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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06:10:45
作者: 程亞林
綜上所述,中國古人很早就意識到了人的知性、能力、壽命的局限性,選擇的困難性,以及環境、性格、社會處境、命運和生命本身製造悲劇的可能性,要像西方那樣創作出震撼人心的悲劇,貢獻出比較細緻深入的悲劇理論,不是沒有可能。但為什麼沒有呢?
又如前面數章所述,已有學者將它歸咎為中國古代的柔性文化、儒道釋文化或樂感文化。不過,從上文所述看,至少早期的儒、道兩家對人生的悲劇性和生存的悲壯感並不是沒有認識。佛教認為人生無明,人一生下來就陷入生老病死等八苦甚至十一苦、十六苦之中並呼籲人們追求解脫,怎麼會沒有對人生悲劇性和生存悲壯感的認識呢?
我認為,討論這個問題,應注意一個事實:西方悲劇及相關理論興盛時期都是實行民主政治或民主氣氛比較濃烈的時期。希臘三大悲劇家創作悲劇的時代是雅典城邦民主的全盛時代,亦即伯里克利時代前後。英國著名悲劇家馬洛、莎士比亞創作悲劇的時代是在英國早就有了限制王權的《大憲章》之後,歐洲文藝復興運動風起雲湧之際。而且,「光榮革命」馬上就要發生,君主立憲制政體馬上就要建立,正是「人」而不是「君王」和「神」最受關注的時代。也許,只有在那種不被專制王權和神權(如黑暗的中世紀)嚴密控制,大家比較平等的時代,「人」受重視的時代,人們才能暢談、思考悲劇問題,創作悲劇作品。因為悲劇涉及人人都難以避免的種種問題,沒有誰能夠全知全能的問題,人類在誰都不全知全能這一點上平等的問題,人類應該同舟共濟以及應該如何最不差地同舟共濟的問題,這當然不被專制王權和神權所容許。
注意到這個事實之後,再反觀中國古代,就會覺得在保持了原始自由和民主遺風的《詩經》和諸子時代,人們能在思想感情上涉及上面所說的那麼多與悲劇相關的問題,已經很不錯了。沒有寫出古希臘那樣的悲劇,不過是因為沒有戲劇傳統。如果有戲劇傳統,利用戲劇渲染一下夸父追日、精衛填海的壯烈,尋找「伊人」而不得帶來的迷惘,面對練絲、染缸、歧路時引出的慟哭,身處「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場景的無奈和痛苦,以及欲望帶來的煩惱,以身為患引起的驚恐,和「莫之為而為者」「莫之致而致者」等意外事故突然降臨時產生的喜怒哀樂,也是可以驚天動地的。
不過,同時也要注意,即使在那個時代,講「命」的人士思維混亂的情況也已出現。比如,《論語·季氏》記載孔子的話:「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就在要求君子既要敬畏天命,又要敬畏王公大人和有道德的人的教誨(採用楊伯峻《論語譯註》中的說法)。但這並不符合邏輯。如果將天命問題想透徹,就會知道天命是可以控制一切的神秘力量,人是不可能全知全能、控制一切的生物,沒有人可以與天命並列為敬畏的對象。有道德的人的教誨或許有益,但絕對不是絕對真理,絕對不能要求人們對那些教誨絕對敬畏。靠武力或世襲得天下的王公大人更沒有什麼資格讓人必敬必畏。這或許是孔子沒有想清楚就說出來的話,或許是他為了討好王公大人而故意說出來的話。但不管原因是什麼,都為儒家思想開了一個不好的頭。
孟子也敬畏天命,但他同時將孝悌作為德行的最高表現,說「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孟子·萬章上》),並精心設計了舜這個「大孝」典型,虛構了他種種令人難以理解的表現:在家為子時,無論父母用何種慘無人道的手段迫害他,如登高抽梯、火燒水淹等,都毫無反抗;等到自己功成名就,成了天下君王之後,就以「天下」為資源來奉養父母;父親殺人,還敢於蔑視法律,放棄對天下的責任,背負父親逃至海濱;假設父親被殺了,還要承擔「血親復仇」的責任(見《孟子·萬章上》《孟子·盡心上》《孟子·盡心下》)。這完全違背了天命信仰蘊含的人人平等的思想。正由於孔孟開了壞頭,後來許多儒家都在想方設法消解天命觀的力度,如講命的時候,不講行惡得福這一殘酷、令人警惕的事實,甚至不講命,只講儒家規定、符合專制統治者利益的「義」。如此等等,自然會削弱甚至遮蔽悲劇意識。
等到大一統的專制政體建立之後,蘊含平等思想的悲劇意識更被有意識削弱、消解。在那種制度下,最重要的是要自覺地樹立帝王和王公大人的權威,將他們打扮成全知全能、神聖的上帝,怎麼能說他們得天下和治天下可能靠運氣,而且必然有運氣不好的時刻出現呢?加上老百姓要想富貴,要想通過專制統治者制定的辦法(舉薦或科舉)上升,就只能聽他們宣傳的那一套,只能接受他們規定的教育,這樣,悲劇意識的拓展和深化怎麼可能實現?也是在這種情況下,儒、道兩家,加上後來進入中國並逐漸中國化的佛家,也就被專制統治者利用,自覺不自覺地為他們服務了。
我不同意用籠統的柔性文化、儒道釋文化、「樂感文化」去解釋中國古代悲劇不發達的原因,而主張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主張透過籠統的名詞去做更深入的探索,並認為出現那種情況最重要的原因是專制統治者依靠國家機器製造、推廣了一套以暴力為保證,以維護專制權力為中心的造聖、造神文化。正是這種文化,造成了人們看到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