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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果性範疇的位置

2024-10-04 14:59:37 作者: 鄧曉芒

  所以普遍必然性,意味著這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你想要它沒有就沒有,那是做不到的。但是,這個因果性呢,它又是主體建立起來的,它是由主觀理念那一套先驗的法規建立起來的,這一套法規主體自己也違背不了。凡是要想認識,他就必須按照這一套法規來運作。這是它的客觀性的含義。當然還有物自體,那是另外一種客觀性。客觀性有兩個層次上的含義,一個是在現象界,現象界的客觀性,是我們主觀建立起來的,儘管如此,它還是客觀的,我們不能違背。我們可以相信這個對象它有客觀性,它有實在性,它有實實在在的內容,不是我主觀想出來的,雖然是由我主觀建立的,但是並不是我憑空想出來的,或者任意想出來的。它有它的規律。但這只是現象界裡面的客觀性,它不能夠推到物自體身上去,這個就是先驗分析論裡面得出的這樣一個結論,現象和物自體要劃分開來。分成兩個領域來談,你不能混在一起談,混到一起就談不清楚了。但是上節課講的人為自然界立法這一套先驗範疇體系,我們還只是非常大致地、抽象地給大家介紹了一下,那麼今天這堂課呢,我想跟大家具體地舉例來說明一下,康德的思想和思路到底是怎麼來的。你不舉個例子,腦子裡面就是幾個範疇,這些範疇怎麼運作的呀?怎麼動起來的呀?怎麼樣立法的呀?我們都不太清楚,所以,今天我想以因果性為例,給大家說明,我們上次以及上上次關於先驗感性論和先驗邏輯、先驗分析論裡面講的那些範疇的作用。給大家示範一下。

  首先因果性是康德的一個範疇,上次已經講了,它是屬於關係範疇的第二個範疇。有量的範疇,質的範疇,關係範疇和模態範疇,四個類別。每一大類裡面都有三個,一共十二個。那麼關係範疇屬於第三大類。裡面分三個範疇,一個是實體和偶性,通常我們講實體性,實體性其實就包括實體和偶性的關係,不是光講一個實體,講實體必須講與它對應的關係,也就是偶性嘛。沒有偶性你怎麼知道有實體呢?實體和偶性的關係,這是第一重關係。第二重關係就是因果關係,第三重關係呢,就是交互、協同關係。萬事萬物,互為因果。互為因果造成一種協同關係。這是他的三大關係範疇。其中第二個關係範疇就是因果關係。這個範疇其實是最重要的,雖然他把它排在一個不太起眼的地方,它既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而是中間的那個,但是它起一個核心的作用。比如說實體關係,實體關係你真正要理解,要通過因果關係來理解。你說那裡有個實體,它表現出了它的偶性。那麼人家就會問你,你怎麼知道那是一個實體呢?那麼我們就說了,因為它發生了作用,它產生了這些偶性,它產生了它的後果,所以實體被當作一個原因來看,當作一個力的根源。當時牛頓物理學是以力學為核心的,那麼力學就是用因果性來解釋的。力和力的表現就是原因和結果。那麼我們用這個關係來理解實體關係就很好理解了,你不是說,肯定那個地方有個實體嗎?當然要肯定,但為什麼能肯定,就是因為它作用於他物,我就能肯定有個東西在那裡,肯定是有個實體在那裡,它的作用呢,就表現為它的偶性。這是實體關係要用因果關係來解釋。那麼交互協同關係呢,也可以用因果關係來解釋。我們講互為因果。如何協同?協同不是說兩個東西擺在那裡就協同了,它們要交互作用,要互相作用,互相產生原因和結果的關係,那麼,這種協同才協同得起來。所以關係範疇裡面呢,最重要的就是這一對範疇,原因和結果,因果關係。那麼在整個其他的量啊,質啊,模態啊,所有這些裡面呢,也是的,量和質,它是為關係範疇奠定基礎的。這個關係,它是對什麼的關係呢,它是對那些具有量和質的對象的一種關係,是那些個對象相互之間的關係。那麼模態範疇呢,也是,可能性啊,實在性啊,必然性啊,也是針對著關係範疇來談的,針對著因果關係來談的。總而言之,因果關係是一個核心的範疇。

  所以要看因果問題在康德哲學當中的地位,那麼我們發現一個很明顯的特點,就是「第二類比」,即因果性的類比,因果關係的類比,它討論的篇幅大大超過其他部分,甚至於是超過關係範疇的實體性和協同性的總和。所以,有的人評價,對關係範疇的討論是最重要而且最基本的論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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