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純粹實踐理性的辯證論
2024-10-04 15:00:41
作者: 鄧曉芒
最後呢,就是他的辯證論。實踐理性裡面也有辯證論。他這一套模式在哪個地方都是反覆地運用的。前面兩個都是分析論,也就是對自由和道德律的分析,那麼下一個就是講他的辯證論。就是他對於他的實踐理性的體系,也是當作一個邏輯體系來處理的,跟他的先驗邏輯一樣,有分析論,也有辯證論。那麼他的辯證論呢,主要是講的道德和幸福的關係,德福之間的關係。有道德固然很好,但是呢,人們還是要追求幸福。道德是不考慮幸福的,剛才講了,道德是撇開一切具體的感性經驗的需要,只考慮按照理性應不應該去做。應該使你的行為的準則成為一條普遍的法則,使它保持一種形式邏輯上的同一律和不矛盾律。如果自相矛盾,自我取消,那就是不道德的;如果能構成一貫的、良性的運作,那麼它就是道德的。這是按照純粹理性來建立的道德的法則。但是涉及跟幸福的關係呢,問題就變得複雜了。康德並不是一個禁欲主義者,他在考慮道德律的時候,固然是撇開了一切幸福考慮,但是他並不認為幸福就是罪惡,幸福跟道德律並不是衝突的。他也認為,人生在世確實也應該去追求幸福。人也是有生命的嘛,人也是有理性的動物嘛,既然是有理性的動物,那他也就有動物性的需要。動物性的需要也給他帶來一些感性的快樂。這方面的快樂也是不能夠完全取消的。甚至人為了有條件按照道德律行事,也有義務滿足自己的感性需要。問題就是怎麼樣對待兩者之間的關係。
康德認為歷史上有兩種不同的倫理學派,一個是伊壁鳩魯派,代表幸福主義,強調幸福。伊壁鳩魯是古希臘晚期的哲學家,他的幸福主義倫理學或者說享樂主義的倫理學認為,凡是幸福的就是道德的,快樂的就是道德的。道德並沒有另外的法則,道德法則完全是感性的,就是我獲得了多少快樂。當然伊壁鳩魯這種享樂主義跟後來很多人打著他的名義講的縱慾主義還不一樣,伊壁鳩魯認為,縱慾並不能帶來真正的快樂,縱慾肯定傷身體,肯定會縮短壽命。真正的快樂要從總的方面來看,就是你稍微節制一下,你可以得到更多的享樂。所以伊壁鳩魯所理解的享樂主義呢,是心靈上的無紛擾,肉體上的無痛苦,這樣的人長命,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快樂。縱慾主義呢,一次就完事了,就了結了,就心臟病突發了,就脂肪肝什麼都來了,那樣的人實際上不會享樂。他講得也很有道理,也有很多人追隨。就是過這樣的生活那是很愉快的了,也是很道德的。犯罪是不道德的,因為犯罪既給別人帶來痛苦,也給自己帶來痛苦,心靈上也很緊張嘛,你犯了罪,你殺了人,你要逃跑,你要隱藏,要躲到這裡躲到那裡,那是不幸福的。真正的幸福呢,應該是心靈上沒有紛擾,坦然,我們沒有傷害過任何一個人,對得起任何人,但是呢,我也對得起自己,肉體上也沒有痛苦。這是一派,把道德歸結為幸福。
另外一派就是斯多葛派,也翻譯成斯多亞派。斯多亞派跟伊壁鳩魯派是同時代的另外一個對立的學派,認為幸福是微不足道的,道德才是幸福。要做道德的人才是幸福。你按照理性,按照宇宙的邏各斯,邏各斯也就是理性了,整個宇宙都是邏各斯在那裡運作,那麼你的行為,按照理性的邏各斯順從自然的規律,那就是道德的;而要把你自己的那些欲望啊,情慾啊,幻想啊,把那些東西全部拋棄。世俗中間有苦難,你要忍受,你要用一種理性的、清醒的頭腦去忍受。那麼,這樣一種忍受,你有一種心安理得,因為我是按照邏各斯在那裡行事。邏各斯代表上帝,宇宙的理性代表上帝。我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在那裡生活,所以我有一種心靈的安寧。內心的那種安寧,才是真正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幸福。所以這一派人呢,把真正的幸福歸結為道德。道德就是幸福。有道德,你已經幸福了,你還追求什麼幸福啊?不要另外去追求什麼幸福,道德本身就給你帶來一種快樂。我們今天也有很多人追隨這種觀點,我只要做了一件好事,我自己心裡快樂,就夠了,這就是我追求的幸福。我也不需要揚名,我做了好事也不留名,我自己感到非常心安理得,非常舒服,那就夠了。斯多葛派也是這樣。當然斯多葛派更加極端,就是他們主張禁慾,禁欲主義,有意地去克制自己的欲望,忍受自己的苦難,甚至於製造一些苦難讓自己去忍受,自虐。比如說把手放到火上去燒,比賽看哪個忍受得最久。哪個忍受得最久,哪個就最英勇,道德上就最高尚。能夠克服他的欲望嘛,能夠克服他的痛苦,肉體的痛苦不在話下,在這個裡面反而追求一種快樂。這是一派。
但是這兩派到底哪個對呢?各派都有自己的追隨者。康德認為,兩派都錯了,兩派在理論上都是錯的。為什麼是錯的呢?因為他們把德和福等同起來了。德和福是完全不能夠等同的。如果有一種道德的幸福或者幸福的道德,那麼這只能是一種綜合判斷,它不可能是一個分析判斷。你不能從道德裡面分析出幸福來,也不能從幸福裡面分析出道德來。所以兩者是不能混淆的,你要把道德和幸福結合起來,那肯定是要形成一個綜合判斷,或者是一個先天綜合判斷。但是這兩派呢,都試圖把這個先天綜合判斷變成一個分析判斷,要麼是從道德裡面分析出幸福,像斯多亞派那樣;要麼從幸福裡面分析出道德來,像伊壁鳩魯派那樣。而康德認為呢,真正的德福一致應該是一種綜合的關係。而綜合的關係呢,有一種綜合的條件,不是隨便綜合的,它有一種綜合的關係。就是說,你必須用道德的法則把幸福綜合在一起,幸福必須被綜合在道德法則之下,而不是之上。所以他在這方面比較傾向於斯多亞派,伊壁鳩魯派他是絕對排斥的,斯多亞派他認為還有一定的道理,因為他們把道德看得最高。康德也認為,道德最高。但是如果道德沒有幸福,那也不對,那不合理性。理性還是講要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嘛。如果一個人做了好事,沒有幸福,沒有善報,那在理性看來也是不妥當的。
所以根據人的理性來分析呢,理性雖然是純粹的,但是在純粹理性的基礎之上也要考慮感性的東西。就是說,幸福也不能夠丟,但是幸福要能夠有一個前提,就是你「配得幸福」。幸福有配和不配的問題。有的人很幸福,但是他是不配得幸福的。比如貪污分子,貪污分子很幸福,跑到美國去了,花天酒地,但是他不配。一個好人,他做了好事,我們也要獎勵他。為什麼呢?我們希望善有善報嘛,這才是公正的,這才是合理的嘛。所以,幸福必須建立在配得幸福這個前提之下。怎麼才能配得幸福?就是要有道德。道德跟幸福應該按比例地分配。你有多少道德,你就分配多少幸福。你到最後做了不道德的事情,你就不配得幸福。你做一點道德的事情,你就配得一點幸福。這樣一種比例呢,在人世間是得不到的。我們在人世間,幸福跟道德完全是不成比例、甚至不相干的事情。一個人做了好事,當然有的人得了獎勵,但是很多人恐怕是吃虧。做好事總是吃虧。康德認為呢,在現實生活中間,要達到德福一致,是沒有希望的。所以我們必須指望來世。如果來世還得不到,那就必須指望一個上帝。上帝在來世可以做出公正的審判。使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所以上帝和來世在康德那裡,都是純粹實踐理性的必要的假設,也就是「懸設」。理性必然要假設來世和上帝,因為理性必然要設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應當是這樣,這才符合理性。所以上帝和來世是純粹實踐理性的兩個必然的懸設。
這種假設在道德上是很有用的,它可以對你提出要求,給予你希望,你做道德的事情不是毫無希望的。當然我們不是指望要得到什麼好報,我們去做道德的事情,完全出於自己的自律,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但是這種人也應該有他的希望。所以基於這種希望呢,就建立起了康德的神學或者宗教。康德的宗教學說就是一種希望的宗教神學。神學裡面有一種希望神學,就是把神學建立在希望的基礎之上。它不是你要追求的目的,但是呢,它可以給你帶來希望。你本來不是為了享福才去做道德的事情。但是做了道德的事情我可以希望自己享福,在來世得到上帝公正的審判。這個是他的宗教哲學。但是康德強調,這種宗教的哲學呢,應該建立在道德哲學之上,而不是相反。以往的宗教哲學,它是立足於信仰,然後把道德建立於宗教哲學之上。一種宗教的道德,或者一種神學的道德,康德反對這個。我們不要用宗教神學來解釋道德,反過來,我們要用道德來解釋宗教和神學。所以只有「道德的宗教」,而沒有「宗教的道德」。所以你一旦有了道德,你就必然要推出一個神學。但是你有了神學的信仰,不見得會有道德。很多神學家、有信仰的人,不一定就能夠做道德的事情。但是一個有道德的人,他就會推出一種神學上的必要性,這就是一種「理性範圍內的宗教」,或者簡稱為「理性宗教」。這是康德的倫理學,或者他的實踐哲學、道德哲學和宗教哲學的結構體系,大致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