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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判斷分類中引出範疇

2024-10-04 14:59:22 作者: 鄧曉芒

  那麼,我們從形式邏輯裡面,也就可以理清先驗邏輯本身的結構是一種什麼樣的模式。所以,康德把形式邏輯稱為先驗邏輯的一條「線索」。我們要尋找先驗邏輯的線索,首先要到形式邏輯裡面去尋找。康德對形式邏輯是很熟悉的,他教過形式邏輯的課,他用沃爾夫派的那個國家規定的統編教材《邏輯學》給學生上過課,雖然上的時候還一邊上一邊批判,但是他還是按照那個框架上下來,只不過加上了他自己的先驗邏輯的理解。所以形式邏輯雖然跟先驗邏輯不同,但是先驗邏輯要從形式邏輯裡面引出來。先驗邏輯表現為一系列的範疇,那麼這些範疇從哪裡引出來呢?要從形式邏輯的判斷裡面引出來。我在上一堂課講了,判斷是康德非常看重的,判斷是一切知識的細胞,所有知識首先必須要構成判斷,才能稱之為知識。當然也可能是錯誤的,一個判斷不一定就是一個知識,但是一個知識必定以一個判斷的形式出現,在形式上你必須要構成一個判斷,才叫知識。那麼,從形式邏輯的判斷裡面,康德引出了先驗邏輯的諸範疇。怎麼引出來的?我們首先要看一看形式邏輯的判斷,康德是如何對它進行分類的,因為康德是從每一類判斷中引出了一個相應的範疇。康德首先提出來了一個形式邏輯的判斷的分類表,從這個判斷分類表裡面呢,他引出了先驗邏輯的範疇的分類表,這是我們馬上要接著講的。

  那麼什麼是判斷的分類?我們可以把一切判斷分成這樣的四大類。這四大類分為量、質、關係和模態判斷。每一大類裡面呢,又分成三個一組。量的判斷裡面分成全稱判斷、特稱判斷和單稱判斷;質的判斷裡面呢,分為肯定判斷、否定判斷和無限判斷;關係的判斷裡面呢,分為直言判斷、假言判斷和選言判斷;那麼模態判斷裡面呢,分為或然判斷、實然判斷和必然判斷。這大體上是遵照形式邏輯的一種劃分。當然跟傳統的形式邏輯相比,跟亞里士多德的劃分相比,有一些改進。傳統形式邏輯一般來說,是兩分法,不是三個,一般都是兩個。比如說,量的全稱判斷和特稱判斷,在傳統形式邏輯裡面,它就沒有單稱判斷。那麼,肯定、否定和無限呢,在傳統形式邏輯裡面,就沒有無限判斷。那麼關係判斷裡面呢,就有很多,除了直言、假言、選言以外,還有肯定和否定,也是屬於關係。有條件的判斷和無條件的判斷,也是兩個。再就是簡單判斷和複合判斷,等等,這都屬於關係判斷。傳統形式邏輯裡面,都把它們劃到關係判斷,搞得非常的亂,非常的複雜。那麼康德排除了舊的劃分,乾脆提出來,所謂的關係判斷,就是這三個,直言的、假言的和選言的。直言判斷在傳統形式邏輯裡面是簡單判斷,假言的和選言的呢,在傳統形式邏輯裡面就是複雜判斷,因為它不光是一個判斷,而是有兩個以上判斷組合成的。假言判斷就是說,如果怎麼樣,那就怎麼樣。選言判斷就是說,不是A,就是B,二者必居其一,或者A、B、C三者必居其一,或者數者必居其一。這就是選言判斷。康德作了改進,廢除了簡單和複雜判斷的區分。那麼,模態判斷中的或然判斷、實然判斷和必然判斷在傳統形式邏輯裡面研究得非常的弱,在亞里士多德那裡只提了個影子,沒有去專門研究,一直到現代,像盧卡西維茨——波蘭的一個邏輯學家——在二十世紀才提出來建立一個模態邏輯,這就發展出一套嶄新的思想。它是從亞里士多德那裡引申出來的,但是在亞里士多德那裡講得很含糊,所以說,邏輯學界認為當時那是一種不成熟的想法。那麼康德呢,第一次把它條理化了,把它定型化了。他把或然、實然和必然——或然就是可能性——可能性、現實性和必然性,把這三個判斷呢,看作是認識發生的三個不同的層次。首先這個東西要有可能你才能去想它,然後可能了是不是實然的呢?是不是現實的呢?然後這個現實是不是必然的呢?這三個是有不同層次的。總而言之,康德用四大類、三分法來整理了傳統形式邏輯的判斷分類表。

  這個判斷分類表分為四大類是有它的講究的。為什麼分成四大類?因為每一類在一個判斷裡面著重於不同的方面。我們通常講的一個標準的判斷,比如說任何一個判斷A是B,它就有一個主詞「A」,有一個謂詞「B」,還有一個系詞「是」。系詞在中間聯繫兩端。那麼量的判斷是著眼於主詞的量的外延:是全稱的呢,還是特稱的呢,還是單稱的呢?有多少?我們通常講,「所有的人都是有理性的」,那麼這個「所有的」就表現出我們重視主詞的量的外延。或者說,「有些人是有理性的」,也是注重於主詞的外延。那麼質的判斷則不同,質的判斷注重於謂詞,因為謂詞是描寫一種性質嘛。所以,質的判斷是注重於謂詞的性質,這個性質是肯定的呢,還是否定的?有沒有這個性質?或者呢,它就是一種無限的性質,不限定的性質,就是既不是肯定的,它不是否定的。那麼關係的判斷呢,是注重於主詞和謂詞的關係。為什麼叫「關係判斷」呢?就是它注重於主詞和謂詞的關係。直言、假言和選言,它們相互之間是一種簡單的關係,還是一種條件的關係,還是一種任選的關係?模態呢,它注重中間那個系詞,系詞的狀態。你說A是B,那麼這個「是」就有不同的含義了,它是可能是,還是真的是、實在是,還是必然是?它注重這方面。那麼這種解釋,在康德那裡呢,實際上已經不單純是形式邏輯的立場,我們講形式邏輯根本就不管對象嘛,不管客觀事實究竟是怎麼樣的,它只管邏輯上不矛盾,只管正確性而不管真理性。但是康德的這番整理恰好是出於一種認識論的考慮,為了適合於認識論的運用,所以它已經是用一種先驗邏輯的眼光來看待形式邏輯,來改造形式邏輯,以便使形式邏輯能夠成為先驗邏輯的一個引線,從這裡我們已經可以看出這個苗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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