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治制度的精神實質
2024-10-04 16:31:45
作者: [英]威廉·古德溫著 鄭博仁、錢亞旭,王惠譯
回顧完政治史,若再進一步探究其內部歷史(姑且這樣稱呼),我們就會更加明晰政治社會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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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民族內政而言,當今社會兩個最大的弊病在於:要麼靠暴力,要麼靠欺騙來進行不正當的財產轉移。在一個國家中,如果沒有一個人想占有別人的財產,或者即使有人有這種想法,但也不至於強烈得抑制不住而促使他用不合秩序和正義的手段去取得別人的財產,那麼,無疑在那個國家裡人們除了聽說以外,簡直就不會知道什麼是犯罪。如果每個人都能輕而易舉地得到日常的生活所需,並且除此之外沒有過多奢望,那麼誘惑就自然會喪失力量。私慾和公益顯然會變得協調一致;文明社會也會步入詩歌中描述的黃金時代。下面就讓我們來探尋這些弊病形成的條件!
首先,我們應該看到,在歐洲大部分美好的國度中,財產占有不均已達到了驚人的程度:大量居民被奪走生活中最基本的膳宿保障;他們最辛勤地勞動,但僅能勉強維持溫飽;婦女和孩子使男人們不堪重負,所以「家庭越大,生活水準就越低」已成為下層社會悲慘生活的真實寫照;如果哪家的壯勞力不幸遇到疾病或傷亡,那麼他家的悲慘就會「更上一層樓」。
大家似乎公認:在英格蘭,不幸和苦難比歐洲大陸上大多數國家的情況要好些。據統計,英格蘭濟貧稅每年總計兩百萬鎊,有七成居民在其一生的某個時刻都曾受惠於這筆基金。如果再加上那些雖然處於同樣苦難中,但由於自尊心、由於自覺的精神、或者由於沒有合法的居留權而沒有得到這種救濟的人,這個比例數會大得多。
我並不強調上述統計的準確性,因為事實足以說明社會弊病的嚴重性。它的後果是不容否認的:人們同貧窮終生搏鬥,而又常無結果,這必然使許多窮苦大眾陷於絕望,一種悲痛之情將油然而生,使之喪失繼續奮鬥的動力和勇氣。富人們毫不仁慈地享用著他們的特權,這也不可避免地使他們成為復仇的靶子;窮人們逐漸認識到整個社會只不過是一場不公平的戰爭,它的存在不是為了保護每個人的切身利益,而是為了滿足少數特權人物的私慾。
威脅社會和平的第二個不良來源莫過於「奢侈」,即通常伴隨巨富而存在的奢侈豪華。試想,人們何時才會快樂地面對巨大的困苦?當他發現社會中其他人也在同樣經歷困苦時,他就有能力做到這一點。而且,當人們知道其他人所得的利益並不比他們多時,也就不會因為他人過著安逸的生活而感到自己受到了侮辱。但是,當他們看到自己在為了家庭生活的最低保障而拼命時,有些人卻在利用特權用自己的勞動果實過著放縱的生活,他們對悲苦生活的懊惱之情就會更甚一籌。不幸的是,在所有現行政權統治中,這種懊惱廣泛地存在著。很多人雖然富有,但是既沒有才華,德行又不高;雖然在教育、格調、舉止等方面都自視甚高,但是他們在潛意識裡深知自己一無所有,所以要用華麗的馬車、眾多的隨從和奢華的娛樂來掩飾自己的低劣。生活在這場展覽縫隙中的窮人們越發覺得自己悲哀,因為他們發現:自己拼了老命才能換來的只不過是富人奢侈淫逸剩下的一點殘渣!窮人會錯把富裕當成幸福,因為他們無法使自己相信華麗的霓裳下隱藏的是一顆痛苦的心。
第三個易把貧窮和不滿聯繫起來的不利因素是富人的專橫和豪奪。窮人本來安於淡泊寧靜,並且認識到他和富人一樣擁有著在真正在人看來是體面的東西,此外並不值得羨慕,可是那富有的人卻不容許他這樣做。富人仿佛永不滿足自己所擁有的財產,除非他們能用自己美好的生活刺傷他人,這樣他們的自卑感才能得到片刻安靜、自尊心才能得到片刻滿足,否則憤憤之情將久久揮之不去!在很多國家中,人們已公然把正義當作一種恩惠,身居高位,交結權貴的人幾乎總是同無人保護、缺親少友的人作對。而在那些尚沒有沾染這些可恥行徑的國家中,正義也是一個價格不菲的難得之物,因為它永遠掌握在錢袋最鼓的人手中。體會到這些事實,可以想見,必然使富人在同窮人打交道時不大在乎是否冒犯對方,並使他養成一種盛氣凌人、專橫和強暴的脾氣。而且這種間接的壓迫還不能滿足他的專制欲望。在所有這樣的國家中,富人都是直接或間接的立法者,他們把壓迫和奴役系統化,把窮人們僅有的那麼一點公共權利也剝削殆盡。
個人的意見,當然還有他們的願望(願望不過是成熟到要見之於行動的意見),總是在很大程度上受集體輿論所支配。但是很多國家意識形態的主流都旨在引導人們確信正直、美德、諒解和勤奮都一錢不值,財富才勝過一切。一個看起來貧困潦倒的人會受到社會、尤其是統治階層的禮遇嗎?這樣的人發現或認為他們缺少幫助和恩惠嗎?事實上,他們很快就洞悉了實際情況:貧困低劣的外表意味著一無是處!他們得到的教訓是「嘿!滾回家去,好好想辦法致富,想辦法搞到那些讓人尊敬的奢侈品!這樣你才能確保不被社會冷眼相待!」。因此,在這樣的國家中,貧困便被視為最大的缺點和揮之不去的恥辱,人們無暇顧及正直,一心想著把它隱藏起來。於是個人為積累財富而不擇手段,之後又為使人們相信他比實際更富有而開始大肆揮霍。對貧困外表的恐懼加速了他盪盡家產的進程,同時也使其喪失了正直、誠實的品格,喪失了這些在逆境中原本可以藉以慰籍的東西。
基於上述原因,各國政府程度不等地、公開或秘密地促使人類互相侵奪財產,我們不妨看一看,政治制度在多大程度上補救或加劇了這種境況。凡有助於減少貧窮所帶來損害的,也必然減少無節制的欲望和巨大的財富積累。人們已經不是為了財富而追求財富,也很少是為了它所能夠買到的感官上的滿足,而是同追求學問、辯才和技巧一樣,人們追求財物也通常是為了愛好突出和怕人輕視。試問:如果當富人享用他們奢侈的化妝品、昂貴的宮殿和娛樂時受到譴責的話,有誰還會讚美他們的財產?有誰還會羨慕他們的輝煌?又有誰還會對他們阿諛奉承?如果一般人並不普遍對富人表示讚美、對窮人表示輕視,貪婪就不再會是一種人之常情。我們不妨看一看,政治制度在哪些方面是屈從於這種欲望的。
首先,幾乎每個國家的立法都是有利於富人而背離窮人的利益的。各國狩獵法的性質就是這樣的。它禁止勤勞的鄉下人消滅那些毀壞其賴以為生的莊稼的野獸,甚至不許他們把並未追逐而只是偶然碰上的野獸加以食用。法國從前的稅法的精神也是這樣。諸多規定似乎為那些微賤的勞動人民量身定做,而那些最有納稅能力的人反而可以得到豁免。就因為這樣,現在英格蘭的土地稅收入比一世紀以前減少了五十萬鎊,而與此同時每年的消費稅所得卻增加了一千三百萬鎊。不論實際效果如何,這乃是一種把富人的負擔轉嫁給窮人的企圖,這也就是立法精神的一個實例。在這樣的原則下,被視為頭等大罪的搶劫及其它惡行是有錢人所不齒的,諸如此類罪犯將被處以最嚴厲、最殘忍的刑法。富人被鼓勵聯合起來執行最不公平和最暴虐的成文法律;壟斷和專利權被毫不吝惜地分配給那些有力量購買的人;同時採取防範最嚴的政策來阻止窮人聯合起來確定勞動的價格,並剝奪他們根據自己慎重考慮和判斷來選擇勞動場所的權利。
其二,執法的公正性不比其立法的公正性好到哪裡。在法國晚期政府的統治下,法官一職是可以購買的,一部分用於國王的明碼標價,一部分是賄賂大臣們的秘密小費。在這個「正義貿易」的零售市場上,深諳此道者可以高價買到具有正義功能的優良品質。對客戶而言,正義已經公然成為私人請託的對象,一個有勢力的朋友、一個漂亮的女人或者一件適當的禮物比有利的案情更有價值。在英格蘭,就審判本身來說,刑法執行得還比較公平;但在判處死刑的數目上和在應該多久赦免一次的問題上卻開了恂情和舞弊的方便之門。在同財產有關的訴訟下,法律的實施達到這樣的程度,以至於它在名義上的公平都是毫無價值的。我們的大法官廳的訴訟期之長,從一個法庭到一個法庭的逐級上訴之繁,法律顧問、代理人、秘書、書記的巨大費用,起訴書、傳票、答辯和二次答辯的草擬,以及所謂打官司的「勝敗難定」,所有這一切,常常會使人們認為放棄一筆財產比為它打官司更為明智,尤其會使那已經因之而窮困潦倒的原告不敢抱有取得賠償的最渺茫的希望。
第三,政治制度通常所維護的生活境況上的不平等,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抬高人們想像中的財富的優越性。在古代的東方君主國家和現實的土耳其,顯爵高位很少不引起盲目的尊敬。膽怯的居民在官長面前瑟瑟發抖;覺得碰碰他那用以掩藏同樣不光彩出身的「遮羞布」都是對他的褻瀆。類似這樣的原則,在封建制度下也是盛行的。被看作莊園上的一種牲畜和無法控訴主人專橫命令的奴隸,很少設想他自己也同樣屬於人類。由此卻造成了一種人為的不自然的局面。人類有一種傾向去透過表面而深入觀察,要求審查暴發戶和成功者的資格。由於這些原因起著作用,富人的傲慢有某種程度的減輕。同時,就是在我們(英國人)中間,我們也不能認為不平等的現象是不嚴重的,不會產生最不幸的後果。如果它以流行於世界上某些地方那樣巨大的程度,完全使人類衰退下去,我們就會覺得有理由相信:即使在我們經常看到的那種較緩和的狀態之下,它也仍然包含有最為有害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