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一憂一樂之間
2024-10-04 06:00:18
作者: 鄧曉芒;易中天
繼徐復觀用「憂患意識」來概括中華民族傳統的文化心理之後,李澤厚又用「樂感文化」來形容中國文化,以與西方中世紀基於「原罪意識」上的「罪感文化」相對比。我們認為,只有在這「一憂一樂」之間去考察中國人社會心理的內在結構,才能準確而完整地把握我們民族思想內核的特徵。
憂患意識,主要是儒家意識形態的特點,但又不是儒家所獨有。法家行專制,墨家講兼愛,道家任自然,但都滲透著對國家、對社會、對人生的憂患。中國人為什麼老是憂患不已?這不能歸之於某一學派,而要從更深的歷史層面上找原因。首先,這種憂患意識,與中國人自古以來從事的農業生產和封閉的小農經濟有關。農業生產不需要冒險玩命,然而生產周期長,須得時時小心照料,不誤農時,預先將全生產過程細心籌劃,環環相扣地去促成那最後的收穫,否則就可能終年辛勞而虧於一旦。這不能不叫中國人時時擔憂秋收會不會落空,也不得不擔憂如果一季落空將何以為生,因為他們沒有離開自己的土地謀生的能力(這稱之為「背井離鄉」),也不像希臘人那樣具有冒險精神。他們只有預先節儉,以防不虞,否則就無法生存下去,這形成了中國人聞名於世的勤儉節約的美德。中國歷代帝王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也無不將大量心血傾注在農業的振興上。「周公曰:嗚呼!君子所其無逸。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則知小人之依……嗚呼!厥亦惟我周大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懷保小民,惠鮮鰥寡;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84]皇帝每年都要舉行「親事稼穡」的儀式,開春時須皇帝親自犁田破土,全國才一齊開始春耕。更重要的,皇帝還起著領導興修水利、對付水患的作用。大禹治水不必說了,戰國時代的都江堰、鄭國渠,漢代的白渠、龍首渠、六輔渠等一系列灌溉系統,都是國家組織民工修建的。最典型的當然要算影響整個中原農業生產的黃河治理工程了。元封二年,漢武帝發卒數萬堵塞黃河決口,武帝親自巡視工地,命隨從官員「自將軍以下皆負薪填決河」。恩格斯在講到亞洲社會時說:「在這裡,農業的第一個條件是人工灌溉,而這是村社、省或中央政府的事。」[85]馬克思也指出:「因此亞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執行一種經濟職能,即舉辦公共工程的職能……中央政府如果忽視灌溉或排水,這種設施立刻就會荒廢」,而使大片地區變得「荒蕪不毛」。[86]中國歷代統治者的「敬天保民」思想就是這樣形成的。的確,對於作為「農業的命脈」的水的憂患,可看作「憂患意識」的一個重要來源。然而,世界上以農業為經濟主體的文明古國不只是中國,為什麼卻只有中國人表現出這種意識形態特點呢?這就必須具體考察中國獨特的社會關係。在發達的奴隸制國家,奴隸對生產的成敗漠不關心,也就談不上什麼「憂患」。中國的情況則有所不同。前面說過,中國古代階級社會的形成並未炸毀原始血緣關係的紐帶,反而將之發展為一整套宗法政治組織形式。統治者對於在征戰中臣服於己的其他部族並沒有從社會結構上予以徹底破壞,而是利用原有的結構來對他們進行奴役和控制。正是在這些被征服部族本身的小農經濟和宗法組織的分散性上,統治者才得以維持自己長久而穩固的專制統治。從被統治者來看,中國的農民即使處於無人身自由的地位,通常對農業的收成也表現出極大的關注,因而不能不憂患在心;從統治者來看,恰好由於他們歷來不是單憑軍事武力和法律的「強控制」來維持偌大帝國的長治久安,而是依賴由傳統中繼承而來的德治、禮治的「軟控制」來統治的[87],因而也就帶來了無窮無盡的憂患,不知道那隨時可能被突破的「軟性」的禮法規範是否還在起作用。憂患意識絕不是進取的意識形態,而是對過去某種舊秩序的維護和擔憂,是對「亂」的憂患和對「治」的祈求。亂和治的標準則是看禮樂秩序是否得到恢復,一旦禮崩樂壞,道德不存,任何一種軍事實力都不足以維持國家的安定和統一,因為甚至軍隊的組織原則也仍然是以宗法制度的原則為基礎的,打破這一基礎必將導致軍閥混戰。《詩經·大雅》說:「民各有心」「民之多辟」,分散在如此廣大地域內的人民很容易產生異心和邪辟,而土地的廣大又導致邊防線的綿長,軍事武力主要用來對付異族入侵,更不可能對內有及時而有效的鎮壓。因此,歷來統治者要想鞏固皇基,都十分注意收拾民心,體察民情,標榜德政。他們雖自命為「天子」,是「天命所鍾」,但根據歷代帝王的經驗,他們也知道天命未必靠得住,如果自己不行德政,很可能會被天所棄。「天難忱斯,不易維王」[88],為君之難,必須自己謹慎,不可稍有懈怠,不能躺在「天命」上高枕無憂。為了繼承傳統,躬行德政,中國歷代統治者越來越重視知識分子(「士」和「儒生」)的作用。這些知識分子知書達禮,懂得歷史和典籍,唯有他們可以把傳統宗法式的政教一代一代貫徹下去;而作為帝王與百姓之間的中介,中國知識分子也集中體現了從上至下無不沉浸於其中的憂患意識。他們把這種意識擴大為一種對人生的反思,乃至一種人生哲學。中國儒生的理想人格在范仲淹的名句「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中得到了最高體現:不僅是群體之憂樂高於個體之憂樂(群體意識),而且是憂先於樂(憂患意識)。《易傳》曰:「作《易》者,其有憂患乎?」這是真切體會到了代表儒家文化源流的周易哲學的深層心理意識的。作《易》者為什麼憂患,就因為他作為一家之長、一國之君,對於他所領導的、和自己有著血肉聯繫的群體,以及對這個群體的共同祖先,負有神聖的責任。這種對群體的責任心和義務感是整個中華民族從天子到庶人共通的一般社會心理,哪怕是一個丫鬟、一個妓女,也懂得「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從根本上看,憂患意識是傳統宗法關係的僵硬性與維繫這宗法關係的手段的「軟性」之間總是無法達到一致的表現。
而這手段的相對性或軟性,則在「樂感文化」上得到了鮮明的體現。「樂」是儒家和道家共同推崇的一種精神境界,但只有儒家將「禮樂」並提,直接作為維繫宗法關係的手段。由於儒家的仁、義、忠、孝等本身是訴諸人的內省,並沒有也不可能有法律上的強制性,因此它們的實現也必然是「軟性」的,是通過說教和勸導,通過輿論的壓力讓人們自己去遵守。雖然孔子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89],但這充其量可以形成一種心理變態或習慣性功能障礙,卻不能採取有效的手段真的去鉗制每個人的眼耳手腳。儒家講禮樂,重在陶冶人的性情,形成具有群體意識的高尚人格,因此特別提出集審美與藝術於一身的「樂」的概念作為通向道德境界的天梯。但這不是說,中國的刑罰控制就是軟弱無力的,而是說,中國歷代殘酷的刑罰制度是取決於禮樂制度的「軟體」的。所以「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90],禮樂不僅僅是禮貌風俗和娛樂消閒,而是有關國家存亡的大事。它既是出於天性的一種自然需要,又是高尚人格的行為規範,還是一種軟性的政治制度,是衡量刑罰是否「中」的標準。《樂記》中說:「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樂者,通倫理者也」「故禮以導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一也」。[91]孔子的「禮」本身是對上下尊卑長幼各種等級的言行舉止的差等規定,「樂」則使各個不同等級最終在一個親密無間的倫理實體中和諧地統一起來,所以說「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92]。中國古代「樂感文化」的實質,無非是血親關係維繫成團(四世同堂)的「天倫之樂」,是小農經濟自給自足的「田園之樂」,是群體維持穩定狀態(國泰)、個體適應固有地位(民安)、個體與個體之間看不出太大差別(均貧富)的「自得之樂」。這種表面上溫和平靜的安安樂樂,掩蓋著封建制度的「吃人」本質,消解著個體心靈深處的痛苦與不安,因而成為中國宗法政治倫理極力維持的社會性精神氛圍。儒家樂感文化這種為政治倫理服務的特點,使中國人的樂感藝術也帶上濃厚的內傾型實用理性的色彩。在這裡,人的審美和藝術首先並不是為了表現個人的天才和靈感,而是被有意識地當作一種修身養性的方法,磨礪道德人格的手段。「琴棋書畫」是一個有修養的人必備的才具,倒不一定表示這個人有多方面的個人天賦,人們只能像孔子所說的那樣「游於藝」[93],將之作為一種業餘愛好「玩玩」而已,倘為此而陷入迷戀,那就是「玩物喪志」,要被視為不超脫,獻身於藝術則更將墮入下流,降為「藝人」「藝匠」之列,與妓女倡優為伍了。
憂患意識和樂感意識在道家,特別是莊子的思想中也有十分鮮明的表現,但兩者的結構關係不同。在莊子這裡,成為目的的不是禮治和德治,而是作為內心自由感的「樂趣」;莊子感到憂患的也不是古聖先王禮法的崩壞,而恰好是這種虛偽的禮法對人的自然本性的破壞和禁錮。道家對原始蒙昧時代無拘無束的自然狀態所抱的不切實際的嚮往之心,使他們在面對嚴酷現實時消極遁世,到主觀幻想的自由馳騁和由此帶來的自得其樂中尋找精神安慰,但又時刻感到現實對這種平靜心境的干擾。所以與儒家憂患意識不同,道家的憂患意識是來自於精神理想的自由自在和現實生活網絡的強制性之間的矛盾,而不是硬性的宗法政治與軟性的禮樂文化的矛盾;道家的樂感意識是在想像中精神生活擺脫或超越現實生活的愉快,而不是對現實的政治倫理關係感到適應的愉快。但歸根結底,無論儒家還是道家,他們的理想人格都是建立在群體意識之上的。儒家把個人「自覺地」消融於人與人的禮法倫常關係,道家則認為只有把人與人的倫理關係還原為天地萬物的自然關係(「道」),才能真正使人在群體關係中「不改其樂」。在道家這裡,「自然」不是人與人的關係中的中介物,相反,每個人都只不過是「自然」系統中一個微不足道的塵埃。正如道家的「道」並非西方自然哲學的「物理學之後」,而是中國倫理哲學的「倫理學之後」一樣,道家的「自然」也並不是西方人眼中抽象的科學自然,而是中國人眼中的感性的人性自然,它是那麼富於人情味,它簡直就是人的象徵,但不是個體的人,而是群體的人(社會)的象徵。因此,道家的「天人關係」並不是實現人與人的關係的手段,它本身實際上就是一種「人人關係」,只不過採取了一種對象化和擬人化的形式。正是這種對象化的象徵的方式,使道家精神成為儒家精神的互補結構,它是儒家本身所包含的「道不行,乘桴浮於海」[94]的思想的發揮。與儒家所強調的「自覺」一樣,道家所強調的「自由」也不能真正看作個體人格的確立和人的全面發展的完成,而恰好是要把人消融於自然之中,來為群體的和諧無爭掃除個人自由意志的障礙。儒、道都是要用群體意識來吞沒個體意識,一個將自由等同於服從社會法則,一個將自由等同於服從自然規律,二者缺一整個群體意識的精神大廈就要傾斜、崩坍。所以儒家作為中國封建社會的主導思想從來沒有真正達到過「獨尊」的地位,總是有道家作為它的補充。郭沫若甚至認為莊子思想是從儒家思想演化來的,這並非無稽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