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作為自我意識的情感

2024-10-04 06:03:14 作者: 鄧曉芒;易中天

  我們前面已經說過,人類意識的產生使人的各項心理因素都上升到了精神性的水平,即概念、意志和情感(見本章第一節)。因此,從作為勞動意識的自我意識中,通過進一步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有一個三維結構,即知識、意志、情感的有機統一體。在這裡,知識是對勞動對象、工具的規律的把握;意志規定著人對這些對象、工具和產品的實用性評價,支配著人的選擇方向;情感則在人與對象、工具和產品之間保持一種超認識、超功利的精神聯繫,這種情感聯繫可以是,而且必然是由認識的和功利的關系所引起的,但它本身仍然是超認識、超功利的。正是情感聯繫的超認識、超功利性,一方面使得人的認識能對那些當時尚未表現出功利價值的事物產生興趣和求知慾(所謂「驚奇感」),從而在更大範圍內認識對象的本質和規律性,形成一種普遍的認識即「世界觀」、哲學;另一方面又使得人的意志不受當下認識範圍的局限,而憑自己的想像力去建立新的目的,並努力改變自己習慣性的選擇,通過試驗甚至「試錯」而把想像中的價值實現為現實的價值,於是人的意志就成為創造性的,它提出各種「理想」,最終創造出一個自然界本來不存在的「人化的世界」,使之能滿足人類日益擴大的需求。知、意、情是人的自我意識在不同方面的表現,它使人的心理超拔於動物心理之上,成為一種「精神現象」;而情感在其中又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它是不可或缺也不可替代的。

  正如自我意識本身就是對人的社會性的意識一樣,人的知、意、情也都是人的社會性的產物和精神體現。實際上,當人在意識中把自己一分為二來對待時,這就已經是把自己當作一種社會關係(一個自我和另一個自我的關係)來對待了;在自我意識中,人自己就構成了一個觀念的社會。在知識學上,人對自我的認識也就是對我與另一個自我之間的那個普遍共相的認識,即對一切人的社會性普遍本質的認識(理性),它是藉助於人的認識能力的社會性,才使人的表象超越個別現象的特殊性而成為普遍概念、成為科學知識的。所以馬克思說:「甚至當我從事科學之類的活動,亦即當我從事那種只是在很少的情況下才能直接同別人共同進行的活動的時候,我也是在從事社會的活動,因為我是作為人而活動的。」[953]在價值論上,人對自然界有意識有目的的利用要以一般人對個別人的利用為前提,自然界的價值也要以個別人對一般人的價值(個人對群體或社會的價值)為前提。自我意識使人意識到普遍的人性是最高價值。一般人是目的,個別人是手段;或者說,個別人意識到他自身的個別性對於他的一般性來說是手段,這種觀念便形成了一般道德律的基礎,它是藉助於人的意志能力的社會性,才使人的欲求能暫時擺脫這種欲求的盲目性而得到更大的、自由的滿足。在感性學上,人對自然物的情感聯繫(通過擬人化),本質上不過是人對人的情感聯繫的反映。人對自我的內心情感的體驗要以自我意識為前提,它和人對另一個人的情感體驗在原則上是等價的,而且也確實是在人與人之間相互體驗情感的過程中形成起來的。對別人麻木不仁者,對自己也缺乏體驗。移情或擬人化的情感不過是一個人對別人的情感產生共鳴的內化了的形式,它第一次使人的情感成為有對象的,成為可借對象的形式而傳達的;這也就是說,它第一次使人的情緒上升為情感,或使人的情感真正成為情感。因為情感本質上是社會性的、可傳達的,而這種傳達正是通過移情而實現的。

  這一切都說明,在人與自然界的一切精神關係底下,實際上都隱藏著人與人的精神關係;而人與人的精神關係又只有藉助於人與自然界的對象化關係(人的本質力量的對象化)和人化關係(自然的人化),才有可能實現出來。如果說,在知識學中,人與人的關係還只是抽象地存在於人對自然界的認識和反映之中,只是體現為人用來把握自然規律的語言和邏輯工具(語言直接是社會交往的產物);而在價值論中,人與人的關係最終是建立在人與物的關係(改造客觀世界,取得人類生存的更大自由)之上,並受到人與物的關係(生產方式)的決定;那麼,在感性學中,人與人的關係卻成了人與物的關係的本質。情感的超認識、超功利性正是人與人的關係超越於人與物的關係之上的這種超越性的體現,比起認識和意志來,情感本質上更是專屬於人的一個精神領域。當康德把「共通的感覺」(實即社會性的感覺)「優先」賦予人類情感,並在此之上建立起審美判斷力的反思原理時,他無疑已經猜測到了人類精神結構中這一最深刻的秘密。[954]

  那麼,什麼是情感的本質呢?

  在自然條件下野生的動物沒有情感,只有情緒。[955]情緒是內在的、不指向一定對象的心理體驗,它是純粹由生理刺激而引起的心理活動,如喜怒哀樂之類。人類則除了情緒之外,又還有情感(一般這兩者統稱為「感情」)。情感是社會性的,它一定是指向某個對象的內心體驗,用現象學的術語來說,它是一種「意向性」(intentional)的內心體驗,如愛、恨、同情及其各種不同的變體。一隻動物在飢餓之中找到了美味的食物,其欣喜之情溢於外表。但這種欣喜既非著眼於食物的本質構成,亦非著眼於食物的感性形式,而只著眼於它引起食慾、填飽肚子這一點。動物的欣喜不是指向對象的,而是無指向的、純粹被動的,人的情緒有時也是這樣。有許多人特別是敏感的人,很容易因一件小事(如天氣)而影響自己的情緒,變得煩躁不安,愛發脾氣;甚至當他意識到這種情緒時,他一時卻找不到使自己這樣煩躁的真正的原因。不過由於人的情緒通常服務於人的情感(人的一切低級功能都在一定程度上服務於高級功能,受高級功能支配),因而其心理機制更要複雜得多。至於人的情感,那麼它本質上就是對一個對象的情感,確切地說,對一個別人的情感。人可以在「煩悶」的時候意識不到是什麼使他煩悶,但人不可能在「愛」的時候不明確意識到所愛的對象,也不可能不把所愛的對象看作一個具有情感的對象。即使他愛的是一個物,他必然也是在這個物的外表形式上,通過擬人和移情的「心理自動化」機制,而看出某種「可愛」的情調。這與在一個可愛的人面部和姿態上看出他心靈的可愛是一樣的心理過程。情感本質上是對人的情感,而不是對物的情感。

  因此,一切人類情感最終都可以歸結為「同情感」。愛是一種肯定性的同情感,它總是在想像中把對象的形象看作一個可以對之產生同情,因而也在回愛自己的心靈的外部表徵,雖然實際上往往並非如此(如詩人對大自然的愛,又如巴爾扎克筆下高老頭對其女兒的愛)。愛的指向總是尋求著愛的共鳴,總是要用一切手段來引起愛的回報(如表示撫愛),以獲得自身情感的對象化確證,造成一個相互友愛的普遍性社會關係。恨是一種否定性的同情感,它總是在想像中把對象形象看作一個已經在恨自己、因而不可能與自己取得同情的心靈的外部表徵,雖然實際上這也往往是錯誤的(如一個恨世者的仇恨)。恨的指向總是要在被恨者身上引發更大的仇恨,倒不一定是要給他造成更大的傷害(如人們認為槍斃一個罪大惡極的惡棍是「便宜了他」)。只有感受到被恨者的回恨,恨者才會覺得痛快(幸災樂禍),他之所以要使被恨者處於無法反抗的境地,最終是為了不讓後者通過報復而發泄,平復心中的仇恨。這就像是托爾斯泰說的:我們愛一個人是因為我們對他行過善,我們恨一個人是因為我們對他作過惡。因為受我之惠者,我覺得他將報我以回愛;被我所傷者,我會覺得他滿腹怨仇。愛與恨都是情感與情感的關係,外物、對象只不過是這種精神關係的物質媒介。因此人「只能用愛來交換愛,只能用信任來交換信任」[956]。就連否定性的同情感(恨),儘管它最終將導致對同情感本身的否定,導致人類普遍性社會關係的分裂,儘管它本身最初可由缺乏同情感而引起,但它仍然基於人類社會性的同情能力、「將心比心」的能力,也只能在人的同情活動中表現出來。沒有這個前提,一切愛或恨都不可能產生。人們不可能對一個瘋子造成的損害產生真正的仇恨;對於大自然帶給人們的「恩惠」,一個具有現代科學頭腦的人也會感到高興的情緒,卻不會像原始人那樣產生感激和愛的情感。總之,情感就是同情感,一個沒有情感的人,就是一個沒有同情感的人(反之亦然),他既不可能有真正的愛,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恨;他缺乏對人的關係,而用對物的關係來冒充:用情慾代替愛,用恐懼代替恨。反之,一個情感或同情感強烈的人,越是愛得真摯,也越是恨得刻骨銘心。

  

  不過,雖然情感的對象就其本質而言並非客觀對象本身,而是這對象中所包含或體現的另一個情感,或另一個人的情感,但情感作為一種同情感又必須以一個客觀對象來作為自身的中介。情感的社會性本質在其具體現實的表現中只能是情感的有對象性,因為情感本身作為一種精神現象,它本身是非對象性(無形無象)的,它只能藉助於自然物質的存在而獲得自己的對象性。人的表情、動作以及情感在人身上的一切物態化反應都在執行著這一職能,它們使無形的情感在人與人之間得到現實的對象性確證,並充當著情感的社會交換的媒介。人的情感本來是由動物性的情緒上升而來的,它的外部反應正如情緒一樣,取決於人的體質和生理上的綜合機制;但這種機制受到了社會性的定型和定向,而成為了情感本身的外部可測定的形式。例如,人的眼神可以表達如此複雜的情感意義,這是其他動物望塵莫及的。看看一個人的臉色,人們就知道自己應該回報以什麼樣的情感。經過長期社會性的情感交往,人們確立了一整套表情語言和手勢語言,並產生了真正的情感語言,即語音和語調。人類最初的語言和兒童的語言都具有強烈的表情性。但與動物的表情語言(如黑猩猩)不同,這種情感語言超越於生理反應的自然「記號」之上,而具有了社會的「約定俗成」的性質。卡西爾認為:「命題語言與情感語言之間的區別,就是人類世界與動物世界的真正分界線。」[957]人的情感語言具有「命題性」,實際上也就是具有「對象性」;它不是主觀自發的,而是朝向另一個人並事先和另一個人約定好的,是另一個人能「懂」的。符號論者所講的「符號」與「記號」的區別只在於,符號是社會性的,記號則是個人的。符號必須是至少由兩個人來確定其意義,因而是他們各自內心設想的意義在這上面「相符」的一個對象。「人是製造和使用符號的動物」無非是「人是社會性的動物」的另一種表述。

  現在問題在於,人的這種情感語言是怎樣上升為符號(命題語言)的呢?如果不能解釋這一點,人的情感的社會性本質如何能實現就仍然是一個謎;而情感的社會性本質如果不現實地實現出來,情感本身也就不可能作為情感存在,它就要降為動物性的、個體內在的情緒;這樣一來,人的自我意識也就不可能產生,或者就要喪失掉了。卡西爾和蘇珊·朗格把製造和使用符號當作人生來固有的「天性」,這只不過是迴避了問題。

  而這就牽涉到人的審美情感,即美感了。在我們看來,美感不僅僅是人的情感活動的結果,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構成人的情感之所以可能的條件。正是美感,使人的情感成為符號化、對象化的情感,成為真正的(社會化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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