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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孔孟:歷史與倫理秩序同構

2024-10-04 13:37:25 作者: 譚元亨

  從自然界的起源,進而探究到人類社會及其政治制度、意識形態的起源,最後歸於人類歷史的發展,這恐怕是中國民族思維的主要脈絡。

  孔子的「禮治」思想,正是這種民族思維的產物。

  正是他,開倫理史觀之先,或者說,是他奠定了整個道德哲學——歷史哲學的基礎。他之所以在中國思想史上占有那麼重要的一頁,也正是因為他的「禮治」思想有深遠的影響。

  不過,由於歷史的「多情」,各個時代出現的孔子,均已穿上不同時代的制服,原始的孔子究竟是什麼樣的,認真尋究起來,還真撲朔迷離、似是而非呢。他一會兒可被捧至天上,成為後世中國獨尊的「神」,比帝王更為顯赫;一會兒又被打倒在地,踏上一隻腳尚不足解恨,成了千古罪人……其實,他就是他,他是中國這片土壤上自然而然產生的一個歷史人物,沒個孔老二,也說不定有個趙老三、錢老四,總之,他無非也是中國歷史的產物,不足為怪。

  孔子的倫理史觀也絕非獨創,早在他之前,便已有人意識到了,他只不過是個集大成者,他聲稱「述而不作」,便是不敢「貪天之功,竊為己有」。當然,他也深知中國人的心理,崇拜祖先,所以說是祖先的東西,未經加工便更能說服人、懾服人。在這點上,他倒是頗為聰明的,只沒料到後世將他一抬一踩,弄個面目全非——這又是他失算了。

  早在《易·序卦傳》中便有: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這種由自然而社會,由社會而及「禮義」的制度,可謂層次分明,先後有序,極為完整全面了。

  這已用不著孔子來發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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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是想強化這一順序。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顏淵》)的「正名」,不就是這個意思麼?即處在君這個位置上的人,應該具備君這個稱謂所應有的德行,得到君這個稱謂的人所應有的待遇。由此類推「臣臣、父父、子子」也是如此。否則,「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子路》)。

  那麼,前面一再提到的「禮」該是什麼呢?

  其實,仔細一讀就不難理解,「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這不就是指的統治體系的規範化及系統化,從而形成的一種習慣統治法規?以血緣關係(親親)為基礎的等級制及以分封、世襲、宗法的政體制,便就是這種「禮」的體現。關於「禮」,已經有許多史學論著作了很深的分析,這裡就犯不著饒舌了。它無非是倫理秩序罷了。

  為了維護「禮」,孔子提出了「克己復禮為仁」,從而以「仁」作為他的思想核心。所以,「仁」便是維護與恢復以血緣為根基,以等級為結構的統治體系。孔子自己也作過解釋:「『子奚不為政?』子日:《書》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政?」「弟子人則孝,出則梯,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論語》)後代得出「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的結論,便是由此而出的。他向顏淵所說的「仁」,便是:「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禮」成了一切的規範與準則,「仁」便是全面的道德行為。

  關於「仁」也不用多說了,前人早已有更多的文章,筆者不想在此哆嗦。

  所以,孔子的形象更多是一位道貌岸然的道德家,而不是別的什麼。他只不過是把自己道德倫理的原則,貫穿到社會與歷史之中罷了。「禮治」的夢,便是這麼來的。

  對於孔子,尤其是對於他最出色的後繼者孟子來說,確立的正是這樣一種先天的、普遍的、絕對的倫理主義,以要求人無條件地服從、履行倫理義務。「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憲問》)。「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里仁》)。孟子則有「側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孟子·公孫丑上》)。

  當西方反對神權統治之際,也有人做過「禮治」的夢,認為中國「有一個極其令人讚佩的道德」,並以此作為反神學的武器,認為中國整個國家都是一個和睦的大家庭,父慈子孝。迄今,也有人極力推崇東方的道德,試圖匡正西方的「無道德」危機——當然,這也許己在更高的層次上了。所以,在剛剛建立人類社會文明之際,孔子提出的「禮治」的歷史思想,倒也是無可非議的,至少是一帖治世的藥方,是良是劣不可簡單予以判斷。

  不管怎樣,倫理史觀對於自然史觀是一個發展,一個方向的發展——當然不排除別的方向的發展。

  倫理史觀的核心,便是「禮治」,這大概不會有什麼疑義吧。而「禮治」的內容包含兒個方面,我們逐一來看。它怎麼來的,前而已說得差不多了。

  《論語·為政》中載孔子語:

  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

  又說: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肚,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肚且格。

  德的立足點是人的恥辱之心,人的道德規範是「軟」的,以其「善」與「美」來征服人,道德的力量是一種讓人敬服、臣服的力量,反過來,刑即法的力量,其立足點是人的畏懼之心,其法的規範則是「硬」的,以其懲罰,兇狠的力量來懾服人、壓服人。按孔子的觀念,以法治國只教人畏懼,卻教人不覺羞恥, 口服而心不服,他自有他的道理,嚴刑峻法其後果便是如此,不過,他說的「法」,只包含約束、限制、懲辦的一面,卻不包括保護的一面,即公認人的權利的一面——請注意,這裡便包含有中國傳統的所謂法制思想的開端了。

  而孔子的「禮治」,則是讓人有恥辱之心, 自願歸屬,有如眾星拱衛北斗一樣,忠實於自己的國君。這自然與如今人們心目中的「禮治」有所不同,後者把「道德」當做行為的規範,前者卻有一個終極目的,是為了國君的統治,所以,它與「人治」是分不開的。但他的「禮治」歸根結底又是什麼呢?

  一是「禮」,即「齊之以禮」,前面已說過了「禮」是什麼?他必須維護的,不正是人人跪拜在君主腳下的「山呼萬歲」、「三跪九拜」的禮儀,以維護君主那至高無上的、神化了的權威麼?不正是那種戰戰兢兢、誠惶誠恐,放棄一切個人意志的「神」面前的自然而然的恐懼——「居其所而眾星共之」?

  所以,這種「禮」,便就是綱常倫理的秩序,把它說成是「天」的屬性,是不可變易的,是維護業己形成的倫理社會的「千年不易」的絕對統治,君主如父執高踞於兒臣之上,祖先若神靈更是不可悖逆。

  就是這種「禮」,從歷史與現實給人們加以縱的、橫的種種束縛,剝奪了人們一釐一毫的自由氣息。處處都有高牆——這比有形的高牆更加威嚴,更加無所不在。所以,他才在(論語·子張》中借子夏之語說:「大德不踰閑,小德出人可也。」

  這便是「臣服為虜」的「大德」了!

  「道德當身,故不以物惑」。人的七情六慾是有悖於「禮」的,處在高牆之內, 自然無法向「物」伸手。「德不孤,必有鄰」(《論語·里仁》)。孔子說得這麼自信,不正是說的在這種倫常秩序下足可以控制住無數的追隨者或奴隸麼?他是君子,自然會有兒臣「鄰」之。「上賞賞德,其次賞才,又其次賞功」。這更是這種倫常的繼續,你立大功又何足道,不如當一個拍馬屁的忠順的奴才——想想,幾千年來, 自孔孟至今,這種「上賞」不是處處可見麼?

  一個強調「禮」的社會,如不是在物質財富已經非常富足的情況下,人們對物質的追求讓位於對美的追求之際,那麼,這個「禮」,無非是維護「尊尊親親、上上下下」的秩序不變的一個漂亮的謊言。愈鼓吹「禮」,就證明其上層的特權愈在膨脹,愈在堅持其宗法、倫理和血緣社會的基礎——極權統治、專制主義、劃一的不可選擇的強迫意志等等。「禮」的保守性、傳統力量之重,沒有誰不深深感受到。所謂「社會的每一個進步,都得以道德的淪落為代價」,便是這個道理。什麼「禮崩樂壞」、「道德淪喪」、「世風日下」,恰巧是社會變革的必然表現,用不著對此憂心忡忡、狂叫亂喊。以「禮」殺人,便是中國古人所說的「軟刀子殺人不見血」。每當「禮」的呼聲驟起之際,必定是變革受挫、百姓遭難、輿論窒息、社會倒退的時候。統治者恰巧在這「禮」之下重新鞏固了他的專制極權。

  這便是「禮治」,是孔子的「禮治」的本來面目。

  這位鼓吹「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的孔子,也便常常露出其猙獰的面目,一旦聽到民變,他便決不猶豫,極力主張「殺之!盡殺之」!兇狠之至。當他聽到鄭國的子大叔「盡殺蓬符之盜」的消息時,便大加讚賞,瀟瀟灑灑,振振有詞地發表一番宏論:

  善哉!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左傳·昭公二十年》)

  一句話,民便是他「寬猛相擠」的掌中人物。這也就是「禮治」。

  他的「禮樂征伐自天子出」,也同樣是「禮治」主張的結果,於是便有了「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論語·堯曰》)的復辟狂的叫囂。

  所以,他對歷史的發展的觀點,也便是立足於不易的倫常秩序之上,變是為了不至於失常,得執常以應變。為達到這一目的,他便有了「中庸之道」,搞折中、調和,而折中、調和的結果,必然是恢復舊秩序、舊道德。所以,他屢屢告誡:「過猶不及。」故不可「過」。還說了不少「君子無所爭」(《為政》)的話,認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里仁》曾子語)。對歷史發展過程中的紛爭,不走極端,全能包涵下來,以達到緩和。但他始終不離他的宗旨。「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學而》),離開了「禮治」,是斷然不可允許的!一位多麼有原則性的老頭子——我又用「老頭子」這個作為「歷史」的代名詞了!

  因此,他認為歷史的三代之變,是可以推導至百世的:

  殷因於夏禮,所領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為政》)

  正是「執常以應變」,才可能「損益有知」,百世之後也還是不會「失常」的。雖然後世對前代的禮制有所改變,但其本質不變,才有三代相「因」。

  這種「損益有知」,與他的「何必改作」,正是相一致、相協調的,是基於歷史與倫理的統一不變的觀點上面的。總的來說,這一段的歷史觀,由自然演化至倫理,歷史與倫理之間的矛盾尚未有較大的顯現。他的史觀,則是符合當時及其後相當長一段歷史的發展的。他尋求的是歷史與倫理的一致,歷史與倫理之不變。

  平心而論,孔子的歷史觀里,也仍舊有不少帶有積極意義的內容。這些內容,正是倫理,史觀脫胎於自然史觀之獨立的地方。

  首先,在於教育。他認為教育的本身可以促進社會的發展。這一思想在西方到了17世紀,啟蒙主義思想家才比較明確地提出來。正因為這樣,孔子被視為世界上第一大教育家,也還是公允的。不管他教的是什麼,教出的人才如何,但他畢競是最早看到教育的作用的。

  自然,他的教育也脫離不了「禮治」的要旨,教育是為了「禮治」,為了歷史、社會發展的本身。所以,他將教育的內容分為四科,為首的則是「德行」:

  德行:顏淵、閡子鴦、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先進》)

  有「德行」者,從政可當「大臣」,傳道能為「大師」。所謂「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則止」;「語言」,指的是外交人才;「政事」,才是軍事、財經之類;「文學」,也僅止於「傳經」的經師。他教育的目的,便是首要於「禮」,為統治者培養治國的人才,以推行「先王之道」,以求得「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雍也》)。

  因此,他的學生子夏一語道破:

  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子張》)

  大家都往仕途上擠,以當官為最終目的。

  不過,孔子早已說過:「唯上智與下愚不移。」(《陽貨》)所以,他的教育只是為貴族統治服務的,決不是廣義的「有教無類」。本來,「惟小人與女子難養矣」,這些人連養都不夠格,何況教呢?「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雍也》)這就說得再明白不過了。還有,「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季氏》)。所以,對於「下」等人則根本談不上「學」,而只是奴役罷了。

  他提倡「學而知之」,這在歷史發展上是很有積極意義的,但這積極意義又被他自己閹割,窒息於「生而知之」的天才觀及「唯上智與下愚不移」的先驗論中,其消極作用便由此產生了。這與他主張「不變」的倫理史觀是相吻合的。

  關於他的教育功能的觀點,我們只能說到此為止了。不過他的這一套理論,是從倫理史觀上來的,從「禮治」上來的。「禮治」是本。

  從這一套理論,再引出倫理史觀中的英雄史觀,更是順理成章了。

  一方面,從禮的規範來說,只有先人才能引導後人,只有上才能治下,惟有父方可訓子,因此,歷史是帝王所創造的,這難道不是天經地義,不可懷疑的麼?秩序是「天」下來的,由君來維持,歷史只能由英雄來寫,一部中國史豈非帝王將相的興亡史?

  另一方面,從其「生而知之」的先驗論來說,只有「上」者才擁有「禮」,才能進行「禮治」——於是,「亞聖」孟子便繼承孔子的衣缽,提出了「天人合一」的「盡心知天」的思想:

  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

  這就是說,人通過內心「善」的自覺,就懂得體現「天」的道德屬性的人的本性,從而也就通過「知性」而懂得了「天命」。

  就在這一點上,人性與「天命」結合在一起了,而「天命」,說到底,也便是「禮」的秩序——這由「天」的秩序發展、延伸而來的。

  於是,倫理史觀從外在的「禮」的規範向內合圍,又從內的「性」的闡發向外擴展,最後達到天衣無縫的融合,完成其英雄史觀這一部分。

  這部分功績是應該歸於孟子的。

  他發展了孔子的「生而知之」論,認為人在智慧上,有「先知先覺」與「後知後覺」之分,他在《孟子·萬章下》中借伊尹之口說:

  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

  所以,帝王將相、英雄豪傑是天生的「先知先覺」者,他們對「後知後覺」者的統治、奴役,則完全出於天意。他說的「天之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泛其身,行弼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里的「斯人」也只能屬於「英雄」才行,是天之必然,天委任於斯!

  這樣,這號人必須有高於一般人的「禮」與「性」。孟子闡明這一論點可謂不遺餘力。他說:「堯舜,性之也。」(《孟子·盡心上》)把堯舜的「禮治」,說成是天生的本性。「先聖后聖,其播一也」(《孟子·離婁下》)。所以舜耕歷山,卻與深山野人不同,正在於聖人的心對善的反應很快,故其德行也就不同一般,「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孟子·盡心上》)。這一來,「聖人」的人性與道德也就成了創造歷史的力量了。

  進一步,便是孟子最著名的命題,勞心者治於人。

  他以「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為備」(《滕文公上》)為由,分出「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引出了一個「天下之道義」:

  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義也。

  請注意,這裡的「勞心者」,並不等於今口的腦力勞動者或管理人員,而僅僅指統治者而已,是狹義而非廣義,不可以引中了。他之所以把「勞心」者擺在上乘的位置上,正是為了倫理社會「秩序」井然有條罷了,為這一秩序再加上一根用來固定的鋼筋。這樣,英雄(或聖人)在與「天」、與「上」、與「尊」聯繫在一起時,又可以加上一條「勞心者」的保證。

  無論是孔子,還是孟子,在其確立倫理史觀之際,也仍帶有「尊天」思想的尾巴,所以,孔子不語怪力神,卻仍免不了說:

  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論語·八愉》)

  吾誰欺,欺天乎?(《子罕》)

  天生德於予,桓想其如予何!(《述而》)

  天之未喪斯文也, 臣人其如予何?(《子罕》)

  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憲問》)

  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堯曰》)

  孟子把天命思想與英雄史觀結合在一起,也便有了他的歷史循環論:

  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孟子·公孫丑下》)

  他以「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由文王至孔子,五百有餘歲」(《盡心下》)為據,畫出了一個五百年一治一亂的歷史循環圈,這較之自然史觀的歷史循環圈,倒是多了一個人事的成分,而非金木水火土了。他寄望於「王者」與「命世之才一 」,而不寄望於什麼木克土、金克木……這不能不說是倫理史觀在歷史上的一個進步。可惜, 自命不凡的「亞聖」孟子生不逢時,雖然宣稱:「由周而來,七百有餘歲矣。以其數,則過矣;以其時考之,則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捨我其誰也?」(《公孫丑下》)

  他一生「轍環天下」,可惜歷史之「數」已「過矣」,未能讓他成為「命世之才」,惜哉!

  由此可知,不僅自然史觀,而且倫理史觀,均可以產生出歷史循環論,但它們之間的區別還是很明白的,所以不可以同劃人「循環史觀」之列。同樣,佛教也講「劫數」,講「輪迴」,也可以說是歷史循環論,但各自繞著的圓心畢競不是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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