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我意識

2024-10-04 15:02:26 作者: 鄧曉芒

  理性是自我意識的階段,它能夠把握萬物的運動,把握萬物的矛盾。為什麼能夠把握萬物的矛盾?因為自我意識本身就是一個矛盾。單純的意識可以說還沒有顯出它的矛盾,它是在差異中把握同一,它在對立中把握統一,那是可以的。但是自我意識呢,發現這個對立恰好是它自己跟自己對立。它不是一個外部的對立,不是外部對象的對立,而是自己跟自己對立。自我否定,就是自我意識的結構了。

  1·自我意識的矛盾結構

  

  現在到了自我意識的階段呢,這個物我的對立呢,已經轉向了意識的內部,也就是自我意識把自己當作一個物,當作一個對象。它不再把外在的對象當作一個對象,那是意識階段的結構。現在自我意識的階段呢,它開始把自己當作一個對象來看待,自己跟自己發生關係。什麼關係呢?我把我自己和我區別開來,同時又意識到這種區別是沒有區別。這跟意識的結構有點類似,意識就是說,我把我跟對象區別開來,同時意識到我跟對象的區別又是沒有區別,是同一的,這才能夠保持清醒嘛。但是自我意識呢,它不關心外在的對象,它關心它自己,我把我和我自己區別開來,同時又意識到這種區別是沒有區別的。這不是一個矛盾嗎?在形式邏輯上這不是自相矛盾嗎?你把自己區別開來,你又認為這個沒有區別,這在形式邏輯上是講不通的。但是這就是自我意識的結構。自我意識的結構,就是一個矛盾的結構,意識到我和我自己有區別,因為我跳出我自己來看我自己嘛。我跳到一邊來看我自己,那豈不是把自己區別開來了嗎?一個被看的我和一個看的我,這不是兩個我嗎?其實這是一個我,是我自己在那裡造成的。但是我把它當成兩個我的關係,一個是主動的我,一個是被動的我。但是主動我和被動的我其實就是一個我啊。我又意識到其實我在考察的這個我,就是被考察的這個我。這個被考察的我就是正在考察的這個我,是同一個我。所以這就是自我意識的結構,自我意識的矛盾結構。我們可以用一個概念來通俗地理解它,就是「自欺」,自欺的結構。

  當然這個概念不是黑格爾講的,是後來薩特講的,薩特在解釋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的時候用了這個詞。自我意識其實就是自欺,就是一種自欺的結構。所謂自欺就是說,我明明知道我就是我,是同一個我,但是我要姑妄言之,姑且把自己當作一個跟我不同的對象來考察。我們通常的自我意識表現為,比如說自我反省,用別人的眼光來看自己,其實還是我的眼光,但是把自己的眼光當作別人的眼光。我們在做一件事情的時候,我就想到別人會怎麼看。其實別人沒有看,還是我自己。我把自己當作別人,姑且把自己當作別人在看自己,去揣摩別人的眼光會怎麼樣的。這就是一種自欺。當然這個自欺沒有貶義,而是說這種結構呢,就是我明明知道我就是我,但是呢,我還是要把自己當作不是我;我明明已經把自己當作不是我了,但是我內心裡暗中還知道其實還就是我這個我,沒有什麼區別。這就是自欺。那麼在藝術中呢,我們可以發現這種結構到處都可以用到。在藝術創作的時候,有個美學家,康拉德·朗格曾經說過一句話,藝術就是有意識的自欺,就是把自己當作一個對象,但又明明知道自己並不是對象。我寫的那個人物,其實就是我自己,但是我又把他寫成不是我自己。我非要把他當作不是我自己,我才能夠把他寫出來,才能寫出我自己。如果你過分投入,你變成了一種自述,那個作品就寫不成了。你真的把他當作你自己,那你寫不成了。你要把他當作是別人,暗中把他又理解為自己,那這個作品才能夠成功。所有的藝術品都是這樣的。當然這是他的一種觀點,可以用來解釋我們這裡的自我意識。

  我剛才講了自我意識的這樣一種矛盾結構,那麼這個矛盾結構,這種自相矛盾,這種自我欺騙是不是就很沒有希望呢?人是不是就註定要陷入這種自相矛盾中,那豈不是太痛苦了嗎?但是在黑格爾看來,你如果這樣理解呢,你就是把這種矛盾當作是一種形式邏輯的靜止的王國,那當然是解釋不通的。形式邏輯的靜止的王國來解釋矛盾是理解不了的,會把矛盾當作一種錯誤,當然會很痛苦了。但是辯證法已經超出了靜止的王國,它是一個普遍聯繫和運動的王國,或者它是一個歷史的王國。所以黑格爾認為這樣一種自欺的結構,這樣一種矛盾的結構,它是可以調解的。怎麼調解?就在歷史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個結構,實際上它不是一次性的,自我意識,我們通常講,就是反省,你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但是這個反省呢,在自我意識中,它不是一次性的反省。它是不斷地反省,不斷地後退,不斷地追溯自己的另一個自我。我們不是講「尋找自我」嗎?我在這裡為什麼還要尋找呢?就是說,這個尋找是一個過程。當你找到一個自我的時候,你發現它後面還有東西。當你把一個自我看作是自己的對象的時候,你會發現,這個看的這個自我它本身又成了一個對象。被看的自我是一個對象,這個看的自我還可以成為一個對象。成為一個什麼對象呢?成為一個更高的看的對象。那麼這個更高的看呢,它是可以無窮後退、無窮上升的,它不斷地上升。所以在這個不斷後退、不斷回溯的過程中,矛盾可以達到一種調解。當然不是消解,不是消失,而是運動。所以自我意識不是一個靜態的結構,而是一個動態的結構,它成了運動,它造成了人的主體的能動性。具有自我意識的人就具有能動性。為什麼具有能動性?不是因為它沒有矛盾,而恰好是因為它的矛盾,使的它不斷地跳出自身,來反省自身,不斷地後退。這個就是西方自我意識的一個結構。

  我們通常講,中國人也有自我意識,「吾日三省吾身」,「慎獨」,用天道來衡量自己,做對了沒有,做錯了沒有,這當然也是自我意識,但是呢,它是初級的,它沒有不斷後退。它用一個固定的標準,天道,先人傳下來的,周公傳下來的,孔子傳下來的這個天道,放在那裡來衡量自己。當然它也可以跳出自身,但是跳到的那個地方呢,已經不是自己了。天道不是自己,天道是先人設定的。天道何以可能,這個是不能追究的。你再不能跳到天道後面去追究這個天道何以可能。我能不能批判天道?那是絕對不行的。天道是天經地義。所以中國式的反省是一次性的,用既定天道來衡量。但是黑格爾講的自我意識呢,是不斷後退,任何東西都沒有絕對的權力可以用來衡量自我,可以用來測評。凡是你拿來一個標準,我就要從後面去考察這個標準,把它再當作一種對象。所以他的這個辯證法在自我意識上體現出來的是一種否定性的辯證法。馬克思非常強調,他說精神現象學裡面的最終成果,就是否定性的辯證法,作為能動原則和創造原則的否定性的辯證法。這是馬克思對黑格爾精神現象學的最高評價。他的最高的成果、最後的成果就是這個否定性的辯證法,不斷地否定自身,超出自身,所以,具有一種批判的鋒芒。

  2·自我意識的三層次

  那麼,自我和對象在這種動態的結構中呢,表現出三個不同的層次,一個層次是欲望。自我不僅要把自己當作對象來看待,而且要把自己當作欲望的對象,要通過追求一個對象來追求自我。自我和對象的關係,要把那個欲望的對象,也看作是自我。我追求一個對象,表現出我的自我裡面有一種衝動,要超出自我去追求自我。自我要超出自我,就是說你不能老是停留在自我,你要把那個對象據為己有,你才能夠成為自我。這是自我意識最初級的層次,就是把對象看作應該是我的一部分,欲望對象本來應該是我的一部分,但是它現在在那裡,我就要把它抓住,把它吃下去,把它消化,把它變成我的一部分。這是自我意識的第一個階段,即最初級層次的。

  第二個階段就是生命。把對象變成我的一部分了,在動態的眼光看來呢,就是維繫了生命。所以生命本身也是自我意識的一個環節,第二個環節。什麼是生命呢?生命可以說是對欲望的欲望。欲望是用來維持生命的,但是生命本身可以理解為對欲望有一種欲望。為什麼要維持生命呢?有了生命我就可以去欲望啊。生命其實並不在於那些具體的欲望對象,而在於我能夠去追求欲望的對象,這就是生命。我們通常在一般做事的時候呢,我們賺錢吶,在商海裡面我們有成功啊,也有失敗啊,有苦惱啊,也有高興啊,等等。但是我們最後悟出來了,其實這些都不重要,成功和失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夠發揮我的生命力,我這一輩子可以過一個轟轟烈烈的一生,有一種成就感。這個成就感並不是在於你賺了多少錢,而在於你有一個豐富的人生。這就是對生命的意識。所以,生命實際上是對欲望的欲望。不過,生命本身,雖然是生命,但是任何生命都要面臨死亡。

  那麼有沒有一種作為生命的生命,就是不死的生命呢?有,那就是類。個體是要死的,但是人類是不死的。你死了,你可以把你的生命延續下來,當然最初是表現在繁殖,傳宗接代,家族延續。但是,實際上呢,到了類,就形成了一種類意識。所謂類意識,用黑格爾的一句話來說是:「我就是我們,我們就是我」。這就到了真正的自我意識階段了。前面都是做鋪墊的,真正的自我意識就是這樣一個意識,我就是我們,我們就是我。最開始是把自己分成兩個人,兩個人已經是我們了,但是我又意識到其實他就是我。那麼在類裡面呢,我就切切實實地看到了,我就是我們。我離開類,我什麼也不是。我只有在類裡面,我才是我。我要在與他人的一種關係中,在與人類發生關係中,我才是我。那麼,與人類發生的所有這些關係呢,都是屬於我的。馬克思不是有句話嗎,人所固有的我無不具有,人類所有的東西我都有。人類的優點、缺點、長處、短處,這些東西,在我身上都存在。因為人就是社會的動物嘛,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嘛。在這裡呢,黑格爾把它歸結為「類意識」。作為生命的生命就是類,而類就是類意識。因為人類就是靠這種類意識而維繫起來的。人類跟其他的類不太一樣,黑格爾講類的時候呢,通常地就是講的人類。只有人才是真正的類,而其他的牛啊,馬啊,狼啊,只能說是群。當然生物學上也把它們稱為類,但是真正的類就是人。為什麼呢?因為人的類不是單純地通過生物學上面的一種關係——本能——聯繫起來的,而是通過意識,是通過我就是我們、我們就是我,我所需要的東西只有在別人那裡才能取得,別人所需要的東西只有在我這裡才能取得,我是整個類的一部分。是這樣一種自我意識使類維繫起來了。狼群有類但是沒有類意識,飢餓使它們聚集起來,食物豐富它們就分散開了。螞蟻或蜜蜂哪怕是同類,也不能容忍不同種群,沒有一種類意識把它們團結起來、溝通起來。反之,所有的人類,不管是中國人也好,是西方人也好,還是非洲原始部落也好,只要是人,他們都已經有了類,有了自我意識,他們可以將心比心地和別人做生意。所以自我意識本身包含有一種無限性,自我意識當然是張三、李四體現出來的,它本來是有限的。但是在自我意識的結構中呢,它體現出一種無限性。就是說,我就是我們,有了這種意識,類才得以維繫,人類才得以形成。

  所以這種無限性呢,它要求有一種客觀化。自我意識不能停留於內在結構,它必須要在現實生活中反映出來,要得到客觀化。你把自己分成兩個,那畢竟是你自己在自我意識裡面分出來的,你把自己當作對象,但是這個對象畢竟還不是真正的對象,還是你想像中的對象。你想像著把自己當成對象,你想像著自己是另外一個人,用另外一個人的眼光來看自己。但是你還是你自己。那麼如何能夠把這種結構真正地在對象中實現出來呢?這個時候自我意識就轉向外部了。前面是從意識轉向內部,才獲得了自我意識。把對象撇開,我們看我這個主體的內部是一種什麼結構,我們就獲得了自我意識。但是一旦獲得自我意識,這個自我意識又要求轉向外部,轉向客觀對象,要把自己客觀化。前面講的自我意識已經在自我的內部建立起了一個客觀化的結構了,自我意識就是這樣來看這個世界,看這個欲望對象,看這個生命,看這些同類的。但是,自我意識還沒有把這種客觀化結構現實地實現出來,宇宙本身還在我之外。我要把我的這種眼光在宇宙中實現出來,還必須經歷一個過程。這個過程,首先就是主奴關係。

  3·主奴關係

  主奴關係,我們也可以稱之為主奴辯證法,主奴關係是一種辯證關係。主奴辯證法是現代西方哲學非常重視的,很多人都受過這個影響。自從科耶夫把這個觀點闡發出來,後來像福科呀,德希達呀,哈貝馬斯啊,這些當代哲學的大家們,都非常重視這個東西。特別是福科把這個關係延伸到一切人類社會,不光是奴隸制時代,一切人類社會都是主奴關係,都是權力支配一切,至今還是如此。一切社會規範,制約規訓,教育感化,醫療體制,包括一切所謂話語權,都是霸權,都是主奴關係。這種觀點當然有點憤世嫉俗,而且刻舟求劍,並不能反映現代社會的本質,但也有它的深刻之處。主奴關係涉及一個概念就是「承認」。自我意識在自己內部,已經把自己變成了類,我就是我們,我們就是我,但是這個觀念是否能得到承認?承認就是說,不僅僅是我主觀這樣想,而且別人也承認,你是這樣的,你就是我們的一員,你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你也是我,我也是你,我們大家都是我們。這個要求要承認。但是要承認可不是那麼簡單。你要獲得承認,你就必須向外部世界去探索。首先一個探索呢,就是試圖把外部的對象,把一個他人,變成你的一部分。我就是我們,如何體現出來呢?我們就是我,如何體現出來呢?首先第一步,把他人變成自己,把他人變成自己的一個環節。那麼他人是否能甘心把自己變成你的一個環節呢?肯定不甘心了,他也想把你變成他的一個環節。這就發生了自我意識的衝突了。各人都想把對方變成自己的一個環節。

  我們在自我意識之前,在意識的階段,也已經有這樣一個關係,就是把對象當作自己的一個環節。在自我意識的最初的欲望階段,就是把對象變成自己的一個環節。我看到一個對象,就撲過去,把它吃掉,使它成為我的身體的一部分,把它變成營養了,對象就消失了,它就變成我的一個環節了。但是現在你想把對象變成你的一個環節,又不讓它消失,又要得到它的承認。對待動物你可以這樣,你撲過去把它吃掉就是了。但是對待一個他人,當然最初還是把他吃掉,在原始社會的時代,類意識還很缺乏,人們互相之間還是把對方看作動物,把別的部落的人殺了就吃掉。但是有了自我意識以後呢,提升到了類意識的層次,人們除了把對方吃掉以外,還希望對方不被吃掉,而在同類的層次上變成自己的一個環節,變成自己的工具、手和腳,甚至變成自己的延長的腦。那就是把他人變成奴隸。那他人肯定不甘心了,於是就要進行生死鬥爭,來實現自我意識被他人所承認。當然你把他人吃掉了,他人也就談不上承認你了,但是你之所以戰勝他人,你不是為了把他人吃掉。最開始是的,但是後來你發現呢,你要得到承認,你的自我意識要得到滿足,你把他人吃掉不行,你必須要他人能夠活著,但是他又承認你,成為你的一個環節。於是呢,就發生了生死鬥爭,為了承認而進行生死鬥爭。我命都豁出去了,我要把你變成我的一個環節,他也要把你變成他的一個環節,於是呢,那我們就來決鬥一番,就看哪個搞得贏。於是生死鬥爭裡面有落敗者,有成功者,有勝利者,勝利者就成了主人。落敗者有兩種選擇,一種選擇就是不自由毋寧死,那就死了,把你殺了,把你吃了;還有一種呢,就是你留我一條活命,我可以當你的奴隸。你有不殺之恩嘛,我可以用我整個一生來報答你,來為你服務。於是就形成了自我意識的對立面,就是奴隸。自我意識本身成為主人,他勝利了以後,他就成為為了主人,那麼落敗的一方呢,就成為奴隸。這個奴隸呢,就是自我意識的一個環節。

  在奴隸社會,奴隸通常不被當作人的,奴隸只被當作「人手」,就是人的手。我使用奴隸,就像我使用我自己的手一樣,我只用他的手。奴隸沒有自己的人格,我差遣他去幹這干那,就像我用我自己的手,我用我自己的工具,我用我自己的牛馬,來為我自己服務。所以這就是主奴關係。在主奴關係中,主人具有高貴意識,因為我不怕死,我戰勝了,我是英雄。奴隸呢,具有卑賤意識,我承認我是狗熊。卑賤意識就是,他本來就是因為怕死嘛,怕死才願意為主人服務嘛,所以他只能有卑賤意識。高貴和卑賤,這是自我意識的兩個環節。高貴意識代表自我意識的自我這個環節,卑賤意識代表自我意識的對象這個環節。自我是奴隸主,對象是奴隸。自我支配對象,然後呢,跟另外一個對象,就是大自然來做鬥爭,來改造大自然。但是奴隸主是不動手的,他是憑他的意志命令奴隸去改造大自然、去勞動。這就是自我意識的兩個環節,自我和對象,分裂成了現實的人類的兩個部分、兩個階級。自我意識的兩個環節變成了現實的兩個階級,一個是奴隸主,一個是奴隸。奴隸主代表自我意識的自我這一個環節,主體的環節,奴隸代表對象的環節。但是這個對象還是自我的一部分。奴隸主對奴隸一開始還是非常愛護的,就像愛護自己的手足,愛護自己的牛馬。當然有些奴隸主可能不愛護,我們就說這個奴隸主對他的奴隸連牛馬都不如。但是一般來說呢,他是愛護的,因為是他的一部分嘛,他怎麼不愛護自己的一部分呢。但是在這個關係中呢,只有奴隸接觸大自然,他雖然沒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他的自由意志寄宿在主人身上,但是他按照主人的吩咐去改造大自然。

  所以,生死鬥爭之後,第二個階段就是勞動。奴隸進行勞動,奴隸主呢,不勞動,奴隸主只支配勞動。你去幹這,你去干那。但是勞動成果呢,奴隸主都占有了,奴隸只是分給他一點活命的必要的口糧。但是在這個勞動中呢,奴隸雖然沒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但是他還是必須要服從主人的自由意志,用自己的雙手去對付大自然,去改造大自然。於是在改造大自然裡面呢,他逐漸逐漸形成了一種主體意識。我雖然是奉主人的命來做這件事情,但是做這件事情我是自己有自己的意志,我自己有自己的規劃怎麼做,我在這方面是行家,是能手,主人不懂。我必須運用我的聰明才智、我的技能、我的經驗來對付大自然。所以奴隸在與大自然的關係中呢,他又形成了他自己的自我意識。他是主體,大自然、工具是他的對象,他運用工具改造大自然。所以,在改造大自然的過程中間,奴隸開始形成了一種新型的自我意識。這個自我意識的主體本來是從奴隸主來的,奴隸以奴隸主的意志為自己的意志;但是奴隸頂著這樣一個招牌,實際上是一個招牌,一個旗號,實際上把自己的意志貫徹到了他的勞動對象裡面。他知道他的作品是他的作品,他的產物,他的產品,是他造出來的,顯示了他改造大自然的能耐。於是,在這個裡頭呢,奴隸也有一種自豪感,有一種自尊感,逐漸產生了一種自尊感。而奴隸主呢,他不接觸大自然,逐漸逐漸呢,他就變成了寄生蟲。他什麼也不干,他只知道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所以奴隸主呢,成天就是在那裡享樂,他已經失去了作為自我意識的資格。所以這個關係就開始顛倒過來了,通過勞動,關係就顛倒過來了。高貴者變成卑賤的,他依賴奴隸生活;奴隸是卑賤者,卻成為高貴的。這個世界是奴隸創造的,我們講奴隸創造歷史,為什麼奴隸創造歷史呢?最卑賤的人變成高貴的人,他變成了主人,變成了大自然的主人,最後變成了社會歷史的主人。主奴意識從此就被揚棄了,人格平等的觀念開始樹立起來了。既然奴隸主到後來完全成了寄生蟲嘛,那麼要撇開他是很容易的。奴隸掌握了一切工具,掌握了跟大自然發生關係、起作用的一切手段,那麼,他就能夠把自己的人格樹立起來。所以他們的關係發生了一種顛倒。本來是奴隸主高高在上,現在呢,奴隸已經獲得了一種新型的人格,這種人格不是通過勇氣,不是通過生死鬥爭,而是通過勞動,通過埋頭跟自然界做鬥爭,然後產生出一種自尊。而這種自尊呢,是人的本質。勞動是人的本質嘛。不勞動你就失去了人的本質了,你就被邊緣化了。你要體現人的本質,就必須在勞動中體現出來。而在勞動中體現出來的本質,是人的普遍的本質。不是說你打仗打贏了,你成了主人;他打仗打輸了,他就成了奴隸,這個就可以反映你們的本質。不是的。還是得在勞動中才能反映人的本質。這是普遍本質。意識到人的普遍本質,就產生了人格的概念,以及建立在人格上的自由意識。

  4·人格和自由意識

  人格是一個普遍概念。當然它又是個別的,我們說,你侮辱我的人格,那當然是指我個人的人格。但是這種個人的人格之所以不能侮辱,因為它是普遍的,每個人都有他的人格,而且每個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所以,這個時候就產生出了人格的概念,人人平等的概念。在奴隸社會的晚期,特別是在古羅馬社會的晚期,人人平等的概念已經開始產生出來了。這就是所謂斯多葛派。斯多葛派體現出的是自由意識,自由意識的產生是在斯多葛派的平等觀那裡表現出來的。黑格爾在他的書里很少提到歷史人物和學派啊,或者事件啊,這裡是一個例子,是很少的一個例子。他提到斯多葛派。當然他不是作為歷史上的斯多葛派提出來的,而是作為精神現象學上的斯多葛精神,它是一個超越歷史的層次。什麼是斯多葛精神?就是一種平等觀,人格的平等。每個人有一個靈魂,在上帝面前,在神面前,每個人的靈魂平等。人只不過是上帝安排你扮演的一個角色而已。人格的本來的意思就是角色、面具,古羅馬的時候,人們在戲台上演戲都戴面具。每個面具代表一個人物,憑這個面具,你就可以確定這個人是什麼人。至於誰來扮演不要緊。憑面具來辨別一個人的人格,他就是這個人,這個人不會錯,你看看他的面具就知道了。斯多葛派呢,它的人格概念實際上就是從面具這個概念來的,就是每個人其實都是上帝派你到世間來扮演一個角色,你就得演好他。比如說你是皇帝,我是奴隸,我們的地位完全不同,天壤之別,但是只不過是上帝派你演了個皇帝,派我演了個奴隸而已。其實我們的人格是平等的,都是上帝派來的。我們演好我們自己的角色。所以,雖然我們的地位不同,但是我們的人格平等。有了人格平等的觀念呢,真正的自由意識就產生了。

  真正的自由意識是在人格的基礎之上產生的。自由意志、權利,當然這個時候還沒有產生權利,權利主要是近代才產生的,但是已經有這個萌芽。比如在羅馬法裡面,羅馬法就是根據私有財產關係來確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裡頭已經隱含有權利關係。財產權嘛,私有制財產權的確立,這個裡頭已經有權利觀點了。那麼在這個基礎上呢,就有了真正的自由意識,就是每個人都是自由的,人格自由。你可以剝奪我的各方面,甚至於我的財產,甚至於我的身體,你都可以傷害,你可以砍掉我的胳膊,但是我的意志,你是沒有辦法來支配的。你要我透露一個秘密,我就是不說,你把我殺了,我也不說。你拿我沒辦法,我只對上帝負責。在上帝面前,我跟你是一樣的,我的靈魂跟你的靈魂是一樣的。所以斯多葛派的這種觀點呢,在當時的影響非常大,包括羅馬皇帝馬可·奧勒留也是斯多葛派。他寫了一本書叫《沉思錄》。何懷宏把它翻譯過來,現在可能還有賣的。裡面經常引用的,就是一個奴隸哲學家愛比克泰德的觀點,他對愛比克泰德推崇得五體投地。因為愛比克泰德雖然是個奴隸,他是一個皇帝,但是愛比克泰德是一個偉大的哲學家,斯多葛派哲學家。所以他在學問方面,人生觀方面,已經徹底地排除了等級呀、地位呀、財富啊、出身啊,等等,這些觀念全不在話下。因為他們有了人格的概念。人格概念是超越所有這一切的,不管你是哪個種族,不管你犯了什麼罪,不管你多麼樣的卑賤,但是我們不能侮辱一個人的人格。人格是超越的,超越一切世俗的區分之上。每個人都有一個靈魂,每個人的靈魂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都是人格,這個是很重要的。真正自由意識應該說是從這裡產生的。

  但是這樣一種意識一旦產生了,就帶來了一種苦惱意識,就是說,這種人格既然是跟世俗生活完全隔絕,完全不受影響的,那麼你要追求這樣一種人格,是否能夠追求到呢?所以,當時的古羅馬時代除了斯多葛派,還有懷疑論,懷疑主義。懷疑主義就是想要追求這種個性人格,不惜犧牲世俗的一切。懷疑主義經常把世俗的生活作為一種試驗,看能不能通過拋棄世俗生活的一切來達到那種彼岸的人格,但是達到不了。所以,懷疑論體現出一種苦惱意識。所謂苦惱意識就是靈肉分裂的意識,人格分裂。人本來是靈肉的統一體,但是在苦惱意識中呢,人分成了兩部分,一部分在彼岸,那是我真正的人格。但是我在世俗生活中間,我受到種種的束縛,不自由,於是苦惱。這種苦惱意識呢,最後導致了靈肉分裂。於是呢,基督教出來,就把這個東西接過去了。基督教的一個最主要的矛盾就是靈與肉的分裂,此岸到彼岸的分裂,就是苦惱意識。經過基督教一千年的發展,西方精神才逐漸從這種苦惱中擺脫出來。靠什麼擺脫出來呢?靠理性,近代的理性。當然中世紀已經有理性,古希臘也有理性。中世紀一直在糾纏這個問題,理性和信仰,理性和啟示,哪個更重要。理性和自由意志,哪個更重要,哪個更根本。這個一直到了近代,理性才占據了最高的法庭。近代的文藝復興啊,啟蒙運動啊,才把這個建立起來,才把理性的法庭建立起來。但是在此前整個一千年的基督教呢,我們可以說它是一個教化的過程,我把它稱為西方精神的一個課堂,一門功課。西方人要做一門功課,他們在一千年的苦惱中不斷地壓抑,不斷地把自己的自由貶低,貶低到禁欲主義這樣一種程度。但是這是一種功課,它為人超升到更高層次的自由、超升到一種彼岸的自由,提供了前提。它教化你,訓練你,你要拋棄世俗的一切區分,包括你的自然血緣關係,你的家庭親情。所以我們講西方人不講家庭親情,「無君無父禽獸也」,最初我們是這樣評價西方人的。但是西方人把這個東西貶低下去是為了突出上帝的那種純精神的東西,在彼岸世界去追求一個更高層次的自由。如果不經過這個過程,那麼你始終停留在血緣和各種世俗的束縛之中。窮人和富人,財富,血統,種族,這些東西束縛著你,你就意識不到一種普遍的自由。所以,真正的自由意識呢,必須要通過這樣一個功課才能形成。當然中世紀的那種自由還沒有在現實中立起來,只有一種觀念。到近代,人們才把自由的意識真正地在現實生活當中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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