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2024-10-04 06:08:56
作者: 程亞林
什麼是超越精神?這並不是一個很好回答的問題。不同的理解必將導致不同的回答。對於王國維來說,超越精神應如上述,即對束縛人、帶給人永恆痛苦的功利慾望以及為之服務的知性進行完全的或不同程度、不同方向超越的精神。完全的超越雖不可能,但以它為理想卻可以使不得不在世的人具有審美自覺與道德自覺。
所謂審美自覺,即能通過優美感的獲取,尋覓靈魂的暫棲之所,通過壯美感的獲取,治療精神的創傷,如自卑感、渺小感、不幸感乃至絕望感等等。王國維在《紅樓夢評論》中說:
美之為物有二種:一曰優美,一曰壯美。苟一物焉,與吾人無利害之關係,而吾人之觀之也,不觀其關係,而但觀其物;或吾人之心中,無絲毫生活之欲存,而其觀物也,不視為與我有關係之物,而但視為外物,而今之所觀者,非昔之所觀者也。此時吾心寧靜之狀態,名之曰優美之情,而謂此物曰優美。若此物大不利於吾人,而吾人生活意志為之破裂,因之意志遁去,而知力得為獨立之作用,以深觀其物,吾人謂此物曰壯美,而謂其感情曰壯美之情。
在《古雅之在美學上之位置》與《叔本華之哲學及其教育學說》兩文里也有大同小異的說法。其要義在於:人如果懷抱一顆尋求慰藉之心,遭遇相對來說與人較少利害關係的事物,而人又能排除功利、知性觀念,沉浸自失於對象的形式中去,「玩之而不厭」,就能獲得優美感,讓靈魂得到暫時的安慰;如果對象「大不利於吾人」,能對人造成傷害,或數量巨大,力量強大,「越乎吾人知力所能馭之範圍」,使人自覺卑下、渺小,挫傷了人的生活意志,使「生活意志為之破裂」,而人又能以強力跳出這些傷害感、自卑感、渺小感乃至絕望感,超乎利害觀念之外,「達觀其對象之形式」或「冥想其理念」,就能獲得壯美感,用它治癒精神創傷,提高生存勇氣,讓靈魂在升華中感到暫時的愉悅。
所謂道德自覺,就是人以自我為中心在人間苦鬥,深感人與人之間以欲望以及為之服務的「知性」「道德」進行的鉤心斗角,無時可已,遍體鱗傷,無法可治之後,反觀自身意志本體並推己及人意識到「意志同一」,產生對人類乃至萬物的同情、憐憫之感時所自覺形成的「正義」之德、「博愛」之懷。它使人在追溯人間爭鬥的根本原因之後,看穿了「個物化原理」對人類良知的遮蔽以及由此引出的慘劇,對可憐的自己以及與自己相似的人類在蒙蔽中不得不煞有介事地互斗的情景充滿同情、憐憫,從而在自己的意識中生成一種「欲望清靜劑」(叔本華語),自覺地抑制欲望;在與人交往中,增添同情、憐憫乃至無私的愛,不僅不加害於人,寬容地讓大家各行其是地活著,而且願意犧牲自己,承擔人類的苦難,增進別人的幸福。這用叔本華的話來說就是,「他認識到整體大全,體會了這整體的本質而發現這本質在不斷生滅中,在無意義的衝動中,在內在的矛盾和常住的痛苦中。不管他向哪兒看,他都看到這受苦的人類,受苦的動物界和一個在消逝中的世界」。這時,了悟了「意志同一」的他「在一切事物中都看到自己最內在的、真實的自我,就會自然而然地把一切有生之物的無窮痛苦看作自己的痛苦。對於它,已再沒有一個痛苦是不相干的了」[20],由此而滋生正義、博愛的情懷。這也就是說,人只有意識到了人類以及萬物都在同一意志的支配下在苦海里受苦、掙扎,才會因同情憐憫而產生一種自覺的道德情懷。
這就是王國維理解的「超越精神」,它告訴人們的就是:如果說人類的誕生不過是人類祖先一時的謬誤,充滿荒誕感的人生迎來的又是被慾火焚燒的永恆的痛苦,那麼,在人不選擇死而選擇生,個體超脫和人類「寂滅」都不可能的情況下,人在人生苦海里能做的首先就是,到「優美」里去尋找片刻安慰,到「壯美」里去治療心靈創傷,提高生存勇氣,到「意志同一」的體悟中去尋求讓全人類同舟共濟的可能。無意義的人生中,人能創造出的意義首先是:不在苦海里像動物那樣隨波逐流,互咬互噬,痛苦終生,而是儘可能擺脫欲望及其一切附屬物的束縛、桎梏,創造美,創造崇高,創造寬容和仁愛,並在這種創造中創造自己。
它沒有把人的誕生說成是宇宙的華彩樂章,也沒有把人生說成是向歡樂幸福的不斷挺進,而是要人在荒誕、痛苦中堅忍地活下來,在體驗痛苦、清除夢幻之後,在審美和道德里去創造自己的價值。它希望人能夠在美中駐足片刻,在崇高中超越痛苦,在鳥瞰人間地獄時產生悲憫情懷,讓心中充溢著對人類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