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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06:09:41 作者: 程亞林

  魯迅不是理論家。他的言論有一些矛盾,甚至是糾結不開、無法可解的矛盾。

  按照邏輯,他既然反對「吃人」就應該提倡「愛人」。但是,在「人」還不是人,只是奴隸和暴君或身兼二任者,並沒有察覺或者不願不敢察覺「吃人」這一事實的時候,覺醒者是不是應該無條件地愛他們呢?是不是應該分別對他們說「你吃好」「你乖乖地等著被吃」呢?或者乾脆讓自己被他們搶著吃?但是,如果不提倡「愛人」而主張「以惡抗惡」,平等觀念又從何而來?「抗惡」的過程會不會使抗惡者變成「惡」並最終以他的勝利來啟動又一次「吃人」的輪迴?他都沒有想清楚、說清楚。

  同樣按照邏輯,究竟應該先有「不吃人」的社會制度才會有真正的人,還是先有真正的人才會有「不吃人」的社會制度?也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沒有真正的人,哪裡會有「不吃人」的制度?即使有所謂「新制度」,也只能展示「新制度」下「新暴君」和「新奴隸」的「新吃法」。但沒有「不吃人」的制度,又哪來真正的人?即使有所謂「真正的人」,也是割不斷與「吃人」制度相聯繫的人,不能不「以惡抗惡」的人,而他的所謂「先導權」是否是真正的「先導權」,他的所謂「純潔性」是否是真正的「純潔性」,也值得懷疑。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是不是應該期待真正的「聖人」「精英」「天才」以及他們創造的既能得勝於名利場中又能超然於功利之外的奇蹟呢?世界上如果真有這樣的奇蹟,奇蹟又怎樣誕生?它究竟是可遇而不可求還是求之必遇呢?人類究竟只能「撞大運」還是有解放、進步的方案可循呢?都是值得思索的問題。

  魯迅並不是沒有感受到這些矛盾的存在,因而他有恨也有愛,但在「恨」的時候表示過對「以手杖打人」「復仇」的懷疑,在「愛」的時候表示過對使人「清醒」、予人「希望」、承諾「前途」的懷疑。不過,他終究由「心如止水」的殭屍、混混沌沌的夢遊者變成了「敢說,敢笑,敢哭,敢怒,敢罵,敢打」並且深知人生和人世悖論的人。

  因而,魯迅具有的是生命論人格論悲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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