現的狂想。不要對任何事物給予固定的價值觀,而是在你確信其可以使個體快樂善良的時候對某一部分事物給予這樣的價值觀。按照每一種可實行的模式,使每一個存在的人受益;但不要被為群體服務的冠冕堂皇的想法所欺騙,因為沒有人會從這種服務中受益。社會當初不是為了榮耀或者僅僅為了給歷史留下精彩的素材而形成的,而是為了其成員的共同利益才組成的。對祖國的熱愛,就像經常被理解的那樣,使用得太濫,而成為騙子們利用來使群眾成為他們實現醜惡的想法的盲目工具的虛幻之一。」
同時,這裡爭論的這些原理,因為同德行方面最純潔的情感有共同之處,卻已經在世界上取得了更大的成功。德行就是歸納為善良且富有同情心的感情原則。任性的感情會使我一會專門關注這個人,一會又專門關注另一個人,使我熱情關切眼前的人,而忘掉不在眼前的人。美德方面滲透的成熟的感情包含著全人類的利益,而且經常要求自己創造最大數量的幸福。但是,它一方面渴望調整各方面的利益平衡,無論情形如何緊迫也不向全體的偏見讓步,另一方面它遠離浪漫主義的毫無意義的空談,總會想到:為了使幸福真實可靠,幸福就必須是個體的。
對祖國的熱愛往往成為一種欺騙原則,因為它直接的目的是使人類中一個群體的利益同另一個群體的利益對立起來。在偶然關係而並非理性基礎上建立一種偏愛。關於這個詞的大部分理解都是美好的,但對這個詞的嚴格的含義也許根本沒有觸及。一個英明博學、見多識廣的人不會不是自由和正義的信仰者。他會在自由和正義存在的任何地方,為保衛它們而努力。當他自己以及他有最好的機會了解到優點和能力的其他人的自由捲入爭鬥中的時候,對他而言不可能是無所謂的了。但是他忠誠的是人類的事業,而並非國家的。哪裡有人們理解政治正義的價值,而且準備好去維護,哪裡就是他的祖國。哪裡他能最充分地傳播這些原則和人類真正幸福的福祉,哪裡就是他的祖國。而且,為了任何國家,他也不希望有除了正義以外的其他任何利益。
將這些原則應用到戰爭中去——恰當應用之前,有必要想一下這個詞語的意義。
因為個人容易犯錯誤,而且他們對於正義的理解容許被有利於他們自己的偏見所歪曲,政府就這樣建立了。因為各國家可能具有相似的缺陷,而且找不到合適的仲裁人來求助,戰爭就這樣產生了。人們被引導來有意識地互相殘殺,並且不是根據理性和正義,而是看誰最善於毀壞和謀殺的指示來解決爭端。毫無疑問,起初這不過是由於極度的惱怒和憤怒,但後來卻成為了一種職業。民族中的一部分僱傭另一部分人代替自己去殺人或者被人所殺;而最為不足道的理由,例如設想的凌辱,或者年輕人野心的表現,都足以使許多地方血流成河。
除非我們親歷戰場,哪怕在想像中,否則,我們是不能充分理解戰爭的罪惡的。戰場上,人們有意識地成千上百地互相殘殺,儘管相互之間無冤無仇,甚至根本就素不相識。戰場上橫屍遍野,傷痛以各種方式折磨著人類的軀體。城鎮被燒毀,船隻被炸得飛向空中,砍斷的肢體分散各處;田地荒蕪,婦女遭到蹂躪;孩子們無衣無食。在這類恐怖場面已經使耳聞目睹的人喪失一切道義觀念之後,如果我們再提到那以賦稅形式向住在戰場之外的居民的橫徵暴斂,那就未免不足為道,儘管其後果也肯定是極為深遠和悲慘的。
列舉這些以後,我們可以不妨來探求戰爭有理由的原由和規則。
這不是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我們設想,如果我們能找到一個可以尋釁的鄰國,使之成為試驗我們中間每個人品格和性情的試金石,我們的人民一定會變得更加熱忱和守法」[2]我們不能隨意地對這種最嚴重最殘忍的災禍進行試驗。
「我們曾經遭受過某種凌辱,而且暴君們也許有意侮辱那些去過他們領土的來自我們這個快樂國度的公民的。」這也不是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政府應該保護其管轄範圍內的居民生活的安寧;但,如果有人想要訪問他國,那就必須把自己交付給一般的理性來保護。必須要協調我們抱怨的罪惡和提議的對策中所必然包含的罪惡之間的某些部分。
「我們鄰國正在蓄意或威脅著發起進攻。」這也不是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如果我們不得不有所準備,這種不便對雙方而言是一樣的;我們不能相信:當一個自由國家採取不可或缺的防範措施時,一個專制國家反而能比它做出更多的努力。
有人認為如下的觀點很有道理:「我們不應該屈服於小的事情,它們不會在滿足巨大的要求方面具有很大的價值,因為屈服的性情只會招惹更多的侵略。」大部分情形並非如此;至少在人們充分理解這樣一個民族的性質的時候並非如此。一個不會爭取名義上瑣屑的目標、堅持不可變更的正義路線、不會在應該離開的時刻不離開的民族,並不是它的鄰國有意入侵的民族。
「維護民族榮譽」是採取敵對的非常不充足的理由。真正的榮譽只有在正直和正義中才會發現。已經有人懷疑在次要問題上,關於榮譽的觀點應該被允許到什麼程度來影響個體的行為;但是,不論個人問題怎樣決定關係到民族問題時,把聲譽作為唯一的動機,大概永遠都說不過去的。在個人方面,儘管擁有最真的正直,我似乎也有可能被人誤解和歪曲,以至於使我一切有益的努力幾乎都必然歸於失敗。但是這個理由並不適用於整個民族的情況。整個民族的真實情況是不容易被掩蓋的。整個民族的有益性和公共精神,主要是屬於其成員之間的事情;至於它們在鄰國的事務中的影響顯然是個次要的問題。——如果我們一遇到戰爭這個詞,就習慣於認真地考慮這個詞所代表的含義,那麼,關於戰爭的正當原由這一問題本來是不難解答的。
準確想來,只能有兩種戰爭的原由看來是符合正義的:一是君主的邏輯和所謂的國際法認為應該禁止的事務中的一項;這就是保衛我們自己和他人的自由。關於反對後一種情況的眾所周知的理由是:「一個國家不應干涉另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每個民族都適合擁有任何一種不受侵犯的權利,只要他們一旦了解這種不受侵犯的權利的性質並且想得到這種權利。如果由於相鄰王國的陰謀詭計和殘暴的嫉妒,使一個民族不能有效地維護他們的權利,這種條件就很可能充分實現。這個原則可能被那些野心勃勃而狡猾的人所濫用;但是仔細考慮開來,那種使我盡全力來保衛祖國自由的論據也同樣適用於在我有機會和能力所及的範圍之內去保衛任何其他國家的自由。然而,我在這種情況下的義務也是所有的人的義務;並且在只有集體努力才能有效的場合下,這種努力就必須是集體性的。
[1]參見《社會契約論》。
[2]讀者容易看到:作者在本段和以下兩段引文中所想到的是在1792年4 月法國人民被煽動宣戰的那些理由。在這裡略述一個冷靜的觀察家對法國人似乎準備在任何時候採取極端措施所產生的感想,似乎並不是浪費筆墨。如果是政策方面出了問題,值得懷疑的是:倘若不是由於他們的草率,君主聯盟會不會採取反對他們的行動;而且也可以問一下,由於他們放縱地採取敵對措施,期望他們在其他國家的心目中產生什麼樣的印象呢?但是平等的博愛精神指示我們,永遠不要輕易地對謀殺是否有益這個可疑的問題作出決定。這是應該首先考慮到的,與此相比,政策幾乎是毫無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