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什麼是真正的信仰?
2024-10-04 05:58:53
作者: 鄧曉芒
上面已經講到,真正的信仰是一種精神性的信仰,那麼什麼是精神性的信仰呢?首先我們看一看信仰的發展史。
一般說來,信仰最初和宗教是分不開的。按照黑格爾的劃分方式,宗教有三種不同的類型,或者三個不同的層次。最低級的層次是自然宗教,就是迷信、巫術等等。比較高一點的就是實用宗教,就是神道設教,要大家相信一個神,自己不信,但是要大家信。老百姓信了神就會有所畏懼了,就不會造反了。[139]更高的層次就是自由的宗教,又稱「啟示的宗教」,黑格爾指的是基督教。基督教成為自由的宗教,作為宗教的宗教,其他宗教都是不純粹的,摻雜有一些物質的或者政治方面的考慮,只有自由的宗教才是超越的。黑格爾這個觀點馬克思也非常讚賞和贊同。馬克思把基督教稱為「作為宗教的宗教」,就是說宗教本身,它的本質,反映在基督教裡面。基督教已經把那些世俗的東西擺脫得最乾淨,它就是為了追求人的自由、靈魂的超升這樣一個目的本身,而不是用來做一個手段,達到其他的目的。自然宗教和實用宗教都是作為手段達到別的、非宗教的目的,比如說政治目的,或者是物質上的一些要求和目的。只有自由的宗教才可以說是一種真正的純粹的精神性的信仰,這個信仰不同於迷信。我們通常講到信仰就認為是迷信,為什麼會這樣認為,那是因為中國的情況就是這樣。中國人一講信仰那就是迷信了,你講宗教那就是迷信。但是實際上基督教跟迷信是大不一樣的,基督教也反對迷信,儘管它早期帶有迷信的色彩,但是基督教在後來的發展中越來越排斥迷信,排斥那種宗教狂熱。你要追求超越,你就不能狂熱,狂熱是一種情緒性的、物質性的欲望煽動起來的。純粹的宗教是一種精神性的超越,而迷信是精神和物質混在一起的。基督教在這方面力圖把它們分開,當然完全分開也做不到,因為有大量的、沒有多少文化的基督徒,他們是從很低層次上面來信基督教的。但是從基督教最高層次的學問、學理來說,它是把這個問題分得很清楚的。那麼迷信,包括自然宗教、實用宗教,它們都屬於一種「內在超越」,就是說,有超越的意向,但是沒有達到超越的層次,總是受到世俗東西的束縛。這樣的民間的迷信,往往會導致一種巫術。
比如說中國古代的《易經》,最開始就是一種巫術,是用來預測、算命的,屬於自然宗教。當然你可以說裡頭已經包含有早期人類科技的萌芽。現在很多人研究自然宗教,去發現裡頭有些我們現在還不知道的科學的道理,比如說人可以在火上面走,可以在刀上面爬,這裡面都有科學道理。但是當時的人並沒有把它當作科學看待,而是當作一種神秘的東西,看到這種表演的時候,我們就說:「神了!」很神,你做得到嗎?他能夠做到。為什麼?那就不知道了,有神保佑他吧。中國古代經歷了這樣的自然宗教、原始宗教的階段以後,到了孔子的時代,就排斥自然宗教和原始宗教。在這方面孔子應該說是有大功勞的,他把自然宗教和迷信加以排斥,把它提升到更高的一個階段——實用宗教。孔子的名言:「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就是說,你祭祀神靈的時候,要好像那個神在那裡一樣去祭祀。至於是不是有神,你不一定要相信。你也許根本就不相信,但是你要做出好像相信的樣子,這就叫「神道設教」。對老百姓進行教化,你要做出樣子來給老百姓看,讓老百姓有所敬畏。墨子當時就認為這太虛偽了,你既然要祭神,你就要真的相信神。所以墨子是相信鬼神的。但是孔子認為不必要,「子不語怪力亂神」,他比墨子要老練得多。何必相信鬼神呢?你只要做出相信的樣子來就可以了。所以他是一種政治實用主義。政治實用主義取代了真正的信仰。自然宗教你還可以說它有一種信仰,它有一種恐懼,我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會遭雷打,有一天會不得好死。但是政治實用主義實際上是用實用的目的取代了信仰。
也可以說,從孔子排斥自然宗教開始,中國人真正宗教信仰的精神就沒落了。實用宗教,當然也可以說它是一種宗教,但實際上它並不是真正的宗教,所謂儒教只是介乎宗教和政治教化之間的一種東西。儒教到底是不是一種宗教,歷來爭論很多。有的人認為儒教就是宗教,袁世凱還準備正式地把儒教變為國教,政教合一。但是有的人認為儒教根本不是宗教,它就是一種教育思想,或者一種政治思想。我認為,儒教是介乎自然宗教和政治教化之間的東西,因為它並不真正地相信。但是,你要說它完全不相信,也很難說。毋寧說它是半信半疑。孔子不談「怪力亂神」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為什麼不談呢?因為這些東西談不出名堂來,談也沒用,對他的政治實用主義沒有用的東西他都不談。它在很多時候表現出政治教化的那一面,但是在某種情況之下它又表現出自然宗教的那一面,如巫術、迷信。儒生雖然是反對自然宗教和迷信起家的,但是往往我們看到很多儒生非常迷信。在歷史上,皇帝也好,宰相也好,大臣也好,都很迷信的,哪個地方出了一件什麼「祥瑞」,就高興得不得了;哪個地方遭了災或者是天上掉下來一顆流星,就嚇得不得了。但是這一切都是為政治實用主義服務的。所以我認為它不是真正的宗教,而是帶有宗教色彩的一種政治教化。
儒教的特點是什麼呢?作為一種信仰的對象,儒教的特點是精神和物質不分。當然儒家自己認為是強調精神的,但是它的政治實用主義又很強調物質。它把物質的需求當作精神的需求來追求,這就是所謂的天道、天理。天道、天理到底是超越的東西還是世俗的東西,這是永遠說不清楚的,說起來是超越的東西,但實際上落實下來它恰好是非常世俗的。從哲學上說,它就體現為中國特有的「氣」的哲學。「氣」的哲學就是精神和物質不分。什麼叫「氣」的哲學?一談到「氣」這個概念,你說它是物質,當然也是物質,它是氣嘛;但是它又是精神。每個人都有氣,都有志氣,都有勇氣,有正氣邪氣,有這個氣,那個氣,《現代漢語詞典》里有關「氣」的條目是最多的,而且大部分都是形容精神性的東西。但是,在形容精神性的東西的時候,它又始終脫不了物質基礎。氣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是可以感到,它是一種物質現象。
理的概念其實也是這樣,「理」本來的意思是玉石的紋路嘛,但是把它上升為天道,天理,神道,上升為一種超越的東西。實際上並沒有超越。為什麼沒有超越呢?它不像西方的道——我們把西方的「邏各斯」翻譯成「道」,其實這種翻譯是不太準確的。西方哲學的邏各斯不是我們講的這個「道」,我們講的這個道是從道路引申出來的,而西方哲學的邏各斯是從說話、話語引申出來的。話語是精神上的東西,它基本上不是物質性的東西。當然你也可以說,語言本身也是空氣的一種振動,但是那個空氣的振動就是非常象徵性的了,它也可以不通過空氣的振動,可以通過紙上的痕跡。就人掌握的東西來說,語言是最嚴格意義上的精神的東西,是最缺乏物質性的東西。所以,西方的基督教產生了一種純粹的精神性的概念,就是「靈魂」的概念。靈魂這個概念的翻譯其實也不是很恰當,中國人對於「魂魄」這個概念,往往是把它看作一團氣,一種物質性的東西。我們說「丟了魂」,「三魂六魄」,人的魂魄都是可數得出來的,都帶有物質性。所以,西方傳教士到中國來,認為中國人的靈魂的概念實際上是一個唯物主義的概念。王充當年就說「人死如燈滅」,人的靈魂就像那個燈的火焰一樣,物質的東西燃燒起來形成了火焰,那就是人的靈魂,它完全是物質性的。而基督教的靈魂、聖靈概念是純精神性的。那麼從這個純精神性的概念,西方人就形成了人格神的概念,就是猶太教《舊約》裡面記錄的那個耶和華。耶和華這個神的概念是無形無象,看不見摸不著,你不能用人的形象去形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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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裡面也是,上帝的形象你是看不見摸不著的,雖然《聖經》裡面講,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經常有些聖像的繪畫,把上帝描繪成一個白鬍子老頭,其實那些都是象徵的說法,是因為老百姓沒有文化,讀不懂《聖經》,而由那些傳教士給他們講故事,哄小孩一樣,引他們入門。入了門以後,你就應該提升層次,你應該知道上帝不是你所說的那樣,不是你在畫像上看見的那樣。在神學裡面有一種叫「否定神學」,就是說,凡是你用來形容上帝的都不是上帝的樣子。上帝是不可言說的。上帝無形無象,沒有言語。甚至《聖經》裡面記載,上帝說這說那,那也只是一種比喻。因為要是上帝真說話了,那就要問,上帝是說的希臘語還是希伯來語,還是說的漢語?其實那只是一種說法,上帝並沒有真正地說話,所以他只是一個人格。對於上帝的人格或者說「位格」,person,所謂「三位一體」的問題,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位格,西方人討論得非常熱烈。上帝是唯一的,他就是人格。
對比一下中國的天道和天,我們也把它說成是人格神,天也有意志。老天爺也可以懲罰人,也可以懲惡揚善,也可以做一些事情給人看。但是,嚴格說起來,中國的天道和天理並不是人格神的概念,而是自然神的概念。天理是每個人心裏面的東西,天有天理,但是每個人都可以知道,都可以說出來,都可以體會到的。每個人一旦體會到天道就可以「替天行道」,直接把它實現出來。所以,天道實際上在每一個人的心中,實現在人的行動中,它是世俗的,而不是超越的。在基督教裡面,雖然也說上帝在每個人心中,但是在每個人心中你是不可體會到他的。你所體會到的都是可以懷疑的,都不一定是那個樣子。上帝在你心中,確實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個上帝,但是是不是就是你體會到的那個樣子呢?你不要太自信了,你怎麼可能體會到上帝的真意呢?每一個人都有原罪,你是戴罪之身,你怎麼能體會到上帝的真面目呢?《聖經》里講:「申冤在我,我必報應。」這是上帝的專利,任何人都不可能代表天道去行動。但對中國人來說,每一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天理,它是世俗化的。天道、天理就是人之常情,每個人都可以理解。不像西方的否定神學,上帝做事情是沒有道理可講的,人不可能理解。上帝叫亞伯拉罕把自己的兒子殺掉,為什麼?沒有道理可講,你聽著就是了。你用人之常情去體會上帝,那距離絕對是無限的。所以,你只有相信,你不要去問為什麼。在上帝面前你不能問為什麼,上帝告訴你,你也聽不懂。一個人是有限的嘛。
所以,中國的天理、天道,實際上就是人間的道德,講天道實際上就是講人道,就是人的道德。神不會做違背人的常理常情的事情,人情就是天道。宋明理學,特別是後來的陸王心學,對這一點強調得非常厲害,這是典型中國式的。理學還吸收了一點佛教彼岸的東西,但是心學完全把它中國化了。
天道既然是非常世俗的東西,所以每個中國人在很多時候都表現出一種自信,甚至於有一種自大狂。就是說,只要我無私,我在內心裏面就已經體會到天道了,那麼我就可以替天行道。這個在西方人看來就是驕傲了。你一個非常普通的人,突然有一天就可以替天行道,像洪秀全這樣的農民起義的領袖,都是在這種精神支配之下去追求他的理想的。但是這個替天行道並不是真正地跟他人在精神上相通,而是自己內心孤立的一種想像。像宋江,夢到九天玄女娘娘給他密授經書,告訴他「替天行道」這四個字,他就認為自己是天道的代表了。所以,這往往就引發中國這些有信仰的人在行動方面表現出一種狂熱,一種迷狂,一種神靈附體的巫術的性質。《水滸》裡面很多地方都表現出巫術的性質,義和團也是如此。
中國的信仰歷來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被動的方式,一種是主動的方式。被動的方式就是為了減少痛苦,為了返生彼岸世界,吃齋呀,念佛呀,排除雜念呀,修煉得道,在日常生活中按照道所要求的去做。在日常生活中修道,不離日用,這個是佛教禪宗特別強調的。禪宗這個宗教是不講超越的,它是把超越拉入到日常生活當中來,日用就是功課,穿衣吃飯就是修煉。所以這種修煉你要說容易也很容易,任何一個無知無識的善男信女都可以做得到;但是要說難也很難,因為這個修煉不是你今生今世的事情,而是幾生幾世的事情。修得千年的緣分才能夠實現某一個目的。「緣分」就是這樣解釋的,我們修了千年才修到夫妻的情分上來,是很不容易的。這是很被動的形式,受到命運的支配。那麼我在這種情況之下如何能夠維持我的生活的信念,對生活仍然能夠保持樂觀和輕鬆的態度,就需要這種信仰來支撐。另外一種形式就是主動的形式,就是代天地立言,替天行道,獻身於世俗的王道樂土,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治國安邦,成為聖人,做萬世楷模。這是積極主動的方面。主動的方面最後歸結為一條,就是為人民謀福利。儒家士大夫的理想確實落在這一點上,所以老百姓非常感謝這些聖人,這些道德君子,就是因為他為人民謀福利。
但是這兩種信仰嚴格說來都不是超越性的信仰,前一種被動依賴的信仰毫無疑問是功利主義的,我吃齋念佛是為了我將來得到更多的好處,至少是減少痛苦,還是著眼於世俗生活方面的欲望;後一種同樣也是唯物主義的,同樣沒有真正的超越性。當然為人民謀福利還是超越一切個人福利之上的,他本人可以犧牲一切,他可以殺身成仁捨生取義,可以終生受窮,這個很讓人尊敬。但是他的目的仍然是物質方面的東西,為人民的物質生活謀福利,讓人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子住,等等。這個當然很了不起,但是它不是一種宗教信仰,不是一種超越性的信仰。他為人民謀福利,但不是為人民謀精神上的福利,而是物質上的。他對人民不需要有一種精神上的相通,他只要立德、立功、立言,做出他的豐功偉績,讓後人感謝他就夠了。後人感謝他,但是後人並不理解他,這種情況,到處都是。一個人做了好事,人們感謝他,但是他為什麼做好事?他出於一種什麼樣的思想?你不需要去理解他,他做了好事肯定就是一個好人,就夠了。你可以在心裡去想,他這個好人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善心,但是你想的是不是就是對的呢?他是不是就是出於這種善心來做好事的呢?這是中國人不關心的。所以它不能提高人的精神,它頂多可以提高人的物質生活水平。
在革命的年代,那麼多的先烈拋頭顱、灑熱血,為了什麼?無非就是為了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我們今天應該滿足了。今天沒有人餓死了,應該說把先烈的遺願都實現了。但是我們還不滿足,我們覺得今天很糟糕。為什麼呢?人們的精神墮落了。所以治國平天下的儒家理想一旦實現出來,它的必然的結果就是墮落,就是腐敗。因為物質生活條件滿足了,「飽暖思淫慾」;而他們又沒有能夠提高人們的精神。他們自己的精神境界你可以說很高,我們景仰他們的豐功偉績和他們的境界,但那是革命先烈,我們普通人做不到。他們犧牲自己的生命,為我們打了天下,那我們就該享受,否則不是辜負了他們的好意?所以,他們沒有提高我們的精神,我們還在他們之下。所以你宣揚英雄也好,宣揚楷模也好,真正能夠成為英雄、楷模的只是極少數人。其他人必然一天天墮落,因為這些英雄和楷模並沒有考慮到怎麼拯救人的靈魂,而只是考慮到拯救人民大眾的肉體,這種超越並不是真正的超越。
真正的信仰應該能夠提高人的精神層次,這個精神層次特別體現在人的自由的水平、自由的層次。如果僅僅是一個救世主,他救出了人的肉體,但是並沒有拯救人的精神,那麼有可能他在把人的肉體救出來的同時,卻使人的精神戴上了牢籠,戴上了桎梏,讓人世世代代做他的奴隸。真的信仰則應該可以提高人的自由的水平。我們的自由水平一直到今天還大部分停留在溫飽這個層次,能不餓死人我們就很滿足了,就覺得很自由了。這樣的自由當然也是自由,中國幾千年以來,每朝每代都有大批的人被餓死,而我們今天居然可以不餓死人了,這是從來沒有過的。我們可以說「生存權」已經有了基本的保障,這當然也是一種自由權,我們得到了一種低層次的自由權。但是真正的信仰應該把人的自由的層次從這樣一個水平上提升上去,提高人的素質,提高人的創造力,為人的創造力開闢領域,提供機會,使人能夠超出動物式的生存。所以真正的信仰是純精神性的,它不是依照貧、富、苦、樂、世俗政權、某朝某代等等為轉移的,而是承認任何人生來就是自由的,不管在哪個時代,不管是哪個民族,應該有一種普遍的自由。這才是更高層次的自由概念。
我們中國人從來沒有過這樣的自由概念。基督教開始有了,基督教講人人都有聖靈,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基督教開始有一個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靈魂。所以為什麼說基督教是自由的宗教,主要是著眼於這一點,它已經意識到一切人都是自由的,不分種族、民族,不分地域,不分男女,不分出身貧富貴賤。這些都不足以來衡量一個人,衡量一個人最起碼的、最根本的就是人是自由的,就是獨立的人格。基督教在這方面可以跨越時代,跨越地域,跨越種族和等級,能夠在精神上提高人。基督教目前在全世界可以說是最成功的一種宗教,它的普及面最廣。其次就是伊斯蘭教,伊斯蘭教也有這方面的因素。基督教使人高貴,但同時又使人謙卑。人是自由的,但是人有罪,每個人都是有限的。雖然是有限的,但是仍然是高貴的。所以,基督教並不因為人是有限的,人是有罪的,就扼殺人的生活的勇氣,相反,可以給人帶來內心的一種力量,帶來一種生存的勇氣。當然在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看作是一種安慰和麻醉作用,馬克思也談到,宗教是人民的鴉片。
那麼基督教是如何形成起來的?這種宗教,我們說它是一種真正的超越性的宗教,我們可以看看它是如何成為超越的。基督教的形成與西方人的自我意識和個體獨立有不可分割的關係,自我意識和個體人格獨立,如果沒有這個,基督教是形成不了的。或者說即算形成了,也不會成為今天的基督教,而是另外一種迷信。基督教的上帝,實際上就是個人獨立的一種異化形態,馬克思也好,費爾巴哈也好,都指出過這一點。上帝其實是人的本質的異化形態,在上帝身上我們就可以看到人的形象,當然不是人的外部形象,而是人的精神形象。什麼樣的精神形象呢?就是獨立人格,獨立的個體。上帝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自由的個體。上帝的自由意志決定一切,他不受任何其他東西的束縛,這恰好反映出基督教產生的時候,當時的社會人們有一種個人獨立的欲望。上帝就是人的楷模嘛,人要向上帝學習。上帝是孤獨的,而且充滿著心靈的痛苦,特別在耶穌基督身上體現出來。這反映出當時的人也有這個特點。你個人要獨立起來,那當然就是孤獨的,而且跟社會脫離某些關係,比如說血緣關係。你只信上帝了,你父母的話都可以不聽了,親情你都可以不顧了,這對個人來說當然是非常痛苦的。當時基督教是經歷了這樣一個過程才產生出來的。所以我們說,真正的信仰,以基督教為例,它是建立在個人獨立意志之上的。個人獨立,他就需要一個上帝,需要一個超驗的、彼岸的精神來支撐自己。
那麼由於這一點,我們就可以進入第三個問題:我們為什麼沒有這樣一種真正的信仰?