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李贊:以人事為因的「一質一文」史觀
2024-10-04 13:38:23
作者: 譚元亨
李贊「自幼倔強難化,不信學,不信道,不信仙釋。故見道人則惡,見僧則惡,見道學先生則尤惡」。這是後人對他的評語,可見他自小就有一種反傳統的大無畏精神。他「好為驚世駭俗之論,務反宋儒道學之說」(沈攢(近事叢殘)),抓住了宋明理學的鼻祖孔子不放,首開近代猛烈反孔鬥爭的序幕。
李蟄出身在一個世代經商的家庭,對新興的市民階層是有感情的,對明末的經濟變動亦有所了解,在某種意義上,他是當時新的社會成分——市民階層的代言人。因此,其歷史思想里充滿了異端色彩,他苦心著述的歷史著作(藏書)、(續藏書),則是歷史研究與現實政治緊密結合的產物,充滿了鬥爭精神。正如他在提出「經史相為表里」的主張時說的:
經史一物也。史而不經,則為穢史矣,何以垂戒鑒乎?經而不史,則為說白話矣,何以彰事實乎?(《焚書》卷五)
他痛恨宋明以來只准「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而造成「千百餘年而獨無是非」的文化專制主義,提出了「是非無定質、無定論」的觀點:「舜惟終身知善之在人,吾惟取之而已。耕稼陶漁之人既無不可取,則千聖萬賢之善獨不可取乎?又何必專學孔子而後為正脈也?」(《焚書·答耿司寇》)在推倒了孔子這一「千古一尊」的偶像後,他對歷史大膽地提出了自己的是非觀。
與正統觀念相左,他讚揚秦始皇是「千古之帝」;在「女人是禍水」論前,他敢說武則天有「知人」之明,「政由己出,明察善斷」,「愛養人才」,乃「聰明主」……一反程朱理學復古倒退的「三代之治」論。
他把聖人還原為凡人,這頗有西方啟蒙思想。他認為聖人、凡人皆是「率性而為」,並無「高下」之分,「唐虞揖讓三杯酒,湯武征誅一局棋」,並沒什麼神秘及超凡人聖之處,他甚至說:
聖人知天下之人之身,即吾一人之身,我亦人也,是上自天子,下至庶人,通為一身矣。(《李氏文集·明燈道古錄》)
這種「天子庶人,通為一身」論,可以說是我國最早的天賦平等、天賦人權的宣言。
正是從這種天賦平等出發,他把三綱五常的封建倫理秩序打了個粉碎,尤其在女子地位降至最低點的宋明之後,他不僅旗幟鮮明地反對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而且進一步論證了男女平等:
余竊謂欲論見之長短當如此,不可止以婦人之見為見短也。故謂人有男女則可,謂見有男女豈可乎?謂見有長短則可,謂男子之見盡長,女子之見盡短,又豈可乎?((焚書·答以女人學道為見短書))
由此,他反對「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理學思想及「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的婚姻,謳歌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私奔是「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同明相照,同類相招,雲從龍,風從虎,歸風求凰,安可誣也?」而紅拂自己拂婿更是「千古來第一個嫁法」。
可以說,他是提倡「個性解放」的先行者。他著名的「童心即真心」論,便是倡導個性自覺的。他要求復真心,做真人,尋回「最初一念」的覺醒,則是在重重的封建禮教壓迫下的反叛。他終於提出了衝決「條教禁約」:
君子以人治人,更不敢以己治人者,以人本自治。人能自治,不待禁而止之也。……既說以人治人,則條教禁約,皆不必用。(《李氏文集·明燈道古錄》)
要求用「自治」來滿足「千萬人之心」,「千萬人之欲,是謂物各付物」。(《李氏文集·明燈道古錄》)
所以,在歷史觀上,他明確地提倡「至人之治」以取代「君子之治」。正如上面的引文說的,君子之治,是強迫人民違反自身的欲望來服從一己,這就會走向反面,欲治反亂,越治越亂,因為「人各有欲」,不能強人無欲以滿足君子之欲。
而「至人之治」,則是「物各付物」,讓百姓「自適其欲」:
因其政不易其俗, 川頁其性不拂其能。聞見熟矣,不欲求知新於耳目,恐其未嘉而驚也;動止安矣,不欲重之以桂格,恐其縈而顛且仆也。(《論政》)
將民實自治,無容別有治之之方軟!是故恬焉以嬉,遨焉以游,而民自理。
至道無為,至治無聲,至教無言。
這裡頗有老莊的思想。但正如盧梭「歸朴自然」的思想一樣,它實質包含有對個性解放、 自由競爭的憧憬,這已是另一個層次上的「至人」了。也可以說,這是一次「復興」,托古復興,在老莊的思想里,在反異化這點上,是給後人以許多積極的、進步的啟迪的。
在歷史發展規律上,他不可能有更深刻、洞察幽微的見解,但是,他仍旗幟鮮明地去掉了後儒社會「一忠一質一文」循環中的「忠」,認為這個「一忠」是妄加的,他說:
人生斯世,帷是質文兩者。兩者之生,原於治亂。其質也,亂之終而治之始也,乃其中心之不得不質者也,非矯也;其積漸而至於文也,治之極而亂之兆也,乃其中心不能不文者也,皆忠也。
群雄未死,則禍亂不息;亂離未甚,則神聖不生,一文一質,一治一亂,於斯見矣!((世紀總論))
自然,以「忠」為上的後儒社會是容不得他這一批駁的。同樣,他在論述「一質一文」的變化中,以人事為因,指出朝代新創,統治者因前朝覆滅教訓,不得不「尚質」——樸質,「方其亂也,得保首領,已為幸矣;幸而治,則一飽而足,更不知其為粗枷也;一睡為安,更不知其是廣廈也。此其極質極野無文之時也。非好野。其勢不得不野,雖至於質野之極而不自知也」。
後來呢?幾代平安、安逸、舒服了,「追子若孫,則異是矣。耳不聞金鼓之聲,足不履行陣之險,惟知安飽是適而已。則其勢不極文固不止也」。也就是說,揮霍浪費,奢侈放縱不到極點則不收斂,可天下便由此大亂了。
所以,一治一亂的循環,源於一質一文,並非「天命使然」。
其批判的鋒芒,直指君王。
為了「不受管束」,爭取自由解放,李蟄進行了勇敢的反抗。「余惟以不受管束之故,受此磨難。一生坎坷,將大地為墨,難盡寫也」((豫約))!他面對攻擊,宣稱:
今世俗子與一切假道學共以異端目我,我謂不如遂為異端,免彼等以虛名加我。
何等痛快!何等無畏!
然而,在那個理學禁錮、暗無天日的後儒社會裡,他的反抗是不可能奏效的,他思想前進更不是一瀉直下的,他深感「胸中有如許無狀可怪之事,其倏間有如許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頭又時時有許多欲語而莫可所以告語之處」,無法實現自己的宏願;加上時代的局限,他不可能上升到完全可稱之為近代歷史哲學的高度,所以,到了最後,他只能求助於「魂靈」的自我解脫、躲向寺院:
自在菩薩智慧觀照到無所得之彼岸。(《焚書·心經提綱》)
故吾直謂死不必傷,惟有生乃可傷耳。勿傷逝,願傷生也。(《焚書·傷逝》)
然而,卻是反動統治者把他送到「彼岸世界」的。萬曆三十年,明神宗下令,說他「敢倡亂道,惑世誣民」((明實錄))。打下大獄。
其時李蟄已過古稀之年,,仍不屈服:「罪人著書甚多,俱在,於聖教有益無損!」(《李溫陵傳》)終於借理髮機會,用剃刀自刨,在痛苦中輾轉至第二天才死去。用鮮血寫下了一位啟蒙思想家的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