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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黃宗羲: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2024-10-04 13:38:27 作者: 譚元亨

  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被視作「17世紀中國的民權宣言」,恐怕一點也不為過。後來戊戌變法中的主將之一梁啓超在他的(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就說過:

  《明夷待訪錄》對於三千年專制政治思想為極大膽反杭。在三十年前——我們當學生時代,實為刺激青年最有力之興奮劑。我自己的政治運動,可以說受這部書的影響最早而最深。

  這部光輝的著作,則在於它向封建專制主義、向君權論進行了前所未有的、猛烈的批判,成為民主啟蒙的第一聲春雷!

  他縱觀一部中華民族的歷史,一一列舉君主政治的危害性,公開吶喊:

  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明夷·原君》)

  他把當時美化封建君主的言論——諸如朱熹的君主「居天下之至中」、「有天下之純德」等等,打了個落花流水。

  

  他認為,上古之世,之所以設立君主,是為了天下興「公利」,除「公害」,「不以一己之利而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害,而使天下釋其害」。所以,那時是「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

  但隨著歷史發展,這種主客關係給顛倒了過來:

  為人君者……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 亦無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

  是以其未得之也,茶毒天下之肝腦, 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 曾不慘然, 曰:「我固為子孫創業也。」其既得之也,敲剝天下之骨髓, 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樂,視為當然, 曰:「此我產業之花息也。」((原君))由此,他指出:

  向使無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

  豈天地之大,於兆人萬姓之中,獨私其一人一姓乎?

  天下之人,怨惡其君,視之如寇讎,名之為獨夫。(《原君》)

  他進一步對三綱五常作出否定,動搖整個宗法制度,什麼「君為臣綱」,他說:

  我之出而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原臣》)

  夫治天下擾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後者唱「許」。君與臣,共曳木之人也。

  (臣) 出而仕於君也,不以天下為事,則君之仆妄也;以天下為事,則君之師友也。(《原臣》)

  因此,為臣者,應追求「天下之治」,「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他強烈地抨擊了宋明理學中的「殺其身以事其君」的觀念,指出臣非「為君而設」,而是為百姓之優樂。

  黃宗羲對「倫理通乎天理」的理學觀念加以有力的揭露,一針見血地指出其在於維護封建等級特權,所以,所謂「禮法」、「名教」,說到底只是「一家之法」,對於人民來說,它是完全非法的,在《原法》中,他寫道:

  後之人主,即得天下,堆恐其柞命之不長也,子孫之不能保有也,思患於未然以為之法。然則其所謂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

  後世之法,藏天下於筐筐者也;利不欲其遺於下,福必欲其斂於上;用一人焉則疑其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則慮其可欺,而又設一事以防其欲。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筐之所在,吾亦鰓鰓然日惟筐筐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念密而天下之亂即生於法之中,所謂非法之法也。

  綜上所述,正是君主專製造成了一切社會弊病的癥結,是一切惡勢力的代表。所謂「王法」,便是為其作惡多端而「正名」的,實際上是非法的。

  這種否定君主專制、反對封建特權的思想,充分反映了早期市民階層中的政治、經濟、文化的主張,帶有顯而易見的民主啟蒙色彩,在史學的思想史上、在史觀發展史上,是有著相當重要的地位的。可以說,他的史學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歷史哲學的因素,尤其在其人文主義萌芽、對君主專制的批判及對封建法統罪惡的揭露上面,在民一一為主非為客,君——為客非為主,臣——為民非為君上面,均閃爍著新階段史觀的光輝。

  在對君主的「一家之法」進行批判之際,黃宗羲提出了「有治法而後有治人」的見解。他在《原法》中進一步論述道:

  自非法之法枉格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終不勝其章挽嫌疑之顧盼,有所設施, 亦就其分之所得,安於苟簡,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

  這裡,他強調了改革法制的必要性,如果不改其制,社會的發展是無從說起了。

  為此,他憑「天下之法」——「天下為主,君為客」的原則,提出了限制君權、學校議政的主張。這裡說的「學校」,其意義與今天不同,而是一種議政機關,他說:

  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於學校……。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為非、是,而公其非、是於學校。(《原法學校》)

  根據黃宗羲的設計,該「學校」有議政的權力,監督的作用,可培養輿論、判定是非、進退宮吏,因此,其功能已近乎於西方的議會性質,在反對封建專制上,有相當進步的意義。同時,也是對「庶民不議」的傳統觀念的否定。黃宗羲是東林黨著名領袖黃尊素的兒子,他這一主張,正是東林黨以書院講學的方式「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明史·顧憲成傳》)的繼續。

  黃宗羲對傳統的「重義賤利」的觀點,也進行了有力的否定,他看到了明中葉後工商業的艱難發展,針對封建統治者的「崇本抑末」的政策,在中國歷史上提出了「工商皆本」的觀點:「工固聖王之所欲來,商又使其願出於途者,蓋皆本也」。

  因此,他進一步重視「絕學」——科學技術的發展,這與王夫之斥之為「小慧」則是完全不同的,他在《取士》中說:

  絕學者,如歷算、樂律、剛望、 占候、火器、水利之類是也。郡縣上之於朝,政府考其果有發明,使之待昭,否則罷歸。

  他本人也寫了不少「絕學」的著作,如《授時曆假如》、《勾股圖說》、《開方命算》、《今水經》等等。

  正因為重「絕學」,所以,對儒者醉心科舉、空讀誤國、欺世盜名,也進行了有力清算。他公開提出了廢除科舉的主張:

  舉業盛而聖學亡,舉業之士亦知其非聖學也,第以仕宦之途寄跡焉爾!而世之庸妄者,遂執其成說,以裁量古今之學術。有一語不與之相合者,愕昭而視曰:「此離經也,此背訓也。」於是六經之傳注,歷代之治亂,人物之減否,莫不各有一定之說。此一定之說者,皆膚論替言,未嘗深求其故,取證於心。(《南雷文案·渾仲升文集序》)

  綜上所述,黃宗羲的史觀里,已包含有不少近代啟蒙思想,在重「絕學」上,更有一定的唯物主義因素了。而他在治史時,更鮮明地提出了「一本萬殊」的「離經叛道」思想,他認為要發揮其主體精神,就要有創見:

  學問之道,以各人自用得著者為真,凡依門傍戶,依樣葫蘆者,非流俗之士,則經生之業也。此編所列,有一偏之見,有相反之論,學者於其不同處,正宜著眼理會,所謂一本而萬殊也,以水濟水, 豈是學問?((明儒學案·凡例))

  在黃宗羲前後,這股啟蒙思潮一度興起,有唐甄大聲疾呼:「自秦以來,凡為帝王者皆賊也!」與黃宗羲的「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相呼應,直指封建君主專制的要害之處;有方以智,要「坐集千古之智,折中其間」,力圖衝破儒學視仕途為全部學問的狹隘眼界,同黃宗羲一樣,大力提倡「絕學」——科學技術;他們以「經世致用」為宗旨,在政治上反對封建專制主義,在科學文化上,更反對封建蒙昧主義,這不能說沒有巨大歷史功績。

  然而,這種啟蒙思潮的發展是極為艱難的,前面已說到,李贄76歲仍被迫自刎而死,而黃宗羲呢?其父東林黨的領袖為昏君奸臣所陷,繼而被害,他自己也被閹黨阮大械逮捕人獄,後來興兵抗清敗績,亡命舟山、日本;方以智也需「接武東林、主盟復社」(盧見曾《感舊集話》),明亡後流亡嶺南,為清軍追捕,不得已在梧州削髮為僧,卻仍未逃脫,最後在押送途中身亡。

  黃宗羲曾這麼漚歌過東林志士:

  數十年來, 勇者烙其妻,弱者埋土室,忠義之盛,度越前代,擾是東林之流風餘韻也。一堂師友,汾風熱血,洗滌乾沖。

  這也是他們這代啟蒙思想家的自我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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