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論誅弒暴君

2024-10-04 16:32:55 作者: [英]威廉·古德溫著 鄭博仁、錢亞旭,王惠譯

  誅弒暴君這個問題是同實現政治完善的方式相關的,並在政治理論家中間曾經掀起國一次熱烈的討論。古代的倫理學家認為這種做法是具有合法性的;而現代的倫理學家卻普遍對此加以譴責。

  贊成誅弒暴君的論據建立在一種非常明顯的原則之上。「應該普遍地實施正義。低級的犯罪行為受到或假裝受到法律普通作用的約束。但是,那些侵犯到全體人民福利和破壞人類自由的罪犯卻逃脫了這種約束。如果司法公正僅僅在次要的情況下才執行,富人可以壓迫窮人而免受懲罰,不得不承認,少數這樣的例子還不足以批准人類最後的請求。但是沒有人會否認,篡奪者和暴君的案例具有最殘暴的性質。在這種情況下,一切國內政策的規定都被取代了,正義從根本上遭到了破壞,每個人都只好自己去執行永遠公正的判決。」

  然而,有人可能會懷疑:一個暴君的毀滅,是否在任何方面都是那些在平常情形下應該遵守的規定的一個例外情況呢?暴君的身上的確沒有一種獨特的聖潔,當目標是擊退個人的侵犯時,那麼就如同殺害任何其他人一樣,殺掉一個暴君也是不需要猶豫的。但是在其他所有情況下,由一個自己欽定的權威去消滅罪犯,似乎不是反對非正義的恰當方式。

  因為,首先,你想要消滅那個暴君的國家,要麼是已經成熟到能夠聲明和保持自身的自由,要麼還不夠成熟。如果已經成熟,暴君就應該被全然公開地廢黜。對於一件關係到大眾福利的事,卻當作黑暗和可恥的事來處理,這是最不恰當的事情。當一種建立在普遍正義的廣泛基礎之上的行動被允許逃避公眾的詳細審查時,對於人類而言上了會產生不良影響的一堂課。手槍和匕首可以易於用來幫助行善也同樣易於用來幫助作惡。禁止一切暴力,不忽視任何能夠獲取知識和公平公正的手段,這是在一個符合理性和真理的問題上最為有效的保證。

  另一方面,如果那個國家沒有成熟到可以保持自身自由的地步,那個自認為有權行使暴力來干預他人的人,的確可以炫耀他觀念的激烈並且確定可以得到遠揚的臭名;但是他也一定會成為他的國家新的災難的始作俑者。誅弒暴君的後果是眾所周知的。如果這個企圖被證明是失敗的,它會使暴君比以前血腥十倍、兇惡十倍、殘酷十倍。如果誅弒暴君成功了,暴政又捲土重來時,它同樣的影響將在繼承者身上產生。在專制的大氣候下,某些另類的美德可能會萌發出來;但在陰謀反叛中,既沒有真理,也沒有信心,也沒有愛和人性。

  其次,如果我們思考一下暗殺的性質,這個問題的真正價值就會被進一步地了解到。在這個問題上所引起的錯誤主要歸咎於人們對它膚淺的看法。如果鼓吹暗殺的人曾經跟蹤那個陰謀家,看到了他所有鬼鬼祟崇的行徑,察覺到他因擔心暴露真相而不斷恐懼的心情,他們大概就不會那麼不分清紅皂白地予以讚揚了。無法想像出有其他任何行為能更直接地同坦白而直率的原則相牴觸。如同所有惡行中最為可憎的事情一般,它因陰暗隱匿而高興。它要躲避白日太陽光的直射。它逃避所有的審問,它在質問者面前說話結結巴巴,直打哆嗦。它故作鎮靜,強顏歡笑,且只有在最徹底的偽善下才能做得恰到好處。它改變了語言的運用,擺出一副嘴臉,為的是更好地行騙。

  在計劃一件可怕的行動和開始行動之間的這一段時間裡[1]——充滿了神秘和隱諱。相信一個滿是犯罪跡象的人會從事一件緣於道德而做的事情,這可能嗎?同樣的口是心非會,表里不一會跟著他直到最後。想像一下那些跪在凱撒腳下的陰謀者,這就如同他們在殺死凱撒之前那一瞬間所做的那樣!不是布魯特斯的一切美德,都能使他們從你的憤概中逃過一劫。

  沒有比我們正在討論的這個問題更好的實例來證明普遍真誠的重要性。從這個例子中我們看到,一種從最純正的動機出發所採取的行動,可能會由於這方面的一個缺點而趨向推翻正義和幸福的根本基礎。無論哪裡有暗殺,人與人之間的一切信任都會消失。堅決的抗議和鄭重的誓言都毫無用處。沒有一個人膽敢冒昧地說他了解他的鄰人的意圖。以前被用來劃分誠實正直之人和行為不檢之人的分界線不復存在了。人類的真正利益要求的不是取消分界線,而是確認這些分界線。所有收益於相互信任和尊敬的道德將隨著這種信任理由的日趨明顯而發展擴大,並且必然隨著這一基礎的破壞而衰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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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參見莎士比亞:《尤利烏斯·凱撒》第二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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