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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06:11:25
作者: 程亞林
如果說克爾愷郭爾希望人們選擇宗教的生存方式,海德格爾最終也希望人們選擇與「思與詩」同在的生存方式來緩解生存的悲劇性質,那麼,薩特(1905—1980)則主張用對生存悲劇性的深刻理解來承擔生存的悲劇性。他不期待也不相信有某種改變了的生存方式能夠緩解生存的悲劇性,他認為只要深刻地理解了生存的悲劇性,勇敢地承擔了生存的悲劇性,人生也就有了價值和意義。理解、承擔就是一種克服,一種超越。
在薩特看來,一般人的悲劇在於他們不敢正視、力求逃避生存的悲劇性,他們慣用的手法就是建構各種信仰主義的、決定論的理論並使之形成傳統、習慣,以達到真誠地自欺,形成所謂「嚴肅的精神」,使自己能過上一種「規矩人的生活」。在他們心目中,人如果感到孤獨空虛、人生荒謬,充滿焦慮,認為生存呈現黏滯狀態,總有一種噁心的感覺,是人精神不正常,遭遇了不幸,墮入了悲劇的表現,因而必須力求克服。即使偶有窺視、感觸,也唯恐避之不及。但是,薩特卻認為,正是孤獨、空虛、荒謬、焦慮、黏滯、噁心等情緒和感覺,說明了人真實的生存狀態,啟示了人對生存的領悟,克服了人盲目自欺的悲劇性。如果說孤獨、空虛等等是世俗所謂悲劇,那麼,他認為,理解了存在主義思想的人就應該自覺地勇敢承擔這種悲劇,以自覺的勇敢承擔作為對怯懦逃避和悲觀絕望雙重悲劇的克服。
薩特認為,人不能不孤獨。人是被偶然拋向這個陌生、冷漠的世界的,他只能依靠自己的意識和行動來建造自己的世界和建造自己。冷漠、雜亂無章、毫無意義的自然界等「自在」和限制、剝奪個體自由甚至使個體異化為奴隸的他人都是地獄。人要生存下去,不能不孤軍奮鬥。
人不能不自感空虛。人的意識是有意向性的,意向性意識總是指向外面,指向對象,它只能「借」外面的對象才能存在,意識本身則是虛無。而人的生命的存在依賴意識的存在,因而,意識是虛無,生命也是虛無。人就好像一個「洞」,洞是存在中的虛無,是存在的虛無化。用自己建造的世界、知識等來「填洞」,就是人的生存方式。在這種情況下,人反省自身,怎麼能不感到空虛?
人不能不感到荒謬。偶然被拋,是一種荒謬;拋出的人是虛無,是一種荒謬;虛無的意識既依賴「自在」又給出「自在」的意義,還用這些意義來「填洞」以證明自己是「自為」的存在,是一種荒謬;意識構造出時間而又使意識在時間性結構(過去、現在、將來)中永遠呈顯「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的無定狀態,引起對永遠達不到的、與「是其所是」的「自在」相統一的渴望,是一種荒謬;人沒有先在的本質而只是難以把握的可能性,是一個意義永遠未定的存在,是一種荒謬;人只能用「將來」籌劃「現在」,而「將來」又是一個未定的未來,人只能在煞有介事地籌劃之後去提心弔膽地冒險,是一種荒謬;設定了一個完整的存在者,使深感「存在匱乏」的人必然有「存在的欲望」,但他所追求的真、善、美等價值又是一種「不存在的自在」,他通過把存在的品質化歸已有的方式來把存在化為已有,也只能被存在的某種品質化歸已有而讓自身「異化」,永遠不能成為既自為又自在的存在,從而使自以為十分莊嚴的人生顯得只是堆砌了「一堆無用的激情」,也是一種荒謬。生存在種種荒謬之中而不自覺荒謬,更是荒謬。
人不能不焦慮。人意識到自己是虛無,是以虛無化、否定「自在」——即對「自在」賦義的方式——來肯定自己的存在,但意識永遠不會僅依賴否定某一種「自在」來肯定自身,使自身成為定在。它永不滿足也永不固定,總是在不斷否定「自在」的同時不斷否定自身可能成為的定在,使自己永遠只是一個可能性而非必然性。在多種可能中選擇哪種可能作為自己的將來,完全由人自由選擇,自由決定。但人對選擇的效果茫然無知,在自己面對多樣可能性的當下中究竟會作出何種選擇何種決斷也難以預料。他不能不考慮張皇失措中作出引來惡果的決斷的可能性。但人生中否定不斷,選擇也不斷。處在這股充滿各種問題的人生洪流中,人又如何能不「暈眩」,不焦慮?
人不能不面對生存的「黏滯」狀態而產生噁心的感覺。人被拋向世界,他就不得不「在世界中」生存,「在世界上」意識,行動。世界要求他成為一個定在,成為一個「實心」的「自在」之物;他又分明感到自己是個「虛無」的「自為」的存在。但是,他既不能徹底地虛無,與世界不發生任何關係,又不能徹底地「自在」,使自己成為無心之物。即使努力去統一「自為」與「自在」,也只能落得濫用激情甚至異化自己的結果。因而他與世界「黏」上了,與存在「黏」上了,進不去又擺不脫,只能承認這種「黏滯」狀態,產生一種欲嘔吐又吐不出來的噁心感覺。
這一切,源於人不得不自由。人被判處了自由,人被拋進了自由。他自由地虛無化世界,以便使世界有意義,使「自我」湧出;他自由地不斷否定「自我」,以便使「自我」不成為一個「定在」;他自由地選擇「自我」,以便使自己籌劃的將來滲入「自我」,重塑「自我」;他自由地創造價值,以便使人生獲得意義。但是,正是在這種自由中,他感到了自由帶來的種種可能性,感到了孤獨、荒謬、焦慮、黏滯、噁心。自由與它們同在,自由與精神的苦刑同在。
這意味著,人不得不承擔自由,不得不與精神的苦刑同行。因為自由不是爭取到的可以任意占有、支配他人他物的權利,而是與生俱來的對自己負責的必須承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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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意味著,迴避、壓抑、排斥、拒絕對孤獨、空虛、荒謬、焦慮、黏滯、噁心的領會和思考,就迴避、壓抑、排斥、拒絕了自由和責任。如果不自欺的話,不得不自由的人是不可能拒絕自由,不可能不承擔自由的責任的。即使在思想上、口頭上拒絕了自由,人仍然在不自覺地自由,不自覺地承擔責任,仍然有孤獨、空虛等感覺,不過,他不敢正視這一切,不敢透過這一切去把握自己真實的生存狀態,從而或盲信盲從,麻木地樂觀,或一遇困惑就怨天尤人,悲觀絕望,喪失了人的尊嚴,也喪失了人生的價值和意義。因此,人必須正視自己的生存處境,承擔精神苦刑,承擔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薩特所說的孤獨、空虛、荒謬、焦慮、黏滯、噁心等情緒和感覺是一種由意識深處、精神內部自然湧出的情緒和感覺,不能將它們與因社會政治原因造成的、從外部強加的同名情緒和感覺混為一談。比如,專制主義者將某些人某個人打入冷宮,列入另冊,使之「孤獨」;摧毀文化,大設禁區,使人們頭腦和心靈「空虛」;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製造「荒謬」,使人人自危,個個「焦慮」;將社會秩序攪成一鍋稀粥,使生活在這個社會裡的人有「黏滯」感、「噁心」感,都不是存在主義者認為人不能不承擔的情緒和感覺,而是人必須從社會政治層面對之進行分析,決定忍受或摒棄、廢止的情緒和感覺。從存在主義觀點來看,是否肯定、思考、承擔精神內部湧出的那些情緒和感覺是真誠與自欺、存在主義者與信仰主義者在人格精神層面上的分野,是否忍受社會政治外加的那些情緒和感覺是具有不同社會政治價值取向的人的分野。前者是不可選擇,必須承擔的;後者是可以選擇,不一定承擔的。承擔前者並因此了悟人的生存困境和自由本性,能提高人行使自由權利的自覺性,自覺地對後者進行選擇並勇於承擔責任。二者之間有複雜的聯繫,但絕不是一回事。比如,薩特對孤獨、空虛、荒謬、黏滯、噁心的描述,是他自己的體驗,自己的領會,是他認為人不得不承擔的苦難;他由此悟出了人不得不自由、必須自由、應該自由的道理,並起而為個人的自由和人類尊嚴進行辯護,要求人承擔對自己和對社會的責任。他關心窮人,同情各種被剝奪權利者,干預社會,反對戰爭,則是他在社會政治價值層面上的選擇。但這種選擇,又與他為個人自由和人類尊嚴辯護的立場有某種聯繫。因而,選擇儘管是自由的,但領悟了個人自由、人類尊嚴精義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會以維護人類正義、社會正義為價值取向,不會在社會邪惡勢力面前放棄個體的獨立自由,奴顏婢膝,含垢忍辱。明白了二者的區別和相關性,我們就不會對薩特的存在主義哲學產生前述誤解。
由此可見,在薩特的心目中,人生悲劇就是人的自欺,就是對於人的自由的遺忘和放棄;戰勝悲劇的辦法就是用對生存悲劇性的深刻理解來自覺地行使自由的權利,承擔生存的悲劇性。這當然也是一種「悲壯」的人生態度。
當然,個體與社會的矛盾依然存在於薩特哲學裡。前期,他認為「他人就是地獄」,堅持個體的獨立自由而不關心社會;後期,他在《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這篇文章中則說:「我們在要求自由的時候,發現自由完全依賴於他人的自由。而他人的自由,又依賴於我們的自由……只要有牽涉存在,我就不得不在我要求我自己的自由的時候,同時也要求他人有自由。我能把自由作為我的目標,這也只有在把他人的自由也作為目標的條件下才可能。」這意味著,調和個體與社會的關係也是他渴望解決的問題[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