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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06:08:53 作者: 程亞林

  從上面的敘述可知,王國維主張解脫論悲劇觀,提倡「無生主義」理想,既不是為了引導人們走向自殺,也不是為了要人們相信人類寂滅的理想可以實現,而是希望人們以「無生主義」為理想培養審美自覺與道德自覺。而在他看來,只有審美的人、道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充滿欲望的人則與動物沒有差別。他在《論哲學家與美術家之天職》一文中曾說:「生活之欲,人與禽獸無以或異。」在《叔本華之哲學及其教育學說》一文中,不僅詳細論述了「知力之發達,後於意志」「知識者,實生於意志之需要」「知力者,意志之奴隸也。由意志生,而還為意志用者也」的道理,還說「人之知力之所由發達由於需要之增,與動物固無以異也」。這就是說,有欲望有知識的人依然是禽獸、動物,只不過是更會滿足自己的欲望,更狡猾、更精於計算的動物而已。

  知性主義者當然不會同意王國維的說法,因為他們一貫認為人與動物的最大區別在於人有知性。而且,他們還會反問:如果說知性不能導致審美與道德,那麼,沒有知性的動物是否最能審美,最有道德?王國維是不是要人重新變為動物?

  這似乎是很有力的反駁。但是,王國維從來沒有說過沒有知性的動物最能審美,最有道德,而只是說沒有知性的動物充滿欲望,有知性的動物(人)更有辦法滿足自己的欲望。儘管無論是動物還是人,欲望得到滿足時都會產生生理快感,但人在生理快感得到滿足之後或同時,卻陷入了「滿足與空乏,希望與恐怖」的輪迴中,陷入了痛苦。只有這時,人才感到需要排除知性以及它為之服務的欲望,求得審美和道德的救濟。審美要求人排除知性時空形式和因果形式(或稱充足理由律、根據律),不把對象當成時空中特別的能引起功利之念的事物來對待,而只把它當成「理念」(或曰「實念」)來觀照;道德感的樹立則要求人排除知性時空形式生成的「個物化原理」、利己主義原則來體悟意志的同一性,喚起對人類的同情。這顯然是只有欲望的動物所不能做到的。因而,簡單的反詰並不能達到駁倒王國維的目的,儘管它使用起來很方便,也很痛快。

  同時,如果從知性出發去建構審美意識,那麼,人類的審美意識就只能是對某種客觀對象的反映。但世界上沒有永恆的美的對象卻是不容否認的經驗事實,無論這種審美對象被給出了何種規定,如小的、圓形、曲線、對稱、人工產品等等。如果認為審美意識來源於人的某種自然本能、生理需要、先天能力、內在感官,那麼,審美來源於知性就已經被否定。但這種「本能」「需要」「能力」「感官」如何形成又是值得探討的問題。王國維的「解脫生審美」說至少為探討這個問題提供了一種解釋。而且,只要承認審美具有超功利、超知性的性質,承認康德所說的美的特徵:無利害而又產生愉快,無概念而又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無目的而又合目的,就必須考慮超功利、超知性亦即無利害、無概念、無目的的心態如何生成的問題。它不能從知性和欲望中生成,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知性的確能生成一些道德規範。知性的時空形式將人與人進行了區分,知性的因果形式又滋生出了人的利害計較。許多道德規範都是從利害出發來制定的。通常認為,人固然要以自我為中心趨利避害,但人人都只以自己的利害為利害,就必然導致殘酷的人間鬥爭。因而,人不僅要考慮切近的利益,還應該考慮長遠的利益;不僅要考慮小的利益,還應該考慮大的利益。正是基於這種看法,人才建立了以利害計較為基礎的道德規範,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等戒律。儘管它們有時被說成人固有的善性的表現或上帝的誡令、「絕對命令」,但實際上都是人運用知性計較利害得失而制定的規範。然而,正因為它們建立在以自我為中心的利害計較上,就既不能內化為道德自覺,又不能推導出「仁愛」「博愛」「以人為目的」等最高的、真正的人的道德。一旦當人計算出「己所不欲,要施於人」可以獲得更大利益,或者覺得自己的力量已強大到所欲不施於人而人不敢怨,不欲施於人而人不敢怒時,這些道德規範就等於零!這時,無論道德家們說「性善」還是說「上帝」、與「上帝」同格的「天理」以及「靈魂不死」「因果報應」等等都無濟於事。

  鑑於這種情況,王國維才同意叔本華之說,認為道德不能建立在知性基礎上,而應該建立在對人類「意志同一」「人己一體」的體悟上。他們認為,人只有排除了知性的時空形式及其生成的「個物化原理」,體悟到人類具有共同的意志本體,人類的一切思想行為都是同一意志客觀化之後產生的結果,才會對他人的思想行為作同情的理解,意識到他人的思想行為不過是我的本體意志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既具有合理性,又與我息息相關,才會意識到如果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獲得的不過是虛幻的快樂,本質上是「以自己的牙咬自己的肉」「拿起自己的武器對付自己」,才會意識到,由同一意志以及客觀化了的意志所造成的睏乏、貧苦、煩惱、鬥爭、折磨和死亡等等痛苦都只能由自己來承擔,世界上一切痛苦也就是自己的痛苦[17],而這才是「正義」之德、「博愛」之懷的生長點,才會生成自覺的道德。所以,王國維說:

  故真正之善,必不自抽象的知識出,而但出於直觀的知識。唯超越個物化之原理,而視己與人皆同一之意志之發現,而不容厚此而薄彼……正義、博愛、解脫之諸德,皆由此起也。[18]

  用叔本華的話來說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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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不具理由的道德訓條,也就是單純的道德說教,是不能起作用的;原因是它不成為動機。但一個有動機作用的道德訓條,它之所以能起作用,也只是由於它對人的自愛(按:即自利)起了作用。凡是從自愛產生的可就沒有什麼道德價值。由此可知道德訓條和任何抽象的認識根本不能導致什麼美德,美德必然是從直觀認識中產生的,直觀認識才在別人和自己的個體之中看到了同一的本質。[19]

  儘管上述美學觀、道德觀本身以及二者的關係還有許多問題值得繼續探討,王國維的主導思想卻是明確的:解脫雖不可能,但以「無生主義」理想培養審美超越精神、道德超越精神卻是可能的。培養超越精神,正是他解脫論悲劇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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