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禮治」的幻夢——倫理史觀
2024-10-04 13:36:51
作者: 譚元亨
在中國人悠遠而又恆久不變的幻夢中,有一個夢,則是與別的民族有所不同的。他們甚至認為,這不是夢,而是已有的現實或歷史。
這個夢,就叫做——禮治,如孔子所言:「齊之以禮。」
它之所以是夢,因為在等級森嚴、人慾橫流的社會裡,是根本不可能實現的。每個等級都有自己的道德觀念,彼此是格格不人的。但這種「禮治」的神話,卻遠遠傳出東方的世界,連黑格爾在他的巨著《歷史哲學》的「東方世界·中國」中也這麼寫道:
中國純粹建築在這一種道德的結合上,國家的特性便是客觀的「家庭孝敬」。中國人把自己看做是屬於他們家庭的,而同時又是國家的兒女。(黑格爾:《歷史哲學》,第122頁,上海書店,2001.)
當然,他也沒有怎麼說錯。
在漢代,孝則是置於最高位置,史書上就有過記載,為了盡孝而誤了公務,不僅沒受到處罰,反而得到了獎賞乃至晉升。「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已成了兒千年中國社會的重要遺訓。而所謂「孝」,則「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友」。善與惡,這便是道德倫理判斷的範疇了。漢代列為七經之一的,則有《孝經》。《論語·為政》云:「孟茲子問孝。子日:無『違』。」《新書·道術》中也有:「子愛利親謂之孝。」
一句話,這種倫理道德觀念,則是從「孝」出發的,也就是說,是從人的宗法血緣關係出發的。
這也是整個中國倫理道德觀念的出發點。並由此有了我國古代特有的道德哲學——歷史哲學。
家庭,這是社會形成的最初細胞。以「家天下」為特徵的宗族統治,很早就已在夏禹的時代開始。中國人以姓為首,也就是這種血緣意識的反映,已經有人著文說過了。「父」古文作「為」是「舉杖」、「率教」的家長(見(說文解字》),顯示出了其在家庭中的絕對的權威。隨著歷史的向前推進,一家之「父」,便演變為百官之「尹」。尹字古文中為「習」,《說文解字》中注為:「治也,從手:1,握事者也。」「尹」則成了統治機構中的管事。「尹」下加上「口」,則成為「君」。君主者,發號施令,統率一切也。
長期以來,我國存在著這樣一種理論,認為中國未曾來得及打破血緣關係便進人了階級社會。但是,天然的血緣紐帶、宗法關係,不恰巧是形成社會等級差別最有利的基礎麼?不是來不及打破,而恰巧是順理成章的問題。前者的理論,恰巧是死搬硬套搞教條主義的無可奈何的自嘲罷了。
宗統維護了君統,族權強化了王權,家規演繹出國法,血緣的紐帶,為大一統的中國古代社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於是,「禮治」便成了中國人最美好的幻夢。禮高於法,豈不妙哉?血緣的「孝」,比強制的「法」又「高明」到哪了呢?傳統奴性、孔顏人格,不正是由「孝」而起的麼?它比別處的奴性更加上一條牢靠的紐帶——血緣!
這種血緣的系列,正是從自然的系列延續而來的。所謂「禮」,最開始是對自然的敬畏所作的奉祀,而後,便成了對祖宗的祭祀,而當氏族的父執轉化為國君時,「禮」便成了一種系統的習慣規範——各種社會關係的調節槓桿。
歷史,本來就是從自然到祖先,又由祖先到今人而發展過來的。中國人重史學,在某種意義上,也就是重祖先,重祖先的史跡,由自然祟拜到祖先崇拜,恰巧反映了倫理社會的形成過程。中國人為什麼有祖先崇拜,這裡便可以找到解釋。
我們先不說這種道德——歷史哲學顯而易見的栽害作用。
平心而論,把人從自然的序列中解放出來,以人的血緣關係取代自然的秩序,這總歸是一個進步的開端。而且,不似西方,走向中世紀的神權統治,避免了全社會的宗教化,不以宗教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精神之柱,而是以血緣宗法關係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感情紐帶及理性觀念,所以,這才有在八九世紀以前,中國作為全世界文明的最高峰的存在。
孔子說的:「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這正是「禮治社會」的要義。
我們從以下的言論件,也可以看到作為人的群體存在的倫理史觀,是如何較自然史觀跨進了大大一步: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禮記·表禮》)
周人單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禮記·表禮》)。
到了春秋,則更推進了:
子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述而》)
天道遠,人道邇。(《左傳·昭公十八年》)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
而流行的「天命」觀,也最後歸結於倫理學,歸結於道德論。所謂「皇天無親,惟德是輔」,豈不正是與社會倫理觀緊緊相連麼?
自然,包括政治原則更是從倫理原則中推導出來,而歷史學,更離不了倫理學了。所謂「法先王」,不也由此而來麼?以「孝」治天下,實際上就是以倫理的信條來整傷國家,而不是以法律的精神來治理國事。中國人的法律思想自古以來淡薄,幾乎沒有什麼像那麼回事的法紀,總是讓道德、讓「理」所束縛,這不能不說是個重要的原因。人們只是考慮如何在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中履行倫理義務: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長者為尊,幼者為卑,以達到社會的和諧。
由「禮」及「仁」,孔子更是高度地重視倫理的學說。他把「仁」稱為「至德」,把孝梯、忠信、禮、勇置於仁的統率之下。「仁」者,人二也,這便是人際關係,「孝」為仁的根本,則恰巧以血緣為出發點,「親親」也。所以,「仁學」,便成為了血緣宗法思想與倫理社會的核心,在彼時受到極高的推崇,便不難理解了。孟子更是發展為「仁義禮智」、「孝梯忠信」的道德信條,以道德追求為最終目標,直至得出結論:「聖人,人倫之至也」。
所以,孔子認為歷史發展的「損益有知」論,則完全從道德倫理出發的。他說:「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禮的概念是很明白的,道德倫理是不變的,變了,則怎麼「百世可知」呢?為政要「道之以德」,執常以應變。這便是他的歷史觀。
即便是法家,當時與儒家每每唱對台戲,但其學說恐也不離倫理史觀。韓非就提出了「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為「天下常道」的三綱思想,認為:
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韓非子·忠孝》)
道無雙,故曰一。是故明君貴獨道之容。(《韓非子·揚權》)
這等於說,所謂「道」,便是「三綱」了——當然還可以包括其他內容。但「明君貴獨道之容」,不就令「三者順則天下治」麼?
《管子》也以「禮義廉恥」為民族的精神支柱,把「君臣之義,父子之親,夫婦之別」的學問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一刻不可掉以輕心,別的事再糊塗也無所謂。
無論是儒家、法家,都這樣要求無條件地履行倫理義務,把它強調為先驗的、普遍的與絕對的,是完全不可悖逆的。它既是理性的,又不離開感性。
取代了自然——歷史哲學之後,倫理史觀就這樣把個體與類,將人與社會結合在一起,用血緣紐帶構造了人的群體,強調了人對宗族與國家的義務。群體取代了自然的歷史作用,但這種宗法的集體主義,絕對不是強調所有人創造歷史的權利,恰巧是抹殺了人民在創造歷史中的作用,以群體之上的「聖人」的意志來書寫歷史。為何一部中國古代史,往往寫成帝王將相史,這豈不從中窺到某些奧秘了麼?
當然,在這種倫理史觀的統治下,老百姓斷無歷史的主動精神,群體的意志絕大多數時間內只歸於聖人的意志。所以, 自倫理史觀而衍生出英雄史觀、泛神史觀,是一點也不足為怪的。
我們完全可以說,這種在中國古代社會產生的倫理道德,很早便以一種歷史的力量存在下來,並維持下去。孔子重「道德教化」,正是讓其作為一種歷史力量,使人們形成信念、習慣與傳統,對社會產生作用。同樣,在出現外力的衝擊下,這種以宗法血緣關係為「『根」的倫理道德,則又強化了民族自身的內聚力,保持了自己的文化傳統……
它是歷史的動力,又是歷史的惰力。
其實,任何事物都存在這種兩面性,一旦它凝固下來,便走向了反面。
黑格爾在《歷史哲學·東方世界·中國)中就已經看到了這一點。
在倫理的拘束下,「自然界對人類的一切關係,主觀情緒的一切要求,都完全被抹殺、漠視」。所以「實體的東西」以道德的身份出現, 因此,它的統治並不是個人的識見,而是君主的專制政體。(黑格爾:《歷史哲學》,第130-131頁,上海書店,2001.)
黑格爾是不同意萊布尼茨的觀點的,也許所在的時代不同,所依據的觀點不一樣。萊布尼茨自然是以中世紀的歐洲與中國相比的,他在《致德雷蒙先生的信·論中國哲學》中說:
中國是一個大國,它在版圖上不次於文明的歐洲,並在人數上和國家治理上遠勝於文明的歐洲。在中國,在某種意義上,有一個極其令人讚佩的道德,再加上有一個哲學學說,或者有一個自然神論, 因其古老而受到草敬,這種哲學學說或自然神論是從約三千年以來建立的,並且富有權威,遠在希臘人的哲學很久很久以前。(泰家蟋:《德國哲學家論中國》,北京,三聯書店,199.3.)
兩種目光,得到兩種不同的結論。
倫理學發源的治國之道,便就是「仁政王道」,是「不忍人之政」。孟子就是這麼「推己及人」,他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
董仲舒更從倫理觀上闡發出了歷史發展的圖式:「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曰夫孝者,天之經也。」並由此構築了歷史發展的循環論系統,明確提出了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三綱」的政治綱領;強調以德治為主,以維護大一統的政治。他主張以「德」來解釋天命,「天之命無常,惟德是命」(《三代改制質文》)。他接受鄒衍「五德始終」說,進一步提出了「三統」、「三正」的三統之變的歷史觀——一種被歪曲的螺旋發展的歷史循環論。
以倫理中心主義派生出來的循環論思想,充斥了中國古代的史學、政治學、哲學……它對於自然循環論來說,畢競是以人倫關係為依據,有所不同,卻每每離不了自然的投影。歷史的發展便只能靠道德的作用了,所謂「正心一修身一齊家一治國一安邦一平天下」,就這麼來的。兩千年來,這成了中國士大夫們深信不疑的公式。
而有「德行」的人,在古代認為是不多的,一方面,「人皆可以為堯舜」,以達到道德的自我完善。但是,「故天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這段話,人們曾引以為座右銘,卻沒看到麻木人的精神,只承認少數人有「大任」的一面,是聖人創造歷史,不能正心修身者,是無以躋身歷史的行列之中的。所以,「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其間必有名世者」(《公孫丑下》)。認為「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由文王至孔子,五百有餘歲」(《盡心下力》)。五百歲才有一個「以德配天」的「命世之才」出現,實現禮治的「王道」。
自然,這種道德哲學——歷史哲學的消極性是顯而易見的。它帶有極為嚴酷的精神虐殺的力量,成為等級壓迫、思想禁錮,使社會僵化、封閉,日積月累,它更是成為了廣大人民的枷鎖。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使不知多少死魂靈即便在黃泉深處也不敢呻吟。
至於「一日仁義道德,滿肚子男盜女娟」則更不用說了。連黑格爾在《歷史哲學》中也看到了這一點,他說:「人與人之間又沒有一種個人的權利, 自貶自抑的意識便極其通行,這種意識又很容易變為極度的自暴自棄。正由於他們自暴自棄,便造成了中國人極大的不道德。他們以撒謊著名,他們隨時隨地都能撒謊O近人易白沙在《帝王春秋》中,更在《虛偽》第五篇中,引下了近百條史跡,以抨擊「吾國中虛偽欺詐之俗,為世界人類所未有……其顯明易見者,莫如洪憲皇帝之籌安會,國民請願投票舉大總統為皇帝,而宜昌石龍之瑞,亦於此時出焉」。
這便是「禮治」下的歷史。
由於血緣宗法關係,則更有了中國株連九族的傳統,其殘酷性令人髮指。
《後漢書·章帝紀》中便提到:「往者妖言大獄,所及廣遠,一人犯罪,禁至三屬(太子註:即三族也,謂父族、母族及妻族)」。易白沙亦指出:「然後戳其父之姓,母之姓,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兄弟之子,妻之父母,故又謂之族刑……言族刑,指誅及親戚姻黨。」關於這點,當代人更是深有體會,「文革」期間搞專案「查祖宗十三代」,更是三族、五族的發展,株連者,不僅親屬,還至同事、朋友,甚至莫名其妙的不相識者。自然,「十三代」更是「歷史」了!更是「發達的史學意識」了!
這種倫理觀對歷史的消極作用,更表現在對科學技術的限制,把自然界擬人化,也就沒有了作為科研對象的自然。「聖也者,盡倫者也;王也者,盡制者也,兩盡者足以為天下極矣」(《荀子·解蔽》)。連文學藝術,也納人了「文以載道」、「代聖賢立言」的軌道。史學更甘為倫理學的附庸,著眼於「名正言順」,沒有歷史主義,沒有嚴密的邏輯與實證,只有善惡忠奸的判斷。
這種道德哲學——歷史哲學的種種弊端,迄今我們仍舉目可見。血緣意識,深深地在我們民族的集體心理中形成了極為沉重的積澱,迄今仍在或多或少地阻礙著社會的進步。過去的「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形成,不就正是中國社會的必然後果麼?我們的法制健全是何等的舉步維艱呀!
所謂歷史是個「老頭子」,祖先崇拜,等等,也正是從這裡發端的。倫理觀在華夏文化中維持了兩千多年,使之不曾似古埃及、巴比倫文明被湮沒,但是,若不掙破,它也同樣要教中國文明窒息的——已窒息得夠受了。截斷這血緣的紐帶,讓歷史在切點上飛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