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康德的認識論:因果性問題
2024-10-04 14:59:34
作者: 鄧曉芒
我們今天開始講第四講,康德認識論裡面的因果性問題。前面我們講到了康德的認識論,他的感性論和知性範疇、知性論,也就是先驗感性論和先驗邏輯裡面的先驗分析論的部分。先驗分析論,我在前面講到,它的作用主要是闡明康德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就是人為自然界立法,這是像哥白尼式的一種認識論裡面的顛倒,一種革命。也就是說,以往的人總認為,所謂的認識的真理,就是在於主觀符合於客觀。但是康德在先驗分析論裡面指出來,實際上,我們認識的真理性在於客觀符合於主觀。為什麼客觀能夠符合於主觀?就是因為客觀的規律是由主觀所建立起來的,是由我們的主體,按照我們的先驗自我意識提出的十二個範疇,設立了一套法規,用這一套法規去捕捉我們的經驗中出現的那些感性的知覺、印象,那些材料,那些感覺,然後呢,把它們構成一個對象,這樣我們才有了客觀。這個客觀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自在之物的物自體的那個客觀,而是在現象界,在我們所能知道的範圍之內,我們所認為的那個客觀,實際上是由我們的主觀建立起來的。這就是康德的人為自然界立法或者是哥白尼式革命的基本原理。就是說,我們的認識不是主觀去符合客觀,而是客觀要符合主觀,才能立得起來。也就是說,這種客觀是我們的主觀建立起來的,它只是僅限於現象界的範圍之內,而不涉及物自體。這是他的一個獨特的提法,也是他在哲學史上面非常有貢獻的、引起眾多的爭議的一種提法。也就是說,他首次把人的主體性、能動性引進到了認識論的領域。以往的認識論都是被動的,反映論吶,或者是上帝的啟示啊,反正是人只能夠被動地接受客觀事物作用於我們所產生的那些客觀的屬性。但是自從康德以後呢,人們意識到,人的認識實際上是一個非常能動的過程,人在對象面前不是毫無作為的,等著它去刺激自己,然後獲得知識,而是能動地去、主動去把握它。就像我在前面講到,人的心中有一面認識之網,這些範疇呢,就是網上的紐結,去捕捉落到我們視野中那些經驗的現象。這樣我們才構成一個客觀對象,否則的話,那些經驗的現象就是一些過眼雲煙,那些現象就像休謨所講的,僅僅是主觀的一些知覺印象,沒有客觀意義。但是康德講有客觀意義,客觀意義就在於我們這些先驗的範疇,給它建立了一套法規,為自然界立法嘛。這套法規是每個人都不得違背的,只要你有理性。只要你在認識,你就只能夠按照這一套法規去認識,所以它具有客觀性。這種客觀性的意思呢,實際上就是普遍必然性的意思。普遍的,任何事物都要服從它。因果律,任何發生的事情都必須有原因,或者都必然有結果,沒有一件事情可以例外,可以違背這個法則。你不能說有個東西它是無緣無故就產生的,也不能說一個事情產生了它不留下任何後果。這就是它的客觀性所在。凡是有發生的事情,它客觀上,必然會有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