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講 黑格爾的客觀精神:法和歷史哲學
2024-10-04 15:02:29
作者: 鄧曉芒
我們今天開始進入到黑格爾的客觀精神。前面主觀精神我主要介紹了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而且主要是精神現象學前面一部分,關於意識和自我意識的一部分。那麼在黑格爾早年的《精神現象學》這本書裡面,其實把後面的客觀精神和絕對精神都包含在內了。所以,《精神現象學》這個專著的篇幅要比《哲學百科全書》裡面的精神現象學這一部分要大很多。黑格爾是把《精神現象學》的前面一部分裁下來,放在他的《百科全書》裡面作為主觀精神的一個環節。所以我前面講的還是精神現象學的作為主觀精神的一個環節,意識的經驗科學這個環節。其實在某種意義上面,客觀精神和絕對精神,這後面兩個環節也都可以看作是精神現象學裡面所包含的,意識的經驗科學裡面所包含的。但是後來呢,黑格爾改變了主意,不把它放到主觀精神裡面來談,而把它們獨立出來,分派到客觀精神和絕對精神兩個環節中。
我上次講到了精神現象學最後的歸結點,就是自由意識的形成。通過斯多葛派和懷疑論,他們建立起了一種普遍的自我意識,這種普遍的自我意識體現為自由意識。那麼這個自由意識應該說是在主奴關係以後,通過主奴關係,進到斯多葛派,才第一次產生真正意義上的自由意識,自由意識是普遍的、平等的,人人都有自由。以往呢,比如說在古希臘,或者在東方,只知道一個人或者是一小部分人是自由的。但是到了斯多葛派以後,乃至於進到基督教,人們就知道了,其實一切人都是自由的。人格的概念形成了,自由的概念也就形成了。人格是人人平等,不管你是罪犯,還是小人,還是我們通常講的壞人,但是在人格上面,他跟你是平等的。在道德上,在法律上,他如果違背了法律,做了壞事,你可以懲罰他,但是你不得侮辱他的人格,因為按照人的本性,每個人都是自由的。這個概念是在斯多葛派那裡第一次形成,而這樣一種自由的概念在中國的傳統中是沒有的。中國傳統中也有一些自由的概念,自由的說法,但是沒有這樣一種說法,就是人人有平等的自由,人人的人格上是自由的。這個概念在中國的傳統中是沒有的。但是自由意識一旦產生,它就要作用於客觀世界。自由意識既然是一個人人普遍具有的意識,那麼它就不再是一種僅僅停留於主觀中的意識,不僅僅停留於主觀自我意識的一種主體性,而是要把它實現出來。凡是講到自由的地方,我們就要懂得,自由的含義裡面包含著一種實踐的含義,自由就是要把自己的欲望、目的、意志實現於外。你平時在腦子裡面天馬行空、耽於幻想,那個不叫自由。自由肯定是要跟客觀世界打交道。當你在客觀世界上碰到阻礙、碰到壓制的時候,你就想要改變這個客觀世界。這就叫自由。自由是主觀見之於客觀嘛,我們通常也這樣講,實踐就是主觀見之於客觀,這就體現出人的自由的主體性。那麼如何使主觀見之於客觀,你就必須要使得這個客觀適合於你的主體性,適合於你的自由。你的自由受到阻礙了,阻礙的原因是因為這個客觀世界不合理,於是呢,你就想到要改變客觀世界,使它成為一種制度,這個制度應該是一種自由的制度,在這個制度底下,每個人都能夠充分感覺到自己的自由,並且能夠獲得自己的自由。所以,從這裡呢,就進到了客觀精神。這個過渡應該是很自然的。最後一個環節自由,那麼自由必然會要過渡到客觀精神,它不再僅僅是一個主觀的東西了,單純主觀的還不能說是真正的自由。
那麼我們現在進到客觀精神。客觀精神在黑格爾那裡我們可以看到,就是在他的《法哲學原理》中展開的,他的《法哲學原理》就是談客觀精神的。黑格爾到柏林大學以後,自己所出版的唯一的一部專著就是《法哲學原理》。當然在此之前,他有《精神現象學》和《大邏輯》,《哲學百科全書》呢,也是把以前的東西收編。但是真正在柏林大學自己寫出來的一部專著就是《法哲學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